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湘郡未来学校扩建工程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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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湘郡未来学校扩建工程设计
长沙经开区湘郡未来实验学校扩建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CSJKQZBCGXM-17150
建设单位: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二月
首卷招标公告
长沙经开区湘郡未来实验学校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湘郡未来实验学校扩建工程设计已经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7]8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湘郡未来实验学校扩建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十路以西,红树坡路以南,锦华路以东。
3、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4.42亩,总建筑面积约9.6万㎡。
地块西北角与西南角高差约3米,西高东低,高差约3米。
控规面积为82945.13㎡,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为35%。
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
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约9.6万㎡建筑面积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含ALC板)、装修设计、专项设计(含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基坑支护等)、道路设计、园林设计、安装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含监控、门禁)、空调设计等)、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建筑周边道路绿化环境配套设计、亮化设计等及项目施工现场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即不含没有设计资质的燃气设计等未约定的设计内容外,其他所有需进行设计的所有设计工作。
7、设计工期要求:
设计总周期:
70日历天。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完成规划方案优化设计;
2)方案(含总图指标)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7、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设计补偿:
对第二中标候选人给予2万元的设计补偿,对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1万元的设计补偿。
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登录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交纳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
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8年1月9日17:
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29日11:
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
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十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第一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1
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湘郡未来实验学校扩建工程设计
2
1.1.2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4.42亩,总建筑面积约9.6万㎡。
地块西北角与西南角高差约3米,西高东低,高差约3米。
控规面积为82945.13㎡,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为35%。
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
3
1.1.3
建设单位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
1.1.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1.1.6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约9.6万㎡建筑面积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含ALC板)、装修设计、专项设计(含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基坑支护等)、道路设计、园林设计、安装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含监控、门禁)、空调设计等)、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建筑周边道路绿化环境配套设计、亮化设计等及项目施工现场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即不含没有设计资质的燃气设计等未约定的设计内容外,其他所有需进行设计的所有设计工作。
6
1.1.7
设计工期
要求
设计总周期:
70日历天。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完成规划方案优化设计;
2)方案(含总图指标)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
1.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8
1.2.2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9
1.3.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0
1.5.1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
2.2.1
招标答疑
本项目不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8年1月9日17:
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12
2.2.2
招标文件
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3
3.2.1
投标文件
形式及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第3.2条规定及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规定。
14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算)。
15
3.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交纳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
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16
3.5
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设计费预算总价为5270000.00元。
本项目设计费结算实行总价可调,具体为:
1、当实际设计建筑面积与招标暂定面积(9.6万㎡)的偏差小于或等于招标暂定面积的±10%时,设计费按中标总价包干;2、当实际设计建筑面积与招标暂定面积的偏差超过招标暂定面积的±10%时,超过部分可调整设计费,费用调整额度为超过部分建筑面积*中标单价,实际建筑面积正偏差时调增,实际建筑面积负偏差时调减。
中标单价=中标总价/招标暂定面积(9.6万㎡)。
17
4.2.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8年1月29日11:
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8
6.1.1
开标
时间:
2018年1月29日11:
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9
6.3.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0
8.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格的10%。
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间: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施工合同签订前7日内提交履约担保。
21
9
设计人员配备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第9条设计人员配备要求。
22
注意事项
1、在招标期间请各投标人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以便及时获得项目相关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恕不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规定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3、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4、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主要工程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将《设计人员配备情况汇总表》和《业绩汇总表》单独准备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在开标时与单独递交给招标人的资格后审彩色影印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另一份与资格后审资料一起提交评标委员会。
5、本次招标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及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2003年1月1日施行)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招标代理费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合理考虑。
6、选择以不署名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的不能作为今后有效投诉的依据。
7、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干部“三零”公开承诺办法(试行)》(长经开工发〔2015〕9号)的有关规定,管委会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直系和旁系亲属实施投标回避制度,杜绝以任何方式组织参与园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若有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接受举报人提供证据的质疑和举报,经查证属实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注: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总则
1.1项目说明
1.1.1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说明。
1.1.2项目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说明。
1.1.3本工程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说明。
1.1.4招标的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说明。
1.1.5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5月16日起施行的长沙市住建委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件《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综合评估法评审,选定本工程的中标人。
1.1.6招标的范围及具体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说明。
1.1.7设计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说明。
1.2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说明。
投标人所持资质证书合法、有效;
1.2.2本工程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1.3资金来源
1.3.1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说明,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1.4投标费用
1.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踏勘现场
1.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1.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除本款下述各章节的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章主要内容如下:
卷首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第五章基础资料
第六章评标办法
2.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是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逾时不予受理。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澄清的内容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2.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2.2.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简体中文为准。
3.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及签署
3.2.1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技术标书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方案设计效果图壹套。
除资格后审资料外,其它文件须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件2份(光盘和U盘各1份)。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单位另行补充商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各三份。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规定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和签署投标文件。
3.2.2商务标书(按A4规格编排)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按要求编制,胶装成册。
(1)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
(4)开标一览表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投标承诺书
(8)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9)投标人总体情况
(10)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11)设计人员配备情况汇总表
(1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表
(13)业绩汇总表
(1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15)设计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16)设计服务措施
(17)其他有关资料
3.2.3技术标书(按A3规格编排)包括以下内容:
3.2.3.1方案设计文件正本
(1)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主要设计原则及标准、主要设计思路)
2)总体设计;
3)各个建筑单体优化设计;
4)对施工组织设计、工期的影响;
5)结构分析;
6)附属工程;
7)环保节能;
8)交通组织;
9)耐久性;
10)工程总投资估算合理性;
11)合理化建议。
(2)方案设计文件(正本)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及设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2.3.2方案设计文件副本(暗标,评标用)
(1)方案设计副本内容和编排顺序必须与方案设计文件正本完全相同,副本文件为暗标。
方案设计文件副本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2)方案设计文件副本制作要求:
①技术标书内容统一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标准字符间距,1.5倍行距;图表内文字采用五号仿宋字体;不得设置页码。
全套技术标书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不设页眉页脚。
CAD绘制须遵守有关国家制图规范,有图框但无会签栏和标题栏。
图幅为A3。
②前后不得留空白页;不准设置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③采用胶装,封面、封底一律采用白色铜版纸,不得有任何标记,封面格式见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装订整齐。
(3)不得在技术标书副本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判定其为无效标书;但技术标书副本出现其它不规范情形,按细微偏差作扣分处理。
3.2.4方案设计效果图展板一套(暗标,评标用),具体内容包括:
方案设计效果图必须能够反映设计构思;大小用A0幅面。
CAD绘图按制图规范;图框由各投标人自行设计确定,但不设图签,不得有任何修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效果图为暗标,图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判定其为无效标书;但出现其他不规范情形,按细微偏差作扣分处理。
注:
一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技术方案,不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方案。
3.2.5投标人将除资格后审资料外,所有资料的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和U盘各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至招标人。
3.2.6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不能修改)。
3.2.7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清晰,胶装成册。
商务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有效期
3.3.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4项的要求。
3.3.2若由于特殊原因,招标人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可通过网上公告方式,要求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并同时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3.3.3投标人如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视为其主动放弃了本次投标,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3.4条的相关规定,向投标人及时返还投标担保。
3.3.4投标人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原相关条款的约定仍然适用。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