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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称。
清道光三年(1823年),在废圯古子城地区尚可见保宁门和桐树门遗迹。
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八月重新测量,全城长一千七百零五丈八尺,高二丈三尺许,基宽近三丈,面广九尺五寸左右,女墙高五尺。
城门:
东南有赤松门(俗称梅花门),南有八咏门(旧名玄畅门)、清波门(俗称柴埠门)、长仙门(俗称水门),西南有通远门(俗称望门),西为迎恩门(一名朝天门,俗称兰溪门),西北为天皇门(一名天柱门),北为旌孝门(俗称义乌门)。
城门旁均建有营房,有两名士卒专管城门开关。
迎恩门、旌孝门和通远门各有月城。
已毁塞三门为双溪门、至道门、清河门。
金华城东西长,南北短,南临婺江,东、北、西三面城壕环绕,有四座吊桥。
清时金华城墙旧址,东至通园溪西侧,西至今新华街,南至今飘萍路、盐埠头北侧。
北至今人民东路南侧。
民国26年(1937年)起金华连遭日本侵华飞机轰炸。
27年(1938年)12月10日,为防空和便于居民疏散,城墙先后被拆毁,今仅存宏济桥头、明月楼、白莲巷北、高坡巷等几处遗迹。
较大古建筑也仅存侍王府、八咏楼、天宁寺、府城隍、明月楼等几处。
金华古城三山(北山、东山、南山)环抱,一水(婺江)相依。
古城发展沿婺江北岸向下游延伸。
随着公路发展和浙赣铁路建成,都市又以铁路站场为导向,继续往西发展,呈带状。
并逐渐成为浙东南物资集散中心和重要交通枢纽。
民国38年(1949年),金华城区面积2.57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1.86平方千米。
店铺少,街坊小,道路狭窄、高低不平,多系青石板、鹅卵石路面。
西市街、法院街虽为水泥路面,但已失修。
住宅面积323243平方米,房屋层次低、质量差、草铺箬棚占10%以上。
公共设施少,三江六岸均无防洪堤。
第二节 县 城
原金华县城。
其县治虽间或外迁有年,然与州、府同城时久,本节约略。
12月20日撤销金华县建制,其行政区域东部划归新设金东区,西部划归婺城区。
原汤溪县城。
始建于明成化十六年(1480),初为上覆以瓦土筑城墙,全长三里余,高二丈,厚一丈,八百五十五堵女墙,东西南北开门。
后称东门为迎旭,西门为通衢,南门为履华。
城东地势低下,南北西三面环以宽三丈左右、深一丈五尺护城河。
崇祯十二年(1639)改为石砌砖封城墙,女墙高四尺,东西南三门各建有三间城门楼。
清代和民国曾经几次修葺。
民国26年后汤溪迭遭日本飞机轰炸,为便于疏散民众,增开北门。
1954年以来,城墙故址陆续改建为环城马路(西南面)和渠道(东北面)。
兰溪市。
旧有城垣,始建时间、规模无考。
宋洪遵《东阳志》载:
城周二里三百二十三步,高一丈五尺,子城周一里三百四十五步。
旧志载:
城有四门,东称上门,西称溪门,南称迎麾,北称北门;
子城久废。
元末,朱元璋下婺州,胡大海克兰溪,临江筑城,周八百六十五丈,略呈半月形;
并改东门为安政门,西门为清波门,南门为明德门,北门为拱宸门。
此后屡有修缮,又辟隆礼门、水阙门及柳家码头、张家码头、朱家码头诸便门。
民国28年拆城拓路,仅留西门城楼,悬钟作防空报警之用。
1985年9月,西门城楼倒坍。
自此,仅沿江垒石为陡岸城迹尚存。
武义县城。
清嘉庆《武义县志》载:
宋绍兴年间,县城周长一里一百八十步。
明崇祯十三年(1640),知县冯玶为防御倭寇侵袭,率义民用块厂筑砌城墙,周边十里八步,高二丈余,宽一丈五尺许。
有城门九,东为镇东门、南为来远门、西为接龙门、北为迎恩门;
尚有五小门:
文兴门、上水门、下水门、永丰门、水洞门。
大小城门顶上各筑有楼房。
清末,改九门为东门、西门、北门、大南门、小南门、永丰门等六门。
旧城区面积0.48平方公里,房屋低矮简陋,街道狭窄不平,街心条石铺设,两边用鹅卵石砌筑。
1956年之后,通过连年旧城改造,古城墙、城门尽数拆除。
1986年,县城区面积扩至8.66平方公里。
原宣平县城。
明景泰三年(1452)划丽水县之宣慈、应和两乡及懿德乡北部置宣平县,属处州府,清亦同。
1958年5月,宣平县建制撤销,有16个乡镇划入武义县,有5个乡划入丽水县。
县治,北依来龙山,东北角傍临东溪,西南环绕宣平溪(亦称西溪),正有通济桥横跨宣平溪。
明清时期,在宣平溪筑堰三条,引水入城,供饮用和洗涤。
城池未设城垣。
清康熙十三年(1674),“闽寇毁部内室庐殆尽”。
十四年,镇守参将王有成令民拾取零砖,环县治筑城墙,树木栅作四门:
东曰丽春、南曰迎恩、西曰太平、北曰拱辰。
十五年,遭袭被毁。
五十五年三月,知县张廷祜征民环县城种桞,数年后成荫,县治故名桞城。
义乌市。
