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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合作

区域金融合作 

——以“长三角”地区为例 

摘要:

金融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和核心环节。

通过区域金融合作,能够促进资本在区域内的有效集聚,实现金融资源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区域内产业能力的提高,最终实现区域内经济与金融的联动发展的终极目标。

 

本文选取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区域金融合作典型实例——“长三角”地区为研究对象。

因为,“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最发达,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地区之一,其经济一体化程度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随着该地区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由此衍生出了对金融一体化的强烈需求,区域金融合作成为进一步提高“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程度的重要内容。

因此,对“长三角”地区的区域金融合作问题进行探讨很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是以博弈论作为理论基础,并结合博弈论分析的结果以及目前“长三角”地区的金融资源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推进“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战略的建议和措施,这对今后“长三角”的区域金融合作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长三角   区域金融   博弈 

作者董桂芳,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08级区域经济学专业硕士〔北京100081〕   

一、区域金融合作   1、定义和特点 

目前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中,还没有就区域金融合作这一概念给出比较权威的定义。

一般来说,所谓区域金融合作,是指由地理位置临近、经济联系程度比较紧密的假设干地区,为了获取金融资源的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通过协商达成各个金融主体的联合与协作,以实现金融资源在地区间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

区域金融合作就是构建区域新金融,推进金融一体化,缩小金融一体化与经济一体化差距的有效途径。

 

区域金融合作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1〕对区域经济的依赖性。

区域金融合作的实现是依赖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只有区域经济的发展,才能带动区域金融业的合作与发展。

〔2〕金融业发展目标的一致性,既服务区域经济,又谋求金融业的稳定与繁荣。

〔3〕金融机构管理的协调性,不仅布局合理,而且层次分明,金融资源互相补充,互为依托。

〔4〕金融市场运行的紧密性,不仅区域内金融市场有形与无形紧密联系,联动发展,而且以紧密结合体的形式面对外部金融市场的协作与竞争。

〔5〕金融业务的竞争性和协同性,各金融机构在区域内既要开展合理竞争,更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金融业务的深化发展。

 

2、区域金融合作与区域经济的关系 〔1〕区域金融合作与区域经济合作 

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区域金融合作是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环节。

金融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纽带。

作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和客观要求,在区域经济合作的过程中,金融资源伴随着实物资源进行跨地区的流动和配置。

而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证明,不仅有实物资源带动金融资源的流动配置,即所谓的“钱随物走”,更有金融资源推动实物资源的流动配置,即所谓的“物随钱流”。

因此,实行区域金融合作,加强地区间金融机构的协作发展,将有效促进金融资源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从而发挥“物随钱流”的效应,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和提升。

可以说,区域金融合作是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核心部分。

 

〔2〕区域金融合作与区域经济发展 

①有效集聚区域内资本,促进资本总量的增长 

资本是经济增长的最重要推动力,区域内充足的资本量能为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撑。

通过金融合作,不仅能集聚区域内的资本存量,减少资本外流,还能通过区域内资本的流动机制,寻找到资本增值的最正确途径,从而实现资本的最优配置;此外,金融合作能提高区域内资本形成能力,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合作将拓宽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渠道,降低转化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从而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加速资本的形成。

 

②提升区域金融发展水平 

区域内各地区的金融发展是不平衡的,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

通过区域金融合作,实现区域内金融资源的联合与协作,能有效集中各地区在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运行模式等方面所具备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并加快区域内金融创新和金融深化的进程,从而快速提高整个区域的金融业实力。

 

二、区域金融合作的博弈分析 1、理论分析 

〔1〕区域金融合作的“帕累托改善” 

假设有AB两个地区,它们都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发展问题,并且区域牵连性很大。

如果A地区和B地区各自制订相关措施,单独去解决问题,则各自能获得的收益为5;如果两地区合作,实施了区域金融合作战略,便可以很好地解决了发展问题,并且各自的收益可到达10;如果一个地区积极实施金融合作战略,另一个地区不实施,则积极推进的地区获得收益为5,不推进的地区收益为2。

因此,两个地区的行为决策所组成的支付矩阵—博弈模型中就有两个纳什均衡,一是合作实施即(10,10)均衡,另一个是各自单独实施,即(5,5)均衡。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合作的纳什均衡要比双方各自单独行动的纳什均衡具有帕累托优势。

