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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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角方正
用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1.1.2门窗工程:
(1)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7的规定。
说明:
表中允许偏差栏中所列数值,凡注明正负号的,表示本规范对此偏差的不同方向有不同要求,应严格遵守。
凡没有注明正负号的,即使其偏差可能具有方向性,但本规范并未对这类偏差的方向性作出规定,故检查时对这些偏差可以不考虑方向性要求。
本条说明也适用本规范其他表格中的类似情况。
表5.2.17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构件名称
普通
高级
翘曲
框
将框、扇平放在检查平台上,用塞尺检查
扇
对角线长度差
框、扇
用钢尺检查,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
用1m靠尺和塞尺检查
高度、宽度
0;
—2
—1
+2;
+1;
裁口、线条结合处高低差
0.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6
相邻棂子两端间距
用钢直尺检查
(2)
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8的规定。
表中除给出允许偏差外,对留缝尺寸等给出了尺寸限值。
考虑到所给尺寸限值是一个范围,故不再给出允许偏差。
表5.2.18
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留缝限值(mm)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用钢尺检查
门窗框的下、侧面垂直度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
门窗扇对口缝
1—2.5
1.5—2
用塞尺检查
工业厂房双扇大门对口缝
2—5
门窗扇与上框间留缝
1—2
1—1.5
7
门窗扇与侧框间留缝
8
窗扇与下框间留缝
2—3
2—2.5
9
门扇与下框间留缝
3—5
3—4
10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11
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
外门
4—7
5—6
内门
5—8
6—7
卫生间门
8—12
8—10
厂房大门
10—20
表5.3.12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体验方法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1500mm
1.5
>1500mm
≤2000mm
>2000mm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2.5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门窗横框标高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3)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如A.0.1和A.0.2。
表A.0.1
普通木门窗所用木材的质量要求
木材缺陷
门窗扇的立挺、冒头,中冒头
窗棂、压条、门窗及气窗的线脚、通风窗立挺
门心板
门窗框
活节
不计个数,
直径(mm)
<15
计算个数直径
≤材宽1/3
≤30mm
任1延米个数
≤3
≤2
≤5
死
节
允许,计入活节总数
不允许
髓
心
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裂
缝
深度及长度≤厚度及材长的1/5
允许可见裂缝
深度及长度≤厚度及材长的1/4
斜纹的斜率(%)
≤7
不限
≤12
油
眼
非正面,允许
其
他
浪形纹理、圆形纹理、偏心及化学变色、允许
表A.0.2
高级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
<11
<5
<10
≤材宽1/4
≤20mm
允许,包括在活节总数中
髓
心
深度及长度≤厚度及材长的1/6
≤6
≤4
≤15
≤10
1.1.3吊顶工程:
(1)暗龙平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11的规定。
表6.2.11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mm)
纸面石膏板
金属板
矿棉板
木板、塑料板、格栅
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2)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11的规定。
表6.3.11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石膏板
塑料板、玻璃板
(1)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0的规定。
表7.5.10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玻璃砖
玻璃板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接缝宽度
1.1.4饰面板(砖)工程:
(1)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9的规定。
表8.2.9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石材
瓷板
木材
塑料
金属
光面
剁斧石
蘑菇石
(2)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1的规定。
表8.3.11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外墙面砖
风墙面砖
接缝干线度
1.1.5幕墙工程:
1.1.5.1玻璃幕墙工程:
(1)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哥9.2.17的规定。
表9.2.17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
目
质量要求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观察
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8条
擦伤总面积
≤500mm2
(2)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18的规定。
表9.2.18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2条
(3)明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23的规定。
表9.2.23
明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幕墙垂直度
幕墙高度≤30m
用经纬仪检查
30m<幕墙高度≤60m
15
60m<幕墙高度≤90m
20
幕墙高度>90m
25
幕墙水平度
幕墙幅宽≤35m
用水平仪检查
幕墙幅宽>35m
构件直线度
构件水平度
构件长度≤2m
构件长度>2m
相邻构件错位
分格框对角线长度差
对角线长度≤2m
对角线长度>2m
(4)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24的规定。
表9.2.24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层高≤3m
层高>3m
幕墙表面平整度
板材立面垂直度
板材上沿水平度
用1m水平尺和钢直尺检查
相邻板材板角错位
1.1.5.2金属幕墙工程:
(1)每平方米金属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17的规定。
表9.3.17
每平方米金属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2)金属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18的规定。
表9.3.18
金属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1.5.3石材幕墙工程:
(1)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4.19的规定。
表9.4.19
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2)石材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4.20的规定。
表9.4.20
石材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麻面
1.1.6涂饰工程:
1.1.6.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6的规定
表10.2.6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颜色
均匀一致
泛碱、咬色
允许少量轻微
流坠、疙瘩
砂眼、刷纹
允许少量轻微砂眼、刷纹通顺
无砂眼,无刷纹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7的规定。
表10.2.7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点状分布
疏密均匀
(3)复合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8的规定。
表10.2.8
复合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喷点疏密程度
均匀,不允许连片
1.1.6.2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6的规定。
表10.3.6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变通涂饰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观察、手摸检查
刷纹
刷纹通顺
无刷纹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
(2)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7的规定。
表10.3.7
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基本一致
木纹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1.1.7裱糊与软包工程:
(1)软包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3.9的规定。
表11.3.9
软包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垂直度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边框宽度、高度
裁口、线条接缝高低差
1.1.8细部工程
1.1.8.1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1)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2.10的规定。
橱柜安装允许偏差指标是参考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是01—27—96)第7.6条“高档固定家具”制定的。
表12.2.10
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外型尺寸
门与框架的平等度
1.1.8.2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3.8的规定。
表12.3.8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水平度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上口、下口直线度
两端距窗洞口长度差
两端出墙厚度差
1.1.8.3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4.6的规定。
表12.4.6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正、侧面垂直度
门窗套上口水平度
用1m水平检测尺和塞尺检查
门窗套上口直线度
1.1.8.4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5.9的规定。
表12.5.9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护栏垂直度
栏杆间距
扶手直线度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扶手高度
1.1.8.5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6.7的规定。
表12.6.7
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室内
室外
条型花饰的水平度或垂直度
每米
拉线和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全长
单独花饰中心位置偏移
拉线和用钢直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