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定江南,平百越,废分封,立郡县,建县名乌伤,即今义乌建县之始,县治在今稠城乡(街道)。
新莽始建国元年(9),改乌伤为乌孝。
东汉建武元年(25)复名乌伤。
唐武德四年(621)于乌伤地置稠州(稠城乡名源于此);
六年,稠州分置乌孝、华川二县;
七年,废稠州,两县含并,称义乌,自此沿袭1370余年无更改。
截止,义乌建县(市)2226年,堪称金华市域县龄之最。
城垣,旧《义乌县志》称县城“北依山麓,西带绣湖,前左因地形为濠,民庐之滨濠而居者十有三。
今四周以民舍为郛,南有沟水,分自绣湖。
旧传城址三里一十五步,然不记兴筑为什么代”。
从始建以来,“有城守之名,而无雉堞之迹”,因“地窄形崎,势难建筑”。
明嘉靖年间沿海倭寇为患,曾有筑城之议,然民“恟恟弗宁,甚于寇至”,因其时“增饷之后,民力已竭也”。
为顺民情,遂罢筑城之议。
城门,县城无垣,但有城门。
北宋大观三年(1109)前设四门,“东曰东阳(门),南曰绣川(门)西曰金华(门),北曰会稽(门)”。
南宋开庆元年(1259)重修,门上建亭,东名迎春,南名翠嶂,西名渌波,北名迎轺。
其后屡经兴废,明嘉靖十九年(1540)重修朝阳门,三十四年各门始用石筑为门楼,“颇如城门之制,便于守望”。
继则几次增设、扩建、重修,到清乾隆三十年(1765)有城门七,各有城楼:
东曰朝阳门;
东北曰卿云门(旧名金麟);
南曰文明门(旧名南薰);
西曰迎恩门(国有诏书至,从此门入);
西北曰湖清门(绣湖纡曲绕其西);
东北曰通惠门(旧名小槐花);
北曰拱辰门(旧名大槐花)。
以上城门到清末大多坍塌。
民国时期仅存朝阳门、文明门,但城楼已颓坏;
拱辰门仅存门壁。
建国后,文明门和拱辰门壁亦于上世纪60年代拓宽街道时拆除。
1985年终,尚存朝阳门。
东阳市。
东汉献帝兴平二年(195)析诸暨县南部置吴宁县(《后汉书·
郡国志》“诸暨县”刘昭注、《宗书州郡志·
东阳太守》),取“吴地安宁”之义,治所在今歌山镇北江金村,为东阳建县之始。
隋开皇九年(589)废吴宁县入诸暨,分5乡入乌伤。
唐垂拱二年(686)析义乌东冲要地及原吴宁县故地复置东阳县,县名由来,据新、旧《唐书·
地理志·
婺州》均有“取旧东阳郡名”之记载,治所在今吴宁镇(街道)。
广明元年(880)筑土城,周十里,中为子城。
后梁开平四年(9)改改东阳县为东场县。
北宋咸北二年(999年)复名东阳县。
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筑石城,周一千三百三十六丈,高二丈二尺,宽一丈八尺。
开设四个城门:
东为朝晖门,南为双岘门,西为瞻婺门,北为通江门,均建有城门楼房。
引双岘峰水分东西流为护城河,河上建石桥5座:
东为叱驭桥,西为乘驷桥,南为马厂桥、玉虹桥,北为骆驼桥。
万历二十八年(1600),谓“县治龙脉由西南隅入”而辟西岘门,以东岘门配之。
又谓“正北障山辽远”,辟北门则城内“风气都漏泄不凝聚”,遂堵闭北门,另辟东北门,沿称新安门。
万历三十二年(1640)谓(北)门可塞,楼不可废”,遂筑土台,沿称北台,民逾台跨墙过城楼出入县城,通江门之名遂废。
同年,于西北隅建水门。
1950年后,马厂桥、玉虹桥、骆驼桥改为公路桥。
1951年~1958年扩建城区,改建街道,城墙所有拆除,古时城内怡店桥、东溪桥、小东桥、卢家桥等小石桥仍供人过往迎来和鉴赏。
永康市。
三国吴赤乌八年(245),析乌伤县南部上浦乡地置永康县,县治在今古丽镇(街道),县署设古城之南。
县署内前为大堂,后为二堂,中为川堂。
县前大门上建有谯楼一座,达于通衢。
古城,据明正德《永康县志》载,吴赤乌八年始建县城,周一里十九步,高一丈八尺,厚一丈五尺。
宋嘉定壬戍拓之周三里三十步,门七。
城门,东曰华溪(门)、迎春(门)、东城(门)、迎曦(门),西曰西津(门)、由义(门)、望京(门)。
宋嘉泰年间东曰迎恩(门)、南曰观风(门、北曰永安(门)。
后渐湮没。
元至元十三年环筑以墙,后圮,唯北倚山,南阻水,觉得固。
(按1990年《永康县志》考略:
嘉定无壬戍,嘉泰有壬戍,且时序上嘉泰先于嘉定,疑明正德《永康县志》此处载文有误,嘉定壬戍应改正为嘉泰壬戍)。
明崇祯十二年(1639),知县朱露创立东西两门,迭石为楼,东曰在德(后改名迎曦),西曰多助(后改名承恩)。
清道光十一年(1831)东街居民创立一门,知县裘荣甲题“望升”于其门上。
二十二年(1842)于迎曦门左建望春门。
民国时,尚存如下城门:
东,望春门、迎曦门;
南,文明门;
北,永安门;
西,迎恩门、丽金门;
东北,望升门。
其中迎曦、望春、文明、望升门上均设有城楼。
后因街道加宽等因素,城门陆续拆除。
,投资90多万元,在原由义门遗迹近旁重建由义门。
浦江县。
东汉献帝兴平二年(195),析太末、诸暨地置丰安县,即今浦江建县之始,县治约在今浦阳镇(街道)之西南。
