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5319172 上传时间:2023-07-03 格式:DOCX 页数:51 大小:38.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51页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51页
亲,该文档总共5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5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docx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

为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依法、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部于2007年9月制订了《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对我国卫生部门关于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包括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其内设的卫生应急工作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其他相关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二)各级医疗卫生专业机构

1.医疗救治机构主要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症状监测、健康教育、配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样本的采集、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院内感染控制(包括病人隔离)等.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公众卫生防护工作、相关信息收集、监测和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提出和实施防控措施、进行健康教育和效果评估等。

3.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包括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疫情报告、隔离防护、生物安全等进行监督执法。

4。

医学科研教学机构组织开展各项卫生应急应用基础研究和教学培训,帮助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采供血机构各级采供血机构要做好血液应急储备和调运准备,保证卫生应急需要。

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行为

二、组织指挥

(一)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应急处理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二)指挥协调机制包括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建设与管理、部门协调机制

三、卫生应急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一)卫生应急管理制度

(二)卫生应急工作制度

四、监测预警

五、信息报告与发布

六、现场处置

七、应急实验室网络

八、应急队伍

九、装备储备

十、培训演练

十一、动员宣传

十二、科技交流与合作

十三、恢复重建

 

1.应急处理指挥部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预案规定,按照

8

“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依据事件的级别和

工作实际需要,建议成立同级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总

指挥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职

责分工,应按各级政府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

现场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

指挥部由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处理指挥部有关人员组成。

根据

事件性质指挥部可下设若干组,建立协调机制,组织相关专家参与指挥部

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应由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负责人担任.

发生较大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建议地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可

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包括:

(1)制订工作计划,明确部门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

(2)建立定期或每日例会制度,掌握工作进展、落实各项措施情况

及效果,分析存在问题与困难,研究部署应对策略和措施,合理调整各部

门分工和职责;

(3)综合判断事件性质,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

(4)及时与当地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沟通情况,并向各有关部门以

及军队通报情况;

(5)组织专家对事件处置进行综合评估;

(6)提交现场工作总结报告。

3。

日常工作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应急的日

9

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作为同级政府应急

处理指挥部的下设办公室,承担应急处理的协调工作。

4.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会委员由相关领域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

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以及相应的控制措

施提出建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参与制订、修订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

技术指导,必要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

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承担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

挥部(机构)及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指挥协调机制

1.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建设与管理

(1)构成

省级、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建设卫生应急平台要与电子政务系统

相结合,在电子政务中心信息平台的支持下,建立监测、早期预警与高效

处置一体化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

生监督信息系统的集成。

(该平台一般包含信息报告子系统、组织指挥子

系统、有线/无线综合信息交换子系统、数字录音管理子系统、图像监控

及显示子系统、GIS和GPS集成地理信息子系统、大型数据库子系统、数

据服务和辅助决策子系统以及智能训练模拟子系统等,能实现语音、数据、

图像等多种信息的同网传输,所有有线/无线用户之间都可以直接对话,

并实现调度指挥的图形化)。

10

(2)功能

整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知识库、信息库、预案库、专家库和资

源库,在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平台的支持下,综合分析各专业数据与实时信

息,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动态监测预警,提供通讯信息服务和决策

依据,调集可利用资源,确保指挥命令的通畅下达,具有电话、视频会议

功能,逐步实现卫生应急联动管理、智能化辅助决策和可视化的科学决策

与指挥功能.

(3)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部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指挥决策系统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

人。

从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构筑网络安全屏障,确保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2.部门协调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铁道、

交通、水利、农业、质检、民航、安全生产、林业、食品药品、旅游等相

关部门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

事件相关信息,及早采取相应的联防联控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1)信息通报与交换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部门间的信息交换机制,按有关规定及时将

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

(2)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需要,与铁路、

交通、民航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据《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采取相应的

检疫措施。

11

(3)口岸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需要,与口岸卫

生检疫机关相互协作,依法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

(4)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与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掌握重大活

动、重要会议等信息,根据重大活动的种类、规模和时间,科学评估可能

造成威胁的公共卫生危险因素,制订预案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三、卫生应急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卫生应急工作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预案、方案、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卫生应急工作实际需要,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卫生应急机构、岗位的职责,

实行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化管理。

(一)卫生应急管理制度

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包括应急准备、预

警系统、决策指挥、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定点收治、新闻发

布、应急队伍、技术支持、物资储备、部门协调、执法监督、检查指导、

考核评估、奖励惩处等管理制度。

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报、应急值守、物资储

备、信息报告、应急队伍、现场处置、检验检测、生物安全、健康教育、

技术指导、考核评估、奖励惩处等各类应急管理制度。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准备、伤病检诊、现场抢救、

信息报告、院内会诊、院内救治、运送转诊、消毒隔离、院感控制、健康

教育、技术指导、考核评估、奖励惩处等各类应急管理制度.

