龙场镇中心校周期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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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场镇中心校周期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龙场镇中心校(2011-2015周期)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实 施 细 则

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推进,是教育带来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抓好(2011-2015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综合素质,适应新课程改革发展进程,积极跟上素质教育实施步伐,根据贵州省教育厅2011年263号文件精神和《纳雍县“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龙场镇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培计划”为抓手,以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的教师队伍建设有效途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实施策略

1、坚持理论建设与实践锻炼紧密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加强理论修养,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需要,进行整合。

既不要对“老一套”情有独钟,也不要对教育前沿研究成果一味盲从,应以“一切教育方法和手段的掌握和运用必须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为准绳,去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出发点。

2、实行新老知识对接,训练形式条块结合,训练方法灵活多样,训练目标分段完成,技能检测,素质提升考试考核量化的办法,坚决踢开形式主义。

三、应完成科目及学时量

(一)公共课程(2015年底前完成)

1、公共课程课时总量(每科采取校本(小组)集中培训或自我研修等方式完成)。

①《新课程:

教师如何提升职业道德修养》——————24学时。

②《有效教学—小学语文(数学)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28学时。

③《有效上课——知识建构型视野下的上课问题与对策》28学时。

④《教师课堂能力的培训与训练》————20学时。

⑤《多媒体课件制作与教学资源应用》————20学时。

2、本实施细则若与“龙场镇2011——2015年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五年规划”安排相冲突,以此为准。

(1)2012——2013年

①《新课程:

教师如何提升职业道德修养》————12学时,平均每学期完成3学时,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本集中培训。

②《有效教学——小学语文(数学)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12学时,平均每学期完成3学时,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本集中培训。

③《有效上课——知识建构型视野下的上课问题与对策》——12学时。

平均每学期完成3学时,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本集中培训。

④《教师课堂能力的培训与训练》——8学时。

平均每学期完成2学时,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本集中培训。

⑤《多媒体课件制作与教学资源应用》————12学时。

平均每学期完成3学时,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本集中培训

(2)2014——2015年

①《新课程:

教师如何提升职业道德修养》————12学时,平均每学期完成3学时,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本集中培训。

②《有效教学——小学语文(数学)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16学时,平均每学期完成4学时,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本集中培训。

③《有效上课——知识建构型视野下的上课问题与对策》——16学时。

平均每学期完成4学时,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本集中培训。

④《教师课堂能力的培训与训练》——12学时。

平均每学期完成3学时,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本集中培训。

⑤《多媒体课件制作与教学资源应用》————8学时。

平均每学期完成2学时,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本集中培训。

(二)学科课程

(1)各学科课程标准及相关教育教学论著学习。

新课程标准强化培训或其他教育教学论著学习、培训笔记不少于30——40学时(2014年底完成,平均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0学时)。

(2)各学科教学方法设计——聚焦有效课堂

根据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以实例为基本内容或结合实际同学校或教研组自行设计专题,运用研究课、示范课、小组研修,自我研修,阅后反思,课题全项研究,论文其研究报告撰写,聚焦有效课堂教育教学方法专题报告会,研究成果大赛等形式,以新课标为中心,以学生为本,以提高驾驭新课程课堂的能力为出发点,以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2015年12月前为培训、学习、研修阶段,依据不同科目学时数,各年度必须按比例完成相关学业任务。

(三)学时笔记“培训登记证”、作业及其它安排。

1、学时笔记

每次培训或自学都必须有学习笔记,每学期每个科目不少于1篇学习心得。

每个科每学期目必须完成5学时以上的学习笔记和1篇心得,5年来5个学科公共课程笔记以及各类学习笔记总数必须达:

240次以上。

2、培训登记证的填写(此证由学校统一填写,统一保管,并听后通知上交到教育局审核盖章。

“登记员和审核员”由各学校指定安排。

“培训登记证”共分为登记说明、表1——表7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年度汇总表等8个部分组成。

①登记说明部分:

