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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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规章制度
公务员规章制度
【篇一:
公务员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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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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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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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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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
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的确定由三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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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履行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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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所谓行政编制是指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
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其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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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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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其工资福利由国家负担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
于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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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七大系统的工作人员,即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含工商联)的工作人员。
《关于公务员范围的规定》?
(中发【2006】9号文件附件一)对公务员范围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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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各级行政机关;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各级审判机关;
(六)各级检察机关;
(七)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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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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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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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在西方称为文官制度。
所谓文官制度就是指由法律或法令规定的有关文官
的考试、录用、考核、任用、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和退休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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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公务员制度就是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录用、职务任免、
职位升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总和。
广义上的公务员制度还包括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管理体制、公务员的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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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员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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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义上公务员制度的界定,其内容包括:
(1)公务员的范围;?
(2)公务员管理体制;?
(3)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包括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和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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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员管理制度(包括分类制度、录用制度、任免制度、职务升降制度、考核制
度、奖励制度、交流制度、培训制度、工资福利保障制度、回避制度、违纪惩戒制度、辞职辞退制度、退休制度、申诉控告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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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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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经济发展是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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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治改革需要是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直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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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主义的政治文化是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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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科举制度为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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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方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但从总体上来说都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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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即绝大多数公务员都必须通过公开的竞争考试,择优录
用,政府任何一级公务员职位,都要向成绩优秀者开放。
西方各国几乎都用立法的形式把考试的内容、方式、条件、机构等方面固定下来,形成制度。
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制度地有效贯彻,对于建立一支精干、稳定和高水平的公务员队伍,保持行政系统的连续性和高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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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严格考核,晋升唯功。
考核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工作效率
的中心环节。
西方各国都非常重视对公务员的考核工作,一般都坚持职责一致的原则、奖惩结合的原则、公平对待的原则;考核内容详细、全面。
考核成绩是决定晋升、提拔、奖励、退休待遇的唯一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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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政治中立,职务常任。
西方各国普遍要求文官必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不得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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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官纪严明,待遇优厚。
西方各国对文官普遍具有严格的纪律要求,例如要求
文官必须忠于国家,忠于政府,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参与任何商业性的盈利活动等等。
与此同时,各国都有比较完备的关于文官的法律、法规,对文官的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做出了十分详备的规定。
西方各国文官待遇普遍比较优厚,除了较高的工资外,还有职务津贴、住房津贴、子女抚养补贴等等,退休后享有来源固定的、较为丰厚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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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我国公务员制度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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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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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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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于20世纪90年代,它是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
体制改革纵深发展带来的对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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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是在民主革命时期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依据当时的基本国情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其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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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对全国的人才资源实行计划配置。
将全国各行各业中以脑力劳动为主要特征的
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干部,由国家采取“统包统配”的方式,统一选拔、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各行各业需要人才,都由国家制定计划,统一下达指标,统一分配或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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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单一层级化结构,按级别对干部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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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做法是,中央国家机关司、局长,省(市)正副厅局长,地委正、副书记、专员
以上干部和重要工矿企业的厂长(经理)的选拔、考核、任免、调动等管理工作,由中央及其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县级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和与此级别相当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由省级干部管理机关负责管理;县管理科(乡)级以下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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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干部选拔主要采取领导推荐的方式。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各层次干部
职位出现空缺,由干部管理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条件,采取直接或间接推荐的方
式进行选拔,然后按规定程序决定任命(人们常将这种方式比喻为“伯乐相马”)。
每个干部都要服从上级的统一调动和安排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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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干部的工作、生活所需的一切物质资料都由国家负责提供。
国家在按规定发级干部
工资的同时,对干部的养老保险费用、医疗费用等也完全包下来,由国家财政现收现付。
干部个人不缴纳保险费用,退休后仍由原工作单位负责管理。
国家投资、单位集资(只占很小部分)建设住宅,以很低租金提供给干部居住。
国家还兴建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疗养院等文化娱乐设施,为干部提供服务,同时还解决干部乘车、就餐及幼儿入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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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管理方式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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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好处是:
可以计划调动和配置全国的人才资源,维护全国各地区人才资源的平衡。
它对于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曾起到过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发展,就越来越不适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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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主要弊端是:
缺乏科学分类,造成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忽视了国家机
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类人才成长的规律;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用人与治事相脱节,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事业单位缺少用人自主权;用人缺少法制和公平竞争,以至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
因此,改革这种人事制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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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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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过程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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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从1978年底至1988年3月是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思路形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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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1988年3月到1993年8月,是公务员制度试点推行和法规修改形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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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三大和七届人大确定的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原则和要求,国家人事部组织力
量,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法规体系进行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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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1993年10月到1997年9月,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全面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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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
1997年10月以来,进入公务员制度深化完善阶段。
《公务员法》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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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在内容上对我国公务员制度作出以下几
个方面的发展:
(1)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
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
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表明我国公务员范围已不再局限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而将扩大至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所有工作人员,即公务员范围将从行政机关扩大到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等机关的工作人员。
(2)分类管理更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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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条例”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只有原则而无具体的规定,仅简单地将公务员职务
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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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务员法》明确了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原则,目的是构建公务员“职务晋升”与
“职级晋升”的“双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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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聘任制”明确予以规定
(4)对公务员管理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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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
除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则和考核、惩戒制度外,
还补充了许多新的规定,如规定公务员负有拒绝执行上级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义务.
