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料初二语文大语文系列之唐诗人故事学习精品.docx
《教育资料初二语文大语文系列之唐诗人故事学习精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育资料初二语文大语文系列之唐诗人故事学习精品.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教育资料初二语文大语文系列之唐诗人故事学习精品
酒徒掀开唐诗伟大的一页
在中国诗歌史上,要找到一个不喝酒的诗人很难,在唐朝就更难了,这酒气不仅维持的是诗人对生活的意义上的生命,更重要的是他们艺术层面上的激情,或者说,梦想。
于是诗歌的长河一边滚滚奔流,一边也散发出浓浓的酒香。
于是唐朝的第一位诗人出现在了唐诗漫长的岁月中。
王绩(585—644),唐朝诗人,字无功,号东皋子,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唐朝名医王通之弟。
王绩一生郁郁不得志,在隋唐之际,曾三仕三隐。
心念仕途,却又自知难以显达,故归隐山林田园,以琴酒诗歌自娱。
曾在隋代任秘书省正字,初唐时,以原官待召门下省,后弃官隐居于故乡东皋村,专心以医药济人。
王绩好弹琴,曾“加减旧弄”,改编琴曲《山水操》,为世人所赏。
又精于占卜算卦,兼长射覆,但他最大的成就在于诗歌,有《王无功文集》五卷本行世,被后世公认为是五言律诗的奠基人,扭转齐梁余风,为开创唐诗做出重要贡献,在中国诗歌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王绩性情旷达,嗜酒如命。
其《醉乡记》、《五斗先生传》、《酒赋》、《独酌》、《醉后》等诗文均被太史令李淳风誉为“酒家之南董”。
《全唐诗》存五十首。
(一)神仙童子
王绩十五岁的时候,他谒见隋朝重臣杨素时应对流利,举座皆惊,称他为“神仙童子”。
隋朝大业末年,他被授予秘书省正字官职,但是却不想当官,推托自己有病,辞官归家,朝廷又让他当六合县县丞,但是他还是不理政事,整天喝酒。
隋末大乱,王绩感叹:
弥天大网从天而降,我能够躲到哪里去呢?
司马迁说:
“人穷则返本。
”王绩看来是深谙此道的,于是他干脆借口自己得了中风,连夜驾一条小船,返本——回到故乡去了。
(二)斗酒学士
王绩最大的爱好就是饮酒。
唐朝建立之后,唐高祖李渊征他入朝,在门下省任待诏,他的弟弟王静问他:
“待诏这工作干得还愉快吗?
”王绩回答:
“待诏这官俸禄太少,又没有升迁的机会,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只是每天官府供应三升酒,还算不错。
”门下省的最高长官、江国公陈叔达听说之后,说:
“三升酒怎么够王先生喝的呢?
从今天起,每天供应他一斗!
”从此,王绩就得了一个雅号,叫“斗酒学士”。
王绩嗜酒如命,他听说主管音乐的太乐署史焦革善于酿酒,于是主动请求当太乐丞,目的就是为了能经常从焦革家里要酒喝。
这让人想起晋朝的阮籍,当他听说步兵校尉府厨房里有数百坛美酒的时候,主动请求降职担任步兵校尉,目的就是为了弄酒喝,当校尉府里面的酒都被他喝光之后,阮籍就主动辞职了。
而王绩离开太乐署,则是因为焦革和他的妻子相继去世,无人送酒与他喝。
他长叹:
“这是老天存心不让我喝足美酒啊!
”于是弃官还乡。
王绩不仅在行动上履行作为一个酒徒的义务,也在理论上为酒文化增光添彩,他著有《酒经》《酒谱》二书,总结了前人酿酒的经验,李淳风看了之后对他说:
“你简直就是为酒作传的太史啊!
