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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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工作制度
法务工作制度
(TJDT/ZY-QG-01)
1总那么
目的
本制度旨在标准法务工作,明确治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使法务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效劳。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以下简称地铁公司)所属法务治理工作。
1.3大体原那么
1法务治理重在法律风险防范,应以事前预防、事中操纵为主,以事后补救为辅。
1.聘用企业法律顾问应当从企业主营业务需求动身,综合考量,择优选聘。
1.保守企业秘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2治理职责
2.1企业治理部职责
2负责企业法律效劳需求调研,制定适合企业现状及以后进展的法务治理计划。
2不断完善法务工作制度,成立健全风险操纵机制,确保对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合同和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到位。
2增强与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和谐配合。
2负责和谐法律顾问与各公司、各部室之间的关系,成立快捷、通畅的沟通渠道。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法律顾问的效劳质量进行监督和评判。
2负责企业法制教育工作。
2经授权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2.2其他部门职责
2党委工作部负责企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
2各公司、各部室应当依照本制度配合企业治理部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工作。
3工作方针
3.1地铁公司法制工作由企业治理部统一治理,包括企业法律顾问治理,法制教育,合同、招标、融资、建设项目的法律咨询和诉讼事务治理和其他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
3.2企业各项业务应依法行事,坚决抗击各类违法、违纪、违章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经营治理行为和尽可能幸免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
各专业业务人员应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约束个人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切查找并分析地铁公司在生产经营治理中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和风险产生的本源,有针对性地成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同治理、对外担保、投融资、债权债务治理、资产处置、知识产权治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地铁公司法律工作模式,把法律工作与财务、审计、监察等内部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法律审核把关程序有机融入企业治理流程当中。
地铁公司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治理制度,专门是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违法违规经营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涉及出资人重大权益的法律纠纷,应依法向国有资产监督治理机构备案。
3.7违背本制度,依照《人力资源治理制度》(TJDT/ZY-RL-01)的相关规定进行惩罚。
情节恶劣,后果严峻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工作内容
4.1企业法律顾问的治理
4.选聘企业法律顾问应采取招标或等同方式。
4.选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应从企业主营业务需求动身,以工作业绩和团队素养为基础,综合考虑事务所规模、知名度等因素,择优选聘适合本公司行业特点及现实需求的律师事务所。
4.第一次聘用的律师事务所应签定为期一年的法律效劳合同,第二次签约可视具体情形决定法律效劳合同期限。
4有专门法律效劳需求的部门能够建议聘请专项法律顾问,企业治理部负责组织专项法律顾问的选聘,具体要求对照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相关规定。
4企业治理部应与法律顾问维持紧密联系,每周至少进行1次工作交流。
4企业治理部应把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内容,并按季度作出法律顾问工作小结。
4企业治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法律顾问的效劳进行季度考核,年关的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参考依据。
4企业治理部应在实践中不断寻求改良工作方式,以提高法律效劳质量。
4.2法制教育
4.2.1各公司、各部室应依据业务特点,填写《法律培训需求》(JL/ZY-QG-04-01),经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公司领导审批,于每一年12月初报送至企业治理部,企业治理部应当据此制定地铁公司法律培训年度打算,于次年1月初完成并经企业治理部部长审批,遵循执行。
4企业治理部负责组织各部门专业人员及中层干部的法律培训,形式不限,平均每一个月1次。
4企业治理部负责组织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形式不限,每一年很多于2次。
4党委工作部负责依据城投集团相关要求,完成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工作。
