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梯维修使用管理办法093010530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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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电梯维修使用管理办法0930105306

重庆市电梯维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电梯维修和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梯是指在本市使用的,列入国务院批准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杂物梯等。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井使用的电梯不适用本办法。

不涉及公众安全或者仅由专业人员使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电梯的安全监察工作,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四条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如电梯远程监控等成熟的监管手段,提高电梯的安全性能与管理水平。

第五条电梯使用单位承担电梯安全使用的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电梯使用单位应设立专职部门或指定专人管理电梯,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聘用有维修资格的电梯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禁止非法维修。

第六条电梯维修单位对其维修电梯的质量及安全性能承担相应责任,对维修过程中作业人员及他人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电梯维修单位应当制定涉及电梯维修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落实

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保证维修过程中设备、作业人员、使用单位人员及第三者安全。

第七条电梯的维修工作必须由取得相应级别《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电梯维修单位进行。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单位签订日常维修合同。

电梯日常维修合同应当约定维修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内容,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并将相关资料、记录等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第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提取足够的资金,保障电梯正常运行所需经费。

应提取专项经费,对从未进行过大修或改造且使用年限较长、使用频率较高的电梯,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

第九条电梯维修单位对所承接的电梯,应有技术力量及足够的备品配件做技术保障,降低电梯的故障率,对其维修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十条电梯维修单位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有效期内,累计维修各类电梯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电梯维修单位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修计划,并做好日常维修记录。

维修人员和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应签字确认。

日常维修计划应当包括《电梯维修保养项目及要求》(见附件)中的相关项目,并按要求执行。

在维修中,电梯的日常维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修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电梯的日常维修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义

务:

(一)在维修中,电梯的日常维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修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二)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分钟)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并及时排除故障。

对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当书面通知使用单位暂停使用电梯,故障排除前不得将电梯交付使用。

使用单位接到电梯维修单位发出的暂停使用电梯的书面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电梯。

(三)应当在所承担日常维修的电梯的显著位置,标明本

单位的名称、急修和投诉电话。

(四)电梯维修单位不得将其维修的电梯外包,从而影响电梯的维修质量。

第十三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安全运行的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点和设备数量,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完整、准确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符合电梯安全运行的规定要求。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应包括:

(1)各种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2)作业人员守则;(3)安全操作规程;(4)常规检查制度;(5)维修制度;(6)定期报检制度;(7)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8)意外

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9)技

术管理制度;(10)层门机械开锁钥匙的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

(1)电梯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

文件和资料(长期保存);

(2)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电梯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4)电梯的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电梯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记录。

(2-5款保存三年及以上)

(三)对存在严重故障,继续使用有可能发生事故的电梯,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组织整改;

(四)在电梯发生事故或严重故障时,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排险、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电梯轿厢与值班室报警通话可靠有效。

电梯应急呼叫装置畅通,紧急信号能及时接听,救援器材和人员能及时到位,并能及时劝慰乘客,采用正确的救援方法,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第十四条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电梯安装(含改造施工的安装)、维修、操作等作业人员(以下统称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以从事许可项目范围内的相应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电梯层门和机房钥匙、启动钥匙必须由电梯作业人员管理、使用。

第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结合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该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必须有中文文字说明及标准规定的示意图案。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可主动办理在用电梯的商业保险,降低电梯事故的风险。

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积极采用节能降耗型的电梯。

对原耗能大的电梯,可通过改造等方式,有效降低用电量。

第十九条电梯维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对不能有效处置的电梯重大安全隐患要分别上报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

第二十条电梯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或对大修改造后的电梯进行监督检验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并立即向电梯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定期进行救援演习。

电梯一旦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态恶化或者灾害扩大,及时妥善地救援、救护乘客,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二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更换电梯维修单位时,应在变更后15日内到注册地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重庆市电梯行业协会应当在本市电梯安全运行管理中发挥行业引导作用。

协会采用公布本市电梯维修指导价等方式,引导电梯维修单位良性竞争,用行业自律规范和约束电梯维修单位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电梯维修单位不得转让或租借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对无资质擅自从事电梯维修工作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对以虚报资料获得行政许可的电梯维修单位,一旦发现

将立即予以撤消。

对于维修质量差,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维修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消其行政许可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按25%的比例抽查电梯维修单位,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按5%的比例抽查电梯使用单位。

每季度公布我市电梯维修状况。

第二十六条对存在下列行为的电梯维修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一)因维修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电梯发生困人故障,并未能及时处置的;