”王绩辞官回乡之后,在自己的家乡东皋为酒圣杜康建造祠堂,把曾经供应他好酒的焦革也顺便摆在祠堂里供奉。
王绩被称为“斗酒学士”,但是他自己显然不认为自己的酒量只在区区一斗,他自号“五斗先生”,这个号除了用以标明自己的酒量之外,也是向他最崇敬的东晋隐士陶渊明致敬,因为陶渊明自号“五柳先生”。
陶渊明著有《五柳先生传》。
于是王绩也写了一篇《五斗先生传》。
野 望
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注释
①东皋:
在今山西省河津市。
②采薇:
指代《诗经·召南·草虫》篇,诗中有“陟彼南山,言采其薇。
未见君子,我心伤悲”。
赏析
黄昏时分,东皋的旷野中出现一位漫步游赏的老者,他就是王绩。
自从重归东皋隐居,他的心绪一直复杂而烦乱,他热爱这隐居中的闲适,但隐居中的孤独却是那么的难耐,正所谓“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知音难觅啊!
远方的树木已刻满秋霜的容颜,连绵的小山洒满落日的余晖,好一派秋高气爽之美景;放牧的人们赶着牛群踱进村庄,打猎的人们也骑着猎马、驮着猎物回家来了,好一幅田园牧歌之图画。
这样高旷的秋景,这样亲切的人们,王绩怎能不喜爱?
但这份热爱,却没有人跟他共享,环顾四野,更没有一位相识相知之人,他又怎能不忧伤?
于是他只好长歌当哭,高歌采薇之诗,抒解心中的忧伤。
评析
这首《野望》是王绩的代表作,一共八句,每句五字,古人把每个字称为“一言”,所以这种诗叫“五言诗”。
中国古代诗歌,最早的是《诗经》里面的四言诗,之后又有了《楚辞》以六言为主的诗歌,汉魏、南北朝以五言诗为主,这些诗歌在音韵、词性、句法上有严格的要求。
而这首《野望》,第三句和第四句句式相同,词性一致,形成了严格的对仗,第五句和第六句也对仗,唐诗每两句称为一“联”,这种对仗的联称为“对联”,后来春节时家家门前贴的春联就由此而来;其他没有对仗的,如第一联和第四联,称为“散联”。
每联末尾一个字称为“韵脚”,就是必须押韵的字,按照这种方式组织起来的诗歌,叫“五言四韵诗”,后来称为“五言律诗”。
而王绩这首诗,被公认为唐代最早的五言律诗。
因此,称王绩为唐诗的开山鼻祖,一点都不过分。
三十多岁就开始隐居生活的王绩,644年卒于家中。
虽然他的诗歌在格律上还有不足,在境界上也欠壮阔,不过,他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其他任务就留给后人去完成吧。
多年之后,他的一个侄孙继承了他的衣钵,成为初唐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这个侄孙,名字叫王勃。
秋夜喜遇王处士
北场芸藿罢,东皋刈黍归。
相逢秋月满,更值夜萤飞。
注释
处士:
对有德才而不愿做官隐居民间的人的敬称。
北场:
房舍北边的场圃。
芸藿(huò):
锄豆。
芸,通“耘”,指耕耘。
藿,指豆叶。
东皋(gāo):
房舍东边的田地。
皋,水边高地。
刈(yì):
割。
黍(shǔ):
即黍子。
单子叶禾本科植物,生长在北方,耐干旱。
籽实淡黄色,常用来做黄糕和酿酒。
萤:
萤火虫。
天才少年的结局----王勃
隋末唐初的动荡出了一个不求上进的王绩,欣欣向荣的初唐则出了一个气冲牛斗的王勃。
盛世人才辈出,盛世人才早慧,唐初四杰就是这样的体现。
他们是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王勃是最为显示初唐气象的一位诗人。
王勃(650—676),字子安,初唐诗人,绛州龙门(今山西)人。
祖父王通是著名学者,王勃年少时聪慧过人,他六岁即能写文章,文笔流畅,被赞为“神童”。
九岁时,读颜师古注《汉书》,作《指瑕》十卷以纠正其错。
十六岁时,应幽素科试及第,授职朝散郎。
其文章《滕王阁序》影响深远,流传天下。
王勃即席作名篇
位居“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自幼聪明过人,七八岁时,文章就写得又快又好,十几岁时,就很有名气了。
由于秉性直率,不巴结权贵,他因此受到压制,郁郁不得志。
一年秋天,王勃单身一人,千里迢迢地去看望被贬为交趾县令的父亲。
他在九月重阳这天,来到江西南昌(当时称为洪都)。
恰好这一天是洪都大都督阎伯屿女婿吴子章的生日。
值此秋高气爽,佳节良辰,阎伯屿在临江傍水的滕王阁里大摆筵席,款待全城的达官显贵、文人才子。
