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教案(山西财经大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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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教案 课程名称 国际税收 课程编码 042202 适用专业 财政学 开课时间 2007年3月5日
第1周至
第16周 授课班级 2004级财政班 授课教师
王仙花 职称 副教授 使用教材 《国际税收》
二○○ 七年三月 教案(扉页) 课程名称 《国际税收》
总计:
48学时 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学分 2 讲课:
48
时实验:
0学时 教学目的 通过对国际税收相关知识点的介绍,要求从宏观上把握国际税收的研究内容;针对不同的案例可以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要遵循国际惯例与规则。
教学要求 要求学生具备基本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操作能力,如可以独立选用不同的方法对国际重复征税进行相应的免除,对转让定价可以独立断送并进行所得的相应调整,同时也可运用该课程同其它专业课的勾稽关系,做到融汇贯通,学以致用。
教学方法 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在教学过程中,针对具体的讲授内容,有选择地采用启发式、提问式等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对于重点问题,要采用以案例引入与以案例结束教学的方法来进行。
教学手段 由于本课程的专业性较强,要求内容细致、全面,因此选用了传统的讲授方式。
考核方式
闭卷笔试 教学参考资料 1、《国际税收导论》 邓子基编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国际税收学》 葛惟熹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3、
《税收概论》 沈肇章主编暨南大学出版社4、《国际税收》 朱青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5、《国际税法学》 廖益新北京大学出版社
6、《国际税收学》 王铁军苑新丽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7.《税收国际化趋势》 靳东升著经济科学出版社8.《国际税收协定通论》 唐腾翔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9.《国际税收学》 罗宏斌编著湖南大学出版社
注:
1.课程类别: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实验课等。
2.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启发式教学,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研究性教学,当堂测试,提问式教学,课程论文,课程设计,学生讲授,师生互动等。
3.教学手段:
多媒体教学,传统讲授,网络教学,远程教学,VCD,录相等。
4.
考核方式:
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课程设计,科技作品,课堂答辩等。
教学单元
第一单元 时间 2007年3月12日
第1--3节
章节名称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第一节国际税收的含义
第二节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 教学时数
3课时 教学目的 通过系统的学习,使学生理解掌握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及发展,并能够分析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渊源;掌握国际税收的含义、本质以及其与国家税收的区别与联系,从而对国际税收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提高学生系统学习的能力;为将来从事更复杂的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以适应当代社会对复杂性研究的需要。
教学要求 1.全面系统的学习国际税收的相关知识2.掌握国际税收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及在每一阶段的背景3.能够将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与实践相结合 教学方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在此过程中,采用了多种教学方法的结合。
以类比的方式引出行为概念必需包含的要素,从而得出国际税收的定义。
在对已学知识复习的基础上,分析目前世界各国按照课税对象这一标准对税收所作的基本分类。
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分析一国税制不完善不健全会在国际经济合作与交往中处于劣势。
运用正常的逻辑思维方式阐述国家税收与国际税收的关系,要求学生总结出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世界各国发生的一些典型事例的介绍,了解国际税收问题是如何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中产生的。
采用宏观与微观的比较方法,从宏观角度来探讨各税类对整个国际贸易的影响,从微观角度探讨国际税收问题的存在对各个国家财权利益的影响及对行为的指导。
采用案例教学法,从反面出发,分析了在国与国之间进行交往时,税种设计不对等、不完善给一国税收权益带来的巨大损失。
教学内容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共分为二节内容:
第一节国际税收的含义,
第二节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第一节国际税收的含义一节中,首先按照课税对象的标准对世界现行税制做了一个基本的分类,分成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具体解释在每一大税类中所包含的具体税种,从而分析出在国际税收学科中要讨论的具体类型。
由此引出国际税收的一般性概念,从其所包含的三要素出发,谈到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权益的分配关系。
通过对概念的分析,得出国际税收的本质实际上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对税收权益的分割。
在此基础上,对国家税收与国际税收这两个概念进行了比较,从二者的联系与区别两个角度进行阐述,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国际税收没有自己独立的征税主体与课税对象,必须依赖于国家税收的基本要素;但是二者又有显著的不同,如二者反映的关系不同,国家税收反映的是征收者与缴纳者之间的征纳关系,而国际税收反映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对于税收权益的划分与协调;二者处理问题的方式也有所区别,国家税收通过国内税收法律体系约束纳税人,其约束国强,而国际税收只能用国际惯例与规则来处理国际税收领域的相关问题,约束力普遍较差
