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抚专项资金审计应关注的重点思考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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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抚专项资金审计应关注的重点思考大全》

《关于优抚专项资金审计应关注的重点思考大全》

一是以资金管理为重点。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主要来源已中央和地方,均纳入同级预算,对于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和科学性,是审计人员应掌握的重点。

首先确定是否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再通过财政和民政事务部门的年度决算报表,确定本年度的收支状况,同时收集相关的资金来源、各级部门政策性文件和批复,掌握资金性质,熟悉补助标准,再确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

更重要的是关注资金年度决算后结余情况,分析原因,包括是否因人员自然增减和人为调整,以及滞留、滞拨的因素。

最后需要关注资金拨付是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资金管理规定,严格程序、逐级审批,以及实行严格的由财政专户执行“到人、到户、到卡”。

二是以人员发放为重点。

确定优抚发放及享受对象的真实性是审计的重中之重,审计人员应该首先取得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户口注销数据,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多种原因,公安户籍注销数据在户籍管理中不一定代表当事人确切死亡,所以同时必须取得殡葬管理部门该地域一年度前的火化数据和台帐,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三个条件进行比对,如果死亡数据出现在本年度的发放数据中,那就意味着发放人员的不准确性,可能存在以死亡人员名义骗取优抚的可能,审计人员需要进延伸跟踪,到乡镇民政办、村、组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询问家属或者附近居民,确定其是否死亡的真实性,并检查优抚资金银行卡持有人的身份,确定资金去向,同时做好记录,取得确凿的证据。

三是以动态管理为重点。

优抚人员的动态管理作为审计人员来说,对资金发放中享受对象的真实性尤为关键,审计人员首先要熟悉了解民政部门作为动态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新增的申报、减员的销户、年度的检查等,这些都是动态监管的关键,也关系到人员发放数据的最终是否真实。

按照优抚对象的年度审核检验制度,每年的12月1日至31日,是年检关键时期,享受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或者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需本人手执当期报纸、日历和身份证进行影像取证,这样才能确定当事人的真实存在。

为此,审计人员要紧抓年检作为重点,必须提取当地民政年检部门包括乡镇民政办的年检资料,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的年检制度,严防走过场、应形式等违规行为,从而导致不法人员有机可乘,乃至动态监测制度失真,造成国家资金遭冒领而流失。

四是以享受资格为重点。

对于优抚人员享受资格,国家相关部门有一定的范围和严格的要求,主要包括:

伤残人员(军人、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兵民工),烈士褒扬金,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资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等,为了了解被优抚对象的享受资格的真实性,审计人员必须通过身份信息对新增的人员进行档案调取,检查审批文件及评定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根据资料延伸到当事人,询问调查情况,确保享受资格的真实性符合发放标准。

第二篇:

企业债券审计应关注的重点[键入文字]

企业债券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一、企业债券的基本概念及现状

1、企业债券的基本概念

企业债券是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法律规定的债券形式。

按照中国国务院xx年8月颁布实施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从企业债券定义本身而言,与公司债券定义相比,除发行人有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之外,其他都基本相同。

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业发行债券。

所以,一般归类时,将公司债券和企业发行的债券合在一起,泛指企业发行的债券,但由于中国一部分发债企业不是股份公司,一般把这类债券叫企业债,如下文所述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城投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2、企业债券的发展现状

据相关统计,xx年第一季度,地方政府旗下的投资公司发售了2830亿元债券,同比增长一倍多,估计xx年城投公司的到期债券将会超过600亿元,xx年将达到1300亿元,而xx年和xx年均将有近1400亿元到期。

目前,中国的债券占gdp比重大约为40%左右,在包括日本、美国、意大利、法国等九个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排名第八。

从世界范围内的经验来看,债券所占gdp比重往往高于股票市场,但中国股票市场占gdp已达到60%左右,相对而言,中国未来的债券市场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企业债券的审计内容

企业债券代表着发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是企业的债权人,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收回本息。

债券发行者的账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潜力等是发行债券审计的重点,具体而言,注册会计师因不同的发债品种而审计的内容会略有不同:

1、对于企业债券,注册会计师应审计发行人最近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并提交审计报告。

2、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注册会计师应审计发行人最近二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并提交审计报告。

与ipo及相关上市公司审计不同的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债券审计报告一般仅需要以年度为单位出具,并不存在中期财务报表的审计,相关债券发行的主管部门对中期[键入文字]

财务数据仅需发行人提供相关报表即可。

三、企业债券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企业债券审计风险与发行人本身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

如果企业发行债券后,经营状况不好,连续出现亏损,可能无力支付投资者本息,投资者就面临着受损失的风险,这样,出具企业债券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可能受到牵连。

所以,注册会计师在企业发行债券审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风险评估阶段应关注的重点

