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总则汇总最终定稿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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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总则汇总最终定稿版
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第一条、培养目标
科研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必需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具有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德才兼备的医学科学高级专门人才为目的。
具体要求是:
一、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艰苦奋斗,团结合作,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严谨的学风和强烈的事业心及为祖国建设事业的献身的精神;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进行一般学术交流的能力及一定的写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
第二条、培养年限、时间分配
一、培养年限:
3年。
研究生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
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学习内容,在公开刊物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达到硕士水平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研究生在校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同等学力者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凡拟提前毕业者应于答辩前半年提出申请,并由研究生所在单位教育处组织对申请人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估,待评估全部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须提前一学期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递交延期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不得擅自延期或先延期后报批。
延期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如需要再次延期必须重新申请,延长期间经费自理。
二、时间分配:
学位课程学习1年左右,科研工作和撰写论文2年。
第一学年完成公共必修课和学位必修课、学位选修课学习,第二学年第进行本专业基本实验技术训练,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设计、查阅文献和完成1篇文献综述,结合开题报告进行中期考核并完成学位专业课,完成课题预实验并进入课题研究。
第三学年完成毕业论文课题研究,撰写论文,毕业答辩。
第三条、课程学习要求
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科学学位硕士生要求完成33学分,其中学位课23学分,非学位课10学分。
研究生课程考试最迟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
一、学位课23学分
(一)公共必修课8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实践研究2学分
2、自然辩证法1学分
3、硕士生公共英语5学分
(二)学位必修课8学分
各二级学科应根据本专业特点及需要,从研究生院所列基础理论课程中确定能够反映本门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程10-20学分。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其中至少8学分课程。
(三)学位专业课7学分
1、专业课3学分
专业课的考核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1)由本专业统一授课,采取课程考试方式
(2)由本专业指定参考书,供研究生自学。
按二级学科命题考试。
(3)本专业的经典理论著作或文献阅读,写出读书报告3篇(每篇1学分),由导师小组统一评分。
(读书报告用研究生院统一试卷纸,每篇读书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读书报告如果被公开刊物接收并发表,每篇可按2学分计)
2、文献综述2学分
文献综述需公开报告,由导师小组统一评分,文献综述如果被核心期刊接收并发表,可不做公开报告。
3、专业英语2学分
专业英语:
由导师、导师小组指导,以研究生自学为主,由所院组织统一考试。
二、非学位课10学分
1、公共选修课:
1学分
2、学位选修课:
9学分
根据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拓宽知识面和专业的需要选修。
从研究生院开设的基础理论课程中与导师协商选修。
研究生课程成绩以60分为合格,≥60分可计学分。
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学位专业课各门课程需≥70分才可申请转博。
第四条、中期考核
一、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应在研究生入学后1年半左右结合开题报告进行
二、考核目的:
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考查硕士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通过考核进行分流,优秀生可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合格生继续硕士生培养、不合格生终止培养。
三、考核小组成员:
由导师、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3-5人组成,可有科室党支部成员和研究生管理干部参加。
四、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品德、理论知识水平、科研能力三方面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包括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与科学作风、遵纪守法与劳动纪律、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集体观念与文明礼貌等。
2、理论知识考核:
考查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学位专业课、学位选修课是否修满学分,计算出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和学位专业课的平均成绩。
3、科研能力考核:
结合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及已有的预实验工作进行。
从获取信息能力、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实验设计能力、科学实验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
五、考核方式:
采取公开报告的形式。
邀请有关人员参加,结合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
考核小组听取研究生全面汇报后提问,并在研究生回避的情况下进行评议、写出评语,并提出分流意见。
全部考核过程应在单位教育处管理人员协助下进行,按要求认真填写中期考核表。
六、考核结果:
1、考核优秀:
即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和学位专业课各项的平均成绩均在85分以上、学位选修课成绩合格。
2、考核合格:
即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和学位专业课有一项平均成绩未达85分,但无60分以下,学位选修课成绩合格。
3、考核不合格,即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和学位专业课平均成绩有一项在60分以下或者学位选修课成绩不合格。
七、分流办法
1、转博:
按照当年转博名额,符合条件(硕士生科研能力、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和学位专业课平均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各部分单科成绩≥70,学位选修课成绩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优秀)的硕士生可申请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具体办法是:
