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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版

濮阳市华美国际学校工程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公司第八项目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目录

(一)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

(二)工程质量责任制2

(三)技术交底制度2

(四)施工质量检查、检验制度2

(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2

(六)技术复核制度2

(七)质量“三检”制度2

(八)示范样板制度2

(九)工程质量挂牌制度2

(十)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2

(十一)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送检制度2

(十二)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制度2

(十三)不合格/不符合控制制度2

(十四)砼构件修补制度2

(十五)成品、产品保护制度2

(十六)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制度2

(十七)培训上岗制度2

(十八)工程质量保修制度2

(十九)质量管理处罚条例2

 

(一)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特别是工程质量强制条文及公司的有关质量要求,结合公司的质量管理现状,为把公司的质量更上一层楼,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实行三级管理,即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工程部、劳务队,各级负责各自范围内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从严把好质量关。

项目、班组对各自分管范围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

每次检查必须留有书面记录和质量整改通知单,并组织好复查。

2.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进行评比,并对质量、安全不达标的工地处以必要罚款,对好和较好的工地按公司管理标准给予奖励。

公司及项目部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责任制并加以落实,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

3.施工项目必须配齐检测工具,施工班组应实测实量,不留死角,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4.项目部质检员会同公司质量、技术部门做好质量预控、检查与验收评定,解决处理工程质量有关问题,参与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5.严格科学管理,提倡实事求是。

做好图纸会审中的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质量等级验评工作。

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竣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报公司核定。

6.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质量技术措施计划,切实贯彻实施工程质量各项技术措施。

7.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砂浆的原材料计量过磅。

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项目在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施工时要先做出示范样板,验收后再全面铺开。

对分包工程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项和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9.对技术素质差、工程质量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10.建立好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做好同一工序交叉、交接工序的交接检,层层把关,把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11.砼、砂浆应按规定留试块,并做到不缺组、不多留,钢筋复试后方可使用。

12.为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必须十分注意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1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逐级上报,公司安质部应先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提出的质量弊病,项目必须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

14.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质检员应及时提供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评依据,工地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

工地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级质检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单位工程竣工,城建档案部门验收工程技术资料,合格后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15.积极开展QC活动,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检查验收,挤水分、上等级,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多创名牌产品,提高企业社会信誉。

16.工程质量奖励标准、质量事故处罚、未达标的处罚参照公司奖罚规定执行。

17.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工程质量责任制

1.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劳务或专业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审核,并获得发包方认可。

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3.施工单位均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评定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总包单位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5.施工单位负责对其分包工程质量进行自检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和资料报告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按照规定组织质量等级评定验收,施工单位应予配合。

6.施工单位应了解总承包单位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施工单位予以处罚。

7.施工单位对应按时参加总包单位召开的质量管理会议和其他质量管理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为确保工程质量,总包单位统筹安排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

8.施工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的成品、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并不许损毁总承包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

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补埋铁件等必须报告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重要部位报告设计单位核准。

9.职能岗位人员质量责任制

9.1项目经理

9.1.1、遵照国家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山西省有关规定和制度,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和领导,并做好协调工作。

9.1.2、对本工程的质量、工期承担全面责任。

9.1.3、认真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9.1.4、负责组织和健全本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和支持安质人员履行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9.1.5、坚持质量和安全第一,处理好质安与施工矛盾,领导开展质检评比活动。

9.1.6、服从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落实整改事项,贯彻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9.1.7、负责对本工地业务技术骨干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他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组织对业务技术骨干和工人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9.1.8、负责经济分配,提倡集体研究,增强透明度,做到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对职工分配贯彻“按劳取酬”的原则,并与质量紧密挂钩。

9.1.9、负责领导并做好质量体系的工作。

9.1.10、主持抓好本单位工程图纸会审、竣工验收,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2项目经理

9.2.1、具体组织工程项目的生产,质量目标的实施。

9.2.2、编制项目施工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9.2.3、参与项目质量计划,在组织施工中贯彻“质量第一”原则。

9.2.4、负责对外包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9.2.5、组织安排内审外审提出不合格报告的整改。

9.2.6、对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项目有效运行负施工管理责任。

9.2.7、组织项目交付工作。

9.3项目技术负责人

9.3.1、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做好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工程的质量技术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根据项目部创优指标,负责制定具体单位工程的创优措施和实施计划。

9.3.2、遵照国家颁发的规范、标准、规定,以及设计要求,结合工地现场和本队实际条件,负责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并贯彻实施。

9.3.3、负责组织各要素、工种熟悉图纸,统一归纳问题,做好图纸会审前的准备工作,以及会审纪要的整理签证工作。

9.3.4、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贯彻各项专业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

9.3.5、负责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负责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的技术攻关和技术交底及教育,组织职工开展技术操作竞赛活动,并做好各项记录,经常检查现场操作质量,积极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及班组质量活动。

9.3.6、负责对工程材料、构件等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方面的检查和检验工作,以及砼、砂浆等的试配工作。

9.3.7、负责单位工程的测量定位,找平、放线工作,负责技术复核,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质量内评,负责整理和向资料员提供施工技术资料,并抓好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编制施工总结及竣工图。