他在一个多月前,就叫吴子章认真写好了一篇《腾王序阁》,以便在宴会上显出风采。
王勃碰巧经过这里,只见车马盈门,宾客云集,热闹非凡,便想进去看看,又觉得自己有些寒酸;无奈饥肠辘辘、精疲力尽,犹豫再三,决定还是壮着胆子进去吃喝一顿再说。
于是稍整衣裳,尾随源源而来的宾客走了进去,在一个空位子上坐下,不料正坐在首席。
大家看王勃少年老成、凛然正气,倒也有几分敬服。
主人以为他是哪个王公贵族的子弟,客人则估计他是阎家的什么贵戚,虽说对他坐首席不甚乐意,但也不便说什么。
酒过,阎都督令人捧出文房四宝,当场命题,请来宾当场作《腾王阁自序》。
客人们得知他的女婿也算个才子,早在一个月前就已将文章写好背熟了,因而深知他此举的目的。
那些有才气的人认为在席上“抛砖引玉”
有些丢人现眼;几个和吴子章文才不相上下的人,又觉得在此时此地和他比高低也不适宜,于是都真真假假地推让吴子章来写。
吴子章把纸笔推给了王勃,一是对首席贵宾表示尊敬,二是想戏弄一下王勃。
没想到,王勃竟毫不推辞,略一沉思就写了起来。
这一下,可惊呆了吴子章,气煞了阎伯屿。
阎伯屿退坐一边,命人执笔在旁看着王勃写一句就抄录一句,并大声朗读,他准备随时挑毛病,羞辱王勃。
开始,王勃写得也并不算很好,渐渐地得心应手,旁征博引,随心所欲。
看的人都面现惊讶赞赏的神色,唯有阎伯屿冷若冰霜,默不作声。
可是,当他见王勃运笔如神、佳言妙语滚滚而来时,逐渐有些沉不住气了。
当他听到吟诵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禁不住长叹一口气说:
“妙句,天才!
”吴子章在一旁也自愧不如。
王勃这时发挥得淋漓尽致、不可遏止,一直写了下去,最后还附写了一首长律作为结束。
一时间,宾主都对王勃心悦诚服,推崇备至、争相敬酒,并请他在此地多逗留几天,但王勃思父心切,匆匆告辞而去。
王勃走下滕王阁,在大家的祝福声中离开南昌,继续踏上探望父亲的旅程。
几个月后,他乘坐的船遇到台风,王勃溺水,惊悸而死,年仅二十七岁。
杜少府之任蜀川①
城阙辅三秦②,风烟望五津③。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注释
①杜少府:
诗人之友,其名不详。
蜀川:
一作蜀州,这里泛指蜀地。
②三秦:
项羽破秦入关时,曾将秦地三分,故有三秦之说,后来泛指长安附近的关中之地。
③五津:
长江在蜀地的五个渡口合称五津,即白花津、万里津、江首津、涉头津、江南津,这里指蜀地。
赏析
提到王勃,我们脑海中也许立刻会浮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和“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两句诗语。
前者出自其文《滕王阁序》,后者出自其诗《杜少府之任蜀川》;前者概括了一位文人对晚霞当空、水天一色、鹜鸟孤飞的纯美境界的追求,成为咏叹傍晚之景的千古佳句,后者则体现了一位诗人“海内皆兄弟”、“山花共友于”的旷达情怀,成为感慨离别、歌颂友谊的万世绝唱。
其实,这两句诗语也概括出了王勃诗歌的特色:
纯美之中的高华气质,旷达背后的真挚情感。
为官者常常会身不由己,朝廷需要你到外省赴任,你便要服从。
这首诗是杜少府接到朝廷任命,即将赶赴蜀地时,好友王勃为他饯行所作。
诗酒言欢固然是幸事,但离别之酒却难以下咽。
王勃立身城门的楼观上,遥望路途遥远、风烟缭绕的蜀川,不禁因即将到来的离别而感伤,为仕宦之人四处漂泊的生活而感喟。
正当主客二人陷入深深的悲伤之时,王勃想起曹植的“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
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的诗句,与其悲泣黯然、作小女子状的别离,不若从容旷达地分手。
于是他安慰好友,要潇洒地抹去离别眼泪,从容赴蜀任职。
全诗不事辞藻,意脉流转,开朗豁达,颇具风骨之美。
王勃在诗歌体裁上擅长五律和五绝,代表作品有《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等;主要文学成就是骈文,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堪称一时之最,代表作品有《滕王阁序》等。
《腾王阁序》以其优美的构思和语言在中国古代文学宝库里闪现出了灿烂的光芒。
滕王阁序节选
嗟乎!