隋开皇九年(589)废县,其地并入吴宁县(今金华),立为戍镇。
唐天宝十三年(754),析义乌、兰溪、富阳地置浦阳县,以境内有浦阳江而得名,县治即今浦阳镇所在地,县署设于北隅。
五代时,吴越王钱鏐因素与吴王杨隆演之父杨行密相仇,于是上书梁太祖,称“淮寇未平,耻闻逆姓”,凡郡、县名中有与“杨”字同音者都予奏更。
故浦阳县于后梁开平四年,即吴越天宝三年(910)改名为浦江县,始终沿用至今。
县城前障后屏,锦围绣错。
周公、仙华双峰对峙于南北,龙峰、伏蟾两山拱卫于左右,屏山襟水,形势佳胜。
唐天宝十三年(754),为县治筑土城,周一里。
明代改筑石城,及至清代,县城周长5里余,辟有大小城门9处:
东为小东门、迎春门,南为小南门、大明门、水门,西为咸宁门、小西门,北为仙华门、小北门,城门上部均建有楼房。
东、西城外各有东溪、西溪为堑,形成天然护城河。
建国后,随着县城范畴扩大,古城墙陆续被所有拆除。
第三节 金华古城简考
东汉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分乌伤县西南地为长山县(今金华)。
三国吴宝鼎元年(公元266年)分会稽郡西部置东阳郡,治设长山。
清雍正《浙江通志》引《读史方舆纪要》,古郡治"
在今城东四十里,一云去府西南四十里,在今汤溪县境内,唐开元中徙今城。
"
又引明万历《金华府志》云:
古城在府西南四十里……今属汤溪县界,而汤溪新志又说,古城脚在县西五里汤塘山上。
清康熙《金华府志》云:
金华县治在府西二里,旧在府治东,(唐)开元中刺史梁猷迁今所。
道光《金华县志》记载"
长山倚郡,远自孙吴,不闻别自建城。
齐隆昌元年(公元494年),沈约为东阳(郡太)守,建元畅楼于此(今址),后改名八咏楼亦以约故。
又似故郡城未尝徙治,晋时或之前就在今所。
但断定东阳郡城和长山县城始建年代、规模、位置,尚缺少足够根据,有待进一步收集文物资料和查阅古籍史志,以资考证。
第二章 总体规划
第一节 金华市区历次规划
第一次总体规划
1955年,上海同济大学建筑系都市建设与经营专业师生15人,来金实习,编制总体规划。
规划期为(1955~1975)。
规划推算1975年都市人口为5万人,都市用地6.5平方公里左右。
都市重要向西发展。
工业区布在城西,处在市区下游和下风向(都市居民体验到都市夏季多为东风),货运量大仓库区布在火车站场以西,为市区服务小型仓库布在北山马路(今八一路)附近。
铁路、公路、水运交通与市区交通配套联系。
沿江仓库区设货运码头,火车站附近设客运码头,通济桥下设游船码头。
市区道路规划,干道宽25~30米,次干道宽18~25米,街坊道路宽12~18米。
在铁路站场东西各建一条市区道路。
按桥拱原形修复通济桥(抗日期间桥中段有两孔被炸塌后,暂时以木代石修补通行),对上浮桥改建提出两种意见。
全市性政治、经济、管理机构布置在市中心,全市性文化服务机构布置在重要街道两侧,街坊性经济文化服务机构分设街坊道路两侧,医疗、文化娱乐设施均按服务半径布置。
西市街、法院街(今解放东路西段)、四牌楼(今解放东路东段)、三牌楼(今胜利街)、通济桥北端为市区商业街。
住房拟建三层,婺江两岸修筑防洪堤,填高市区低洼地区。
这次规划,市中心选取在西市街与水门街(今水门巷)、中山路与旧城墙之间面临婺江高地上。
建筑层数由里及外逐渐减少。
主建筑突出,普通建筑和民居宜简朴、清丽。
高耸北山为都市背景,蜿蜒流淌婺江从都市脚下流过,整个都市掩映在绿化之中。
形成《金华市总体规划初步设计阐明书》,16张图纸,其中8张现状图、8张规划图(二个方案)。
此后,市委、市政府作专门研究,决定以一种方案为主,采纳另一种方案道路规划。
第二次总体规划
1958年大跃进中,编制金兰汤(金华、兰溪、汤溪)地区共产主义示范区规划。
东北工学院、浙江省工业设计院先后赴金协助都市规划。
1959年,由金华县基本建设委员会编写了《都市总体规划阐明书》。
这次规划期实有8年,预测1967年都市人口为10万,用地规模9.23平方公里(对外交通用地未计算)。
拟定都市向西、向北发展,某些工业项目在江南布设,城西将跨江向南发展。
为适应都市扩展,自兰溪门经郑岗山至九号码头新辟迈进路(今解放西路)及数段支路。
修复通济桥并在北端增设2孔岸桥,加强婺江南北交通联系。
在河盘桥与西关之间新建一座大桥。
楼群建筑以2~3层为主,重要建筑可4~5层,占1/4。
选取新旧市区结合点县(市)人民委员会(政府)所在地为中心,此处可运用扬塘及其周边洼地建成人民广场,四周布置绿化,以林荫道与各区相连接。
运用婺江水,在赤松门石板巷附近建设自来水厂。
这次规划内容缺项较多,但解决了第一次规划遗留都市人口发展规模、都市用地发展方向、市中心位置、工业区别类和布置等问题,是第一次规划继续和深化。
第二次规划虽未经上一级批准,但却指引了之后都市建设。
文化大革命"