9.3.8、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技术会议,以及各阶段工程验收工作,参与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质量事故,对重大质量事故做到及时上服,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9.3.9、协助做好质量体系的有关工作。

9.4项目施工员

9.4.1、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颁发的规范、标准、规定以及设计要求,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参与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计划,经审批后,并贯彻实施。

9.4.2、对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期等负有主要直接责任。

9.4.3、组织要素、工种熟悉图纸,向技术负责人归纳问题,做好图纸会审前的准备工作并参与图纸会审。

9.4.4、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贯彻各项专业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

9.4.5、负责安排各班组具体施工任务,负责对班组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进行技术交底,组织开展职工技术操作竞赛活动。

做好分部分项工作技术交底,参加检查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经常做好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督促班组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9.4.6、负责对工程材料、构件等的整理、规格、型号、质量方面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砼、砂浆等的试配工作。

9.4.7、参与单位工程的测量定测、找平、放线工作,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质量内评并做好记录,向资料员提供施工技术资料。

9.4.8、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技术会议,以及各阶段工程验收工作,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质量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9.4.9、协助做好质量体系的有关工作。

9.5项目质检员

9.5.1、严禁遵照国家和山西地区颁发的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定。

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根据设计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质保技术措施的内容,负责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检查计划。

9.5.2、负责对进场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器材以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预制和加工构件等的质量监督(包括对质保试验资料)和验证工作,对劣质产品有权让材料员退换。

9.5.3、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内部检测和等级评定,对不合格项目有权令其返工,直至合格,才能准评转入下一道工序,做到层层把好质量关。

9.5.4、负责对班组、个人所完成工程量的质量验收工作,对质量低劣,经指出屡教不改者,有权按规定处罚。

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时填写自检或自检不真实,交工资料不齐全,有权拒绝签证验收。

9.5.5、负责对职工进行质量控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及质量技术指挥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

深入现场,及时反映质量动态,找出原因,提出改进质量的措施,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质量问题,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5.6、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接受上级指导和批评,负责监督整改事项的实施,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负责整理和向资料员提供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并对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落实检查。

9.5.7、协助做好质量体系的有关工作。

9.6项目材料采购员

9.6.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预算制度实施采购计划,确保工程进度。

9.6.2、对所购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由于采购、保管原因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负责及时向资料员提供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保资料,要求数据齐全、正确;。

9.6.3、负责建立材料管理验收制度,严格进出料管理,按质建立材料台帐,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9.6.4、对进场材料、构件、设备按需分类保管,应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做好防雨防潮,防止生锈霉变。

9.6.5、协助做好质量体系的有关工作。

9.7项目资料员

9.7.1、严格遵守太原市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规定。

9.7.2、协助技术负责人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贯彻实施。

9.7.3、对本施工的工程,负有真实、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技术资料的责任。

9.7.4、负责向质检员、各工长等有关人员讲解表格的填写内容和要求,以及做好协助工作。

9.7.5、负责收集和审查各种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责成有关人员及时补上。

9.7.6、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分册、汇总和装订工作。

9.7.7、接受有关部门对资料的审查,改正存在的缺点。

9.7.8、认真做好收发文工作,做到收文及时、发文及时,当天的文件当天下发给有关人员。

9.7.9、与设计院、试验室、质监站密切联络,有关竣工验收文件及时送交签章。

9.7.10、能熟练使用电脑、复印机,并能进行一般的清洁、保养。

9.8班组长

9.8.1、遵守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管理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偷工减料,不浪费工料。

贯彻、落实班组的质量措施,搞好QC小组活动,并做好记录。

9.8.2、负有对本班组作业项目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全面责任。

贯彻执行施工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把好工序质量关。

9.8.3、做好本班组的质量技术交底,及小面积样板工作,负责对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的操作教育,生产中的指导和监督,班后组织检查和落手清工作。

9.8.4、负责坚持作好质量自检、日检、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工作,分部分项工作的自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9.8.5、服从施工、质检人员指导和监督,做好整改事项和提供原始资料。

(三)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为了使施工人员充分理解设计意图、掌握施工技术标准和正确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方案,项目部制订“技术交底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设计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向总承包单位负责作出书面纪要交由总承包单位执行。

施工单位应积极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执行其分包工程有关的书面纪要和要求。

2.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方案,并进行整体工程、分部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工程变更联系技术交底。

专业施工员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其分包工程有关的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

3.专业施工员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特殊工序或重点部位应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均应进行技术交底。

4.专业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认真学习、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明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5.未经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任意施工,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将给予经济处罚。

6.各级交底工作应做到有书面记录,必须内容明确、有针对性,做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时间清楚,接受交底人(包括班组长)应有签字,并列入技术检查资料,交底工作应及时进行。

7.各施工操作班组组员接受任务后,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各项规定和质量要求进行作业。

如因交底错误而发生的质量事故,由交底者负责,如因不执行交底要求而发生质量事故,由班组负责。

有关技术质量交底未详细,任务不明确,操作班组有权暂不接受安排,直到清楚后再接任务。

(四)施工质量检查、检验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为了加强施工质量检验,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施工质量检查、检验制度”。