 

由该模型分析可得,追求地区协调合作和帕累托改善是区域金融合作的一个理想境界。

由于存在外部性和市场失灵等因素,在现有的市场机制下,帕累托效率是无法自动实现,将出现各种低效率的或无效率的不可持续发展结果。

这时,可以通过建立共同市场,标准相关制度,以良好的竞争和合作去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用效率标准来判断解决的效果。

比方,可以采取先动优势的方法,即AB双方虽然都可以得到好处,但是先决策行动的一方获益更多一些,即表达出一种先动优势。

这样就可以在区域金融合作大势必行的局面下,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实施金融合作措施的地区,可以获得相比照较大的回报。

因此,这种能够有效地奖勤罚懒的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是可以大力提倡的。

 〔2〕搭便车 

还是假设有两个相关地区AB,再进一步假设是A地区比较大,B地区比较小。

两个地区实施金融合作的总效果是20,相应的地区代价均为4,如果两个地区都积极推进金融合作战略,则A地区分享成果是13,B地区分享成果是7;如果A地区积极推进金融合作战略,B地区消极对待,则A地区分享的成果是11,B地区分享的成果是9;如果B地区积极推进金融合作战略,A地区消极对待,则A地区分享的成果是17,B地区分享的成果是3。

则该支付矩阵(预期报酬)博弈的均衡结果是A地区即较大地区实施积极推进,B地区即较小地区坐享其成,这就是博弈论中常见的“搭便车”现象。

    〔3〕囚徒困境 

    区融合作战略对相关区域来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即一个地区实施了,其他相关区域也可以享用到。

因此出现了囚徒困境的情形:

在这个博弈中,实施金融合作政策是A地方政府的严格劣势策略,也是B地方政府的劣势策略。

其中,前提是博弈论中的局中人都是理性人,即只为自己,但不害人。

于是,这样就得到的严格优势策略均衡是两个地方政府都选择不实施金融合作策略。

区域金融合作战略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就像修路或修路灯,大家都袖手旁观才是博弈的严格优势均衡。

区域金融合作战略陷入大家都不实施,大家都吃亏的“双输”困局。

 

因此,要想防止陷入囚徒困境或者走出囚徒困境,必须对区域金融合作进行相应的协调和管理。

这个协调和管理者应该是中央政府或超越各地方政府的跨区域协调机构。

一是减少坐享其成的收益;二是增强对区域金融合作的激励;三是重复的囚徒困境博弈。

典型的博弈策略均衡称为行为纳什均衡,即一些地区往往愿意为了更大的区域利益而做出一些小的牺牲,尽管他们不愿意只有自己这样做。

 

2、博弈理论分析对“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的启示 “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分属两省一市,行政隶属关系非常复杂,各自为政现象突出,资源配置受到诸多人为因素干扰,巨大的潜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作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和行为主体,地方政府都面临积极推进区域金融合作或消极对待区域金融合作的策略选择,并且决策行为是相互影响的,这样就使得每个政府都期望在现有的区域管理体制和架构下,选择最优的策略来使本地区能获得最大收益。

因此,区域金融合作是参与各方通过选择后的结果,实质上就是一种博弈的结果,所需要的合作制度应该能使合作参与方之间达成一种较好的博弈结果,这种制度的实施才能对区域金融合作真正产生有效和稳定的促进作用。

 

在区域金融合作战略中,地方政府的预期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或改变本地区和相关地区的策略选择,同时,地方政府预期的存在也将影响本地区战略实施的效果。

因此,建立良好的战略信誉将使其在区域金融合作中获得长期收益。

所以,应该设计和制定有效的区域金融合作战略,来使得博弈各方能够减少博弈的消极影响,发挥博弈的积极作用,保证区域金融合作战略出现优化的均衡格局,从而到达预期目标。

 

三、实例:

“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 

1、“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现状 

“长三角”经济区是指由沪、苏、浙三省市中16个地级以上城市组成的区域,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和泰州,以及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和台州市。

“长三角”城市群凭借其地理区位和自然资源条件优势,形成继纽约、巴黎、北美五大湖、伦敦和东京之后的世界第6大城市群。

随着该地区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由此衍生出了对金融一体化的强烈需求,区域金融合作成为进一步提高“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最重要的经济、金融与贸易区域,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2002到2006年的5年中,“长三角”16个城市的GDP占全国GDP总量比重平均为19.52%,人均GDP平均为全国的3.12倍。

