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展心理学教案第六章 学前儿童感知觉的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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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发展心理学教案第六章学前儿童感知觉的发展

第六章学前儿童感知觉的发展

主要问题:

1.感知觉在儿童心理发展中的意义;

2.学前儿童感觉的发展;

3.学前儿童知觉的发展;

4.促进儿童感知觉发展的因素。

从这一章起,我们开始进入学前儿童认知发展部分的学习。

正式学习之前,我们先来弄清“认知”和“认知发展”这两个概念。

认知,是人的全部认识过程及其品质的总称。

它包括感知觉、记忆、思维、想象和言语等方面。

由于人对客观事物(自然、社会、人)的特征和性质、事物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以及它们对人类及自身的意义的认识都是依靠认知活动来完成的,因此,它在人的整个心理活动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

认知发展,是指人一生中认识活动的变化。

在学前心理学中,具体是指学龄前儿童的认知结构和认知能力的形成及其随年龄增长而发生的规律性变化。

所谓认知结构的变化,指的是构成儿童认知活动整体的各种成分(如感知觉、记忆、思维等)在整体结构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的变化;所谓认知能力(即智力)的变化,则是指儿童认识活动各方面的“能力特质”的发展规律,以及年龄特征和个体差异的形成。

第一节感知觉在学前儿童心理发展中的意义

人对事物的认识是从感知开始的,感知是认知活动的开端。

如果用信息加工论的观点来看待整个认知过程,那么,“认识自感知始”这一点,就变得更加清晰。

信息加工理论把人的认知过程看作是一个信息的接受(输入)、编码、储存、提取(输出)和使用的过程,有点像计算机的整套运作程序。

在这个程序中,信息的输入是第二个环节。

而人接受信息是靠感觉和知觉来进行的。

如果没有感知觉这个联系大脑和客观现实的通道,“心理”就会为成一片荒宪'的沙漠、一个沉寂的死港。

感知觉在学前儿童的心理发展中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和作用呢?

一、感知觉是人生最早出现的认识过程,是其它认识过程的基础"

感知觉属于心理活动中较低级的形式。

尤其是感觉,它仅仅是身体内部或外部某种刺激的物理或化学的能量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进而经传入神经系统传递到大脑而产生的一种单一的心理映象。

知觉虽然已是大脑对体内外多种刺激的综合反映,反映过程也复杂得多(包括对感觉信息进行初步的组织、整合和解释),但在尚未与思维和言语结合之前,仍属于一种低级心理机能。

而低级心理机能的产生和成熟在很大程度上是受遗传规律制约的。

人类的新生儿出生后具有比较完备的感觉器官和成熟程度相对较高的神经系统,从而使他们的感觉和知觉能力出现得最早,发展得最快。

新生儿先天具有的各种无条件反射就是其感觉能力的明证t大量研究也表明,许多感知觉在婴幼儿期已接近甚至达到成人的水平。

这不仅打通了联系外界环境的道路,也直接或间接地为其它认i只过程(如记忆、思维、想象等)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让我们以视觉和思维的关系为例说明这一点:

现代生理心理学的研究发现,大脑皮层的视区如果在童年时期出了毛病,就会影响思维的发展;如果是在成年之后,思维基本不受影响。

原因就在于童年时期思维尚处在发生发展中,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主要依赖于感知觉,而双眼更是儿童获取外部信息的最主要的感官,作为视觉分析器中枢部分的大脑皮层视区发生了毛病,外部世界的信息就无法通过眼睛输入到儿童的头脑中,这就造成儿童感知经验的缺乏。

人的思维是一种间接的、概括的反映活动,它必须建立在直接经验的基础上。

视觉受到损害的孩子,直接经验少,无疑会严重影响思维能力的发展。

成人的思维能力则已经形成,他们的头脑中已经积累了大量通过感知觉获得的直接经验,他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主要是借助这些已有的经验,所以当他们的视觉受损害时,思维能力并不因此而下降。

这就说明,感知觉是认识的来源,是高级心理活动得以发展的基础。

二、感知觉是婴儿认识世界和自己的基本手段

由于感知觉是人一生中出现得最早,发展得最快的认识过程,因此是婴儿认知结构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成分,是他们认识世界和自己的基本手段。

当代心理学在把人的认知过程视为一个信息的接受(输入)、编码、储存、提取(输出)和使用的过程的同时,把它看作是一个由感知(感觉、知觉、注意)、记忆(表象、学习、记忆等)、控制(兴趣.思维、円部言语等)、反应(表情、动作、外部言语等)四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整体结构。