个人提出申请、考核小组推荐、博士生英语达标(参加当年全国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并达到研究生院划定的分数标准)、所院领导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院主管院长审批。
2、继续硕士培养:
未能转入博士阶段学习,考核优秀或合格的硕士生,继续进行硕士生培养。
3、终止培养:
对考核不合格的硕士生,经考核小组认定确实不具备继续按硕士生培养条件的,可由研究生所在所院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批,终止其学习。
第五条、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生在校期间应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活动(包括国际、国内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科室内的学术交流等)以获取更多的科研信息,拓宽知识范围。
学术活动学分如下:
参加校或院系组织的学术讲座或学术讨论会0.2学分/次
参加全国或地区学术会议或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0.5学分/次
参加在国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0.8学分/次
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的墙报上展示论文1.0学分/次
在校或院系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1.0学分/次
在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分会上作学术报告1.5学分/次
在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作学术报告2.0学分/次
在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作学术报告2.5学分/次
硕士生在参加学术报告后,将学术会议或学术报告题目、时间填入研究生培养手册内《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表》,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签字认可,在申请答辩时,交各所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活动,需在研究生管理部门处备案方予认可,参加全国、地区或国际学术会议者,需凭会议通知、参加证明方予认可。
第六条、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对论文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
一、选题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资料,调查及预实验研究等,进行论文选题。
选题的基本原则是:
1、选题应对本学科发展和医药卫生事业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能够对本专业的科研或临床医疗工作做出一定的实际贡献。
2、选题一般应在本学科或导师的研究方向范围内,最好是充分利用本专业的优势。
尽量与本专业或导师现有的研究课题或科研项目有关。
3、选题应比前人的工作有所发展,能够提出新观点或新方法,而不是重复前人的工作,应在自己的选题范围内做查新工作。
4、选题还要从研究条件和时间方面考虑,并且应注意到课题所需要的仪器设备、研究材料和经费是否具备;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确定选题后,应写出文献综述,并提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结合中期考核在教研室(研究室)或适当范围内进行,由研究生汇报其选题依据和研究工作计划;考核小组成员对研究生选题的先进性、科研设计的严密性、方法的科学性等进行评价,研究生在听取意见后,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
开题报告要有详细的记录,记录填写在研究生培养手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课题计划表格栏内
三、论文工作阶段报告
1、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论文进行中按计划由研究生定期在教研室(研究室)学术会议上做论文阶段报告,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听取意见,修订计划,完善科研工作。
中期报告要有详细的记录,记录填写在研究生培养手册学位论文中期报告表格栏内。
研究生论文科研工作要有原始记录(保存在各所院)。
2、论文工作结束报告
论文研究工作完成,在正式撰写论文前,硕士生应将研究结果在教研室(研究室)内作汇报,导师小组成员对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科学性进行评论,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等意见,并对论文撰写提出建议,以保证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质量。
结束报告要有详细的记录,记录填写在研究生培养手册学位论文结束报告栏内。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
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申请正式答辩前,应该在教研室(研究室)内进行论文预答辩,由导师组对硕士生的科研工作成绩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填写在研究生培养手册《科研工作成绩评定表》栏内。
五、硕士生学位论文要求:
1、能体现研究生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2、对论文所涉及的各个问题,应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论文基本论点、结论应在学术或国民经济建设上有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4、有所创见,具有从事科研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5、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本专业国内核心学术刊物可接受并发表的水平。
6、硕士生学位论文要求3万字左右(A4纸,正文宋体4号字),中文摘要控制在500字内,英文摘要1000字符。
具体要求见《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和论文格式要求》。
第七条、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
一、硕士生完成整个培养计划要求,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所在单位所院长审批。
三、硕士学位论文需聘请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3人进行论文评阅,其中院校外专家至少1人,论文评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经评阅未能通过的论文,应当在导师指导下参照评阅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须再经同一评阅人评阅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评阅人评语不允许打印。
四、论文要进行公开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其中院校外专家1人,答辩委员为5人时,评阅人可参加答辩。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和记录员各1人。
记录员应由专业人员担任,负责记录和整理答辩有关材料。
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2/3或以上同意为通过。
如答辩未通过,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可在1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五、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学位论文答辩;