(5)对公务员权益保障更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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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务员法中,对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作了许多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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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适用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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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第三条和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国公务员制度适用的对象有两类:
公务
员和参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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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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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
福利的所有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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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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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除
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管理。
”。
据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简称“参公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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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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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四条规定:
“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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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公务员法》所确立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也表现出我国公务员制度和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根本区别。
(二)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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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第五条至第九条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管理或任用,应坚持以下基本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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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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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五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
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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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公务员法》第六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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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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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
《公务员法》第八条:
“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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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分类管理,是指以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为主要依据,通过对“公务员”进行科学
合理分类,按照各类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以及各类公务员的特点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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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的主要表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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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职务分类,“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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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录用考试内容分类,“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
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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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培训分类,机关“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更新知
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其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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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工资制度分类,“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
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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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效能,是指要讲究效率,提高管理效能。
效能原则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
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还要尊重人才,发现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并把他们配置在最佳位置上,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潜能。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在确定职能、机构和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确定职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以提高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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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依法履行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公务员法》第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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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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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代行政法治观,公务员的职务行为理应受到监督约束,同时也应受到法律保护。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权益保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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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定了公务员的八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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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调了对公务员不利的处理、决定要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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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求处分公务员时必须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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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规定对省以下机关的申诉处理决定如果不服还可向上一级机关再申诉一次;?
五是针对聘任制公务员明确了仲裁程序,对仲裁决定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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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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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管理体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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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公务员管理体制是指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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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公务员管理体制大致有三种类型:
部外制、部内制、折衷制。
(1)部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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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外制是指人事管理机构设在行政系统之外,独立统掌人事大权的制度。
这种独立于
行政系统之外的人事管理机构,不仅独立行使官员的考试权,负责录用选拔人才,还同时掌管官员的考核、培训、晋升、工资、奖惩、退休、抚恤等各项事务。
(2)部内制
即人事行政的管理机构设立在行政系统内部,各行政部门负责本部门人事管理的相关事
宜的制度。
政府下设的人事行政机构,主要是制定政策,监督协调各部门工作,提出人事行政的一般原则,而不管人事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官员考试录用、考核、奖惩、任免、交流调配、工资、培训等事务归本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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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折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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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衷制是指介于部外制和部内制之间的一种管理体制。
