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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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东城区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领域综合改革,认真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北京市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卫生健康创新与发展,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区”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14]3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6]10号)、《北京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推广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及北京市深化医改总体要求,以建立分级诊疗、人事薪酬制度、医保支付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监管等制度为突破口,坚持“三医”联动,推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促进公立医疗机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居民医药费用明显降低,居民看病就医的感受明显改善,医务人员积极性明显提高阶段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

坚持“三医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营造良好的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改革目标

(一)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建立

按照“先行试点、上下联动”原则,依托区域优质医疗资源,以医联体建设为载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关键,以政策支持为突破口,夯实基础,提升能力,2017年初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新型分级诊疗制度。

(二)科学的合理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通过实施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渠道由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执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收费标准,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区属医院补助政策,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财政全额负担、基本建设定额补助、人员经费政策性补助到位,公立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三)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突破性进展

按照收入分配改革总体部署,积极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在优化公立医疗机构薪酬结构、合理薪酬水平、薪酬自主分配权及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公立医疗机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加强医疗管理,改善服务流程,创新方便居民就医等措施,努力做到让居民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实现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目标。

(五)居民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通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政策,改革药品采购方式,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健全药品临床使用监控机制,防范医药购销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等措施,促进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控制医疗成本,减少不必要的用药、检查和其他过度服务,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个人卫生支出费用占卫生总费用控制在20%以内。

(市卫计委下达规划指标,商人社局研究个人支付费用下降参考目标值)

三、强化组织领导

在区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调整东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三项改革等重点工作。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制度,定期会商,研究公立医疗机构医药分开改革重大问题、重要决策。

(东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2、3)

四、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包括实施医药分开改革等18方面共计77项任务。

(一)实施医药分开改革

1.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执行医事服务费标准。

(医事服务费具体方案见附件4)。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

2017年3月启动

2.落实政府财政办医责任,确保对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各项投入。

根据医改需求,安排相应财政补助资金。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财政局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3.保证医保基金按规定及时足额结算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3月启动

4.区属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17年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由62%下降到48%以内。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完成

5.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药分开改革叠加影响动态监测。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完成

6.实行“差异化”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3月启动

(二)实施药品阳光采购

7.全面落实北京市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要求,区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部在市级搭建的平台上实行网上采购,价格以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价为基准进行采购。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8.实行信息公开,保证药品采购阳光透明。

在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上公开公立医院机构采购品种、采购价格、采购数量和药品调整变化情况。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信息办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9.严格落实处方管理规定,执行药事管理制度,遴选确定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目录。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完成

10.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剂型适宜,保障供应,保证基层用药原则,社区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3月份完成

11.执行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等有关规定,创新区域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方式改革。

加强药品流通监管,保证用药安全。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12.制定社区药品配送方案,遴选确定配送商,做好配送企业资质审查监管,保障药品配送质量。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

2017年3月完成

13.探索东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药店的衔接,推进公共服务的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信息办、区国资委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完成

14.做好辖区药品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

通过进行飞行与跟踪检查方式,对所有批发企业进行100%抽检。

确保辖区药品质量安全。

牵头区领导:

葛俊凯

牵头部门: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15.发挥医保调节作用,建立系统内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疗联合体龙头医院用药品种目录衔接机制。

(人力社保局反馈意见建议删除)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协办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3月完成

(三)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改革

16.监督《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改革实施方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落实工作。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发改委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17.实时跟踪了解价格改革进展及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完成

18.做好医保政策与价格政策的衔接配合,改革与监管同步,协同推进三项改革。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发改委、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完成

19.充分发挥价格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医药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妥善处理举报投诉。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完成

(四)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20.控制区属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和医疗费用控制考核机制。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21.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推行区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22.实行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等制度,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

2017年底,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23.加强中药饮片合理应用监管,建立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完成

24.建立对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明确需要重点监控的药品品规数,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完成

2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晰清单制度,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费用公示制度。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26.建立区属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医疗费用控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任期考核范围。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五)实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改善服务质量

27.区属公立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不断提高预约诊疗率,有效分流患者,提高预约诊疗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2017年底,住院患者分时段预约检查比例达到100%,门诊患者分时段预约就诊率不低于预约就诊患者的50%;区属公立中医医院预约诊疗率≥10%,复诊预约率≥30%。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3月完成

28.在医联体内部形成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术后患者随访制度,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患者术后康复。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完成

29.强化重点病种及医疗技术质量管理,推行疾病分级诊疗过程中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逐步提升医疗质量。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30.优化费用结算流程,减少患者等候。

探索使用就诊卡预存、银联等多种支付方式,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支付医疗费用,减少患者排队缴费次数,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患者结算更为便捷。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完成

31.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新媒体、微信平台、手机信息、电话等途径提供诊疗信息推送服务,患者获取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32.加强合理用药指导,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探索提供自助查询机、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扫描药品条形码或者二维码等即可查询药品用法、用量、使用注意事项等信息,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在取药窗口、门诊大厅等区域设置各种类型多媒体设备,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强合理用药宣传。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完成