3、导师介绍硕士生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入学年月、最后学历、职务、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必修课考试成绩,曾做过哪些研究工作和发表过哪些文章等);
4、硕士生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25-30分钟);
5、答辩委员会及与会者自由提问,硕士生答辩,一般不少于1小时;
6、休会10-15分钟,答辩委员举行会议(宣读导师和评阅人的学术评语,根据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写出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意见,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7、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研究生本人宣布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和对论文的评语。
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如认为申请人的论文已相当于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除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可向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建议。
七、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科研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手册;
2、论文及论文摘要;
3、评阅人评语3份;
4、毕业研究生登记表2份。
第八条、学位授予
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各分委会每年(上、下半年)召开两次会议,讨论学位授予及有关事宜。
硕士研究生应将答辩的全部材料和在学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的复印件报送所院教育处,由教育处提交分委会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分委会审批后应于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将申报学位材料及分委会意见上报研究生院,待提交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
第九条、研究生指导管理
一、成立硕士生导师组
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指导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由硕士生指导教师和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3-5人组成导师组,根据培养方案,结合研究生个人实际情况、科室培养条件及科研任务,制定研究生培养总体计划,对研究生进行分工指导。
导师组的职责是:
1、制定硕士生培养总体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2、审查硕士生课程学习情况,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决定选修学位课程。
3、指导、检查硕士生的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并决定是否同意为其提交进行答辩的申请。
4、研究生的思想教育、教书育人。
二、制定培养总体计划
硕士生导师和导师组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科室培养条件和科研任务等,按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训练、论文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总体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后半年内订出,并由所院教育处负责监督审查,研究生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各级领导、导师和管理干部要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
1、院校党委通过各所院党组织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研究生院和各所院管理部门结合业务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
3、研究生所在科室的组织,除进行业务和专业指导外,要关心研究生的思想情况,加强对其管理工作。
4、发挥导师及导师组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针对研究生分散独立活动的特点,加强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方案适用于北京协和医学院各专业攻读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本方案自2011年9月开始执行。
本方案与北京协和医学院原有规定相悖之处,以本方案为准。
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第一条、培养目标
科研型博士生的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以科研能力的培养为主,使学生成为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领域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
一、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论,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艰苦奋斗,团结合作,遵守职业道德和伦理要求,品德高尚,具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和强烈的事业心以及为祖国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二、掌握本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评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绩;
五、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能运用外语进行口头和书面的学术交流;
六、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二条、培养年限、时间分配
一、培养年限:
3年。
研究生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
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学习内容,在公开刊物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达到博士水平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研究生在校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同等学力者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凡拟提前毕业者应于答辩前半年提出申请,并由研究生所在单位教育处组织对申请人论文进行双盲评估,待评估全部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须提前一学期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递交延期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不得擅自延期或先延期后报批。
延期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如需要再次延期必须重新申请,延长期间经费自理。
二、时间分配:
博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课程学习(包括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学位专业课、公共选修课、学位选修课)累计约半年时间,科研工作和撰写学位论文约2年半时间。
第三条、课程学习要求
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科学学位博士生要求完成20学分,其中学位课16学分,非学位课4学分。
研究生课程考试最迟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
一、学位课16学分
(一)公共必修课7学分