第二节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一节中,介绍了整个世界经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发展特点,以及对别国贸易需求的增加,引出流转税特指关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随着各国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剩余产品急剧增长,贸易形式从商品输出变为资本输出,从而引发了所得税与财产税的国际税收问题。
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存在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从而带来一系列国际税收领域的相关问题,如关税壁垒与关税协调在二十世纪以来轮番作阵,开成了现在的WTO运行规则与程序;所得税作为西方国家的主体税种,由于其位置重要性,在这个问题上世界各国都保持着较强的原则性,因而带来了国际税收问题协调的困难性。
教学重点难点 1.要掌握世界各国税制按不同标准可做的分类,这些分类除了按课税对象进行划分外,还有根据价税是否合计、税负能否转嫁进行相应的划分,以满足不同需求者的需要。
2.在国际税收的这个本质问题上,一定要通过分析国家税收与国际税收的联系,从而得出其不同于国家税收中形成的普通征纳关系,而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对于税收权益的分割。
3.对于商品税即关税国际税收问题的讲解,主要从协调的角度来进行,对于该税种来说,由于出口国一方为了增强产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多半实行出口退税的政策,从而在若干个国家之间只是税收的协调,而不是分割,这与国际税收的本质有所冲突。
4.掌握国际税收与国家的区别,从而在未来的研究中,其研究方法与范畴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讨论练习作业 课堂讨论:
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练习:
分析所得税对东道国以及居住国国际投资的影响。
作业:
1.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
2.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如何?
3.国际税收是如何产生的?
参考
资料 1、《国际税收导论》 邓子基编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国际税收学》 葛惟熹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3、《税收概论》 沈肇章主编暨南大学出版社 教学 后记 本单元的内容理论性较强,学生们对国际税收的本质等理论问题往往缺乏感性认识,授课时应注意用实例讲清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以及广义国际税收与狭义国际税收的区别。
注:
一个教学单元是指一次课(2-3学时) 教学单元
第二单元 时间 2007年3月19日
第1--2节 章节名称
第二章增值税的国际比较
第一节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增值税纳税人的国际比较
第三节增值税税率的国际比较
第四节增值税免税的国际比较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 教学时数 3课时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增值税作为一个国际性税种在各国的实践情况及其相互之间的异同,从中总结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
一方面为我国的增值税改革完善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另一方面为以后各章的学习奠定基础。
教学要求 1.深刻理解增值税的概念、特点及类型2.了解和掌握各国税法在不同情况下对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
3.从本质上把握基本税率、低税率及零税率三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并了解各国对增值税税率的规定。
4.理解无权抵扣的免税与有权抵扣的免税两个概念的区别,并了解世界上对增值税免税的通行规定。
教学方法 以课堂讲授的方法讲解本单元的内容,同时还配合采用了多种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讨论的方法,先介绍增值税的概念、类型和特点,使学生对增值税先有一定的感性认识。
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通过先期对增值税有了基本认识的前提条件下,通过对增值税纳税人、税率及免税规定的国际比较了解掌握各国是如何制定实施增值税的。
采用案例教学方法,介绍世界各国对这种新型税种的实施情况,针对其产生的税收问题,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案和措施,中国从这些国外经验中,可得到的一些有益思路。
更重要的是明确增值税在国际间进行协调的必院椭匾浴 教学
内容 本单元增值税的国际比较共介绍五节,包括增值税的概念、类型和特点,增值税纳税人的国际比较、课税对象、税率及增值税免税的国际比较。
第一节增值税概述。
简单回顾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比较各国实施增值税的类型及优劣,进一步分析比较各国实施增值税的范围,各国宽窄不同,大体分三种情况。
第二节增值税纳税人的国际比较。
世界各国因国情不同,纳税范围各异,因而增值税纳税人确认标准也不一样。
三种情况:
一是以“企业主”为纳税人;二是按应税行为确定纳税人;三是特种交易的纳税人
第三节增值税税率的比较。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税率多少不一,最多的有4档税率,最少的只有一档税率。
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基本税率、低税率、零税率及小业主适用的税率。
第四节增值税免税比较。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通常对增值税采取免税和零税率两种免税形式,即无权抵扣的免税和有权抵扣的免税。
从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来看,有抵扣权的免税一般适用于出口货物,其作用主要是鼓励出口,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除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外,有些国家对国内销售的某些货物也实行零税率,如基本食品、书籍、报刊、医药等。
教学重点难点 1.从概念本质上把握增值税原理,在此基础上理解增值税的特点。
如增值税虽然是对商品或劳务流转中的增值额课税,但由于其价外计税及税负转嫁的特点,它与同样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所得税有着本质的不同。
2.以“企业主”及“应税交易”为标准与以征税对象范围为标准两种情况下各国对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
3.增值税课税对象中“商品”和“劳务”的区别以及在此基础上各国对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界定。
4.增值税基本税率、高税率、低税率、零税率4个概念间的区别以及各国圆煌榭鱿滤奥实墓娑ā5.理解无权低扣的免税和有权低扣的免税之间的区别,即无权抵扣的免税,对生产经营免税项目所购进的投入特已付增值税不准抵扣,既不缴纳,也不扣税,因此它是一种有限的免税。
而有权抵扣的免税是指免税且允许抵扣前一环节已纳进项税。
若为出口货物,销项税额为零,应纳税为负数,应退税。
这种免税方式又称为零税率免税,是一种全环节免税。
讨论练习作业
1、三种类型的增值税各有什么优、缺点?
