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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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颁布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烟政发[2004]11号【颁布时间】2004-01-302004-02-0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筑容量

  第三章 建筑间距

  第四章 建筑绿化

  第五章 建筑退让

  第六章 停车场

  第七章 建筑、景观

  第八章 市政管线

  第九章 工程审批

  第十章 监督

  第十一章 附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城市地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满足生态城市发展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b5E2RGbCAP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地建设工程,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地城市规划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地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地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建筑容量

  第五条 居住小区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层住宅不大于24%,多层住宅不大于20%,中高层住宅不大于17%,高层住宅不大于14%.第六条 居住小区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层住宅不大于0.7,多层住宅不大于1.1,中高层住宅不大于1.4,高层住宅不大于2.4.第七条 居住组团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层住宅不大于28%,多层住宅不大于22%,中高层住宅不大于20%,高层住宅不大于16%.第八条 居住组团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层住宅不大于0.8,多层住宅不大于1.3,中高层住宅不大于1.6,高层住宅不大于2.8.第九条 由不同类型住宅混合组成地住宅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最大值,应取单一类型住宅用地地控制指标作为计算地上、下限值,并按不同类型住宅面积占住宅总面积地比例确定.p1EanqFDPw

  第十条 办公、商业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办公建筑,多层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1.5;高层建筑密度不大于25%,容积率不大于2.5.DXDiTa9E3d

  <二)商业建筑,多层建筑密度不大于40%,容积率不大于2.0;高层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3.0.RTCrpUDGiT

  <三)在各类市、区级中心、商业繁华地段,商业及办公建筑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周边基础设施状况确定.5PCzVD7HxA

  第十一条 工业区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以低层厂房为主地工业区,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0.6;以多层厂房为主地工业区,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1.4.第十二条 仓储区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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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层仓储区建筑密度不大于45%,容积率不大于0.8;多层仓储区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xHAQX74J0X

第三章 建筑间距

  第十三条 住宅朝向<住宅正面)以东、南、东南、西南为前,每户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受不同方向日照地居室,只计算主要朝向所在地一个方向.LDAYtRyKfE

  建筑间距,住宅从阳台外墙计算,其它类型建筑从建筑主墙计算.建筑装饰构架、建筑入口雨蓬等局部突出部分不计入建筑间距内.Zzz6ZB2Ltk

  建筑高度为前面建筑檐口<或女儿墙)相对于后面建筑首层居室室内地坪地垂直高度;当坡屋面坡度大于1:

1.55时,建筑高度从前面建筑屋脊算起.dvzfvkwMI1

  第十四条 低层住宅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最小间距不得小于前面低层、多层建筑高度地1.8倍.

  <二)低层住宅与其侧面低层、多层住宅间距不小于6M,与其后面各类住宅间距不小于16M.

  第十五条 多层住宅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多层条式住宅<面宽20M以上,含20M)与后面多层、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指两栋住宅长边夹角不大于15.)时,最小间距不得小于前面建筑高度地1.55倍.rqyn14ZNXI

  <二)多层点式住宅、多层住宅为其它布置形式时,需满足被遮挡住宅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旧区改建地工程内,新建住宅需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多层点式住宅与其后面各类住宅最小间距不小于20M.EmxvxOtOco

  <三)住宅侧面最小间距不得小于6M.

  第十六条 高层住宅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高层住宅与后面各类住宅间距,需满足被遮挡住宅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旧区改建地工程内,新建住宅需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高层住宅与后面各类住宅最小间距不小于30M.SixE2yXPq5

  <二)高层住宅与各类住宅地侧面间距不得小于13M.

  第十七条 非住宅建筑与住宅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前面时,按住宅间距控制,且最小间距不小于16M.

  <二)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后面时,三层及三层以下地与住宅地最小间距不小于16M;三层以上地与住宅地最小间距不小于20M.6ewMyirQFL

  <三)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侧面时,按消防间距控制,但最小间距不小于6M.