(二)因维修质量差而导致发生电梯严重及以上事故的;

(三)未及时向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电梯使用单位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

是指具有在用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其既可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是受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1年以上在用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电梯维修:

包括对电梯进行的重大维修、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通过维修后其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无变更。

电梯故障:

是指电梯的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机械或电气部件等失效造成的电梯困人、冲顶、蹲底等故障。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的《重庆市电梯质量安全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渝质监〔2004〕4号)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及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周期

机房部分

1

机房设备、环境、门

窗、照明等

机房曳引机、限速器清洁卫生,无积油,控制柜内清洁、干燥,

门窗完好,防雨、防盗;通风应保持有效,通风及恒温设备(如

设有时)应保持运行正常;机房内温度保持在5〜40C之间;机房

永久性照明装置应保持有效,地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lx;电

源插座及控制机房照明的开关应有效。

机房内应设置相应的消防器具。

通道应无阻碍、无杂物。

半个月

一次

2

曳引机、电动机

曳引机减速箱运行状态、电动机的油位、温升正常;运行时无异

响、振动和漏油;一般按相应技术规范及时添加或更换曳引机减速箱的润滑油,(应按制造厂家对油的种类及换油期的要求执行);

电机绝缘正常、接线紧固,符合电动机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一季度

一次

3

曳引轮,导向轮,转

检查轴承运行状态,应无异常磨损,润滑良好,工作正常。

添加或更换曳引轮轴承、导向轮轴承的润滑油,确保各轴承润滑良好

(应按制造厂对油的种类及换油期的要求执行);

一季度

一次

4

制动器

检查电磁抱闸弹簧、电磁抱闸铁芯;检查制动闸瓦磨损情况,磨损严重的应予以更换;检查制动器的轴、运动杆件是否灵活、工作正常,无异常磨损,必要时加以润滑;检查制动器是否在持续通电下保持松开状态。

保证制动器工作灵活可靠。

半个月

一次

5

限速器

清洁限速器,添加限速器轴承的润滑油(按制造厂要求添加)(限

速器整定、检测两项由国家定点专检机构执行,每两年一次),使

限速系统工作正常;限速器轮及张紧轮的绳槽及夹绳钳口(如设有时)应清洁且无异常磨损,使限速器保持可靠动作状态。

半个月

一次

6

控制屏

用电压表测量各档电压是否正常;检查控制柜内各电器兀件,接触器或继电器触点的表面有无凹痕及严重燃弧的痕迹。

检查与厅外召唤、轿厢层显和指令按钮相连各接线的安全可靠性,各连线应绝缘良好、无内部短路、导体无损伤,确保接触良好。

一个月

一次

7

编码器

通过观察正常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判断机械磨损情况及编码器

有无损伤可能。

清洁编码器积尘,油污,检查接线是否牢固;

一个月

一次

8

各回路端子及电源

端子

检查并紧固机房主电源、辅助电源、控制柜中各接线端子;检查主电源及控制电源的熔断器或自动保护开关,确保接触良好。

半年一次

9

曳引机各安装螺栓

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松动、锈蚀现象。

半年一次

10

相序继电器

检查功能正确与否,接线是否牢固。

一季度

一次

11

机房检修装置

检查机房检修盒信号指令是否正确、有效。

一季度

一次

12

曳引机盘车功能

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将轿厢移动到一个层站时,曳引机盘车状态稳定、正常。

半年一次

13

曳引轮绳槽

轮槽应无异常磨损,轮子运转时应无异常声音和明显跳动。

一季度

一次

14

层楼数据写入

定期调整电脑数据或功能,保证平层精度

一年一次

15

松闸扳手(盘)

检查机房内是否配备有可拆卸的盘车手轮以及用于松开制动器的手柄(盒),并放置在机房容易接近的地方;其周围的墙上是否张贴有适当的识别标记、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