2、各国对增值税实施范围是如何选择的?
3、各国是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人的?
4、各国对商品销售征税有何异同?
5、各国的增值税税率设计有何不同?
参考资料
1.《国际财政制度比较》 姜维壮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
《当代西方国家税收》 陶继侃、张志超著山西经济出版社3.《税收制度国际比较研究》 陈志楣著经济科学出版社4.《西欧国家税制改革比较研究》邓子基、巫克飞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5.《国外财政考察与借鉴》
财政部国际合作司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教学 后记
本单元的内容是服务于最后一章“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的,因此,只有搞清楚各国增值税制的基本情况,才能很好地把握如何协调商品课税问题。
授课时注意将《中国税制》课程中的增值税内容与本单元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把所学知识融会贯通。
注:
一个教学单元是指一次课(2-3学时) 教学单元
第三单元 时间 2007年3月26日
第1--3节 章节名称
第三章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比较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制内容比较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 教学时数
3课时 教学目的 了解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征收方法和课税模式,掌握各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计和费用扣除的原则、方法及纳税申报的单位选择。
以此为基础,对个人所得税的国际协调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
教学要求 1.对个人所得税中的“所得”概念进行准确的把握。
2.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历史发展及现今世界各国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3.掌握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及混合所得税制各自的优缺点,理解我国选择分类所得税制的具体原因。
4.了解现在世界各国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规定的区别。
教学方法 1.从发展的角度,采用历史演变的教学方法对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演变轨迹进行介绍,并在此基础上深入理解个人所得税概念中“所得”的含义。
2.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在老师的引导下,按照一定的逻辑推进让学生自己理解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及混合所得税制三种模式的优缺点,使学生在此基础上既理解我国采用分类所得税制的具体原因,也能够准确把握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方向。
3.在个人所得税各税制要素的国际比较分析中,应采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分析方法,重点向学生介绍课税对象中费用扣除的不同。
综观世界,各国的扣除项目一般包括成本费用、生计费用和个人免税三部分内容。
在实行分类所得税制的国家,对各项所得分别以不同税率形式分别计税,在对工薪所得课税时考虑了个人生计费因素,因此,在税法上不规定生计费扣除。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了这一方法,对工资、薪金所得规定了减除费用额即个人生计费。
在实行综合所得税税制的国家,因对各类所得采取综合课税,所以一般承认生计扣除。
4.采用课堂讨论的方法,使学生认识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个人所得税采取超额累进税率而不是全额累进税率或比例税率的原因。
通过比较分析各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累进级次及边际税率,认识到现今世界范围内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
教学内容 本单元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共分三节,分别为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国际比较、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税制内容的国际比较。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
本节主要讲述了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其历史演变和各国现状。
现今学术界对个人所得税中的“所得”有不同的认识。
主要有“来源说”和“净增值说”两种。
来源说的代表人物为弗里茨.纽马克,他将所得表述为:
“只有从一个可以获得固定收入的永久性来源中取得的收入才应被视为应税所得,其基本点在于这种所得具有循环出现反复发生的永久性源泉性质。
如制造业的工业利润、商品销售的商业利润的都具有这种反复发生的源泉性质。
净增值说认为所得就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新增加的并可随意支配的净资产总额,即把所有收入(包括经常收入和临时收入)扣除获取该收入的各项费用、损失后余额作为所得。