时运不齐,命途多舛(chuǎn)。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
所赖君子见机,达人知命。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hézhé)以犹欢。
北海虽赊(shē),扶摇可接;东隅(yú)已逝,桑榆非晚。
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
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
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guàn);有怀投笔,慕宗悫(què)之长风。
舍簪(zān)笏(hù)于百龄,奉晨昏于万里。
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
他日趋(qū)庭,叨(tāo)陪鲤对;今兹捧袂(mèi),喜托龙门。
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
一只传唱千年的鹅——骆宾王
唐朝的很多诗人都有有趣的外号,最著名的诸如李白被称为“诗仙”,杜甫被称为“诗圣”,王维被称为“诗佛”,李贺被称为“诗鬼”等。
晚唐的李商隐外号“獭祭鱼”,因为据说水獭抓到鱼之后,喜欢把鱼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似乎是在祭神,李商隐写诗的时候往往要查阅很多资料,他总是把要用的书都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案上,如水獭祭鱼一般。
想象李诗人对着整桌的书寻章摘句,然后郑重写下“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的名句的样子,让人莞尔。
四杰中的杨炯写诗喜欢连用早已死去的古人姓名,什么“张平子之略谈,陆士衡之所记,潘安仁宜其陋矣,仲长统何足知之”,于是当时人称他为“点鬼簿”,而四杰中排名最后的骆宾王喜欢用数字工整构成的对仗,如“秦地重关一百二,汉家离宫三十六”,于是当时的人送他一个外号,叫“算博士”。
骆宾王(约638—684),字观光,婺州义乌(今渐江义乌)人。
幼年即资质颖悟,聪慧过人。
七岁时即席赋《鹅》诗,一时传通乡阁,誉为神童。
他写的《为徐敬业讨武璺檄》一文,一直被人们传诵。
与王勃、杨炯、卢照邻“以文章齐名天下”,号称“初唐四杰”。
有《骆宾王文集》。
(一)神童美誉
骆宾王从小聪颖,七岁时就能写诗作文。
有一天,家中来了一位客人。
客人见骆宾王家门前的池塘里有一群白鹅,有意想试试骆宾王的天赋,就指着鹅说:
“你能以鹅为题,创作一首《咏鹅》诗吗?
”
骆宾王点点头,跑到池塘边。
水面上悠游自在的白鹅,雪白的羽毛,长长的脖子,不时用红红的鹅掌拨动着清亮的水波。
突然,一只白鹅伸长脖子,响亮地叫了一声“哦——”,其他的鹅就都一齐对天鸣叫。
骆宾王看着此情此景,拾起脚边的一根树枝就在沙地上写了起来: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
客人不禁拍手叫绝:
“好一幅形象、生动的白鹅戏水图呀!
”
从此,骆宾王“神童”的美名便家喻户晓了。
(二)骆宾王与花生的故事
说起花生,没有人不知道的,可是,古时候的花生是什么样子,却很少有人知道。
那时的花生大小和现在的差不多。
但是它既没有包着花生仁儿的薄红皮儿,又不在土里生长而像四季豆角那样吊在花生秧子上。
它是怎么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呢?
