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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范文

牛虻读后感范文2020

牛虻读后感1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

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

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

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

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

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

他抬起头,诧异莫名:

“我的工作怎么办?

谁来替我做?

”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

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

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

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

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爱着自己的孩子。

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

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对初恋女友琼玛的怀疑和试探、猜测,牛虻是以遗书的形式告诉她,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琼玛最爱的人。

其实琼玛一直在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几次试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认,而且每次都装作冷酷无情或者插浑打科,敷衍过去。

对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这时的琼玛已经是孀居,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心爱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吗?

与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

合上《牛虻》,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牛虻读后感2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

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

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

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

“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

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

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

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

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

行了,伙计们!

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

你们都准备好了吗?

那么来吧!

预备--举枪--’‘射击!

’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

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

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

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

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

‘哦,我的上帝!

’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

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

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3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

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

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

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

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

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

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

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

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

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

“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

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

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

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

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

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

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

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

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

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

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

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

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

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

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

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

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

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

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

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

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

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平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

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

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徒作为祭礼。

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

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

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

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

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

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

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

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

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

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

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

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

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

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

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

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

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题外话

我似乎明白了:

为什么亚瑟不肯妥协;为什么亚瑟不肯慈悲;为什么亚瑟害怕死亡还要选择死亡。

在某个瞬间,牛虻差一点点就忍不住告诉琼玛他就是琼玛爱着的亚瑟呀,一直以来,牛虻多么渴望得到琼玛和蒙泰尼里的爱啊,只要他选择了宽容,他就会重获幸福。

可是,可是,可是他选择得了宽容吗?

如果选择了宽容,过去所受的苦难算什么?

如果选择了谅解,被践踏蹂躏的自尊怎么办?

如果选择了宽容,他将没有办法面对自己的内心!

所以,亚瑟不仅仅是小说中一个角色而已,他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一个人!

这本书的两大主题:

爱与恨。

对于爱这一主题人们非常容易理解和接受,而能透辟地解释人类恨的情感的作品并不多。

幸运的是,《牛虻》做到了,做到了刻画人性入微到骨髓里。

大概这就是《牛虻》打动我的最深刻的原因,随着年龄的增长,牛虻的精神已经融汇在了我的血液之中。

牛虻读后感4

黄的灯光下,合上刚刚读完的《牛虻》,长舒了一口气。

《牛虻》这本书的结尾部分,全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

我觉得,这本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

在伏尼契笔下处处都是精彩。

此时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党的感染,我不禁开始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亚契的年轻革命者,经历了人生的忐忑,最终,在行动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的故事。

在他19岁那年,在一次忏悔时,却不曾想,亚契无意间透露出了行动和队友的姓名,致使队友被抓,行动失败,而他也被认为是叛徒。

后来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伤了亚契的心。

他无力面对生活,开始寻找解脱…… 面对亲生父亲的真相与女友的误解,走投无路的亚契选择了伪装投海自尽,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亚契的逃避凸显了他的懦弱,反而让更多的人误会他。

他的心理难道就如此的脆弱吗不,他难道连一次误解都承受不了吗?

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去面对生活,去改变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

幸好在逃避的13年里,他逐渐醒悟了。

 

 在那13年中,亚契逃亡到南美,过着非人的生活。

现在他又重新回来了,又回到了意大利。

不过她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懦弱的亚契了,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战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经过了13年的炼狱,是他逐渐走向了成熟。

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业而奋斗,不是努力着……但是,革命总是会有牺牲,直到再一次偷运军火的任务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结束了。

他和他的亲生父亲相认了,但面对教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并没有选择妥协,最终他英勇就义,英勇就义,死在了他曾经最敬仰的亲生父亲的手中。

 

 牛虻的爱国主义精神最让我感动。

他为祖国的革命而献身.  眼光回到国内,近代以来,何尝不是有许许多多有着爱国主义精神的伟人。

他们有的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有的为国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难,修建了我国第一条铁路。

杨靖宇,战死沙场的抗联英雄。

还有钱学森,克服重重阻挠回到中国……  

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们到达一种新的境界,他们无形中教导我们怎样去热爱我们的祖国。

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效我们的祖国。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滴在了书上,那是对意大利青年党人的敬佩,那他们的追求自由,爱国主义精神,为革命牺牲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

他们诠释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这样的革命者,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意大利青年党人的信仰,为追求自由的执着与奋不顾身,还有革命战士的成长……

牛虻读后感5

人们读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这一段时,一定会对《牛虻》这本书产生巨大的好奇心。

这是什么样的一本书,能使保尔有着如此坚毅的性格呢?

那就不妨来读读它吧。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

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

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

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

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

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

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

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

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

《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

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

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

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

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

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

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

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

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

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

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

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

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

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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