1.总包单位项目部应按照公司“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设专、兼职质量检查员。

2.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凡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按公司“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执行。

3.严格工序管理,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坚持质量“三检”制度,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严格把好最后的专检关,检验不合格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各类检验应有文字记录。

4.坚持执行公司规定的“样板制度”,样板开路,带动整体,确保施工质量。

5.材料采购、检验、保管是搞质量的关键,因此应严格执行公司“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6.质量等级的评定、核定是一个关系到建筑产品优劣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规定的检验程序。

7.质量检查、检验控制的主要内容

7.1、操作前的准备检查,检查材料、用具、机械的配合,原材料的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7.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按技术质量交底要求操作,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发现违章立即停止;

7.3、收工前检查当天完成的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边检查边提出纠正改进措施,使产品能符合要求;

7.4、有关专项检查:

根据施工形象进度、环境、气候变化等不同情况,必要时应采取特定的专项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的提高;

7.5、成品的技术检查,单位工程的主要技术检查工作。

如定位标高、轴线、灰线、大样等,必须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检查,复查后要有文字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

构件、门窗的外行、尺寸、型号和试验数据是否齐全、正确、必须由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进行检查,复查后作好记录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

7.6、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检查时,必须按计划规定的规格、质量采购,外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预制构件、门窗等,必须由产品合格证,并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场,同时应按指定地点、分规格集中堆放,严禁使用材质不明、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无试验报告的原料、成品、半成品;

7.7、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整个单位工程的质量综合评定,为此对技术资料必须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

对于保证资料中的原材料试验、焊接试验、砼、砂浆试块强度评定等必须做到及时完整、试验数据准确有效,对于工程设计的其他技术资料整理,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8.各级各项检查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提出质量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同时根据质量评分,作出奖罚。

(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为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严格隐蔽工程检验程序,制订“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验收程序见下图

2.凡应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必须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项目部质量检查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检查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通知,施工班组应立即整改,自检复查合格后重新进行隐蔽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项目部质量检查人员隐蔽验收检查合格,按规定通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隐蔽验收检查,如未达到验收要求,必须立即整改直至再次复查验收合格为止。

并形成验收文件。

4.质量监督机构要求到场验收的部位(项目),按照监理公司的通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监理公司签署验收文件,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隐蔽。

5.隐蔽工程验收时,应详细填写被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被验收的部位和轴线、标高、规格和数量,如有必要应画出简图或说明,检查意见栏内不得使用“基本符合”等不肯定用语,亦不能无检查意见。

6.擅自对应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进行隐蔽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和质量监督机构均有权要求剥离检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六)技术复核制度

为防止施工中出现差错,保证工程质量,预防质量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和标高、基础的灰线、桩基的定位、砖砌体的轴线尺寸和皮数杆、屋架、钢结构的大样图、主要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设备基础的位置和标高等。

2.技术复核要求

2.1、技术复核由现场施工员和班组自检后,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复核,再进行报审监理复核;

2.2、属于技术复核的项目,未经技术复核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2.3、如在技术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应立即纠正,并在纠正后,再行复核,未经技术复核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2.4、技术复核后,立即填写自检记录和复核意见,形成技术复核文件。

(七)质量“三检”制度

为严格工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质量“三检”制度:

1.操作人对已完成工序必须坚持质量自检。

保证工序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班组兼职检查员(班组长)对已完成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自检,保证为下道工序或工程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2.认真坚持互检工作。

班组内必须做好操作人工序之间的质量互检,班组之间进行互相质量检查。

3.认真坚持班组交接检查工作,由施工员组织进行,与技术复核同时进行,并做好记录。

4.质量“自检”、“互检”及“交接检”应覆盖施工的全过程和所有部位(项目),体现全面质量管理。

自检应有文字记录。

5.项目部通过奖罚制度,确保“三检”制度的贯彻实施。

(八)示范样板制度

为了提高工艺水平,确保操作质量,通过样板示范施工,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确定质量验收标准(主要是观感),制订“质量样板”制度。

1.主要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

示范样板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突出工程的难点及特色。

2.示范样板施工前,应制订样板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

施工完毕应会同监理及有关方面进行验收并签署确认文件。

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3.示范样板应进行“封样”,注意保护,作为施工和验收标准。

4.施工班组应严格按照示范样板进行施工,按照示范样板标准确定施工工艺,提高操作水平,进行质量控制。

(九)工程质量挂牌制度

为落实操作和管理责任人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操作质量挂牌”制度。

1.项目部确定对钢筋邦扎、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墙体砌筑、装饰抹灰、油漆涂饰、防水工程、水电预埋等分项工程实行操作质量挂牌制度。

2.挂牌制度由班组长负责实施,在施工部位标明施工日期、管理者人员和操作人员姓名、质量验收结论。

其中砌体和抹灰施工时,操作人员应在施工部位用毛笔注明操作者和施工日期。

3.班组长应认真按规定要求做好挂牌记录,记录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并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

挂牌记录在分项工程完成后由班组长交给资料员,做为施工资料保存,便于实施追溯。

4.现场质量检查时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时,根据挂牌记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质量合格,予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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