4.2.5相关部门于每一年12月份向企业治理部报送本部门业务相关的现行行业标准、操作规程目录,企业治理部负责搜集各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编制《法律法规、标准有效版本目录》(JL/ZY-QG-04-12),该目录于每一年1季度进行修订,并下发至各公司、各部室。
4.3合同审查
所有合同应先由打算合同部进行审查,只要《签定合同审查意见表》中有1位主管领导以为有必要送交法律顾问审查,就应送交法律顾问审查。
如合同内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应提交领导办公会或董事会研究审议,并由相关部门出具会议记要或董事会决议。
4.3.3需送交法律顾问审查的合同,应由打算合同部向企管部送交《签定合同审查意见表》复印件、《送交法律顾问审查合同批准单》(JL/ZY-QG-04-02),如合同内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还应当提交由合同主送部门提供的领导办公会记要或董事会决议,上述材料经企管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企管部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审查。
4.3.4填写《送交法律顾问审查合同批准单》(JL/ZY-QG-04-02),应当说明合同签定目的或缘故,并由打算合同部出具审查意见,及时送交企业治理部。
《送交法律顾问审查合同批准单》(JL/ZY-QG-04-02)所涉及的附件如有电子版应一并提交,并将所有附件编辑目录。
4.3.5《送交法律顾问审查合同批准单》(JL/ZY-QG-04-02)应依照一事一议原那么,不同类项的合同分单填写。
4.4法律咨询
4.4.1法律咨询范围以常年法律顾问效劳合同和专项法律顾问效劳合同约定的效劳范围为准。
4.4.2各公司、各部室就有关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应当填写《法律咨询单》(JL/ZY-QG-04-03),经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公司领导批准后,报送至企业治理部,企业治理部部长进行审查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4.4.3《法律咨询单》(JL/ZY-QG-04-03)应依照一事一议原那么,不同事项分单填写。
诉讼事务治理
.1各公司、各部室在外部合作中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向企业治理部寻求法律支持。
.2各公司、各部室以为应当提起诉讼的,填写《起诉审批单》(JL/ZY-QG-04-04),经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公司领导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至企业治理部,企业治理部据此作出法律意见。
该法律意见应说明诉讼目的和相应的法律依据,如不同意起诉也应当说明理由。
法律意见需经企业治理部部长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报总领导审批,必要时提交领导办公会或董事会讨论决定。
企业治理部依据最终意见落实诉讼事宜。
.3企业治理部应当自接收起诉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确信取证范围并制作取证单。
受理部门举证应当自《取证单》(JL/ZY-QG-04-04)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或与《起诉审批单》(JL/ZY-QG-04-04)一并提交,一式三份。
.4企业治理部部长应当审查取证范围是不是与被诉案件相关,受理部门部长应当指派专人负责搜集证据和联络沟通。
.5企业治理部负责依照所搜集的证据,组织相关诉讼材料,并填写《证据目录》(JL/ZY-QG-04-07)随证据一并提交法院。
.6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依照一事一议原那么,签定诉讼代理合同。
.7企业法人委托代理诉讼应当填写《授权委托书》(JL/ZY-QG-04-11),必要时涉诉部门当事人应当参与法庭审判,就事实部份及相关技术问题进行陈述。
.8建议不予起诉或撤诉的部门,应当填写《撤诉审批单》(JL/ZY-QG-04-05),说明缘故,经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公司领导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至企业治理部,企业治理部据此作出法律意见。
该法律意见应说明撤诉理由是不是合法,有无法律风险,经企业治理部部长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报总领导审批,必要时提交领导办公会或董事会讨论决定。
企业治理部依据最终意见落实撤诉事宜。
.9经一审裁决后,企业治理部应当自裁决送达之日起3日内作出一审报告,并确实是不是上诉提供法律意见,经企业治理部部长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报总领导审批,必要时提交领导办公会或董事会讨论决定。
企业治理部负责依据最终意见执行上诉事宜。
最终意见应当自裁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作出。
.10终审宣判或经董事会讨论决议服从一审裁决,企业治理部应当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履行裁定或裁决。
.11企业治理部负责对诉讼案卷进行归档,归档文件要紧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裁决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每宗案卷首页需附案卷提要,提要格式依照《行政卷宗》(JL/ZY-QG-04-08),《民事卷宗》(JL/ZY-QG-04-09),《执行卷宗》(JL/ZY-QG-04-10)填写。
.12诉讼案卷以个案为单位于了案时归档,协助执行的相关裁定以年度为单位统一归档。
诉讼案卷的存档应依照《档案治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5附那么
5.1本制度由企业治理部负责制定、说明、修订。
5.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附件起诉审批流程
7记录
7.1《法律培训需求》(JL/ZY-QG-04-01)
7.2《送交法律顾问审查合同批准单》(JL/ZY-QG-04-02)
7.3《法律咨询单》(JL/ZY-QG-04-03)
7.4《起诉审批单》(JL/ZY-QG-04-04)
7.5《撤诉审批单》(JL/ZY-QG-04-05)
7.6《取证单》(JL/ZY-QG-04-06)
7.7《证据目录》(JL/ZY-QG-04-07)
7.8《行政卷宗》(JL/ZY-QG-04-08)