时期,都市规划中断,都市建设和管理混乱,住宅与基地设施失修、失养,市容不整,交通拥挤,园林古迹遍遭毁坏,"
三废"
(废水、废气、废渣)污染限度连年上升。
第三次总体规划
1981年11月,杭州大学地理系经济地理(都市规划)专业毕业班师生43人,应邀赴金编制都市总体规划,原金华市(县级)都市规划办公室及邻县建设部门也派员参加。
这次规划形成《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阐明书》(草稿)及5张规划彩图。
因铁路、站场布置一时难以定局,整个规划方案未如期完毕。
1982年11月1日,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下发《金华地区铁路工程建设问题会议纪要》,1983年4月16日又下发《金华市区段铁路工程建设会议纪要》规定:
按照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浙赣复线要修建联系线接通凉帽山货场与金华东站,金华新客站建成后,对连通金华老站穿过市区既有铁路要拆除。
关于报批手续,请上海铁路局办理。
此后,金华市都市规划办公室依照《都市规划条例》和建设中心都市规定,对规划方案中某些重大问题重新调查、研究、补充和修改。
都市性质为:
浙江省金华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食品工业、纺织工业为主交通枢纽都市。
都市规模:
都市人口发展到18.8万人。
预计另有流动人口6万人,需要都市承担蔬菜、肉、蛋等副食品供应及某些服务。
都市建设总用地17.43平方公里,人均指标90.3平方米。
1984年夏,完毕《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送审稿)。
同年9月10日,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批准《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12月,完毕《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印刷。
规划成果有《金华市都市规划现状资料汇编》、《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19张规划彩图。
1984年12月26日,市人民政府将规划上报省人民政府,祈求审批。
1985年5月,金华市升为地级市。
市政府重新论证总体规划,对上报规划方案作调节。
都市性质改为:
浙江中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纺织丝绸工业和食品工业为主交通枢纽都市"
。
江南新区,人口5万人,用地2.5平方公里,作为一种居住区考虑,使老城与城西南工业区紧密联系。
西关村以南安排纺织工业基地。
环城东路再往外移,自东关铁路道口往南跨义乌江,经飞机场东侧接环城南路。
三江口(义乌江、武义江、金华江交汇处),进行疏浚治理,金华至兰溪江段建设3座拦水坝,以备低水头发电和改进水路航运条件。
人民广场为都市中心广场,面积必要扩大,规划搬迁酱油味精厂、人民路小学,拆除沿中山路房子,搞好园林绿化,为市中心文化游憩场合。
开放天宁寺,恢复中山公园,内建博物馆。
与婺州公园、小朋友公园构成城东文物园林游览区。
明确江河控制宽度。
义乌江不少于210米(底宽,下同),武义江不少于155米,龙渎河不少于120米,金华江不少于300米。
增写《对原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意见》。
上报省人民政府。
1985年11月12~14日,召开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技术鉴定会议。
会议以为:
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基本符合规定和金华实际,规划内容基本可行。
1986年9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都市性质定为浙江省重要交通枢纽和中部地区中心都市;
批准规划期末()都市人口发展到20万人左右;
批准市区重要向金华江以南发展,成为江北、江南两大片构造形态。
并规定金华市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复和省城乡建设厅《鉴定意见》作必要修订和补充,有筹划有环节地组织实行。
至此,金华市区第一种比较完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具备法律效力都市总体规划形成。
