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重点知识复习政治常识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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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重点知识复习政治常识部分
2009年高考政治重点知识复习——政治常识部分
关键点一: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其首要标志是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基础是工农联盟;社会基础是广大人民;其核心内容和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是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内部实行高度的民主,因此,这种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
另一方面,是对于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专政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3.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和优点
特点:
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
新型的民主体现在:
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第一、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
第二,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新型的专政体现在:
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人的专政。
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坚持国家专政职能的重要依据。
优点:
第一、人民民主专政,在概念表述上直接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第二、在实践上能使人们正确理解我国政权的性质和职能,防止“两个片面性”。
4.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能调动人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
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5.我国的民主政治重在建设
(1)为什么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②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2)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应该怎么做。
①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②要从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
③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④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⑤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要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民主制度。
如: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关键点二:
我国的国家职能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又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
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国具有特定的对内和对外职能。
(1)我国的对内职能主要有四个方面:
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我国执行这几种职能的目的都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重要内容。
(2)我国对外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
防御、捍卫;交流与合作;维护、促进。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与我国的国家职能的关系
我国的国家职能既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又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3.国家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的关系
国家的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是紧密联系的。
执行对内职能是执行对外职能的基础和后盾,国家有了巩固的政治统治和雄厚的经济实力,才有利于对外职能的执行;执行对外职能是执行对内职能的继续和延伸,对外职能的执行有时也影响对内职能的执行。
关键点三: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性质、含义和地位:
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和法规,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监督其他权力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政治制度。
这一制度直接体现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同时,它又是建立其他有关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因此,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组织和活动原则: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其具体体现是:
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集体行使职权,在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由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民主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决策的贯彻执行方面,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能够迅速有效地得到实施。
3.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在人民代表大会基础之上。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它们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实行人民代表制度的原因、必要性)
(1)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
(2)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
(3)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关键点四:
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地位:
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力的直接行使者,宪法赋予他们特有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他们完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使命。
权利:
发言、表决免责权;提案权;质询权。
义务:
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密切联系群众;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等。
产生:
人民代表产生的方式有两种:
直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巿和设区的巿,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间接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巿、巿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
2.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均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注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机关,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人民自已管理国家的组织形式。
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关键点五: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有:
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和依法治国的原则。
1.民主集中制
(1)含义:
民主集中制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根本原则和制度。
(2)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
民主与集中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统一性表现在:
民主是集中的前提与基础;在民主基础上又必须实行必要的集中。
(3)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国有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方面,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机关及其组成人员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二,在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三,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方面,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
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4)原因和意义
实行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制定出符合客观实际并反映人民利益和愿望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实行正确集中,保证民主的正确方向,形成统一的意志和行动,保证人民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2.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1)原因:
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为人民办事的,一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
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
(2)要求:
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要求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密切联系群众;第二、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接受人民的监督;第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3)理解腐败现象与坚持对人负责的原则是根本对立的。
3.依法治国的原则
(1)把握依法治国的含义、本质、根本目的和具体要求
(2)实行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①依法治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
②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③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建康发展的法律保证;
④依法治国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3)实行依法治国的要求:
①总的说就是严格执法办事,反对各种执法犯法行为。
不要以为只有司法机关才是执法机关,实际上所有国家机关都是执法机关,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只是各国家机关的职权不同,依法办事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
②对立法机关的要求:
一是加强立法工作,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二是依法履行法律实施监督工作和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职责;
对行政机关的要求:
依法行政。
明确各级政府也是执法机关,且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但是行政机关也不能越俎代疱,不得干涉司法机关的工作。
对司法机关的要求: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4)实现依法治国的条件和途径
①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②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③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
④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⑤必须把依法治与依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
⑥要切实做好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5)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
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统一的。
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把党和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实现党对国家的领导。
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完善和发展。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的人民群众。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要把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之中。
关键点六: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民与国家之间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
其具体表现为:
第一,由公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即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
第二,公民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监督权;第三、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2、我国公民与国家和谐统一关系具体要求是:
第一,从国家方面看,国家要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和其他权利。
其主要表现在:
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权利和制裁惩罚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第二,从公民方面看,我国公民应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义务,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坚持同破坏国家利益行为进行斗争。