  <四)煤气调压站、换热站、变电室等一层小型市政公用设施用房与住宅地间距按国家有关规范确定.

  第十八条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地休<疗)养楼、托儿所、幼儿园、大、中、小学校教案楼,与前面低层、多层建筑间距,不小于前面建筑高度地1.8倍.与前面高层建筑间距,需满足冬至日底层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kavU42VRUs

  第十九条 建筑间距除满足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卫生、环境保护、防灾、通风、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地规范和城市设计地要求.y6v3ALoS89

  第二十条 城市历史文化地段<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地建设工程,建筑退让道路红线、道路绿线、保护紫线等退让距离及建筑间距按历史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确定.M2ub6vSTnP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地旧城区范围包括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旧城区,具体范围为:

  <一)芝罘区:

南山山脊线以北、铁路干线以南、西炮台山南路以东、岿岱山山脊线以西区域.

  <二)福山区:

东至外夹河,北至永达街,西至福环西路,南至外环路北.

  <三)牟平区:

南到雷神庙大街,北至新城大街,西至牟山路,东至沁水路.

第四章 建筑绿化

  第二十二条 居住区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绿地指标应同时满足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地率三项指标地要求.

  <二)公共绿地面积:

旧居住区改造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地10%,新开发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地15%.0YujCfmUCw

  <三)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

组团不少于1m2/人,小区不少于1.5m2/人,居住区不少于2m2/人,并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eUts8ZQVRd

  <四)绿地率:

以低层、中高层、高层住宅为主地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小于40%,以多层住宅为主地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小于35%.第二十三条 工业和仓储区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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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业区绿地包括工业区游园和工业企业附属绿地.

  <二)工业区应设置成片集中游憩绿地,辟建工业区小游园.每个游园面积应大于600m2,服务半径应小于250M.GMsIasNXkA

  <三)工业企业绿地率,一般工业企业不小于30%,高新技术园区不小于40%.

  <四)仓储用地绿地率不小于20%.

  第二十四条 学校、行政办公、部队等公共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

  医院、休疗养院、宾馆绿地率不小于40%.

  交通枢纽用地绿地率不小于20%.

  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0%.

  第二十五条 所有建设工程地绿化工程必须与建设工程同时进行规划设计、同时审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绿化工程,达不到要求地,不予验收.TIrRGchYzg

第五章 建筑退让

  第二十六条 沿用地边界地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最低不得小于消防间距地规定.

  <一)新建低层、多层建筑离界距离,根据相邻建筑物地性质,按本规定第三章确定地正向及侧向建筑间距地一半预留.新建高层建筑离界距离按有关规划确定,并不小于多层建筑离界距离.7EqZcWLZNX

  <二)界外是住宅、医院、学校、托幼等建筑地,除须符合第<一)项离界距离地规定外,须同时符合本规定建筑间距地有关规定.lzq7IGf02E

  <三)界外是公共绿地、公园、广场等开敞空间时,按有关规划确定,但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M.

  <四)地下建筑物地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地底部地距离)地0.7倍,且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M.zvpgeqJ1hk

  第二十七条 沿河道、水面规划蓝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长期保留地河道、水面规划线)外侧绿带宽度及绿带外侧新建建设工程后退河道、水面绿带外边线地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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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沿主要河道<夹河、辛安河、鱼鸟河、沁水河、黄金河、柳林河)规划蓝线外侧绿带宽度不少于100M,两侧建设工程退让河道绿带外边线不少于20M.1nowfTG4KI

  <二)沿一般河道规划蓝线外侧绿带宽度不少于10M,两侧建设工程退让河道绿带外边线不少于10M.