依次观点,对资本利得这种不固定的意外收入也要计入总所得中征税,但允许扣除资本损失在现实中各国实行的是与上述两种定义不完全对应的税法定义。
对于资本利得,各国普遍征税。
不同的是,有些国家设有专门的资本利得税来征收,而英美等国则在个人所得税中以优惠税率征收。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比较。
从目前世界各国的实践看,主要有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三种模式。
分类所得税是指将各种所得分为若干类别,对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分别以不同的税率计税的一种所得税课征模式。
目前在国际上,纯粹采用分类所得税国家很少,我国自1981年开征个税以来,一直实行分类所得税模式。
综合所得税是指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一年)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税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后的余税,按累进税率计征所得税的一种课征制度。
目前,由于发达国家征管手段先进,公民纳税意识较强,一般都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模式。
混合所得税是将分类和综合两种所得税模式的优点兼收并蓄,在收入发展时进行经济扣缴,在年度终了进行个人收入汇总申报,是进行的多退少补。
日本是实行这种课征制度的国家之一。
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区国家也大多实行混合税制。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税制内容的国际比较。
本节主要包括纳税人比较、课税对象比较及费用扣除比较,而重点介绍了费用扣除的国际比较。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准有很大区别,各国扣除制度的内容和水平也有所不同。
综观世界,各国的扣除项目一般包括成本费用、生计费用和个人免税三部分内容。
在实行分类所得税制的国家,对各项所得分别以不同税率形式分别计税,在对工薪所得课税时考虑了个人生计费因素,因此,在税法上不规定生计费扣除。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了这一方法,对工资、薪金所得规定了减除费用额即个人生计费。
实行综合所得税税制的国家因对各类所得采取综合课税,所以承认生计扣除。
教学重点难点 1.掌握个人所得税概念中“所得”的理论含义及其在实践中的界定。
2.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历史发展脉络和它在目前世界各国的发展现状。
3.
掌握分类个人所得税、综合个人所得税和混合个人所得税三种税制各自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认识到采用分类所得税制的发展中国家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发展方向。
4.掌握目前世界各国对个人所得税课税对象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以合法来源所得为主
(2)以连续性所得为主(3)以净利所得为主(4)以实际取得的所得为主。
5.掌握世界上对个人所得税课税对象中的费用扣除主要包括必要费用、生计费用和个人免税三部分内容。
6.掌握目前世界各国对个人所得税普遍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而且应认识到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是一种国际潮流。
讨论练习作业 1、个人所得税在国际上的发展现状如何?
2、个人所得税不同税制模式的优、缺点是什么?
3、各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有何特点?
4、各国是如何确定费用扣除范围的?
参考
资料 1.《个人所得税制国际比较》 各国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当代西方国家税收》 陶继侃、张志超著山西经济出版社3.《比较税收制度—兼论我国现行税制的完善》 杨斌著福建人民出版社
4.《税收制度国际比较研究》 陈志楣著经济科学出版社
教学 后记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协调是本课程的重要内容,要想使学生全面把握这一内容,须对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及其比较情况讲清楚。
否则,学生只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此外,对个人所得税的国际发展趋势也应予以说明。
注:
一个教学单元是指一次课(2-3学时) 教学单元
第四单元 时间 2007年4月2日
第1--3节 章节名称
第四章公司所得税的国际比较
第一节公司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应税所得的确定
第三节税率制度比较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
教学时数 3课时 教学目的 了解公司所得税的基本理论,掌握各国公司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税率设计及费用扣除项目,为后面直接税国际协调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教学要求 1.全面、准确地把握公司所得税概念。
2.系统理解公司所得税的类型,实践中每种类型的公司所得税所适用国家。
3.理解公司所得税中应税所得的具体计算原理与过程,从本质上把握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间的区别及联系。
4.了解公司所得税的税率结构类型及现行世界各国所采用的税率形式及大小。
教学方法
以课堂讲授的方法讲解本单元的内容,还配合采用了多种教学方法。
1.