说起来,这里边还有一段关于骆宾王的故事。
很多年以前,有个村子叫李家庄。
庄上居住着三十多户人家,只有一户姓骆的,其余的都姓李。
姓骆的夫妻两个都五六十岁了,可儿子才十来岁。
父亲体弱多病,母亲勤劳贤惠。
一家三口人,只有半亩地,一年到头起早贪黑,才勉强能维持生活。
骆家的孩子虽然聪明伶俐,但是因为家里穷,请不起先生,往往在拾柴、剜菜之后,到学堂门外旁听。
先生发现骆家的孩子虚心好学,而且过目不忘,心里非常高兴,就让他坐在学堂里读书,不仅不收学费,还常用自己的钱给他买书。
有一天,孩子跑来对先生说:
“我不能来上学啦,得到地里去看花生。
”先生就送给他几本书,嘱咐他抓紧时间念书,千万别荒废了学业。
骆家的花生地在离村一里多的山脚下,地形狭长。
这地方虽然没有野兽,但是乌鸦特别多。
每当花生开花结果的时候,它们就成群结队地飞来啄食。
骆家地少,一家全靠种花生换粮糊口。
他父亲不能干活,母亲既要伺候父亲,又要操劳家务,只有让孩子来看花生了。
孩子也真够命苦,每天天一亮就去撵乌鸦,中午吃点干粮,喝点凉开水,一直到太阳落山才能回家。
三天过去了,孩子发愁起来。
愁啥呢?
他撵走了地北头的乌鸦,地南头又飞来一群。
这样跑来跑去,就没一点看书时间了,夜里腰酸腿疼,看不上几眼就困乏得顶不住了。
这孩子心想:
照这样下去,岂不荒废了学业?
有一天中午,天气非常热,乌鸦都飞到树林深处去乘凉。
孩子见是机会,就不顾满头大汗,坐在阴凉处看起书来。
当他看了一阵,拿起手巾擦汗的时候,忽听得不远的地方有人呼救。
他放下书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个瘦骨嶙峋的老头跌倒在地上,他的头发、眉毛、胡子都是白的,脸上沾满了汗水和尘土,样子很难看。
他趴在地上一边痛苦地呻吟,一边挣扎着,可就是站不起来。
孩子看他那么大年纪怪可怜的,就慢慢地把老头扶起来,然后轻轻地问:
“老大爷,你怎么啦?
”老头有气无力地说:
“我去……闺女家……走到这……又热……又渴,又饿,就……摔倒了。
”孩子赶紧拿出手巾让他擦汗,又把水递给他喝,把篮子里的干粮送给他吃。
吃饱喝足了,老头说:
“我要走了,你到前边树林里给我砍一根不粗不细、不长不短的木棍,我好当拐杖。
”
骆家的孩子就拿起一把柴刀跑进树林。
他挑了又挑,拣了又拣,砍了一根不长不短、不粗不细的木棍,又把它刮得光溜溜的,双手递给老头。
老头接过木棍,说了一声:
“好孩子!
”忽然,平地起了一阵清风,那老头不见了。
孩子大吃一惊,只见地上放着一张纸,上面压了一块会发光的石头,纸上写着:
“好孩子,我是本地的山神。
你在太阳落山以前,把这块宝石埋在花生地中间,就会得到好处的。
要记住:
一是必须埋三尺深。
二要用手来挖。
”孩子很高兴,他拿起宝石走进花生地。
奇怪!