第三,从公民与国家双方来看,都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我国公民与国家之所以能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根本原因在于:
我国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成为国家主人。
因此,国家为公民着想,公民为国家着想这一新型的关系才得以确立和发展。
4.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含义:
选举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选举人民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即当选为人民代表的权利。
地位: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
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公民有权按照自己意愿选举人民代表;第二,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第三,公民可依照法律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
(2)监督权
①含义:
监督权利。
包括对于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人民代表的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对于人民代表的监督通过监督和罢免权来实行;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实行。
意义:
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政治自由权利。
包括按照法律具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是宪法、法律赋予的,也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具体表现,其他个人和组织是不能剥夺的。
但公民必须依法行使,不能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否则,公民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难以得到保障,再者会影响国家稳定和社会秩序。
由此可见,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也不必须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不但不是限制公民的政治自由,恰恰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这一自由,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
(4)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表现在:
国家制订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国家制裁和惩罚侵犯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为。
(5)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原因:
我们的国家是全体人民的国家,国家的利益,实际上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
因此,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辞的义务。
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具体包括: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关键点七: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体现在四个方面:
(1)“两个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三个代表”:
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一个目标”: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4)“四个指导”:
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
(这是保持党的性质的决定因素)
关键点八: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选择题、非选择题)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确立,是由其自身条件决定的,是在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形成的,是中国人民在历史的进程中经过比较、鉴别做出的正确选择。
②从根本上说,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
③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④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⑤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关键点九:
党对国家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1.领导方式:
(1)政治领导: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国情及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的特点,制定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确定奋斗目标,并通过法定程序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本人民共同遵循的规范。
同时,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保证国家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2)思想领导:
通过各种途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人发群众,提高其思想觉悟和贯彻执行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组织领导:
一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党的干部,并向国家机关推荐合格的干部,承担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任务。
(4)关系:
中国共产党对于国家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是统一的有机整体。
政治领导是根本、思想领导是灵魂、组织领导是保证。
实现党的领导,任何一方都不可偏废。
2.执政方式
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1)科学执政,就是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2)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3)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依法执政有利于党集中精力抓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有利于党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协调各方关系,使执政党、参政党、各机关、各团体都发挥其职能作用,多方配合、形成合力、共创伟业。
依法执政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关键点十:
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1.必要性:
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只有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才能使党永葆先进性、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2.党建的内容
总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好,使党永葆先进性、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
党要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2)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党的思想理论上的提高,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思想保证。
要不断提高全党的马克思水平,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为重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党的组织建设最根本的是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
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
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
(3)目标:
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关键点十一: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内容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
(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4)活动准则:
宪法和法律。
2、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
(1)性质: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2)人民政协的职能。
(1)政治协商:
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的协商。
(2)民主监督:
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方式所进行的监督。
(3)参政议政:
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
注意:
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不是执政,不能混同于执政,不能超越参与、介入的界限。
人民政协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它不直接对国家事务进行决策,政协提案、建议案没有法律约束力。
人民政协也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它也不直接去负责处理行政事务。
3、多党合作制度适合我国国情
(1)多党合作制度的优越性:
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推动国家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2)中国不能实行西方多党制: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不能实行西方多党制;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不能实行西方多党制;主张在我国实行西方多党制,实质上是要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
我国的政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区别:
比较
多党合作制
多党制
建立的经济基础
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
资本主义私有制
体现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
资产阶级专政
政党间关系
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
互相倾轧的关系
作用
具有三个优越性
根本目的是维护资产阶级政权和资产阶级的根本经济利益
关键点十二: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及民族政策
1.基本原则
(1)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族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经由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转变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民族平等――首要原则
明确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观点。
明确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
我国各民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因此,我国各民族已经真正实现了民族平等。
承认由于历史、地理和社会各方面的原因,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这影响了民族平等权利的充分行使,但不能因此否认我国已经实现了民族平等。
因为,这不是有没有平等权利的问题,而是行使充分不充分的问题。
民族团结――重要原则
如何巩固民族团结的局面。
第一,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依法惩处煽动民族歧视的行为,坚决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
第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逐步消除东西部差距,是增进民族团结,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由之路。
第四,每个公民都要牢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本原则
第一、必要性:
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是实现民族平等,增进民族团结,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必由之路。
它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与社会进步,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国防,维护国家的统一,主权独立与领土完整有重要意义。
第二、如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现阶段,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的根本途径是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加各民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
关健是各民族自己改变思想观念,加强横向联系,互相取长补短,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同时,少数民族的繁荣离不开国家从各方面的支持,发达地区的支援与帮助等。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三原则之间的关系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族关系的三项基本原则,它们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
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没有民族团结。
民族平等和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没有民族平等和团结,就不会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各民族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又是民族平等和团结的物质保证,没有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最终会影响民族平等和团结的全面实现。
现阶段,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
2.我国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