第三次总体规划要点:
规划期限:
近期1984—1990年
远期1991—
都市性质:
浙江省重要交通枢纽和中部地区中心都市。
人口规模:
现状(1983年)10.6万人
远期()20万人
用地规模:
现状(1983年)7.84平方公里,人均用地73.96平方米
远期()18平方公里,人均用地90.0平方米。
都市布局:
市区重要向金华江以南发展,成为江北、江南两大片构造形态。
用地规划:
都市各构成要素均按都市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其中:
居住用地占总用地16.2%人均用地15平方米
工业用地占总用地20.3%人均用地18.8平方米
仓库用地占总用地4.65%人均用地4.3平方米
对外交通用地占总用地8.95%人均用地8.3平方米
道路广场用地占总用地12.9%人均用地12平方米
公共绿地用地占总用地7.57%人均用地7平方米
市政设施用地占总用地1.15%人均用地1.1平方米
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综合用水量指标:
近期(1985年)440升/人·
日
远期()650升/人·
生活污水量原则:
130升/人·
1986年10月24日,金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认真实行我市都市总体规划决策》。
金华市区由此走上按规划进行建设轨道。
第四次总体规划
在改革开放大潮中,金华市域经济、社会事业和城乡建设齐头并进,得到了同步发展。
1986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第三次总体规划)重要目的己经实现或突破,都市交通战略地位也有所增强。
与此同步,金华都市建设格局发生了新变化,原有总体规划与都市发展——跨世纪当代化都市发展存在着不协调性。
为了指引新形势下金华都市建设,增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于1994年3月—1995年2月,由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编制《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同步委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进行其中经济论证、专项研究工作(经济论证专项报告由3个子课题构成:
金华市地位与经济发展比较研究;
金华市经济发展预测与分析;
金华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与都市承载能力有关性研究)。
《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论证了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拟定了都市发展目的;
论证了都市在区域发展中地位,基本明确了市域城乡体系构造与布局,原则拟定都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等;
研究拟定了都市能源、交通、供水等都市基本设施开发建设重大原则问题。
1995年2月,《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送审稿)》经市政府审查并原则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中规院)接受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委托,与金华市都市规划设计院共同协作,着手编制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详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资料收集阶段1995年2月25日——3月25日;
2、方案制定阶段1995年4月1日——5月25日;
3、成果编制阶段1995年3月22日——8月底。
重要成果有:
《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文本》、《金华市都市总体规划阐明书》及22张规划图纸。
第四次总体规划要点:
近期:
1994-
中期:
-
远期:
现状(1993年)20.83万
近期()30万人
中期()45~50万人
远期()60万~65万人
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