33.深入推进优质护理,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持续改善护理服务。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3月完成

(六)加强公立医疗机构成本和费用控制

34.加强新技术、新项目的转入和管理,严格控制区属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35.提高区属公立医院病案、临床路径、药品、耗材、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区属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幅下降到10%以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48%,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力争降到30元以下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完成

36.建立区属公立医院大型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制度。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0月完成

37.加强医保动态监控,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共享。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七)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按照试点意见修改)

38.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研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39、制定区属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探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奖励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活力。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40.落实基层卫生薪酬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依据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上浮20%安排经费,保证激励政策执行。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41.改革区属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分配方式,将医务人员收入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技术难度、费用控制、成本控制、科研教学投入及患者满意度等情况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42.强化区域医联体建设,在区域内探索建立1-2个紧密型医联体,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改委

协同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43.不断完善会诊制度建设。

推进标准互联,加快分级诊疗信息化建设,构建会诊平台,方便基层诊断,提升诊疗效率。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区信息办

协同部门:

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44、鼓励二三级医院转下社区,建立大型医院专家下社区激励机制及经费保障机制,引导优质专家资源下沉。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

协同部门:

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45、在医联体范围内,推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东直门医院医技检查直通模式,患者持社区开具的化验检查直通单到医联体医院,不需挂号,即可直接交费化验。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

协同部门:

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46、建立顺畅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医联体单位向社区开放号源不少于30%,方便居民就医。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9)完善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开展重点人群签约率达90%以上

47、开展高血压等四类慢性病患者、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摸底调查,建立重点人群管理数据库。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陈献森

牵头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

协同部门:

区卫计委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完成

48、创新“佳医东城”健康服务管理模式,推广“互联网+家庭医生”的健康服务。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陈献森

牵头部门:

区卫计委

协同部门:

区信息办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完成

49、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人社局

协同部门:

区卫计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50、研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计委

协同部门: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51.落实长处方制度,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按照医联体成员医院划分统一大医院与社区的药品采购目录,符合条件的患者在社区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

2017年3月完成

(十)建立财政分类补偿机制

52.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执行北京市有关财政卫生投入政策的要求,按照财政隶属关系,根据需求依法调整医疗卫生经费投入总量,优化医疗卫生支出结构,确保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平稳推进。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完成

53.研究制定区属公立医疗机构补偿办法。

落实北京市公立医院分类补助政策,对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精神病、妇幼保健、康复护理、老年病医院等医疗机构予以财政投入政策倾斜,进一步加大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重和医疗收入低的精神病、康复护理医院的投入。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财政局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54.进一步健全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补偿机制。

将区属公立医院费用控制、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与财政补助相结合,更好地发挥绩效管理对医院的引导作用。

做好区属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等资金保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提高区属公立医院软实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信息办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十一)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多层次保障机制

55.继续推进以总额控制为主,按病种分组付费(DRGs)、单病种付费、定额付费等“多种形式并存、作用互补”的医保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56.全面落实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任务,增加困难群众获得感。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57.完善并落实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强化质量监管。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十二)落实医疗救助制度

58.落实市医疗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

牵头区领导:

赵凌云

牵头部门:

区民政局

协同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59.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做好与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牵头区领导:

赵凌云

牵头部门:

区民政局

协同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十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60.组织开展东城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助力区内公立医院改革和分级诊疗,为进一步深化医改提供技术支撑。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信息办、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61.依托“智慧东城”行动计划项目工作,开展东城区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实现区属医疗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

牵头区领导:

陈之常、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信息办、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6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提升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卫生移动医疗云服务。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信息办、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63.提升区属公立医院信息化水平,建设院内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和心电系统。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信息办、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完成

(十四)开展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区建设

64.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区建设,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出台《东城区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细化部门分工,加强协同合作,抓好落实,完成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中期评估。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等

完成时限:

2017年3月

65.建立鼓励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的激励机制。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部门:

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

66.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有效对接机制。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

(十五)推进健康东城2030建设

67.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重点,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围绕5月健康素养宣传月开展辖区素养提升行动。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完成

68.围绕“三减三健”、北京市阳光长城健康减重项目和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大赛。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区总工会、区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完成

69.为顺利召开东城区卫生与健康大会,做好准备工作,起草制订《东城区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2017年度行动计划》和《“健康东城2030”规划纲要》。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各部门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完成

70.积极推进东城区创建“健康促进试点区”工作,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协同部门:

各部门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完成

(十六)开展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

71.积极利用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为健康促进试点区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围绕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糖尿病日、艾滋病日等卫生日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牵头区领导:

刘俊彩

牵头部门:

区卫计委

协同部门:

区全民健康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完成

72.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发挥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机关和企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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