采用课堂讨论的方法使学生认识到公司所得税存在的理论依据是独立课税理论,若认可合并课税理论,则股东与公司之所得应合而为一,课征合并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存在的前提下,就不应对法人课征独立的公司所得税。
2.采用案例教学方法,使学生对纳税人应税所得的计算过程有一个清晰的思路。
收入总额所包含的各项目、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项目都应逐条理清,在此基础上才可能准确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3.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认识到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间为什么会存在区别。
4.采用比较分析方法以了解世界各国公司所得税的税率结构、税率高低,从而可以认识到我国目前公司所得税税率是否适当,若须改革,改革思路是什么。
教学内容
第三章公司所得税的国际比较分为三节:
第一节公司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应税所得的确定;
第三节税率制度比较。
第一节公司所得税概述。
本节主要讲述公司所得税存在的理由及公司所得税的类型。
是否应该对公司单独征收所得税,理论界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独立课税理论认为,法人是一个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可以拥有财产,相应地,也可以成为诉公对象。
因此,法人的所得与股东所分配盈余是两种独立的纳税主体的所得,应分别纳税。
该理论的一个重要缺陷是:
当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股东时,股东还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故有重复征税的问题。
公司所得税的类型主要包括古典制、双率制、股息扣除制。
古典制既对公司利润征收和公司所得税,又对股东取得的股息再征个人所得税。
这意味着,古典制对公司分配利润(股息)存在着经济性双重征税;双率制是指对公司分配利润和保留利润按不同税率课征所得税的制度,其特点是对公司分配利润适用较低税率,而对保留利润采用较高税率课征公司所得税。
其目的就是要减轻对已分配利润的双重征税;股息扣除制是指在核定就分配利润应缴纳的税款时将股息从公司税的税基中作扣除的公司税制;归属制是指将公司就分配利润所缴纳的税款部分或全部归属到股东的股息所得中给予股东税收抵免的一种公司税制。
第二节应税所得的确定。
确定应税所得的基本思路是应计税收入各项目总额减去按照税法规定应当扣除的项目总额。
各国应当计税的收入项目通常包括:
(1)销售利润,即销货收入减去销货成本;
(2)权利金、佣金、奖励金以及不必偿还的债务收入;(3)前期已支付费用的补偿收入,如保险收入等;(4)利息、股息收入;(5)财产租赁收入;(6)财产变价收入,税法有专项规定的资本利得除外;(7)其他损益,如营业外收入等等。
第三节税率制度比较。
本节介绍了世界上主要国家现行税率状况。
世界多数国家公司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
有的按分类采取不同的比例税率。
如英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对利润额不足3万英镑的公司实行25%的税率。
新西兰对居民企业的税率为33%,对非居民企业的税率为38%。
还有一些国家针对特殊行业规定不同的限制或鼓励税率,如巴基斯坦对一般公司税率为49%,对于银行业则为62%。
从世界范围看,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原来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的国家,税率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OECD国家下降幅度最大,亚洲大多数国家也呈下降趋势,税率大多在30%~35%之间,个别国家超过38%。
也有的国家低到20%~25%。
进入21世纪后,出现了
第二次由欧盟国家减税大战引起的其他有关国家的减税浪潮。
英国从2001年将公司所得税率降为30%;爱尔兰于2000年实行新的公司所得税制,到2003年将改革前的40%税率降为12.5%;另外,波兰、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公司所得税也由原来的34%、38%和40%分别下降为22%、
25%和29%。
教学重点难点 1.掌握公司所得税存在的理论基础是独立课税理论。
2.掌握公司所得税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两个概念的本质区别。
认识到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是分别站在税务管理机关和公司立场来考虑问题的。
3.掌握世界各国在确定公司所得税应税所得时对资本利得的税务处理主要有三类:
一是将其并入正常所得税,没有任何特殊待遇;二是完全免税;三是实行某种程度上的优惠,或是部分免税或是适当降低税率。
4.掌握世界上公司所得税分类比例税率主要有三种类型:
(1)按企业规模和利润规模大小划分的分类比例税率。
(2)按居民公司与非居民公司区分的分类比例税率。
(3)以行业和公司类型为标准区分分类比例税率。
5.掌握目前世界性的公司所得税改革浪潮最主要的特点之一就是通过减税以降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
讨论
练习作业 1、公司所得税存在的必要性是什么?
2、公司所得税制有哪几种类型?
3、西方各国对资本利得实行怎样的税收待遇?
4、当代各国对公司所得税税率是如何设计选择的?
5、各国对公司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有何异同?
参考资料 1.《国际税收学》 罗宏斌著湖南大学出版社 2.《国际税收》 朱青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