7.9《民事卷宗》(JL/ZY-QG-04-09)
《执行卷宗》(JL/ZY-QG-04-10)
7.11《授权委托书》(JL/ZY-QG-04-11)
7.12《法律法规、标准有效版本目录》(JL/ZY-QG-04-12)
李默婵
王立辉
批准:
侯树民
文件更改记录
序号
章节号
文件更改内容
更改日期
更改人
法律培训需求
需求部门:
JL/ZY-QG-04-01
序号
培训内容
受训主体
建议培训时间
审批:
日期:
送交法律顾问审查合同批准单
编号:
JL/ZY-QG-04-02
职责:
1、计划合同部:
a)只要《签订合同审查意见表》中有1位主管领导认为有必要送交法律顾问审查,就应将此单并相关材料送交企管部,经企管部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法律顾问审查。
b)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涉及三重一大范围内事项,如涉及应当提供经理办公会纪要或董事会决议以及《合同签订审查意见表》复印件,如不涉及则只需提供《合同签订审查意见表》复印件。
2、企管部:
负责组织法律顾问审查合同。
备注:
1、“合同背景”指签订合同的目的或原因。
2、“计划合同部意见”应写明合同存在问题或表示对合同文本无异议。
3、本表涉及材料如有电子版应当一并提交,并将所有附件编辑目录。
合同名称
合同背景
计划合同部意见
签字
企管部负责人:
企管部主管领导:
日期:
日期:
法律咨询单
编号:
JL/ZY-QG-04-03
职责说明:
1、咨询部门:
提出问题,并说明目的。
2、企业管理部:
初步审查法律问题,及时回复法律意见。
备注:
1、“说明”一栏填写与问题相关的背景资料以及处理问题的倾向性意见。
2、本表格可附页填写。
咨询部门:
业务类别: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主要问题
说明
工作流程
签字
咨询部门
负责人:
日期:
企管部
负责人:
日期:
企管部
主管领导:
日期:
起诉审批单
编号:
JL/ZY-QG-04-04
职责说明:
1、申请部门:
填写基本事实,搜集相关证据。
2、企业管理部:
分析案情,基于事实及证据,出具法律意见。
并依据审批结果办理诉讼事宜。
3、总经理:
了解案情,听取意见,决定是否起诉。
备注:
1、“涉讼部门”包括申请部门以及与本案处理结果相关的各个部门;2、“涉讼当事人”包括除本公司以外的诉讼参与人;3、“申请部门”应依照证据目录提交证据复印件,一式三份;4、本表可附页填写。
申请部门
争议类别
拆迁纠纷
其他涉案部门
专利/商标侵权
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
讼争标的
其他
涉讼当事人
基本事实
相关证据目录
法律意见
工作流程
签字
申请部门负责人:
日期:
企管部负责人:
日期:
总经理:
日期:
申请部门主管领导:
日期:
企管部主管领导:
日期:
撤诉审批单
编号:
JL/ZY-QG-04-05
职责说明:
1、申请部门:
填写基本事实,阐明撤诉理由。
2、企业管理部:
分析利弊,出具法律意见。
并根据审批意见办理诉讼事宜。
3、总经理:
听取意见,决定是否撤诉。
备注:
填写撤诉理由应明确具体。
申请部门
对方当事人
基本事实
撤诉理由
法律意见
工作流程
签字
申请部门负责人:
日期:
企管部负责人:
日期:
总经理:
日期:
申请部门主管领导:
日期:
企管部主管领导:
日期:
取证单
编号:
JL/ZY-QG-04-06
职责说明:
1、取证部门:
了解案情,罗列证据清单。
2、受理部门:
依据证据清单搜集证据。
3、取证部门负责人:
审核证据清单内容与被诉案件的相关性。
4、受理部门负责人:
指派专人负责搜集证据。
备注:
1、本单为被诉专用,起诉所需提供证据由申请起诉部门依照诉讼审批单要求办理。
2、本单承办期间为3个工作日,自送达至受理部门之日起算。
3、受理部门需执此单连同证据复印件回复,一式三份。
4、受理结果由受理部门填写,主要说明是否完成举证义务,如未完成说明原因。
案由
取证部门
联系人
受理部门
经办人
序号
证据清单
受理结果
工作流程
时限
接收起诉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签字
企管部
负责人:
日期:
受理部门
负责人:
日期:
当事人证据材料清单
JL/ZY-QG-04-07
序号
证据名称
证明目的
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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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8
19
举证人:
(公司名称)
(举证时间)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卷宗
JL/ZY-QG-04-08
行字[年份]号
案由: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一审法院: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二审法院:
立案日期:
结案日期:
归档日期: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民事卷宗
JL/ZY-QG-04-09
民字[年份]号
案由: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一审法院: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二审法院:
立案日期:
年月日
结案日期:
年月日
归档日期:
年月日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执 行 卷 宗
JL/ZY-QG-04-10
执字[年份]号
被执行人:
协助执行人:
执行法院:
原告:
被告:
执行内容:
协助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关系:
收件日期:
年月日
执行期限:
归档日期: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JL/ZY-QG-04-11)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现委托作为本公司诉讼代理人,参与本公司与(相对方当事人名称)关于之诉,代理权限:
。
现委托作为本公司诉讼代理人,参与本公司与(相对方当事人名称)关于之诉,代理权限:
。
委托单位:
年月日
法律法规、标准有效版本目录(年份)
序号
编号(文号、版本年号)
法律法规、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备注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JL/ZY-QG-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