半个月

一次

16

称重装置,超载,空

载及满载开关

通过载重运行,测试调校各状态下的控制数据是否有效、准确。

二年一次

层站部分

1

外厅召唤,层显,门

层楼指示正确,无损坏,声视信号正常。

一个月

一次

2

地坎,层门滑块

清洁滑槽,对层门滑块进行检查并对磨损严重和老化的滑块进行更换。

半个月

一次

3

三角钥匙开关

检查三角钥匙的锁芯是否灵活,确保在检修时能用三角钥匙打开每扇层门。

半个月

一次

4

厅,轿门

对厅轿门的垂直度、门缝、门足间隙进行调整,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一个月

一次

5

开关门的运行

电梯开关门时,应无明显撞击声及其它异响。

一季度

一次

6

门刀与厅门轮

对啮合不良的厅门轮进行调整。

一个月

一次

7

各厅门轴承

对厅门上个轴承进行清洁或加油。

半年一次

8

各按钮

清洁按钮盒内的垃圾,对线路进行紧固

半年一次

9

各绝缘电阻

对各层门上各线路进行绝缘测量数据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一年一次

10

地坎间隙

检查,调整地坎和轿坎,地坎和门刀的间隙保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一年一次

轿厢部分

1

轿顶

轿顶无垃圾、无油垢、无积尘。

半个月

一次

2

轿顶各急停、检修等

安全窗闭合平整、开关接触可靠;各安全开关动作时,停止运行;

半个月

开关

照明灯和开关完好;检修箱的开关及按钮功能完好。

一次

3

轿顶低压照明灯及

开关,220伏插座

确保轿顶低压照明灯、开关、220V插座正常,外观无损。

半个月

一次

4

轿顶钢丝绳头组合

检查钢丝绳有否断、坏股及断丝现象,如有应及时处置;钢丝绳之间的张力应一致;绳头组合的紧固螺母、弹簧、开口销无缺损;绳头板牢固;绳头二次保护有效:

一个月

一次

5

秤重装置,以及停电

灯电源

称重装置灵活有效;停电灯电源输入输出电压正常,断电后能正常工作。

一个月

一次

6

轿顶轮

运动时应无异常噪声;轮绳槽无异常磨损;安装牢固,档绳、防跳装置完整;运动部件的防护罩安装牢固,与运动部件无摩擦;转动平稳无杂声,油量充足,用含油轴承者可在轴承边间隙中注机油。

一个月

一次

7

轿顶各螺栓

紧固轿顶各螺栓,保证螺母、弹簧、开口销等无缺损。

一季度

一次

8

导靴,靴衬

滑动导靴间隙及靴衬的磨损正常;滚轮导靴的滚轮相对位置及磨损情况正常,轴承注油;运动时无异常噪声。

一个月

一次

9

油杯,油量

油杯及附件完好无损;清洁油杯外表,确保油量充足,油号正确。

半个月

一次

10

限速器钢丝绳

钢丝绳无断股、松股现象,固定有效。

悬挂装置绳头、弹簧、销子完好。

半个月

一次

11

门机装置

传动带(链)的张紧应适度,保证门正常开关;限位开关位置正确,开关完好,开关门时应无明显撞击声,门机上连线无檫桂、破损现象;对门机各活络关节润滑;无垃圾、无油垢、无积尘。

一季度

一次

12

门的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位置、动作灵敏可靠,安全触板整体清洁,动作及释放时无异响,磨檫。

光电保护器的发射头、接收头或反光罩均无灰尘,动作时能听到清晰的“滴答”声。

半个月

一次

13

轿内操纵箱,轿内电

话,安全开关

指示正确,功能完好,按钮无破损,灯亮,到站消号,对讲机或电话能冋机房或监控室联络上,声音清晰,音量适中;警铃有效;各安全开关动作时,停止运行;操纵箱的开关及按钮功能完好。

半个月

一次

14

轿厢内各种安装螺

钉螺栓

轿厢内各种安装螺钉螺栓齐全,无松动。

一个月

一次

15

轿内照明,风扇,停

电灯

轿内照明灯都亮,如有灯罩应当完好,无积尘;风扇运转正常,无异响,无积尘;紧急照明灯正常。

半个月

一次

井道部分

1

井道照明

井道内照明应充足,灯具无破损、积尘。

半个月

一次

2

各层门导轨,滑轮

对整个层门开门装置进行清洁润滑,保证部件工作正常

一个月

一次

3

层门钢丝绳

确保钢丝绳清洁、无卡阻,张力在规定的范围内。

一个月

一次

4

强迫关门装置

打开厅门后,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保证强迫关门装置能将厅门

完全关闭。

一个月

一次

5

层门联锁装置

保证门打开和关闭时,门机械和电气联锁安全可靠。

啮合深度符合要求。

半个月

一次

6

上坎架及门板

保证厅门上坎架和门板背面无灰尘。

一个月

一次

7

对重装置,上下对重

导靴

确保对重装置固定可靠,导靴磨损正常,绳头和开口销正常,上下运行安全可靠,有反绳轮时要对轴承加油,检查钢丝绳和轮子的磨损情况。

一个月

一次

8

井道内的各种安装

螺钉螺栓

确保井道内各种安装螺栓紧固牢靠,

一个月

一次

9

轿箱、对重的悬挂装

置,曳引钢丝绳

对绳头组合、螺栓和开口销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调整曳引钢丝绳张力,使其张力均匀。