1、发债企业所处地区经济总量及经济发展趋势

从目前我国现状来看,相对于诸多欧美国家而言,我国不一定有大量的经济和财务优质的民间企业,但有强有力的、经济和财务相对安全的政府,这是中国现实经济基本格局的一个重要特征。

注册会计师在评估现实的债务审计风险,不能不考虑这一重要因素。

所以,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所处地区经济总量及总体发展趋势必需有所了解,应对发债企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融资平台公司直接收入、滚动发债等所带来的现金流等地方债务偿还的现金流来源进行调查。

一般来说,在经济发达、快速增长和发展的地区政府偿债能力较强,发生债务违约的风险较小。

在经济相对落后、地方政府财务收入较低、融资平台公司现金流较差地区发债企业的偿债能力较差。

2、发债企业所处的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及监管环境

由于企业债券发行的政策性较强,相关监管部门在处理推进改革、提高效率和防范风险的同时,会根据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发债申请企业的所处的行业状况有重点的进行分类管理,比如:

(1)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限于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xx〕300号)规定、且未在本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2)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xx]957号),将企业发债申请分为“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三种情况进行分关管理,做到有保有控、[键入文字]

支持重点、防范风险。

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企业债券业务时,应对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及监管环境进行了解,如不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债券发行则不宜进行业务承接。

(二)实质性测试阶段应关注的重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发债企业在财务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中小企业私募债对财务指标没有做硬性规定,但在实务操作中基本也是按上述财务指标进行计算发债规模。

注册会计师在实质性测试中除了对上述财务指标进行关注外,还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关于发债企业的资产注入

(1)地方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应关注是否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已将公益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在计算发债规模时,必须从净资产规模中予以扣除。

(公益性资产是指学校、医院、公园、广场、党政机关及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办公楼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不能带来经营性收入的基础设施等)。

(2)注入资产是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权属转移登记及变更工商登记。

同时,作为企业注册资本注入的土地资产除经评估外,还应检查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划拨、变更土地使用权人的,还应证明原土地使用证已经注销。

(3)关注是否执行《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是否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

以出让方式注入土地的,融资平台公司应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注入土地的,应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并严格用于指定用途。

融资平台公司经依法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或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土地价款。

地方各级政府不得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键入文字]

2、关于发债企业的利润构成

(1)对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关注其偿债资金70%以上(含70%)是否来源于公司自身收益。

这里的自身收益除项目本身经营性收益外,还包括已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和车辆通行费等其他经营性收入。

“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2)关注补贴收入的真实性及税收减免的合理性

地方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的补贴收入较多,注册会计师应关注发债企业取得补贴收入的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地方政府往往对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有大额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相关税收减免是否有相关的政府批文,是否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关于发债企业的担保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xx]3451号),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以下担保行为:

(1)对发债企业为其他企业发债提供担保的,在计算资产负债率指标时是否按担保额一半计入本企业负债额。

(2)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是否已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3)抵质押物是否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在债券征信工作中,关注发行人是否有不良征信记录情况,发行人是否在综合信用承诺书中对抵质押物没有“一物多押”进行承诺。

第三篇:

期货经纪公司审计中应重点关注的事项期货经纪公司审计中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期货经纪公司会计核算和审计的依据

期货经纪公司目前实行会计核算的依据主要包括《期货经纪公司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字[xx]19号)与《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xx]44号)。

财政部xx年底发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中已将期货公司其他业务的核算纳入其中。

审计方面的依据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对〈期货经纪公司年度报告参考内容与格式〉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证监期货字[xx]9号)、《关于做好期货经纪公司年度审计和报告工作的通知》(证监会计字[xx]3号)以及中国证监会期货部组织编写的《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南》等。

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核的要点

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是衡量一个期货经纪公司管理水平的基础,是防范和控制期货市场风险的主要保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xx年4月6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证监期货字[xx]10号)。

该文件首次将注册会计师对期货经纪公司内控制度的评价报告作为期货经纪公司年检的重要内容之一,即会计师事务所除在期货公司审计工作基础上出具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外,还需对公司结算、财务审计、保证金管理、营业部管理等方面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内控制度评价报告。

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审核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人管理制度。

(1)建立“三会一经理”制度,股东会应正常召开,重大投资问题经董事会决策,涉及董事会决策内容必须召开会议做出决策,并形成相应的决议。

(2)监事会应定期召开,监事应履行其监督职责。

(3)经理层定期召开办公会,按董事会授权开展业务。

2.营业部的管理制度:

(1)是否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相关原始档案必须定期寄回总部。

(3)公司不存在未经批准设立的营业点。

3.交易管理制度:

(1)客户进行交易必须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合同。

(2)实行一户一码,专码专用。

(3)交易记录保存完整,杜绝不进场交易、二级代理、吃点等违规行为。

(4)严格控制交易风险,按合同的约定收取客户保证金,追加保证金和进行强行平仓,禁止透支交易。

4.结算管理制度:

(1)公司采用每日结算制,及时与交易所及公司财务部门核对。

(2)结算账单及时签字,有交易月报或日报。

(3)结算档案的保管年限符合办法规定。

5.保证金管理制度:

(1)专户存储指定银行,不得挪用占用客户保证金。

(2)客户出入金手续齐备。

(3)设置客户保证金的明细账。

6.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要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明确分工,账簿完整齐全,定期与结算部门对账。

7.内部稽核制度。

建立内部稽核部门或岗位,对公司内部交易结算、财务及营业部做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出具内部稽核报告。

期货经纪公司审计的重点关注事项

1.保证金专户存储。

保证金是指客户缴存期货经纪公司用于期货交易、结算和保证履约的资金,属客户所有。

根据有关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立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专门存放投资者保证金,与自有资金分户存放。

目前,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结算银行为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公司只能通过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提取现金。

由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已开立了基本账户,结算银行无法再开立基本账户用于客户提取现金,期货公司必须通过自己的经营账户“倒账”。

这就成为个别期货经纪公司未进行专户存储的理由。

在审计时,应关注期货公司是否对银行存款进行二级核算。

可分为保证金账户和经营账户,并将总部所在地和各营业部所在地分别进行核对,索取银行对账单,发放银行询证函,并且还应通过核对资金调拨指令单与期货交易所所在地银行账户,以判断期货公司保证金是否专户存储。

是否由公司集中统一调拨。

保证金的入金、出金是否严格履行了相关手续。

2.客户保证金的安全性。

根据有关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期货经纪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进行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

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可通过以下公式判断是否挪用了客户保证金:

(现金+保证金存款+应收保证金±结算差异)—应付保证金≥0如果上述公式不成立,即可判定挪用客户保证金。

计算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首先认定应付保证金余额。

将客户明细账与结算部提供的结算汇总表进行核对,所有客户开户合同与应付保证金的客户明细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应付保证金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应剔除客户穿仓损失,即应付保证金中为负数的金额。

客户穿仓会导致占用其他客户的保证金或公司的自有资金,使应付保证金总额变小,虚减了负债,会掩盖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真相。

(3)确认应收保证金的金额。

应收保证金是公司存放在交易所的客户保证金,应将应收保证金明细账与交易所提供的资金对账单进行核对。

(4)确认结算差异的真实性。

结算差异主要是指期货公司对客户的结算与期货交易所对期货经纪公司的结算,因采用的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不同形成的应收保证金与应付保证金之间的差额。

应对结算差异进行核实,重新验算,避免公司利用该科目调节损益。

3.客户编码。

根据有关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

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索取客户合同、成交记录、交易所成交记录、交易所记载的客户开户情况进行核对。

尤其需关注注销的客户交易编码的取消情况以及虽未注销但保证金余额很小的客户。

一旦发现问题,要求期货公司的结算部门对所发现的问题给予合理解释,发表适当的意见。

4.自营业务。

根据有关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

尽管自营业务是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的行为,但未在各期货经纪公司中完全杜绝。

这方面应注意审查期货公司是否自营。

主要从客户合同的真实性、客户交易一户一码制度执行中有无漏洞、应付保证金明细中客户的异常现象等方面,特别关注客户保证金余额虽小、交易量大、出入金频繁的客户,观察有否自营现象。

5.非客户资金混合核算。

由于期货经纪公司开户、清户自由便利,个别不合法者会串通期货公司内部人员将非交易用途的资金,以期货公司做为中转站,从事特殊目的的活动,从而给期货经纪公司带来非交易的风险。

审计时应从审查合同入手,保证金的非交易所去向是否与合同中的名称一致,索取交易日报或月报,观察其交易情况,是否只有很少量的交易或几乎没交易,出金是否频繁,出金的去向是否固定等。

对得出的结论应及时与管理当局沟通,提请管理局注意,必要时要求管理当局做出承诺。

6.交易不进场。

公司在期货经纪公司开户后,期货公司将客户保证金打入期货交易所,客户的交易指令通过期货公司下到交易场所内。

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公司为获取手续费,欺骗客户,采用“对赌”的方式,未将客户交易下进场内。

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将客户的指令单、结算账单与相应的交易所成交记录仔细核对,即可发现交易不进场的现象。

交易不进场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对此注册会计师应给予极大的关注。

7.营业部的管理。

经过最近一年多的调整,期货经纪公司的营业部管理基本做到了四统一,即“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营业部实行留存备用金,日常费用开支实行报账制。

但即便是做到“四统一”,也存在营业部承包的个别现象。

因此注册会计师要协助监管部门,对期货公司对营业部的管理作出评价。

比较直观的判断就是:

账面显示没有资金拨付且营业部费用核算极为随意的,即可判定是承包行为。

8.短期投资与投资收益。

目前期货经纪公司做股票投资主要有以下几种不规范形式:

(1)将自有资金以期货公司的名字开立账户存入某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不做短期投资核算而放入其他应收款核算,不给注册会计师提供证券公司打印的交割单及持仓情况、可使用资金情况核对单,也不核算投资损益。

到年末终了时,将本金从证券公司一次性打回期货公司以应付审计或主管部门检查。

(2)将自有资金以期货公司的名字开立账户存入某证券营业部,期货公司做短期投资核算,平时不核算投资损益,甚至年末也未核算投资损益,也不提供与证券交易有关的任何原始凭证。

(3)期货公司与某投资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固定收益率,由委托理财公司操作,不提供任何原始凭证,收到收益时,做投资损益核算。

审计中,对第

(1)种情况注册会计师可要求期货公司按会计制度要求核算,并向证券公司函证等,如期货公司不同意会计师的要求,可做保留意见。

对第

(2)种情况,可建议期货公司如果股票交易频繁,可分段核算投资收益,如交易不频繁也可年度终了时核算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在期末必须以持仓量按市值披露。

对第(3)种情况,要审查并辨别委托理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必要追加向委托理财公司函证的审计程序,并要求期货公司及时入账,确认投资收益时要谨慎。

9.实收资本。

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在审计中应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期货公司由集团性公司控股且实际的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容易形成与集团内部公司较大金额的往来款,这些集团内部公司频繁而且长期占用期货公司的资金,发放函证且回函率非常高,但这些往来款的性质仍无法确认,会计师必须特别予以关注。

(2)股东以实物资产出资,实际上这些实物资产未被期货公司使用,且实物资产多年未办理过户手续,会计师要关注原因及未来是否有过户的意图,并提请监管部门关注。

(3)期货公司股东变动,已做账务处理,但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未经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会计师提请期货公司管理当局履行相应手续,关注相应结果。

(4)重点关注期货公司股东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恶化的相关情况。

第四篇: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应关注的重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是当前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中首要的、最基本的职责,是财政审计大格局下重要的审计内容。

通常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审计为主要目标,就此笔者认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应重点关注审查以下内容。

一、重点审查基本支出预决算编制与执行情况

1、审查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依据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虚报干部职工实有人数,套取基本支出财政拨款的情况。

审计人员应根据提供编制人员经费预算的详细资料,认真核实检查,必要时应到被审计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和上级人事管理部门获取相应的数据资料,确保人员实力的真实性、准确性。

2、审查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套取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重点审查被审计单位在预算执行当年年末计提的各种费用,如根据提供的基础信息表中存在年末计提绩效考核工资、目标考核奖金及其他工作福利性补贴等,计提大额会议费、出国人员经费等;关注暂付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情况,防止虚列支出。

这类情况的存在发生,表明编制预算时就存在虚假套取的目的,实际支出时通常情况下都不能做到专款专用,而是另作他用,或沦为单位的“小金库”。

3、审查是否存在基本支出无预算、超预算的情况。

重点审查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办公费、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出国费、咨询费等行政消耗性开支,查处有无挥霍浪费、贪污腐败等违规违纪行为。

4、审查有无本单位替他人或其他单位代支费用,或将代支费用列入基本支出。

重点审查其他收入经费、暂存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事项和缘由,审查替他人或其他单位代支费用的行为是否合规、合法,审查他人或其他单位是否与本单位有相关联的工作业务关系,防止发生为他人或其他单位提供贪污、挪用公款的违法行径。

5、审查事业单位是否存在基本支出核算和决算与预算口径不一致的情况。

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基本支出预算收入来源为非财政收入的工资福利支出在会计核算和决算时被计人员经费支出,防止应由事业单位自身承担的人员工资福利补贴转化成财政负担,变相骗取财政资金。

二、审查项目预决算编制与执行情况

1、审查是否存在分解项目到下属单位的情况。

重点审查被审计单位在预算中申报编制的项目未在预算说明中明确项目具体承担单位或部门,项目决算时资料与实际执行不符的情况。

2、审查是否存在克扣或截留下属单位专项资金,延压和滞拨专项资金。

防止因资金拨付不到位、不及时,造成专项事业任务得不到及时完成和顺利落实。

3、审查是否存在超范围支出或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

重点审查项目经费签订的合同合约条款、实际采购的项目设备材料与预算中的项目明细、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是否相符,审查项目实际执行与预算内容是否相符的情况。

防止挤占和挪用项目经费。

4、审查是否按照项目预算执行经费收支。

重点审查项目申报文件内容与实际执行情况,审查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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