各校要认真阅读这部分左边的登记说明,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右边按照相关栏目填写相关内容,并将近期一张(1寸)相片张贴在相应的位置加盖学校公章。

②表1和表2部分:

“2011年—2015年县级及以上集中培训学时登记表”。

其中,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单位或文号、培训内容如实填写,学时数栏:

按填报说明填写;登记员栏:

由各学校指定的人员统一填写,统一笔迹;审核员栏:

统一填写李海军;学校领导签字栏:

填写各学校校长的姓名。

③表3:

“2011—2015年运程培训学时登记表”。

其中,培训时间、培训单位或文号、培训内容、培训模块学时数如实填写;折合学时数:

按填表说明填写;登记员栏:

由各学校指定的人员统一填写,统一笔迹;审核员栏:

统一填写李海军;学校领导签字栏:

填写各学校校长的姓名。

④表4和表5:

“2011—2015年校本培训学时登记表”。

其中,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单位或文号、培训内容如实填写,学时数栏:

按填报说明填写;登记员栏、审核员栏:

由各学校指定的人员统一填写,统一笔迹;学校领导签字栏:

填写各学校校长的姓名。

⑤表6:

“2011—2015年其他培训学时登记表”。

其中,培训时间、培训单位或文号如实填写;培训项目栏、折合学时数或学时数栏:

按填表说明填写;登记员栏:

由各学校指定的人员统一填写,统一笔迹;审核员栏:

统一填写李海军;学校领导签字栏:

填写各学校校长的姓名。

⑥表7:

“2011—2015年培训学时年度汇总表”。

表7由各学校校长或教导主任填写,统一笔迹。

填写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并在学校审核盖章栏分别加盖各学校公章认可。

⑦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年度汇总表:

此表填写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其中,表头按要求填写到各学校,年度填写为:

2011年1月——2015年12月;审核员:

统一填写李海军;登记员签字:

由各学校校长或教导主任填写,统一笔迹;学校审核(校长公章)栏:

统一不填内容和盖章。

3、作业

①书面作业:

公共课程每次培训(包括自学/研)对应一次作业(各学科每一次作业由学校统一布置,统一批改日期)。

②学科类作业

以教育教学随笔,后记反思为主要形式,每年不得低于20篇。

4、其它

①本周期,每位教师形成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报告5篇以上。

②本周期,每个学校形成课题结题报告1篇以上。

③计划、总结(单位及个人)16K纸纵向打印。

④笔记以校为单位统一规范书写用纸或本。

⑤继续搞好年审工作。

⑥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内容有冲突的,应适当调整。

⑦各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促进教师教育的相关竞赛活动,直接强化培训质量。

5、作业本及归档要求

作业、记录本全镇统一用28K硬壳数学作业本,由各校自己安排购买。

同时,各学校要为每一位老师准备一个档案盒,每学期结束后,将老师的学习(培训)资料归档备查。

龙场镇中心学校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纳雍县教育局师训办关于“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登记的通知

纳雍县教育局师训办

关于“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登记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园):

现将《2011年纳雍县培训登记表》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263号)转给你们,请各校负责“继续教育(2011-2015年)培训登记证”登记管理的老师,按要求填写《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11-2015年)培训登记证》。

如果本校(园)有参加县级以上的培训又未在《2011年纳雍县培训登记表》中未列出的,按要求进行登记并报师训办备案。

各校在填“继续教育(2011-2015年)培训登记证”的过程中,登记管理员一定要实事求是地认真核实参训人员派出参训的文件、培训合格证(或结业证),切不能弄虚作假。

附件:

1、2011年纳雍县培训登记表

2、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纳雍县教育局师训办

2012年6月13日

2011年纳雍县培训登记表

序号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单位

或文号

培训内容

学时数

1

1月18日——

1月23日

纳雍县进修学校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14号

第一期小学数学

教师培训班

40

2

3月11日—

3月16日

纳雍县进修学校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18号

第二期中小

学校长培训班

40

3

3月12日8:

00—12:

00

纳雍二中报告厅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18号

孙占林专场报告会

4

4

4月11日—

4月16日

纳雍县进修学校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42号

第二期小学语文

教师培训班

40

5

4月17日8:

30

-11:

00

纳雍一中礼堂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42号

程红兵

专场报告会

4

6

4月17日-

4月21日

纳雍县进修学校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42号

第三期小学德育干

部培训班

40

7

4月20日8:

30

—12:

00

纳雍二中报告厅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42号

高金英专场报告会

4

8

5月14日-5月21日

纳雍县进修学校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59号

第二期小学数学

培训班

40

9

7月22日-

7月27日

纳雍县进修学校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101号

初中语文教师

培训班

40

10

7月23日8:

30—12:

00

纳雍一中礼堂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102号

蔡林森专场报告会

4

11

7月27日-

8月1日

纳雍县进修学校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101号

初中数学教师

培训班

40

12

8月1日-

8月6日

纳雍县进修学校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101号

初中英语教师

培训班

40

13

8月7日-

8月12日

纳雍县进修学校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101号

初中班主任

培训班

40

14

10月20日—

10月23日

纳雍县进修学校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149号

初中物理教师

培训班

40

15

10月16日8:

00

-12:

00

纳雍二中报告厅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149号

叶绍胜专场

报告会

4

16

8月12日—8月16日

纳雍二中纳雍县进修学校

清华大学教育扶贫办

初中英语教师培训班

40

17

8月13日—

8月18日

天府幼儿园

教育部——联合国

儿基会项目培训

儿基项目

幼儿教师

培训

48

18

5月14日-5月21日

杜郎口中学、

衡水中学等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全县中学校长外出考察培训

40

19

9月13日—21日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全县中心

学校校长

外出考察培训

40

20

11月18日—

11月23日

纳雍县进修学校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

纳教字(2011)177号

小学数学第三期

培训班

40

21

10月27日

—12月31日

远程培训

中国教师研修网

国培计划—贵州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

40

22

11月14日—

12月20日

远程培训

中国教师研修网

培训者培训

25

23

11月2日—

11月11日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

农村小学语文骨干教师

短期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24

11月11日—

11月20日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

农村小学数学骨干教师

短期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25

11月11日—

11月20日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

农村初中语文骨干教师

短期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26

11月21日—

11月30日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

农村初中数学骨干教师

短期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27

11月21日—

11月30日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

初中特岗英语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28

12月1日—12月10日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

初中特岗语文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29

12月1日—12月10日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

初中特岗数学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30

11月5日—11月14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初中音乐骨干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31

11月5日—11月14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小学音乐骨干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32

11月15日—11月24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小学综合实践骨干教师培训

以合格证课时为准

33

11月15日—11月24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初中综合实践骨干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34

11月15日—11月24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35

11月25日—12月4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小学美术骨干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36

11月25日—12月4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初中美术骨干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37

12月5日—12月14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初中英语骨干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38

12月5日—12月14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小学英语骨干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39

12月15日—12月24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小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40

12月15日—12月24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初中体育骨干教师培训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41

12月6日—12月16日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农村小学语文、数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42

8月30日—9月9日

成都体育学院

成都体育学院

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43

11月1日—11月10日

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

农村小学英语、初中英语骨干教师高级研修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44

11月7日—11月16日

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

农村初中数学、初中物理骨干教师高级研修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45

11月11日—11月20日

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

农村初中语文、初中化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46

11月21日—11月30日

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

农村初中生物骨干教师高级研修

以合格

证课时

为准

47

10月23日—11月2日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农村初中理、化、生实验骨干教师短缺培训

以合格证课时为准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教师发〔2011〕263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

根据《贵州省“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要求,为使教师培训管理规范有序,我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现制定《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登记办法)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实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是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范管理,确保教师培训质量的重要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加强管理。

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登记办法的具体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

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努力创新,不断改进和完善登记管理办法,推进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附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

(试行)

一、登记对象

全省在职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企业自办学校教师)。

二、登记范围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且符合以下规定的培训,取得合格证或学时证明的,其培训学时实行登记。