4。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卫

12

生监督、执法稽查等管理制度。

5.其他各类卫生机构也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相关管理制度。

(二)卫生应急工作制度

1.应急保障:

主要有各种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队伍、装备、物

资、信息和经费保障,培训、演练等工作制度。

2。

监测预警与报告:

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预警、

信息报告与网络管理等工作制度。

3.现场处置:

主要有现场专业医疗救援、现场检伤分类、现场调查和

处理、个人防护、现场卫生学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

4。

实验室检测:

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检测、报告、质量控制和

实验室安全等工作制度。

5.信息发布与通报:

主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信息通报

等工作制度。

6。

风险沟通与健康教育:

主要有风险沟通、公众的心理干预、健康教

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制度。

7.卫生评估:

主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各阶段进行评估。

四、监测预警

(一)监测

1。

制定监测计划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及

技术文件,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制订

适用于本地的各项监测计划和方案。

2.建立完善监测网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突

13

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症状监测、实验室监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公共卫生监督等监测网络系统,以及同农业、林业、气象、水利、交通、

口岸等部门的相关信息交流机制,构建监测信息平台。

3.开展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机构按监测计划和方案,培训监测专业人员,

开展各项监测工作,及时总结、分析、上报和反馈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监测信息。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适时组织专家召开疫情分析和评估监测会

议,及时将结果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预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测预测的信息,及时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对

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适时发布

预警信息.

1。

预警事件

(1)发生或者极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3)发生传染病菌(毒)种等丢失;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与化学中毒、核和辐射损伤事件;

(5)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6)自然灾害发生后,可能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

(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

程度和发展态势可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

和一般(Ⅳ级)等预警级别,并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

14

3.预警实施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制订预警指标.根

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性、影响区域范围、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

等因素,制订适合当地情况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低级别的预警线指标.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

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3)预警信息内容包括:

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

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4)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

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

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

的公告方式。

(5)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预警级别的防控措施.

五、信息报告与发布

(一)信息报告

1.事件报告单位与报告人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险因素,也有权向上级政

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

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

机构、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

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等为责任报告单

15

位.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

报告人.

2。

报告事件的界定

(1)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专业机构收集、汇总、分析、报告有关公共

卫生突发事件监测资料。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共卫生、流行病、检验、医疗等领域的专

家,结合当地的历史资料,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的情况、类别和性质、

波及范围和严重程度、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效果及其发展的趋势进行评

估,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和级别。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综合专家讨论的结果,按有关规定对报告事

件类型和级别进行界定.

3.报告方式、时限与程序

(1)获得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

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

业机构报告信息。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初步核实认为可能是或确认为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后,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

(3)接到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

应根据事件的不同级别,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

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标准的,敦促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

况。

(4)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级以下卫生

16

行政部门可直接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

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视事

件性质、波及范围等情况,及时与临近省、市、县之间互通信息。

4。

报告类别与内容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2)首次报告尚未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可能存在隐患的

事件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波及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及拟采

取的措施.

(3)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

事态发展、控制情况,及时报告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分布)、危害

程度、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并分别填写基本信息报表和相应类别

的事件分类信息报表逐级上报。

(4)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及时分析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特点及规律.

5。

监督、检查和指导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管

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

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所辖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

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所辖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17

(5)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6)依法查处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违法行为.

(二)信息发布与通报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经授权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信息。

2。

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

社会效果。

3.发布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预案的规定执行.

4。

发布可采取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

六、现场处置

坚持控制优先、实验室和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边抢救、

边调查、边核实、边处理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一)早期处置

1.初步确认与报告

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在采取必要措施

的同时,按要求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现场处置工作组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不同性质和应对需求,现场指挥部下设各专

业工作组,包括现场流调与处置组、医疗救治组、检验检测组、信息组、

消毒杀虫组、后勤保障组等,各组指定工作组组长。

3.指派专家工作组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件发生或发展情况,可派出由不同专业领域组成

18

的专家工作组,并指定专家工作组组长。

专家工作组主要工作内容见附件。

4。

提供后勤保障

派出机构应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交通工具、设备及意外

伤害保险等.根据事件发展和应对需要,适时调集、调整人员和物资,协

调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二)医疗救援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现场医疗救治需求,按照预案的要求,制订医疗救

援方案,统一指挥调动医疗资源,迅速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工作。

根据分级救治与合理转运相结合的原则,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

分级、分区急救处理和转运。

危险化学品、核和辐射事件的伤员应及时转

运到专业医疗机构救治.

