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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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doc
山东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建设标准
山东省教育厅
2003年2月
山东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
1、体制与管理
序号
内容
具体要求
实施要点
1-1
管理体制
1、为校级实验中心,建制相对独立;
2、实施校、院(系)两级管理。
学校有关于中心管理的文件
1-2
中心建设
1、中心由学校批准建设,并在教育厅主管部门备案;
2、学校负责中心建设,并提供正常运转、维修及更新改造经费;
3、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学校任免;
4、实行人才流动、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
5、有整体规划和阶段性建设目标。
1、关于中心建设的学校批文;
2、主任任命和责任制文件;
3、学校有中心建设经费投入计划;
4、人才流动、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办法;
5、有关中心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的相关材料及实施办法。
1-3
主要任务
1、负责全校有关专业本、专科学生基础课实验教学;
2、负责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实验教学改革及相关理论、方法研究,组织有关培训;
3、向校内外开放,对外开放服务收入作为运行经费补助;
4、认真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主任20号令),执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文)。
1、学校有明确中心任务的文件(材料);
2、中心有执行任务的计划和实施办法;
3、每学期有完成任务情况的总结和说明。
1-4
管理手段
1、实验教学、基本信息、仪器设备等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并具备多媒体开放实验教学的软硬件环境;
2、有向全省院校提供资源服务的网站和网络系统。
1、有网站和中心的数据库;
2、有多媒体实验教学系统;
3、有计算机管理系统。
2、实验教学
序号
内容
具体要求
实施要点
2-1
实验课程
基础课实验教学应独立设课,并根据培养目标(依托学科和其他学科),形成配套、科学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
1、有依托学科的基础课实验教学教材;
2、有其它学科的基础课实验教学教材(内容)。
2-2
实验
教学项目
依托学科和其它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均应包括以下层次:
1、基本实验教学项目;
2、提高型实验教学项目(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
3、研究创新型实验教学项目。
各学科基础课基本实验教学项目(学时),均应占该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项目(学时)总数的50%左右。
(各学科实验项目见附件)
1、有依托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项目目录;
2、有其它各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项目目录;
3、实验教学项目安排符合各学科培养目标要求。
2-3
实验课时
依托学科及其它学科基础课的理论教学课时与实验教学课时比例合理。
参考比例如下:
1、物理:
50%左右(本专业260时,其他36、54、108时等);
2、化学:
120%左右(本专业120%左右,其他30%);
3、生物:
100%左右(本专业100%,其他40-50%);
4、力学:
20%左右;
5、机械:
30%左右(包括课内、课外学时);
6、电工电子:
40%左右(工科40%,理科30%,师范类25%);
7、计算机:
70%左右。
上述7类之外,依托其它学科设立的实验中心,课时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有依托学科基础课理论与实验教学计划,且理论与实验教学课时比例合理;
2、有其它学科基础课理论与实验教学计划,且理论与实验教学课时比例合理。
2-4
实验教学基本要求
1、实验教学安排符合认知规律,并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2、通过实验教学,学生能掌握基本实验操作方法、正确使用仪器、准确取得实验数据的能力;
3、学生具备正确处理实验数据、表述实验结果的能力;
4、学生能认真观察实验现象,并且有综合分析、科学推理、做出正确结论的能力;
5、学生通过查阅工具书及其他信息源,能正确进行实验设计(选择方法、条件、仪器和试剂等);
6、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创新设计能力。
1、有依托学科和其它各学科基础课实验教学实施情况的档案,实验教学项目安排符合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要求;
2、有学生实验报告档案;
3、有学生设计(创新)性实验的实验设计方案档案。
2-5
实验教学考核
实验成绩要登记、建档。
实验教学成绩应由平时实验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课外实践选做实验成绩三部分组成,具体比例由学校自定。
有学生实验考核(考试)成绩单及平时成绩记录
2-6
实验教学研究及成果
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及时进行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和新实验方法研究,要适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
具体要求是:
1、每年应适当更新一定数量的实验内容;
2、中心人员参与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或自编教材的编写;
3、四年应有一项以上实验教学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
1、有年实验教学内容更新计划和实施情况档案;
2、有新实验方法研究立项计划和进展情况资料;
3、有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的档案材料;
4、有正式出版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教学成果获奖证书。
2-7
开放情况
1、中心计划内教学任务应服从总体教学计划安排。
业余开放时间平均不少于计划学时的50%。
每天开放时间应在8小时以上(量小面窄的实验可实行阶段性全时开放或预约开放);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量:
物理、化学、生物、电工电子≥64800人时/年;计算机≥17万人时/年;力学、机械及其它≥23040人时/年。
1、有各门实验课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
2、有工作量计算办法(包括计划内、外)及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的材料;
3、有开放措施及开放实施情况记录。
3、实验教材
序号
内容
具体要求
实施要点
3-1
教材建设
1、现有实验教材能覆盖本中心承担的所有实验教学项目,并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及先进实验手段方面有突破,实现了基础性与先进性的有机结合;
2、中心使用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或自编的实验教材。
1、有符合依托学科培养目标要求的基础课实验教材;
2、有符合其它学科培养目标要求的基础课实验教材;