虽然“长三角”地区的城市数量仅占全国总数的2.42%,人口数不到7%,但是它是我国经济综合实力最强、最富生机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

2006年底,“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国内生产总值接近4万亿元,占全国的18.88%。

并且,上海已经成为全国首个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的城市,江苏沿江8市实现生产总值超过17 000亿元,浙江7市也超过了11 000亿元。

〔见附表表1)

表1长三角地区和全国GDP数据表

从附表图1可以看出,“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一直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16个城市平均GDP增长率到达14.7%,比全国平均水平10.7%高出4个百分点,反映出“长三角”地区经济强劲的发展势头,对于拉动我国的经济增长的奉献是不可小觑的。

 

2、“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的内涵 

从金融合作的市场主体逻辑关系看,金融合作包括同一金融机构在“长三角”地区内的分支机构的合作以及不同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混业化合作等;从金融合作的区域逻辑关系看,金融合作包括“长三角”城市之间的金融合作,如苏、浙、沪两省一市的金融合作;从金融合作的驱动力逻辑关系看,金融合作涵盖了金融市场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推动,金融监管机构的金融合作基础构建的助动,金融同业公会主导与沟通的拉动。

因此,“长三角”的区域金融合作是多层次、全方位、渐进式的金融一体化过程。

 

进一步,从区域金融合作的内涵来看,建立统一的金融政策、金融制度、金融监管、金融机制为核心的金融环境与金融基础;构建经济、金融一体化所要求的金融市场及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最小化的金融运作体系与机制;塑造政府之间、金融机构之间合作与互动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区域金融合作的多元内涵。

 

再进一步,从“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的内涵来看,最需解决的是通过三地政府、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畅通的信急流、资金流和人才流,构建三“流”的共享机制。

从“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内在动力来分析:

 

〔1〕上海定位于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体系完备,辐射能力强。

上海己经成为国内外资金融机构最集中的地方,上海的金融业务量最大且运作最为标准,金融产业已经成为上海的支柱产业。

 

〔2〕“浙江”模式,即浙江省金融民营性特征突出,金融机构多,单体规模较小。

比方, 浙江省是国内拥有商业银行最多的省份之一,国内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家国家政策性银行均在省内设立了分支机构。

杭州、宁波、绍兴等8个城市还设立了城市商业银行。

与民营经济相对应的是发达的民营金融机制,已经成为浙江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3〕“苏南模式”,即江苏省金融体系比较成熟,农村金融发展较为发达。

比方,江苏省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走在全国前列,“花钱买机制”〔“花钱买机制”指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和亏损挂帐。

〕的方法初见成效,使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的完善,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逐渐发挥作用,信用担保体系已经初具规模。

到2005年末,全省创建信用乡(镇)319个,信用村5846个,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缓解。

 

“长三角”两省一市的金融体系各具特色,金融能级不同,服务定位相异,互相渗透,形成一个层次丰富的金融合作体系。

 

3、 “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的资源优势 〔1〕金融资本巨大 从总体上看,“长三角”金融资产发展很快。

2006年末,“长三角”16个城市本外币存款余额69038亿元,占全国存款总额的19.8%。

其中,超过3000亿元存款的有6个城市,包括上海、苏州、杭州、无锡、宁波和南京。

2006年,“长三角”16个城市的金融机构共实现各项存款余额6825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1059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的19.61%和21.36%。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共计27086亿元,占全国16.26%。

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共计1062亿元,占全国18.83%。

上市公司数目共计324家,占全国22.32%。

〔见附表表2〕 

4、表2   长三角城市2006年金融数据表

数据来源:

长三角各城市200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市公司数目来源于上海、江苏、浙江三地证监局网站。

以资金外流较多的上海为例,截止2006年6月末,上海市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异地企业贷款余额为2016亿元,其中贷给江苏省企业和浙江省企业的比例分别为39.6%和20.8%,两省合计到达60.4%。

在接受异地金融机构贷款方面,以浙江省湖州市为例,截至2004年底,湖州市企业获得的异地贷款到达87.58亿元,相当于本地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17.8%,同比增长122.11%。