一个月

一次

10

平层感应器与感应

确保隔磁板与感应器之间间隙均匀。

动作可靠。

固定牢固。

一个月

一次

11

上,下终端开关

确保开关动作灵活,功能可靠,尺寸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一个月

一次

12

井道电缆及轿箱随

行电缆

确保所有电缆无扭曲,无刮破,绑扎牢固,无碰擦,悬挂装置固疋牛靠。

半年一次

13

中间接线盒内接线

端子

紧固井道内所有接线盒内的接线端子,接地牢靠,电线表面无破损。

一季度

一次

14

轿厢及对重导轨的

底码,压导板螺栓

所有螺栓紧固可靠,压导板位置正确可靠。

半年一次

15

井道光电感应装置,

磁开关

井道光电感应装置,磁开关所有螺栓紧固可靠,动作、位置正常,符合要求。

一季度

一次

16

极限及限位开关

确保开关动作灵活,位置正常,功能可靠,尺寸符合要求

半年一次

17

安全钳装置

确保安全钳装置和导轨间隙符合要求,动作灵活一致,复位可靠。

电气开关正常动作。

一年一次

18

导轨

导轨工作面清洁,润滑,连接、固定牢固,非工作面无积尘。

一年一次

底坑部分

1

底坑

底坑无潮湿感、无渗水,积水,无杂物、无明显积尘。

半个月

一次

2

各电气开关

固定良好,外观无破损,触点无锈蚀,动作灵活、可靠,接线良好。

一个月

一次

3

缓冲距

缓冲距离符合要求(弹簧200-350mm,液压150-400mm)。

一个月

一次

4

轿底各安装螺栓

无松动和锈蚀。

半年一次

5

轿厢导靴,靴衬

无油垢、各间隙符合要求。

一个月

一次

6

缓冲器,补偿装置,

限速器涨紧装置,安

全钳等

各装置无明显积尘,固定(悬挂)良好;液压缓冲器柱塞露出部分保持清洁、有防锈油,补偿链、绳无断裂、扭曲现象,运行中无撞响声、不得接触地面(大于100mm;限速器涨紧装置运转灵

活、安全开关动作可靠;安全钳两边间隙均匀符合要求,动作灵活一致,复位可靠。

电气开关动作正常。

一个月

一次

7

随行电缆

固定良好、无破埙、无擦挂,运行中无扭曲、打结。

一个月

一次

8

缓冲器油量、油质及

复位开关

油量、油质符合要求,开关固定良好,外观无破损,触点无锈蚀,动作灵活、可靠,接线良好。

复位时间符合要求。

半年一次

9

补偿装置

固定螺杆、螺簧无松动,安全可靠。

半年一次

运行状况

1

电梯运行

运行平稳。

电梯额定速度,加、减速符合要求。

对重、轿箱、补

偿链、缓速装置等部件运行状态平稳,无异响、异常震动。

半个月

一次

2

电梯平层

电梯的平层精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半个月

一次

功能检查

1

应急停层装置

对功能进行测试,确保装置工作正常

半个月

一次

2

消防功能

消防应急功能正常,消防梯的消防员功能正常。

一季度

一次

安全标识检查

1

机房氾围所有安全

标识

确保机房内各种安全标识齐全,张贴牢靠,字迹清晰。

2

配电箱标识

确保配电箱内、外各种标识张贴牢靠,字迹清晰。

3

控制柜标识

确保控制柜内、外各种标识张贴牢靠,字迹清晰。

4

曳引钢丝绳上平层

确保曳引绳上平层标识,清晰可见。

标识

5

三角钥匙上安全警

确保使用的三角钥匙配有安全警告牌。

告牌

6

井道内安全标识

确保井道内安全标识清晰可见,符合规范要求。

零部件更换记录

重大事项记录

数量

原因

日期

更换人

备注说明:

1.安全标识检查项目每次必需确保完成。

2.对于保养过程中遇到的业主未履行的职责问题,应及时书面告之业主。

3.维修保养单位应按此守则编制本单位的维修保养记录表,每次保养至少按此内

容进行,并且由维修工认真填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存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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