满地的花生都朝宝石点头,像磁石吸引铁末一样。
他挖呀挖,不一会儿就挖了一尺深,因为上面是沙土,容易挖。
再往下就难挖了,那是黏土和碎石块。
他挖呀挖呀十指头都磨破了,往外渗着血,每挖一下,指头就像针一样从手上一直疼到心里。
当他挖好坑,埋上宝石,填上最后一捧土时,太阳正好落山。
晚上,孩子坐在灯下看书,由于手指疼痛难忍,怎么也翻不开书,他就把右手的食指放在嘴里吮一会儿,等疼得轻一点,再用它打开书页……就这样,一直看到很晚很晚。
第三天,孩子来到花生地一看,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花生都钻进土里藏起来了。
就连那些刚开花的花朵、花冠,一掉下来也马上钻进沙土里了。
乌鸦看不见花生,就一群一群地飞走了。
从那以后,孩子不用看花生了,可以专心读书了。
花生成熟的季节到了。
各家各户的花生都因为乌鸦偷吃而减产,只有骆家的花生获得了好收成,而且籽粒饱满,花生仁上还包了两层红色的薄皮,传说那是孩子埋宝石时手指出血染成的。
从那以后,全村人都买骆家的花生做种子。
原来的花生品种慢慢地绝迹了,骆家的花生种一直流传到现在,所以人们称它为“落(骆)花生”。
于易水送人①
此地别燕丹②,
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
今日水犹寒③。
注释
①易水:
在今河北省易县境内。
②燕丹:
燕太子丹。
③犹寒:
还是那样寒冷,指荆轲那种不畏强暴的勇气,千载犹存。
简析
战国末年,在易水之滨,曾经发生了一起感天地、泣鬼神的悲壮事件。
当时,强秦即将吞并六国。
弱小的燕国不愿坐以待毙,以燕太子丹为首的几个人决定刺杀秦始皇而拯救自己行将灭亡的祖国。
按照拟订的计划,由荆轲携带樊于期自愿割下的首级和地图,向秦王献礼,以骗取他的信任,然后趁机刺杀他。
临行的那天,燕太子丹在易水边为荆轲送行。
由于这次行动极端危险,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所以,来人都是穿着素白的丧服。
大家一边喝着饯行酒,一边想着沉重的心事。
忽然,荆轲站起身高声唱道: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歌声时而雄壮有力,使人个个怒发冲冠;时而悲怆哀沉,令听者潸然泪下。
歌声一停,荆轲就拉着随从跳上马车飞驰而去。
荆轲的这次行动没有成功,但易水之滨的这场壮举却为无数后人赞叹不已。
时隔近千年,骆宾王又在易水之滨给朋友送行。
这时候,武则天独揽大权,打击李氏皇族,扶植自己的武氏家族,任用亲信,对官吏进行严酷的统治,激起了广大读书人的不满。
以骆宾王为首的一群在政治上不得志的热血青年,正在准备发动一次反对武则天的起义。
抚今思昔,骆宾王心绪难平,乖舛的时运,不断的打击,使他空有冲天的豪气,而无登云的阶梯。
他觉得,与荆轲相比,自己的遭遇太不如意,太令人激愤了!
此诗题为《送人》,但并没有叙述离别的情景,实为抒怀咏志之作。
在狱咏蝉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
不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诗人在这首诗的序里说:
在我被拘禁的地方,西墙边上,有几棵老槐树,虽然还活着,但是似乎也离死不远了……每天,当夕阳的余晖照在槐树上的时候,就会听见秋蝉幽幽的叫声……我遭遇牢狱之灾,来不及哀伤就开始埋怨自己,还没到老就已衰朽。
触景生情,感受很深,写成一诗,赠送给各位知己。
希望我的情景能应鸣蝉征兆,同情我像微小秋蝉般飘零的境遇,说出来让大家知道,怜悯我最后悲鸣的寂寞心情。
这不算为正式文章,只不过聊以解忧而已。
于是,秋天衰弱的蝉声成了诗人囹圄之中的慰藉。
监狱中的骆宾王,思绪飞到了远方。
他想到自己还满头黑发,但是现在却要作衰老的《白头吟》,秋日的露水打湿了蝉的薄翼,使它无法高飞,呼啸的风声也掩盖了蝉的叫声。
最后一联,诗人似乎是在仰首向天发出询问:
谁能够证明我的清白?