(一)集中培训

1.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集中培训;

2.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委托的县级及其以上教师培训机构、高等院校、教育科研部门举办的集中培训;

3.学校选派参加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科研培训活动。

(二)远程培训

由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由教育部推荐的具有教师远程教育培训资质的机构承办的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三)校本培训

1.经本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中小学校与县级及其以上培训机构或高等院校合作,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的集中培训;

2.由学校集中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教科研活动,校际间联片教研活动等。

三、登记办法

(一)学时登记

学时登记采用由省统一印制的“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证”(简称“登记证”)。

学时登记由学校负责。

学校设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员和审核员。

登记员和审核员对登记结果负责。

教师参加符合登记范围的培训后,登记员根据培训的有关文件、通知、学习记录和培训单位颁发的结业证、合格证或学时证明等进行相应的学时登记并签字(盖章),经审核员审核后签字(盖章)认可。

(二)学时计算

登记的学时含“集中培训”学时和“校本培训”学时两类。

1.集中培训:

县级及其以上集中培训计为“集中培训”学时。

按实际培训天数计算。

全天计8学时,半天计4学时。

五年累计集中培训登记学时数不得低于240学时,其中学科培训登记不低于200学时,师德培训(含法制教育)不低于40学时。

2.远程培训:

完成学习内容,取得合格证,按培训模块规定学时数的50%计算为“集中培训”学时。

五年累计登记学时数不高于50学时。

3.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按1课时为1学时计算为“校本培训”学时。

五年累计校本培训登记学时数不高于120学时,其中学科培训登记不高于100学时,师德培训(含法制教育)不高于20学时。

4.其他培训

(1)学历提高培训:

五年内,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在取得与其任教学科同专业的学历或学位证的当年,一次性记入“集中培训”学时。

其中,小学教师取得大专学历、初中教师取得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取得硕士学位的按60学时计;小学教师取得本科学历、初中教师取得硕士学位的按80学时计。

(2)脱产学习:

经组织安排教师参加离岗脱产学习,取得合格证后,按实际培训天数计算“集中培训”学时,但学时数最多按20天计为160学时。

超过的培训时间不再计算学时。

(3)主讲教师:

中小学教师担任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的主讲教师,凭承办单位证明、课程表(加盖公章)及讲稿等资料计算相应学时。

担任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送教下乡、巡回讲学等授课的,按其实际授课时数3倍计算“集中培训”学时,其登记学时数累计不超过150学时;担任校本培训授课的,按其实际授课时数2倍计算“校本培训”学时。

(4)新教师培训:

新入职教师参加岗位培训的120学时实行单独登记,不记入360总学时。

四、组织管理

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按照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审查、审核和备案。

(一)实行培训备案制度。

各市(州、地)、县(市、区)、乡(镇)、校组织符合登记范围的中小学教师培训,须将培训文件和方案(含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师资配备、食宿安排、经费预算等)等至少提前15日报上一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简称“工程办”)备案。

(二)学校对登记结果进行审查。

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如实地登记和审查教师培训学时,做到内容翔实、资料完备、数据准确。

每学期末,学校对学时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学校公章。

学校每学年对学时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并填写汇总表,将汇总情况报县一级工程办审核。

(三)县一级对登记结果进行审核。

县一级工程办根据培训备案资料对学校学时登记汇总情况及汇总表进行一年一次审核,同时对“登记证”登记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然后签署意见和盖章。

每五年,县一级对经审核认定完成规定培训学时的教师进行统计汇总,将汇总情况及汇总表上报市(州、地)进行审核,然后报省工程办备案,并作为颁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的依据。

(四)各级使用的汇总表格由省统一制作。

各县要建立和完善登记管理信息化体系,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五)各级工程办要加强继续教育培训登记的监督管理。

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填写问卷、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培训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抽查,使继续教育培训登记管理程序规范、结果真实。

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对违规者要视其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六)考核评估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是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省工程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培训登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评价。

五、各市(州、地)、县(市、区)要根据以上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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