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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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高台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编号:

GJZC2018CS-003

采购单位:

高台县教育体育局(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一月

 

第1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分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台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高台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高台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高台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磋商文件编号:

GJZC2018CS-003

三、磋商内容:

序号

品目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台县学校大宗食材(学生奶)供应商

1、必须是符合国家学生奶安全质量标准、认定标志的盒装学生奶。

2、在高台县有固定的配送场所,定期配送。

1

学生奶供应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四、预算金额:

0万元

五、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3.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4.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带有国家认定标志的盒装学生奶,必须是符合国家学生奶质量安全标准的200毫升盒装学生奶;在项目地具有固定的经营仓储场所,具有到全县各村教学点每周至少1-3次的配送能力,提供项目所在地食药监管局证明材料(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19日上午8:

30-11:

30,下午2:

30-5:

30(节假日除外)。

1.报名方式:

供应商请登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报供应商名称、资质地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号、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未及时填报或填报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须上传附件(均上传原件扫描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带有国家认定标志的盒装学生奶,必须是符合国家学生奶质量安全标准的200毫升盒装学生奶;在项目地具有固定的经营仓储场所,具有到全县各村教学点每周至少1-3次的配送能力,提供项目所在地食药监管局证明材料;

(3)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29日10时00分之前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207室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若超过递交时间,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29日10时00分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207室。

十、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人:

丁万和      

联系电话:

138********  

地 址:

高台县湿地新区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永尧

联系电话:

188********

办公地址:

张掖市华大丰泽园B区10号楼1单元102室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文件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文件内容与本表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如本表内容与公告内容矛盾,以公告内容为准。

序号

内容规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

高台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

2年

3.服务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磋商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预算金额:

0万元

6.资金来源:

12

2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高台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

丁万和

联系电话:

138********

地址:

高台县湿地新区

3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永尧

联系电话:

188********

地址:

张掖市华大丰泽园B区10号楼1单元102室

4

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学生奶货款及费用按年在年底结算。

5

供应商资质文件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3.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4.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带有国家认定标志的盒装学生奶,必须是符合国家学生奶质量安全标准的200毫升盒装学生奶;在项目地具有固定的经营仓储场所,具有到全县各村教学点每周至少1-3次的配送能力,提供项目所在地食药监管局证明材料(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方法:

(1)查询途径: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甘肃网站()

(2)查询时间:

投标人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以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间的任意一天,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核查以投标截止日所查的信息为准

(3)查询方式:

现场查询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版截图核对,以投标截止日为准

(4)提供方式:

投标文件中装订网页版截图(复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

磋商有效期:

60天

7

保证金递交说明:

(1)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2)递交形式:

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3)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之前;

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支行

账号:

03

联系人:

白娟

联系电话:

0936-*******

(4)注意事项:

1.供应商必须用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名义递交,不得由投标供应商以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替投标供应商递交,否则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项目编号(汇款时单据必须注明:

磋商文件编号和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未注明的属无效投标,给退付保证金造成的不便后果自负;并将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第五章《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格式的要求填写完整(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不再到中心换取发票,银行汇款单据原件开标时备查);3.对于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磋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且开标前24小时之前未书面通知磋商机构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8

磋商响应性文件份数:

1.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U盘一份。

(递交后不予退还)

2.须单独密封开标信封。

开标信封【内放磋商报价一览表及电子版U盘】单独提交。

9

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地点: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开标室

磋商时间:

2018年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开标室

10

踏勘现场:

投标人在2018年1月20日18时00分之前须持项目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出具的关于仓储场所和备案的运输车辆、人员等相关配套设施的证明,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现场踏勘后出具现场踏勘证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踏勘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现场踏勘证明须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无现场踏勘证明作废标处理。

11

履约保证金:

全年供货额的10%。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有关规定及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的合同条款向中标人收取。

 

 

1、总 则

1.1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招标人”是指高台县教育体育局。

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人”系指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法人单位。

5)“磋商文件”、“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6)“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磋商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7)“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采购方要求的有关工程,包括供货、配送、税金、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投标须知

2.1磋商文件

2.1.1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提供合格工程的投标人。

本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

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1.2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2.2投标

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投标应按照招标人标书要求投标,有分包的按分包投标,且每包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因描述不准确对投标文件的评审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服务等事项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以及报价中。

4)投标人所投项目中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所提供证明资料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八章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③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④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⑤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供应的。

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①至⑤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5)招标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6)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2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必须依据领取的磋商文件格式编写装订并密封,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组成,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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