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各子系统内部的组成成分是不一样的,四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在整体结构中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

婴儿期,由于思维、言语(包括外部言语和内部言语)、表象等心理现象都还没有出现,控制系统的力量极其微弱,反应的方式以动作为主,这就决定了婴儿的认知—结构只能以感知系统为主,其认识方式也只能是“感知一动作”方式:

依靠感知到的信息对客观刺激做出反应。

如果他们不能利用感觉器官直接接触事物,直接获取客观事物本身的视、听、触、嗔、味等各方面的信息,就无法认识它们,也无法在“物一我”、“人一我”的相互作用和相互比较中了解自己、认识自己。

(参见学前儿童“自我意识的发生”部分)

三、感知觉在幼儿的认识活动中仍占主导地位两岁以后,儿童陆续出现了言语、思维等心理过程,认知结构的组成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各组成成分之间的力量仍十分不均衡。

由于感知觉出现得最早,发展得也最快,其力量相对大于后出现的几种认识过程。

虽然从长远来看,“后来者居上”,但在整个幼儿期,感知觉在其认识活动中仍占主导地位,即使是思维活动,也摆脱不了它的制约和影响。

有人做过这样一个实验:

向幼儿出示两个高矮、粗细都一样的玻璃瓶(a、b),其中装着染色的水(水面一样高),待儿童确认“两瓶水一样多”以后,用屏幕将它们遮挡起来。

然后,当着儿童的面把其中一瓶水(如b)倒入另一个略粗些的瓶子(c)里,放到屏幕后面。

问:

“现在这两瓶水(a和c)是否一样多?

”这时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回答是一样多。

有趣的是,当实验者把屏幕撤掉以后,许多孩子马上改变了主意,认为这两瓶水(a和c)不一样多,a比c多,因为a瓶的水面看起来比c瓶的7JC面高。

幼儿似乎宁愿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不肯相信自己的判断。

这充分说明幼儿的感知觉在其认识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以及与思维活动的特殊关系。

也正是因为这种特殊关系,幼儿的思维才有所谓“直觉行动思维”、“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萌芽”的区分(详见学前儿童思维的发展一章)。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感知觉在婴幼儿的心理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没有感知觉提供的信息,就谈不上记忆、思维、想象;感知能力发展得愈充分,记忆贮存的知识经验就愈丰富,思维、想象发展的潜力就愈大。

正因为如此,国内外很多教育家才提出幼儿园的教育应注重“感知教育”,“只要合理地指导儿童的活动方式,合理地指导儿童认识和感受世界的方式,那么,发展的必然逻辑就是产生新的心理品质”①,即抽象逻辑思维等高级的心理机能。

前面谈到,感知觉是联系大脑中客观现实的通道,人类婴儿的感知觉出现得最早,发展得最快,从而保证他们对周围环境的最初适应,同时获得最初的学习经验。

然而,学前儿童究竟有哪些感觉和知觉能力?

这些能力在早期各阶段可以达到什么水平?

它们对儿童的成长具体有什么意义?

它们自身的发展又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怎样了解和评价每个儿童感知觉的发展状况?