1、马克思主义在当代2学分
2、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1学分
3、博士生英语4学分
(二)学位必修课2学分
各二级学科应根据本专业特点及需要,从研究生院所列基础理论课程中确定能够反映本门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程8-10学分。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其中至少2学分课程。
(三)学位专业课7学分
1、专业课3学分
专业课的考核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1)由本专业统一授课,采取课程考试方式
(2)由本专业指定参考书,供研究生自学。
按二级学科命题考试。
(3)本专业的经典理论著作或文献阅读,写出读书报告3篇(每篇1学分),由导师小组统一评分。
(读书报告用研究生院统一试卷纸,每篇读书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200字,读书报告如果被公开刊物接收并发表,每篇可按2学分计)
2、文献综述2学分
文献综述需公开报告,由导师小组统一评分,文献综述如果被核心期刊接收并发表,可不做公开报告。
3、专业英语2学分
专业英语:
由导师、导师小组指导,以研究生自学为主,由所院组织统一考试。
二、非学位课4学分
1、公共选修课:
1学分
2、学位选修课:
3学分
根据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拓宽知识面和专业的需要选修。
从研究生院开设的基础理论课程中与导师协商选修。
研究生课程成绩以60分为合格,≥60分可计学分。
第四条、中期考核
一、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应在研究生入学后1年半左右结合开题报告进行。
二、考核目的:
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考查博士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通过考核进行分流,优胜劣汰。
三、考核小组成员:
由导师及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3-5人组成,可有科室党支部成员和研究生管理干部参加。
四、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品德、理论知识水平、科研能力三方面。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包括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与科学作风、遵纪守法与劳动纪律、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集体观念与文明礼貌等。
2、理论知识考核:
考查学位课程和专业课程,是否完成预定的课程和修满学分,计算出学位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平均成绩。
3、科研能力考核:
结合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及已有的预实验工作进行。
从获取信息能力、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实验设计能力、科学实验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
五、考核方式:
采取公开报告的形式。
邀请有关人员参加,结合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
考核小组听取研究生全面汇报后提问,并在研究生回避的情况下进行评议、写出评语,并提出分流意见。
全部考核过程应在单位教育处管理人员协助下进行,按要求认真填写中期考核表。
六、考核结果
1、考核优秀:
即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和学位专业课各项的平均成绩均在85分以上、学位选修课成绩合格。
2、考核合格:
即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和学位专业课有一项平均成绩未达85分,但无60分以下,学位选修课成绩合格。
3、考核不合格,即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和学位专业课平均成绩有一项在60分以下或者学位选修课成绩不合格。
七、分流办法
1、继续博士培养:
考核优秀或合格的博士生,继续进行博士生培养。
2、转为硕士生培养:
对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本人又希望继续学习,经考核小组认定可以按硕士生培养的,可由所在所院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批,转为硕士生培养。
3、终止培养:
对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经考核小组认定确实不具备继续按博士生培养的,可由研究生所在所院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批,终止其学习。
八、其他要求
直博生、转博生,已在第一阶段(硕士生培养阶段)参加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进入第二阶段(博士生培养阶段)后,不再进行中期考核。
第五条、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4学分)
博士生在校期间应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活动(包括国际、国内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科室内的学术交流等)以获取更多的科研信息,拓宽知识范围。
学术活动学分如下:
参加校或院系组织的学术讲座或学术讨论会0.2学分/次
参加全国或地区学术会议或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0.5学分/次
参加在国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0.8学分/次
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的墙报上展示论文1.0学分/次
在校或院系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1.0学分/次
在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分会上作学术报告1.5学分/次
在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作学术报告2.0学分/次
在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作学术报告2.5学分/次
博士生在参加学术报告后,将学术会议或学术报告题目、时间填入研究生培养手册内《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表》,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签字认可,在申请答辩时,交各所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活动,需在研究生管理部门处备案方予认可,参加全国、地区或国际学术会议者,需凭会议通知、参加证明方予认可。
第六条、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在学期间创造性研究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对论文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
一、选题
博士生论文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资料,调查及预实验研究等由博士生拟定。
选题强调同经济建设密切联系,并尽可能与导师及所在的博士点承担的国家重大课题相结合;选题的基本原则是:
1、选题应对本学科发展和医药卫生事业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能够对本专业的科研或临床医疗工作做出一定的实际贡献。
2、选题一般应在本学科或导师的研究方向范围内,最好是充分利用本专业的优势。
尽量与本专业或导师现有的研究课题或科研项目有关。
3、选题应比前人的工作有所发展,能够提出新观点或新方法,而不是重复前人的工作,应在自己的选题范围内做查新工作。
4、选题还要从研究条件和时间方面考虑,并且应注意到课题所需要的仪器设备、研究材料和经费是否具备;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确定选题后,应写出文献综述,并提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结合中期考核在教研室(研究室)或适当范围内进行,由研究生汇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