陈子昂:
一个富二代的努力
公元七世纪的某一天,唐朝国都长安宣阳里的人们奔走相告,传着一个消息:
昨天,一个挥金如土的青年买下了一把价值百万的琴,而且自称擅长音律,今天,要用这把琴当众为大家演奏。
青年还没来,约定的地方已经站满了人,大家都翘首以待,想听听这价值百万的琴能弹奏出怎样的天籁之音。
陈子昂(公元659~公元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人,唐代诗人,初唐诗文革新人物之一。
因曾任右拾遗,后世称陈拾遗。
青少年时轻财好施,慷慨任侠,24岁举进士,以上书论政得到女皇武则天重视,授麟台正字。
后升右拾遗,直言敢谏,曾因“逆党”反对武后而株连下狱。
子昂摔琴
据说,陈子昂出身于富豪之家,慷慨任侠、机警过人,但在京城这陌生之地,一时还施展不开。
开始,陈子昂也像其他人一样,把自己的得意之作不停地进献给文坛的名宿大老。
但总是石沉大海,没有回音,显然没有人愿意赏识他。
为此,陈子昂常有英雄扼腕之叹。
一天,长安东市这个热闹的商业区里,来了一位外地人,手里拿着一把光亮照人、精美绝伦的胡琴,标价出售,卖主对每个讨价还价的人,说的都是一句话:
“一百万就是一百万,少一个子儿不卖”。
一百万,在当时可是一大笔巨款啊!
谁能够出这么大的价来买一把胡琴?
这个消息几天便沸沸扬扬地传遍了长安城。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
每天从四面八方赶到东市来观看这把胡琴的人,络绎不绝。
胡琴一时成了整个长安城各阶层人士关注的焦点。
善于思考的陈子昂决心借这把胡琴为自己引路,邀约了几个朋友一起来到东市。
陈子昂拿起这把琴,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大声说:
“好琴,绝对是货真价实的好琴。
”然后对卖主说:
“就依你这个价,这把琴我买了!
”
说得非常干脆。
围观者无不向陈子昂投以惊异、羡慕的目光,口中发出一片“啧啧”之声。
同来的朋友对陈子昂说:
“你疯了不成。
你也不想想这一百万是多少钱!
花这么高昂的代价购买一把胡琴,值得吗?
你要干什么呢?
”
陈子昂对朋友说:
“我喜爱音乐,精通琴艺,买回去,当然用它来演奏。
我还没见到过这么好的琴,既然是好琴,多花点钱,也是值得的呀。
”
这时人群中有人高声说:
“买琴的这位先生,既然你有高超的演奏技艺,买的又是一把天下无双的好琴,何不当众演奏一曲,让我们一饱耳福呢?
”
陈子昂笑笑说:
“当然可以。
不过弹琴要有一定的气氛,要有条件,比如,要焚上一炷香,要有琴童侍立,这样弹起琴来才会富于情趣。
随随便便地奏一曲,岂不辜负了这把价值连城的好琴吗?
”说着,他用手指指向不远处那一片鳞次栉比房屋说:
“那里是宣阳里,我就住在那里。
你们有雅兴听琴的,欢迎明天上午到寒舍去。
我恭候你们大驾光临,也期待着一切才高名重的朋友一起莅临指教。
”
于是,这样一个精通琴艺、慷慨好客的人立即成了长安城中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
第二天上午,宣阳里的陈子昂家中热闹异常,一二百个嘉宾把家里挤得满满的,不少人只得站在院子里。
这些人中三教九流等各色人物都有,其中以文士居多。
陈子昂兴奋得脸上焕发出光采,跑进跑出,指挥家人端茶递水,忙得不亦乐乎。
一个来客有些焦急了,对陈子昂说:
“我们慕名而来,是想听听先生演奏美妙琴声的。
请快弹奏一曲吧!
”
神采飞扬的陈子昂站在人群中间,大声说:
“感谢各位朋友的光临。
”说着他抱拳向众人施礼致谢,继续说:
“我来自巴蜀之地,胸怀大志,腹有文才。
我写的诗文,不敢说字字珠玉,但绝不是平庸之作。
我曾把诗文投献给一些知名学者。
然而,太遗憾了,他们却连看一看的时间都没有,这是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了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