这都是学前教育工作者(包括幼儿教师、家长)非常关心的问题。

第二节学前儿童感觉的发展

一、视觉

视觉是人最重要的感觉通道,有人估计,约有80%左右的信息是通过眼睛这个视觉感受器输送给大脑的。

对于婴幼儿来说,视觉的作用更为巨大。

因为成人有时可以单凭语言听觉获取信息,而婴幼儿很难做到这一点,他们对语言信息的接受和理解常需要视觉形象作为支持。

(一)视觉的发生

视觉是个体辨别物体的明暗、颜色等特性的感觉。

人类的新生儿从呱呱坠地的那一时刻起就能够睁开眼睛进行某些视觉活动,从中表现他们的视觉能力。

1.对光的察觉

新生儿出生后立即就能察觉眼前的亮光,光线适宜时,他可能睁大眼睛四处扫射,似乎在搜寻目标;光线过强时,他便立即眯起甚至闭上眼睛,像要逃避这令人不快的刺激。

许多研究证明,新生儿不仅能察觉亮光,还能区分不同明度的光(表现为瞳孔随光线强度的变化而变化),只是其敏感性远远低于成人。

初生头两个月,婴儿对光线明度的敏感性发展得很快。

2.视觉的集中

人若要看清一个物体,首先必须调节自己的双眼视线,使其集中并定位于这个物体,否则就无法获得清晰的视觉形象。

刚出生的婴儿的视觉调节能力还比较差,他们的眼睛好像是一架定好焦距的照相机,只能集中,从而较清晰地反映处于某一特定距离范围的物体。

据研究,这个理想的视剌激位置是距眼睛8英寸处(折合20.3厘米)。

超出这个距离,无论物体是近还是远,新生儿都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它。

因为他们的视觉集中点(焦点)还很难随客体的替动而作出相应改变。

尽管如此,新生儿仍能察觉移动'的客体,并用眼睛追随之。

有人做过这样一项试验:

在新生儿头上方出示一个约4英寸大小的红色圆环,从头的一边向另一边作水平方向的移动,然后再作垂直方向的移动。

结果发现,刚出生的婴儿中已有1/4能立即用眼睛追逐红环的运动,出生1一2天的婴儿则有3/4以上可作同样反应。

当然,此时的视线并非平滑的移动,而是“跳跃”式的运动。

出生两周以后,新生儿开始能够较长时间地集中注视某一客体。

视觉集中的距离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扩大:

3个月的婴儿可以注视4一7米处的客体,6个月则可以注视飞鸟、飞机这些远距离的客体。

由于对光的察觉和视觉的集中是新生儿视觉反应的明显表现,又是今后视觉发展的前提,因此,可以观察新生儿有无对光的感觉和是否会用眼睛追逐灯光或鲜艳物体的移动,判断其视觉反应情况。

(二)视觉的发展

视觉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视敏度和颜色视觉。

1-视敏度

视敏度是指眼睛精确地辨别细小物体或远距离物体的能力,也就是发觉物体的形状或体积上最小差别的能力,俗称“视力”。

视力主要依靠眼睛内晶状体的变化来调节。

晶状体由睫状肌牵动。

睫状肌连着睫状小带,把晶状体固定在中间的位置。

当睫状肌收缩时,睫状小带的纤维就放松,于是晶状体的弯度增大,晶状体变厚。

睫状肌松弛时,睫状小带的纤维就拉紧,将晶状体拉薄.成扁平状。

看近处物体时,晶状体弯度变大,看远处物体时,晶状体弯度变小。

晶状体的这种变化,可使物体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的影像。

初生时,婴儿晶状体的变形能力很差,因而投射到其视网膜上的影像比成人模糊。

有的研究报告说,出生1天的新生儿,其视力仅相当于成人的20/150。

研究采用的是“视动眼球震颤法”。

将宽度和间隔不同的条纹图案向婴儿出示,根据其扫视图案时不自觉的眼球运动来鉴别其视敏度。

结果发现其视敏度约为20/150,即正常成人在距客体150米处所能看到的视觉特征,新生儿在20米处方可看到。

然而,婴儿期视敏度的改善极其迅速,不少研究认为,半岁至1岁期间,儿童的视力已可达到成人的正常水平。

这样的结论似乎和平日对婴幼儿所作的视力测查的结果不大一致。

原因主要在于测査的方法。

目前一般测査视力多用E字表。

表上按大小顺序从上到下排列着方向不同的E字,被测查的儿童站在5米外,轮流虚掩一只眼,用动作或语言报告所看到的E字的开口方向。

然后,幼小儿童方位知觉,尤其是左右方位的知觉水平不高,常常分不清,甚至根本不注意E字的左右方向,(详见本章第三节的有关内容),有时即使视觉上分清了,可在通过动作或语言报告时又出现“所感的”和“所指的”(“所说的”)不相一致的情况。

这给我们了解婴幼儿实际的视力发展水平的工作增加了困难。

一般来说,对3岁以下的儿童很难用E字表来测查视力。

3岁以上的幼儿在测查前要经过训练,让幼儿明白测查要求,但仍旧难免有错误。

为此,人们为测查幼儿视力设计了一些幼儿能理解并感兴趣的图案,如小鸭、小松树、小鱼等等,让幼儿报告他看见了什么东西。

但是,依靠儿童自己的报告,有时仍是不可靠的,特别是当孩子不感兴趣或注意力不集中时,视力测査的效果就差。

有些研究材料认为,3—6岁儿童的视力随年龄增长而提高,这可能是由于儿童排除上述各种干扰的能力越来越强而使“测查出的”视力越来越好的缘故。

用现代化技术测查视力,可以避免这些弊病,排除动作或语言报告的影响。

以上所谈的是学前儿童视力发展的一般情况。

事实上,视力的个别差异是很大的。

且不说那些不幸而先天失明的儿童,就是在那些具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的儿童当中,也有不少人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在表现形式和程度上不同的视力障碍:

远视、近视、弱视等。

这些孩子平日看东西时常伴随有一些异常的用眼表现:

如脖子伸得很长,目光有些呆滞,眯缝着眼睛、皱着眉等。

一旦发现这些表现,应及时带孩子去医院作视力检查,并在医生的指导下纠正视力。

大量研究表明,视力上的问题越早发现、早纠正,其效果越好。

视力是视觉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于所有的儿童来说,保护视力是一个重要的任务。

其中,预防近视更是十分紧迫。

3岁以后,儿童用眼看近距离和细小客体(如看电视、小人书、绘画等)的机会越来越多,持续用眼的时间越来越长,近视力(看近处东西和小东西)的负担日益加重。

而幼儿晶状体的弹性又比较大,甚至能够看清距离眼睛仅有5厘米处的物体。

正因为这样,他们常常把书或纸放在离眼睛非常近的地方。

长此下去,睫状肌长期处于收缩状态,晶状体变凸后不易复原,最后失去调节的灵活性,形成近视眼。

必须从幼儿期就开始注意用眼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要努力做到:

家里和幼儿园都要保证孩子看书时有充分的照明。

灯光要有足够的度数,让孩子在光线充足的地方看书画画。

如果天气不好,阴暗下来的时候,要及时开灯。

孩子常常不注意,坐在背光的地方看书,应及时提醒。

(2)要使孩子从开始看书和握笔的时候起,就有正确的姿势,姿势和桌椅的尺寸有关系,为此,要注意桌椅的高低。

桌子的高度应该是:

孩子坐着时,两肘能放平。

如果两肘抬起,就是桌子太高,如果把背弯着,就是桌子太低。

椅子的高度应该使孩子两脚能平放在地面上,膝盖处于90°弯曲。

两脚悬空或伸不开,都使孩子不舒服,容易疲劳。

随着幼儿长大,每年要及时调整桌椅的高度。

有了合适的桌椅,幼儿就比较容易保持正确的姿势。

但是正确的坐姿,还应时时注意培养。

要让幼儿坐时不驼背,两眼离桌面有足够的距离,写字时握笔要正确,否则会导致歪着头。

幼儿园小班如果不注意培养正确的坐姿,一年过去以后,就会养成坏习惯,以后再纠正,会相当费力。

在家里,要注意不让孩子躺在床上看书,也不要趴着和跪着看书画画。

不要让孩子过长时间看小人书和电视。

有的家长为了干活或保持安静,整个晚上都要孩子看小人书,这会使他的眼睛过度疲劳。

用眼一段时间以后,应引导他看看远处景物,使眼睛得到休息。

如果孩子经常看电视,而且时间过长距离过近,

也会伤害眼睛。

给孩子看的书、图画和教具,字体形象应该较大而清晰。

印刷质量不好的书画对孩子的视力也是有害的。

要经常检查幼儿的视力,发现视力减退的,应及时治疗。

2.颜色视觉

颜色视觉,俗称辨色力,即区分颜色细微差别的能力。

儿童出生不久就具备了辨别彩色和非彩色的能力。

有人进行过这样一项试验:

给婴儿看两个颜色不同的圆盘,测量他们定睛注视圆盘的时间,发现3个月的婴儿,注视彩色圆盘的时间较长,注视灰色圆盘的时间较短,前者差不多是后者的两倍。

这说明,婴儿不仅能辨别彩色和非彩色,而且表现出对彩色的“视觉偏好”。

即使同为彩色,婴儿也能区别它们并表现出对它们的不同“态度”:

有一项研究发现,4一8个月的婴儿最喜欢波长较长的暖色,如红、橙、黄,不喜欢波长较短的冷色,如蓝、紫;喜欢明亮的颜色,不喜欢暗淡的颜色。

对于1.5岁以后能够听懂成人的语言指示的儿童,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了解他f]识别颜色的能力:

配对法。

向儿i出示几种颜色的卡片,然后让他们在许多颜色卡片中选出相同的颜色与其配对。

配得正确,就说明儿童已经能够辨认出这种颜色。

我国心理学工作者张增慧(1984)用这种方法调查了1.5岁、2岁、2.5岁和3岁儿童的辨色力,发现2岁儿童有30%左右能够正确识别红、白、黄3色,而2.5岁的儿童已有95.8%能够正确识别红、白、黄、黑、绿、紫、、蓝、橙8种颜色。