  <三)沿市区内规划确定保留地水面规划蓝线外侧绿带宽度不少于10M,两侧建设工程退让水面绿带外边线不少于10M.fjnFLDa5Zo

  第二十八条 沿历史优秀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紫线<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市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确定地历史优秀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地保护范围线)周边新建建设工程,其退让保护紫线距离应在对新建建筑高度进行视线景观分析地基础上确定,且最低不得小于10M.tfnNhnE6e5

  第二十九条 沿铁路两侧新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铁路干线两侧地建筑工程与轨道边线地距离不小于50M.铁路两侧地围墙与轨道边线地距离不得小于10M.HbmVN777sL

  <二)铁路两侧地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轨道边线地距离须经铁路及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V7l4jRB8Hs

  第三十条 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按以下规定确定:

  1——10千伏  5M

  35——110千伏  10M

  154——330千伏  15M

  500千伏  20M第三十一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高速路两侧不少于100M.

  <二)市中心区主要出入口方向地快速干道和联系各功能组团非旧城区路段地快速干道<机场路、观海路、红旗路、206国道、山海路、连城路)两侧不少于65M.机场路黄务立交桥以北路段道路两侧不少于45M.83lcPA59W9

  <三)滨海北路道路红线两侧不少于40M,滨海中路两侧不少于75M,其它滨海路两侧不少于125M.

  <四)主干道:

旧城区低层、多层建筑不少于20M,高层建筑不少于25M;城市新区低层、多层建筑不少于25M,高层建筑不少于30M.mZkklkzaaP

  <五)次干道:

旧城区低层、多层建筑不少于15M,高层建筑不少于20M;城市新区低层、多层建筑不少于20M,高层建筑不少于25M.AVktR43bpw

  <六)支路:

旧城区低层、多层建筑不少于8M,高层建筑不少于12M;城市新区低层、多层建筑不少于10M,高层建筑不少于15M.ORjBnOwcEd

  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红线外侧,实行道路“绿线”<指城市道路红线外侧规定绿带宽度地外边线)管理制度.城市道路两侧建设工程应同时满足退让道路红线和道路绿线地要求.绿带建设根据道路性质、区位不同按规划设计采取不同地形式.绿带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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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速路外侧绿带宽度不少于75M.

  <二)市中心区主要出入口方向地快速干道和联系各功能组团非旧城区路段地快速干道<机场路、观海路、红旗路、206国道、山海路、连城路)道路红线外侧绿带宽度不少于50M.gIiSpiue7A

  机场路黄务立交桥以北路段道路红线外侧绿带宽度不少于30M.

  <三)滨海北路道路红线外侧绿带宽度不少于25M,滨海中路道路红线外侧绿带宽度不少于50M,其它滨海路道路红线外侧绿带宽度不少于100M.uEh0U1Yfmh

  <四)主干道外侧绿带宽度为12M,次干道外侧绿带宽度为6M,支路外侧绿带宽度为4M.

  第三十三条 城市道路平交路口转弯处,两侧建设工程按较宽地道路红线确定退让距离;非转弯处,按对应道路红线确定退让距离.IAg9qLsgBX

  第三十四条 城市立体交叉路口两侧建设工程,退让道路红线和匝道外边线距离不少于50M.

  第三十五条 城市规划确定地商业步行街两侧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根据商业步行街详细规划确定.

  第三十六条 工厂、学校、营区、医院、仓库、住宅小区等按规定可以修建通透式围墙、大门.旧城区内,可在规划道路红线外建设,围墙内必须按本规定留足绿带宽度,并负责绿化;城市新区在规划道路绿线外建设.WwghWvVhPE

第六章 停车场

  第三十七条 住宅配建停车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类居住用地按每户1.2-1.5个机动车位设置,Ⅱ类居住用地按每户1-1.2个机动车位设置,Ⅲ类居住用地按每户0.7-1个机动车位设置.自行车停车位按每户1辆设置.asfpsfpi4k

  第三十八条 商业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体育中心、宾馆、公园、办公楼、影剧院等,停车场地面积根据建筑性质和规模确定.配建停车场地机动车停车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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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宾馆、饭店、招待所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3.0-5.0车位/100m2建筑面积.

  <二)外贸、金融、合资企业办公楼、写字楼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0.9-1.2车位/100m2建筑面积,一般办公楼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0.4-1.0车位/100m2建筑面积.BkeGuInkxI

  <三)商业大楼、商业区、农贸市场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5-2.0车位/100m2建筑面积.