在行政系统之外有独立的人事
管理机构,各行政部门内部也设立相应的官员管理机构,部外机构专管官员的考试,其他人事行政事务归各部门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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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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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十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
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
(1)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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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条规定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分为两类:
一类在政府中设立的公务员综合管理
机构,一类是设立在各部门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政府公务员综合管理机构又分为中央公务员综合管理机构和地方公务员综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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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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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西方文官制度相比,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鲜明的中国特色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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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同于西方的所谓“政治中立”。
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要求,
国家公务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公务员中的
【篇二:
浅谈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
浅谈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一、国家公务员概述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现代人事行政制度。
“公务员”一词是外来语,最初译自英文的civilservant(或civilservice)一词,中文也有译作“文官”。
19世纪中叶,公务员制度首先在当时最发达的资本主义英国得到确立。
1883年,《彭德尔顿法》的颁布,奠定了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基础。
迄今为止,绝大多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了国家公务员制度。
所谓“国家公务员”,一般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主要是通过竞争性考试)而被任命担任政府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我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一般分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在西方国家,政务官指的是以政党选举成败和政策成败为进退标准的政府官员,主要包括政府首脑和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政务官主要由国家有关的政治制度(如选举法)来管理;业务官指的是政府中除政务官以外的其他常任的职业公务人员,亦即文官(civilservant),也称公务员,业务官主要由公务员制度来管理。
二、世界各国家公务员及公务员制度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征
1.实行职业常任。
2.公共权力依附于公务职位。
3.贯彻用人唯贤原则。
4.实行功绩考核制。
5.对公务员进行统一管理。
6.注重专业技术人才。
7.讲究职业道德。
(二)、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所谓职位,是指公务员担任的职务和责任。
把公务员的职位按照工作性质、业务内容、简繁难易、责任轻重以及所需资格条件等,区分为若干规范化的种类,以此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依据。
公务员的职位分类根据职系、职组、职类、职级、职等分类,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具体过程,一般都是由职位调查、职系区分、职位评价、制定职级规范和职位归级等五个程序组成。
(三)、国家公务员的更新机制
国家公务员的更新,包括两方面的涵义,一是公务员人员的更新,二是公务员人员素质的更新。
公务员的考任制和退休制分别管理着公务员在政府人事系统中的“进”和“出”,履行着公务员新老交替、人员更新的功能;而公务员的培训制,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增强公务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履行着公务员自身素质更新的功能。
考任制、退休制和培训制就一同构成了现代人事行政的更新机制。
(四)、国家公务员的激励——保健机制
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健全而逐渐发展完善起来的公务员的考核制、奖
励制和晋升制,能够增加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感、自尊感和成就感,能够为公务员创造和提供被赏识、被肯定、被重视的机会,从而能够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激励因素的作用;而公务员的工作福利制度,则可以保障公务员有安全、良好的正常生活,可以稳定公务员的工作情绪,因而起到保健因素的作用。
这几种制度在人事行政系统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就共同构成了现代人事行政的激励——保健机制。
(五)、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调控机制
在现代公务员制度中,有关公务员义务、道德的规定,以及公务员的监督制度和惩戒制,就恰恰构成了现代人事行政中的行为调控机制,起着从外在行为上调节、控制、约束和限制公务员种种行动的功能,使公务员的各种行动更加符合国家行政的要求。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
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中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
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干部队伍笼统庞杂、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管理方式陈旧单一、管理制度很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
为此建立了中国公务员制度,确立了经过竞争性考试择优录用公务员的基本原则,从而为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创造了制度条件。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改革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到1993年8月14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颁布,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①酝酿和探索阶段(1980—1983年)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起草和修改阶段(1984—1986年)③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并进行试点阶段(1986年下半年—1992年)④正式确立和改革完善阶段(1992—2004年)⑤法制化阶段(2005年至今)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质的不同。
公务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取决和服务于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
因此,中国的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相比,有着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不搞政治中立、坚持党管干部、不搞两官分途和坚持服务于民的宗旨四个方面。
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相比较,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在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第二,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
;第三,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与我国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相比较,我国新的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主要有四点:
第一,体现了分类管理原则;第二,建立了新陈代谢制度;第三,强化了激励竞争机制;第四,健全了廉政勤政约束制度。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公务员制度主要包括:
1.职位分类制度
我国目前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以规范的职位分类为取向,同时,又兼顾了现阶段我国公务员职位内容和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尚不定型的现实,具有过渡性
质。
2.新陈代谢制度:
——录用、交流、辞职、辞退、退休等
3.激励约束制度
——考核、奖励、处分、职务升降、回避等
4.职业发展和保障制度
——培训、挂职锻炼、工资、保险、福利等
(四)、浅析我国公务员制度
应该说,国家公务员制度已经在我国初步确立起来,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既有制度本身的问题,也有一些是由于各种经济社会政治条件的制约使制度在运做中出现变形、不到位等问题。
下面即着重对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问题的改善和解决提出几点初步的设想。
(1)、制度文本层面的分析: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所有内容是由《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2个单项法规和一系列具体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构成的。
从其效力上看还没有达到基本法律的层次,从内容上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a、公务员范围的界定问题:
而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把我国公务员的范围界定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显然,这一范围不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同时,我国还规定党、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工青妇等参照公务员制度执行。
这一划分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强调工作组织机构的行政性,即只有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任职、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能者才属于公务员;二是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我国不实行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多党制,因而没有政务官事务官的区分问题,所以所有的政府公职人员都属于公务员;三是薪金的支付来源不作为划分的依据;四是把工勤人员排除在公务员范围之外。
我认为这种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存在某些不合理之处。
首先,我们知道,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目的之一即是在人事管理中实行分类管理,改变过去干部概念过于笼统,管理方法单一、缺乏针对性的弊端。
分类应该根据其业务特点和性质进行。
其次,公务员范围不包括系统内的工勤人员是否恰当?
目前,之所以把工勤人员排除在外,可能是考虑到目前这批人员量大、素质较差。
但是
(1)怎样确定工勤人员?
以职位的性质作为依据还是传统身份制干部--工人的残余?
将来怎样确定?
(2)对工勤人员如何管理,以保证其素质及工作效率?
这些问题都是在实际工作中必然面对的问题,但是《条例》及相关的法规、规章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
基于以上考虑,我认为,应当适当扩大公务员范围,不仅把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行政人员纳入公务员范围,并且还应当包括各系统中的工勤人员。
参照管理作为权宜之计,不能长期实施,必须尽快予以分解。
该并入的要及时并轨,统一管理;该从参照管理系列中分离出来的,要及时分离,单独管理。
因此应该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社会团体社会化的进程,增强其用人的独立性、自主性。
b、公务员系统的多入口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公务员系统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