3、按照实验教学独立设课的要求,实验教材形成体系。
3-2
基本要求
实验教材应明确属性(类型、涉及专业)、目的与要求、软硬件条件、内容与步骤、实验报告格式、实验结果测评等内容,并充分体现自身特色。
有相应学科专家对教材的评价材料
3-3
现代化
实验手段
中心在先进实验手段建设上,要不断创新并取得实际成果,逐步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
有自行开发(或引进)的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和多媒体实验教学软件(课件),并在实验教学中得到较好应用。
1、有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和多媒体实验教学软件(课件);
2、有进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网络环境和设备条件;
3、开设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队伍建设
序号
内容
具体要求
实施要点
4-1
领导班子建设
1、中心设主任1人,由学校任命,全面负责中心工作。
主任应具有正高职称任职资格,并在本学科方向有较大影响。
2、中心设副主任1-3人,由主任提名,学校任命,协助主任工作。
副主任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任职资格。
1、有中心主任正高职称任职资格证明和学校任命(聘任)中心主任的文件;
2、有中心主任岗位职责说明书;
3、有校、院(系)对中心主任(副主任)历年的考核材料
4-2
队伍结构
1、中心人员由实验教师(含专、兼职)、实验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两部分组成。
人员结构应科学、合理,与学科建设及发展需要紧密结合。
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占30%以上。
2、实验教师(含专、兼职)人数与教学任务量相匹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数占80%以上;
3、按年工作量10000(计算机示范中心除外,机械基础、力学示范中心5000)人时数一名专职人员的要求配备实验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数占50%以上。
1、有中心人员组成情况的详细资料及管理数据库;
2、有按中心工作量计算应配和实配实验技术人员数量的资料。
4-3
人员培训
中心每年要制定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次人员的特点,组织安排培训。
有历年人员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资料。
4—4
考核
根据中心工作特点,制定各类人员具体考核办法(或执行学校的办法),并按办法规定进行考核。
有中心历年各类人员考核材料。
5、仪器设备
序号
内容
具体要求
实施要点
5-1
仪器设备
配置
根据山东省高校各类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组织实施,其中大型仪器设备按照校内资源共享原则办理。
(各学科设备目录见附件)
仪器设备配置符合山东省高校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要求,有仪器设备配置明细帐。
5-2
常规仪器配置
常规仪器配置按照基础课实验1人(1组)1套,专业基础课实验2人(1组)1套的要求配置,每个实验项目常规仪器配置原则上不低于5套(大型设备及系统装置例外)。
有每个实验项目的常规仪器配置卡
5-3
管理
1、仪器设备建设有立项、论证、询价、招标、购置、使用、维修和报废制度;
2、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物相符率达100%
1、有学校(中心)制订的各项制度;
2、800元以上仪器设备分类号、名称、型号、校编号与实物完全符合。
5-4
维护及
运行
1、仪器设备完好率95%以上;
2、年仪器设备运行及维护费,占仪器设备总值的3%。
1、有仪器设备维护和完好率统计记录;
2、有运行维护费投入、使用情况帐目。
5—5
仪器设备更新
中心应保证大部分仪器设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1、机电设备年均更新率8%以上;
2、电子仪器设备年均更新率10%以上;
3、计算机年均更新率20%以上。
有仪器设备清单和管理数据库,有年更新率计算记录
5-6
贵重仪器使用
贵重仪器设备年使用效益评价在50分以上(按教育部贵重仪器年使用效益评价办法执行)。
有单价20万元以上的各台套贵重仪器年使用效益评价计分统计记录。
6、环境与设施
序号
内容
具体要求
实施要点
6—1
实验用房
1、实验用房满足实验教学任务需要,每次实验生均用房面积≥2.5M2;
2、房间高度≥2.5M,地面防滑、耐磨,有特殊需要的应作防腐蚀处理;
3、房屋无破损,白色或浅色涂刷,实验室周边不邻振动源;
4、门(双开)窗完好,无缺损。
1、实验用房面积、标准符合建设要求;
2、有实验用房明细表(楼号、楼层、房间号、面积数)。
6—2
室内设施
1、实验台、柜、桌、椅无破损,结构规范标准,有特殊需要的实验台应由防火、理化板材料构成;
2、实验室通风符合要求;
3、有温度、湿度要求的实验室,按规定控制温度、湿度;
4、水、电、暖管道走线布局安全、合理,符合规定要求。
按各类示范中心标准和具体要求建设。
6—3
室内环境
1、实验室内照明亮度在150LX以上;
2、室内噪声<55分贝(机械设备≤70分贝);
3、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应具备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
按各类示范中心标准和具体要求建设
6—4
安全措施
1、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设备和措施;
2、实验操作室、办公室、值班室分开;
3、室内及走廊无杂物。
“四防”器材齐全,安全措施健全,安全责任明确。
6—5
特殊技术安全
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实验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有使用许可证,操作人员有上岗证;具备有害射线超剂量检测手段;对实验用病菌、动物有管理措施;放射、剧毒物品有存放、领用管理办法。
有相应证件、文件,有特殊技术安全规定和措施,岗位责任明确。
6—6
环境卫生
中心清洁、整齐,相关设施齐全。
按要求建设
7、管理规章制度
序号
内容
具体要求
实施要点
7—1
物资管理
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3、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4、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记录完整。
7—2
安全检查
安全制度上墙,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
1、有安全制度及负责人的资料;
2、有安全检查及对发生问题处理情况记录。
7—3
学生实验
制订学生实验守则,并要求认真遵守。
学生实验守则成文挂上墙,有违规及处理情况记录。
7—4
档案管理
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有管理制度及中心档案(中心各类人员的考核记录,工作日志,年设备运行记录,仪器维修记录等)。
7—5
人员管理
制订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及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办法(或按学校规定执行)。
有各类人员(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及人员培训、考核、奖惩、晋升的有关文件和执行情况记录。
7—6
基本信息
收集整理
制订中心基本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制度,并使用网络化管理。
有中心管理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