  <四)医院、博物馆、展览馆、科技图书馆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0-4.0车位/100m2建筑面积.

  <五)剧场、影院、体育场<馆)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3.0-4.0车位/100m2建筑面积;城市公园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5.0-12.0车位/1公顷占地面积.PgdO0sRlMo

  <六)工业厂房区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0.2-1.5车位/100m2建筑面积.

  <七)商业、服务性质建筑地停车场,地上停车场面积应不少于总停车位地30%.地下停车场不得改作它用.

第七章 建筑、景观

  第三十九条 城市内地自然山体必须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地绿线严格保护.山体绿线以上地区域实行封山育林,禁止兴建非供公共休憩地建筑物、构筑物.已经破坏地山体应进行整治、美化.3cdXwckm15

  第四十条 严格保护海岸、沙滩、礁石、岛屿地自然地貌和景观.除港口建设和海上游乐工程外,不得填海.确需围填海岸地工程必须进行充分论证,并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h8c52WOngM

  第四十一条 山体周围和沿海岸线地建筑不得对山、海形成封闭式遮挡,控制好规划地视线通廊.所有高层建筑及山、海周围500M范围内地规划建筑在审批时必须进行视线景观分析.v4bdyGious

  第四十二条 风景点周围、旅游接待区和依山临海处新建住宅,屋顶均采用坡屋面,条式建筑不应超过三个单元.

  第四十三条 城市干道两侧建筑布置和层数,应有高有低,错落有致,单体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00平方M.立面色彩和谐,外墙装饰材料力求色泽清新,耐久美观,易于清洗和修缮.J0bm4qMpJ9

  第四十四条 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商业区及城市主要地段地建筑,在方案报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必须附有建筑夜景灯光照明方案.临街为公共建筑地,其首层采用落地玻璃门窗,层高不应小于5M,底部外装饰方案应简洁、大方,符合城市总体景观要求.XVauA9grYP

第八章 市政管线

  第四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道路、桥涵、各类管线及市政设施,应当根据城市开发建设地需要,超前规划与设计.bR9C6TJscw

  第四十六条 新建或改造道路、桥梁、隧道地工程工程在审批时,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管线敷设计划和有关资料,统一规划,综合安排实施.pN9LBDdtrd

  第四十七条 城市道路所在路段地管道沟及各项管线工程应与道路工程同步建成.新建或改造完成地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确需开挖施工地,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划部门方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DJ8T7nHuGT

  第四十八条 所有市政工程,必须持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放、验线手续.验线合格,领取开工通知单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QF81D7bvUA

第九章 工程审批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持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地《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B7a9QFw9h

  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向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拆迁手续,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放线手续.验线合格,领取《建设工程开工通知单》后,施工单位方可施工.ix6iFA8xoX

  第五十一条 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部门提供地报建资料必须合法有效.

  建设单位必须按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地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招标.凡不符合要求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和评审其报送地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wt6qbkCyDE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地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工程地规划和设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地内容及审批地施工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第五十二条 所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规划竣工验收,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未经规划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及证件不全地工程,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产证,供水、供电单位不予通水通电,直至建设工程合法.Kp5zH46zRk

  第五十三条 重要地段、重点工程工程实行城市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社会各界地监督.Yl4HdOAA61

  第五十四条 领取《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后,一年内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其《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ch4PJx4BlI

  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qd3YfhxCzo

  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经规划验线开工建设地,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对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地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年检制度.当年发放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年检材料由建设单位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后重新登记、办理建设工程有关规划手续.E836L11DO5

第十章 监督

  第五十五条 违反城市规划审批工作程序和本规定审批建设工程,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并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地行政处分.S42ehLvE3M

  第五十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地工作人员在规划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渎职失职地,由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地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01nNvZFis

  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进行建设地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经济损失地,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jW1viftGw9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市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地,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九条 各县<市)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规定.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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