在这当中,杭州金融业发达且与湖州地理位置较近,区位优势明显,所发放的异地贷款占湖州总量的69%,异地贷款已经成为满足地区经济发展资金需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商业银行异地贷款管理方面,“长三角”也己经走在全国前列。

2007年1月底,“长三角”地区行之间的异地信贷业务无须报总行审批,可由牵头行在权限内直接进行审批和分割。

而随着大量的外资银行涌如“长三角”,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蓬勃发展,它们可以跨地区经营贷款业务的经营优势也在开始逐步显现出来。

同时,作为中国两家证券交易市场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数量从10多年前成立时的6家增加到900多家,股票市值从约30亿元人民币增至5万多亿元人民币,这个市值在亚洲是仅次于东京和香港。

 

〔1〕 金融基础设施较为完备 

“长三角”地区金融基础设施比较完备。

一是已经形成了证券市场、货币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和期货市场等几大金融市场。

例如,在上海已经建立了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中心以及刚刚成立的股指期货交易所等金融市场体系,上海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同业拆借市场、外汇交易市场、票据贴现市场、证券和保险市场;同时,住房抵押市场、商品期货市场、黄金市场等也己经成为全国最标准的交易中心。

二是各家金融机构的业务和操作平台比较集中。

各家商业银行的数据处理中心、票据中心、银行卡中心等技术支持、营运部门相继入驻“长三角”,为区域金融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到2005年底,上海拥有各类金融机构610家,其中,银行类机构231家,证券类机构110家,保险类机构269家。

目前排名世界前50的大银行,有80%以上在上海设立了分支机构。

三是区域性票据交换、支付清算、征信系统建设等不断推进,区域金融合作的领域越来越宽,从货币信贷市场到资本市场的合作,从银行之间合作到不同金融单位之间的合作逐步完善。

仍以上海为例,上海已经形成了区域性票据市场中心,票据承兑、贴现十分活跃。

截至2005年末,上海市的汇票承兑累积发生额1046.1亿元,较去年增长9.7%,占全国总量2.4%;汇票贴现累积发生额5461.2亿元,较去年增长45.3%,占全国总量8.1%。

还比方,江苏省金融机构的票据业务增长快速也是不容无视的,2005年江苏省金融机构累计承兑商业汇票5684.4亿元,同比增长39.9%,占全国12.77%,累计贴现商业汇票8051.4亿元,同比增长73.8%,占全国11.93%。

四是外资金融机构云集。

外资金融机构纷纷抢登陆,在上海设立中国地区总部或是分行。

“长三角”地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形成了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目前“长三角”地区已经是外资金融机构聚集程度最高的地区,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活跃了金融市场,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4、存在的问题 

〔1〕行政区划设置带来资源流动藩篱 

区域金融合作就是要求地区之间打破资源流动的壁垒,实现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高效流动。

而我国目前的行政区划设置,严重阻碍了实现金融合作的资源自由流动要求。

不可否认,行政区划下的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增长、提供公共产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但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其政策行为对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却带来负面效应。

为了追求和保护自身利益,地方政府往往对经济进行不合理的干预,构筑生产要素壁垒,实行产品市场封锁,或是进行重复产业建设,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在金融方面,地方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常常干预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对本地资金的流出进行严格控制,从而阻碍了资本的跨地区流动和有效配置。

虽然“长三角”地区目前已建立了市长和副省长级的区域金融合作协调机制,但行政区划的存在使协调机制仍然呈现“协商探讨容易,计划立项容易,推进实施困难”的局面。

可以说行政区划所带来的资源流动壁垒不仅是“长三角”地区,也是国内其他经济区实现区域经济金融合作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

 

〔2〕地方政府对金融监管的干预形成“银政壁垒” 

行政区划和金融监管的设置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匹配,会出现各自为政,垂直管理的问题,由此引发的一个最突出现象就是金融监管受地方政府干预过多,不能实现金融独立监管而引起的地方保护主义,以致形成“银政壁垒”,金融资源无法自由流动。

所谓“银政壁垒”就是指由于行政区划、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内部垂直管理所造成的金融资本的割裂状况。