指认法。

向儿童出示若干颜色+片。

成人说出某种颜色的名称,让儿童根据名称指出或拿出相应的卡片。

指或拿对I,就说明他不仅能辨别这种颜色,而且能听懂(理解)标志该颜色名称的词。

命名法。

成人每向儿童出示一张颜色卡片,就请他说出该颜色的名称。

说对了,不仅说明他能识别这种颜色,而且掌握了该颜色的名称。

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用这三种方法测査同一批学前儿童颜笆认知能力,其结果可能是不一样的,而且明显表现出某种规

律性:

配对法的正确率最高,指认法次之,命名法最低。

出现这种情况并不难解释:

配对法测查的只是儿童的辨色能力(纯色觉),指认法与命名法不仅测查了儿童的辨色力,而且测查了他们对颜色名称(颜色词汇)的掌握情况,其中,指认法测查的是儿童的“消极”颜色词汇(即能理解却不能正确说出的词),命名法测查的则是他们的“积极”颜色词汇(不仅能理解、而且能正确说出的词、。

三种测査的内容不同,难度不同,其结果自然不一样。

一般情况下,儿童对颜色的感觉识别能力早于、而且优于对它的语言辨认,即色觉发展早于且优于对颜色名称的掌握。

然而,也有不少研究表明,掌握颜色名称有助于幼儿对颜色,尤其是对混合色的感觉识别。

看来,在让儿童接触多神颜色,发展其辨色力的同时,应教给他们相应的颜色名称。

而当颜色名称与幼儿熟悉的某些事物的颜色特征有关时,比如:

“窄红”,“学黄”,“枣蓝”,“零白”等,不仅很容易掌握,而且•该色的¥别也十;有利。

颜色是美的特征,也是某些信息的载体(比如,面色苍白是不健康的标志;交通亭亮起的红灯是停止前进的信号)。

辨色力强的人不仅可以感受事物的色彩之美,也可以接受它们提供的各种信息。

遗憾的是,约有7—8%的男性和0.5%的女性感觉不到世界的五彩缤纷,在他们的眼里,天地之间只有某些颜色,甚至只有一些深浅明暗程度不同的灰色。

对这些缺乏分辨彩色能力的人,心理学中称为“色盲”。

色盲的生理机制是视网膜三种锥体细胞部分或全部缺少视色素,或失去作用。

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类:

(1)先天性遗传;

(2)后天性疾病,如视网膜疾病、视神经障碍、脑损伤、全身中毒性疾病以及严重的维生素缺乏等而先天性遗传是造成色盲的主要原因。

色盲的人数少,日常生活中往往不易发现。

但是色盲会给孩子将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例如,分不清红绿灯,在工作专业方面受到限制等,因此,应该通过专门的检查了解孩子是否有色觉方面的缺陷。

对家族中有色盲者的儿童更应注意检查。

二、听觉

听觉也是人极其重要的感觉通道。

人们可以借助于听觉所辨别出.的声音的特色、强弱、大小、高低来判断发声物体的种类、方向、距离、意义;更可以依靠听觉来欣赏音乐,接受各种渠道传来的口语信息。

对于婴幼儿来说听觉还有一种特殊的意义:

它是儿童学习语言(口语)的基础。

俗话说“十聋九哑”,如果从小听不到别人说话,即使具有健全的发音器官,儿童也是无法学会说话的。

(―)听觉的发生

听觉是个体对声音的高低、强弱、品质等特性的感觉。

现代心理学研究发现,不仅新生儿具有明显的听觉能力,就是尚未出生的胎儿,也有了明显的听觉反应。

1.胎儿的听觉反应

许多孕妇报告,自己的胎儿(6个月以上)常对诸如汽车喇叭声之类的大声响作出某种动作反应,如翻身、踢腿等。

国外有人报导,把母亲心脏跳动的声音录下来,经过扩大,当其新生儿烦躁不安或大哭时播放给他听,新生儿很快就会安静下来。

也有人报导,从7—8个月开始隔日一次对胎儿进行“音乐胎教”,乐曲名称为《彼得和狼》,一直持续到出生。

出生后,每当婴儿哭闹时,播放该曲,他就会变得安详宁静,甚至随着音乐的节奏而有规律地摆动双手。

改放其它乐曲,其效果明显差于此曲。

这些现象只能有一种解释:

胎儿已有了基本的‘听觉能力,而且有了听觉性记忆。

故而在听到母亲的心音和在胎内听惯了的乐曲时,有一种回到自己熟悉的环境了的感觉。

这些材料为“胎教”理论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依据。

2.新生儿的听觉能力

国内外的研究均已证明,出生第一天的儿童已有了听觉反应。

我国廖德爱、黄建华(1983)对妇产医院42名出生不到24小时的新生儿施以类似蟋蟀叫声的声音刺激,发现约83.3%的儿童能在仅施以1一2次刺激的情况下较迅速地作出反应(头扭动、眼珠转动、睁眼等),其余的新生儿虽然较慢(需3—5次刺激),但都有所反应。

新生儿不仅能听见声音,还能区分声音的高低、强弱、品质和持续时间。

有人报告,出生两天的新生儿已能学会听到“嗡嗡”声向左转头,听到“咔嚓”声向右转头;也有人报导,女性的声音比男性的声音,连续不断的比间断的声音,母亲的比其他女性的声音更能对新生儿起到安抚和镇静的作用。

还有人发现,新生儿对成人的语言有明显的同步动作反应。

换句话说,新生儿在听成人讲话时,能准确地使自己的身体运动或动作的节律与成人语言的节奏相吻合。

这种由遗传得来的对人类语言的同步反应能力,在儿童的发展中有着不可低估的价值:

它将激发父母与婴儿进行“语言交往”的热情和兴趣,“超前”对他们进行“语言教育”,从而为其学习和掌握语言提供良好环境,作好前期准备。

(二)听觉的发展

婴儿不仅能辨别不同的声音,而且表现出对某些声音的“偏爱”——表现为对某些声音能更长时间地注意倾听。

研究者发现,1一2个月的婴儿似乎已经偏爱乐音(有规律而且和谐的声音)而不喜欢噪音(杂乱无章的声音);喜欢听人说话的声音,尤其是母亲说话的声音;2个月以上的婴儿似乎更喜欢优美舒缓的音乐而不喜欢强烈紧张的音乐;7—8个月的儿童已乐于合着音乐的节拍而舞动双臂和身躯;对成人安详、愉快、柔和的语调报以欢愉的表情,而对生硬、呆板、严厉的声音表示烦躁、不安、甚至大哭。

儿童听觉的敏感性(听力)随其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增高。

有人报导,5—6岁儿童在55—65厘米距离处能听到的表的走动声,6-8岁儿童在100—110厘米处就能听到。

另有不少研究表明,婴幼儿的语音听觉和音乐感知能力(对音高、音乐、音调等的听觉辨别能力)与其年龄有正相关,其中,早期的语言及音乐环境对其听力的提高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研究表明,在12—13岁以前,儿童的听觉敏感性是一直在增长的。

成年以后,听力逐渐有所降低。

有人发现,20岁以后,年龄每增10岁左右,听力曲线就有较明显的下降。

年老时,高频部分的听力(听尖细声音的能力)逐渐丧失。

儿童听觉的个别差异很大。

但听力可以经过训练得到提高。

应该有意识通过音乐或语言,培养孩子的听觉能力。

也可以做—些训练听力的游戏,例如,让孩子闭上眼睛,猜猜是哪个小朋友在喊他。

应该特别注意那些所谓“半聋”或“半听见”的孩子,他们听力上有缺陷,但是能够根据别人的面部表情和动作,或根据眼前的情景,理解别人说话的内容。

因而听力问题往往被忽略。

可以通过听力检查,了解儿童听力的状况。

如分别测量孩子左右耳,在多大距离内能听到表的嘀哒声。

对于听力较差的孩子,除了增加训练外,应创造条件加以保护。

例如,让他坐在离老师较近的地方,对他讲话时声音放大些,说得清楚些,防止他听觉过分疲劳。

孩子耳道短,容易患中耳炎,可能导致听力丧失,在儿童保健方面应加以注意。

环境的噪音对听觉是有害的。

所谓噪音,就是指那些杂乱无章的,使人烦躁的高音。

人最理想的声强环境是15—35分贝。

10分贝的声强大约相当于离耳朵两步远的轻声耳语,或微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

大声说话,声强可达60—70分贝。

60分贝以上的噪音,就会使人产生不舒服的感觉。

如果长期在80分贝的强烈噪音持续刺激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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