医疗救援人员要注重自身安全与防护,不做任何不科学的冒险救治,

避免造成更多人员伤亡。

(三)现场调查

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核实事件,确定病例定义,

搜索和鉴别病例,收集整理事件相关信息,确定事件高危地区和波及人群

范围,对事态进行分析,提出、实施和不断补充完善控制措施,并对现场

调查工作进行评估。

(四)样本采集与检测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专业机构拟定标本采集检测计划,协调各级各类医

疗机构以及有关单位配合、协助采集相关标本,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和相关

的实验室检测.在标本采集、运输、储存、检测过程中严格遵循安全的原

则,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污染和污染源的扩散.

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尸检的规定,指定具有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

19

验资质的机构开展尸体解剖查验工作。

从事甲类传染病和采取甲类传染病

预防、控制措施的其他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的机

构,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五)防控措施

1。

拟定方案

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所获悉疾病的传染源或事件危害源、传播或

危害途径以及疾病、事件特征,确定控制和预防措施,拟订现场控制方案。

2。

措施选择

根据事件类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现场应急控制措

施。

在事发现场和可能波及的区域开展主动监测,必要时启动日报告、零

报告制度;及时通报情况,争取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和支持控制措施的落实;

对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及时调整控制

方案.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事件处置终止建议,及

时终止控制措施。

3.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现场控制措施

(1)积极组织救治病人,隔离传染源;

(2)追踪密切接触者,根据需要分别进行隔离、留验、医学观察和

健康随访;

(3)根据疫情规模和危害程度,确定疫点、划分疫区;

(4)采取消杀灭等卫生处理方法,切断传播途径;

(5)根据疾病的特点,采取预防接种或预防服药,宣传教育等方法

保护易感人群。

4。

食物中毒事故的现场控制

(1)组织有关医疗机构紧急救治病人;

20

(2)调查可能暴露者,进行医学观察;

(3)进行现场卫生学处理;

(4)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应依法采取相应控制

措施;

(5)调查被污染食物的流向,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

通报.

5。

职业中毒事件的现场控制

(1)协助开展现场人员疏散;

(2)组织人员检伤分类;

(3)开展现场中毒患者急救和医学观察;

(4)进行人群健康危害的卫生学评价;

(5)提出控制毒物危害措施的建议;

(6)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及心理干预。

6。

核和辐射事件的现场医学救援

(1)判定和救治伤员;

(2)初步估计人员受照剂量,对伤员进行分类处理;

(3)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在专家指导下发放和服用稳定

性碘;

(4)协助解决核和辐射事件造成的社会心理学问题;

(5)协助做好可能污染的食品、饮用水等的放射性监测和控制。

7。

监督执法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监督,依照法律法规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21

七、应急实验室网络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充分利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

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实验室资源,加强各部门和各学科之间的密切合作和

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包括国家、省(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市和县4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网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实验室支持,全面提高病原微生物、化学、物理、

放射危害因素的实验室检测、监测、鉴定水平和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网络采用二级管理的模式,即建立国家

和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网络管理办公室,分别对国家及省、

市、县级实验室网络成员进行管理。

应急实验室网络的运行采用平急结合

的方式,平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验室监测,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紧急调动资源,快速有效应对。

所有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国家

认可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均可申请加入应急实验室网络。

经过国家卫生应

急管理部门认可批准的实验室网络成员,根据协议要求开展工作。

八、应急队伍

(一)卫生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统一组织、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

理、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负责组建卫生应急队伍,以有效应对

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的职

能成立相应的现场应急队伍。

卫生应急队伍以现场应急处置为主要任务,其工作内容包括核实确

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与样品采集、人群健康评价、控制措施

制定、医疗救援、监督执法等.

22

1。

队伍组成

(1)根据本地区卫生应急工作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可按照重大灾害、

传染病、中毒、核和辐射等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救援分别组建应急队伍。

(2)队伍成员应根据应对事件的不同类型,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学高等院校和军队等相关单位,选择年富力

强、具有实践经验的应急管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医疗救治、实

验室检测、卫生监督及相关保障等专业人员组成应急队伍。

(3)队伍人员组成应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

队伍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库系统”(以

下简称应急专家库)建立卫生应急队伍成员资料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及

时或定期更新信息资料,并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队员进行及时调整。

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相应的卫生应急队伍,建立应急成员资料库。

(二)卫生应急专家库

1.应急专家条件

为有效掌握和利用卫生专家资源,实现部门和地区间技术能力的互

补,卫生部在统一网络平台上建立应急专家库。

在临床医学、公共卫生、

灾害管理学、法学等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专业学术地位或影响和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经验并具备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职称或博士

学位,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的,经推荐审

核后可作为应急专家,入选应急专家库。

2.应急专家推荐与审核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别和所需相关专业进行推荐,包括疾病控

制、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卫生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