事实上,虽然“长三角”经济总量已占全国的17%,但“银政壁垒”严重阻碍了金融资本的流动。

比方,80%的浙江省中小企业对资金嗷嗷待哺的同时,而上海银行业却承受着几千亿元的存贷差压力。

尽管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跨区域经营的特点十分突出,但是占70--80%市场份额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三地分行长期以来处于分割独立经营的状态。

还比方在票据市场上,“长三角”区域的票据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普遍,票据市场准入、监管标准、业务执行标准也不统一,资金尚未完全实现自由流动,尚未建立起高效、统一的资金清算系统,银行跨系统的资金清算效率仍然较低。

有一家在上海的浙江民营企业信用记录一直不错,上海的多家银行都愿意给它贷款。

但就在银行争相把它作为优质客户对待的时候,其在浙江的母公司其实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濒临破产了。

因此,大规模的金融合作首先需要的就是畅通的信息流,“长三角”地区需要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允许资金、信息的跨地区自由流动和配置,选择合适的业务和项目进行试点,建立金融业信息、营销、服务、新产品开发和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以促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

 

5、措施 

〔1〕建立完善各种机制 

①实现利益均衡——区域利益协调机制 开展金融合作需要各个城市的共同参与,实现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

在这一过程中,强有力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实现金融合作区成功创建的重要保障。

只有各地区都能公平合理地从区域金融合作中获得收益,才可以带来持续的合作动力,并能严格遵照区域经济合作的要求及规则开展市场化条件下的区域金融合作。

“长三角”金融合作符合“长三角”地区的整体利益。

然而,区域整体利益与各地区的局部利益并不一定能保持统一。

有时总体利益得到实现,并不能代表各个地区都能获得相同的局部利益,有时局部利益得到实现,并不一定保证整个区域整体利益能够实现。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公平、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以解决合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保障各方的合作积极性,是金融合作实现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②推动金融合作有序开展——信息完善共享机制 

区域金融合作的过程必然伴随有金融资源的跨区域流动,而信息沟通不畅是资源跨区域流动的最主要障碍。

金融一体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来协调,其覆盖范围应该超出行政区划。

良好的信息系统需要打破垄断,形成拥有统一数据标准和发布机制的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系统将能实现区域内金融资源的快速流动和高效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寻求本地区之外更广阔的投资时机,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各种金融风险,促进区域金融合作更深层次的发展。

在目前地区之间仍然存在行政区划壁垒的情况下,信息共享机制的构建有利于破除地区屏障,推动资金、技术等资源的流动,加快金融合作的步伐,这是金融合作建设过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明确定位,建设功能互补、层次分明的区域金融中心 ①构建南京、杭州地区域性金融中心整体来说,南京、杭州作为省会城市,在金融资源集聚和辐射上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已经初步具备构建区域金融中心的条件,但在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上的广度和强度无法与上海相比。

因此三个城市需要在辐射区域和功能定位上相区分。

鉴于上海属于国际性金融中心,而南京、杭州主要定位在国内地区性金融中心,因此对于辐射区域而言,南京、杭州要和上海进行有效区分。

 

从南京、杭州构建地区性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看,两市应该防止与上海这个金融实力最强的中心城市产生竞争关系。

两市的金融中心建设要充分利用上海有可能成为国际区域性金融中心这一时机,分享其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形成与上海的功能互补关系,提高两市建成国内地区金融中心的可能性。

因此,建议两市定位为上海金融中心的副中心,立足本省,辐射其他地区。

 

②构建上海地区域性金融中心 

在“长三角”地区,上海是被一致看好的国内金融中心和未来的国际金融中心。

拥有悠久的金融业历史和最完善的金融业体系,国家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证券交易所、黄金交易所等都落户在上海。

 

从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来看,上海需要在其腹地有次一级的金融中心,一方面作为其国际性融入资金向国内各经济区域别离的“中继站”,另一方面作为隔离型金融中心中境内业务和境外业务的结合点。

这种需求无疑为南京、杭州两市金融中心的建成提供了极大的可能。

只要把南京、杭州两市定位为上海金融中心的副中心,并将其服务范围确定为以“长三角”两翼为主,两市就完全有可能分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所形成的优势。

同时,上海为实现其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在国际性融资业务中势必以一定规模的批发性金融业务为主体,南京、杭州可以在中小型规模的零售金融业务中大力开展国际融资业务,为“长三角”地区引入国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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