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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票三制培训讲义DOC

二票三制基本知识讲义

一.二票

1.操作票

电气操作票的人员要求

1执行一项电气操作的人员包括发令人、审核人、监护人、操作人。

发令人由当值值长担任,监护人由当值有相关电压等级监护权限的值班员担任,操作人由当值有相关电压等级操作权限的值班员担任。

以上人员均需经上岗考试合格,其中监护人必须由生产准备(运行)部批准公布名单的人员担任。

2所有电气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倒闸操作,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为监护人(当值主、副值班员),在电气操作过程中对操作人(当值副值、巡检人员)进行监护。

.3特别重要和复杂的电气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主值班员)操作,值长监护。

电气操作的系统设备要求

1具有与现场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电气一次系统模拟图、板、显示屏等。

2操作设备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

铭牌、名称、编号、代码,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3具有统一的调度标准操作术语。

(合上、断开;装设、拆除;投入、退出;等)

4高压设备要装有完备防止误操作的闭锁装置,并运行中不得退出运行。

电气操作或热力系统的复杂操作、影响较大的操作和开停机组的主要操作均应严格按下列步骤进行:

发布和接受任务;填写操作票(卡);审核批准电气操作票(卡),正式发令;现场核对设备,逐项唱票预演,操作执行,操作完毕即将该项画“√”;调整汇报,记录入簿,操作票敲章归档。

1 发布、接受任务。

(弄清目的)

1.1 发布操作任务或发布操作命令均应简要、清晰、明确,同时要讲清操作目的和意图,讲清被操作设备或系统当时的状况,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受令人应熟悉运行方式,了解操作的全部意图和目的。

有疑问应立即提出,对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错误命令,应拒绝执行并申述理由,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1.2 受令人在接受操作任务时,受令人应对接受的操作任务进行复诵,并得到发令人确认无误。

监护人应和操作人一起接受任务。

布置操作任务是要监护人和操作人做好准备工作,不代替正式操作命令。

2 填写操作票(卡)

2.1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一张操作票(卡)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每一条操作项目,只能填写一个操作步骤。

填写操作票时,应认真查对模拟图、系统图及有关设备停役申请单和检修工作票。

如有疑问,应到现场核对设备,彻底弄清任务意图后再写票。

填写复役操作票应核对停役操作票、检修工作票、设备停役申请单、设备异动报告及值班记录等。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电脑打印),步骤顺序不得颠倒,不能并项或漏项。

操作票应字迹端正,涂改或写错时应注明作废,重新填写。

典型操作,可使用经审批的操作卡代替操作票,但必须根据当时运行状况作充分的核对,核对无误并符合操作目的和要求,不许机械的使用。

操作卡上个别项目按实际情况可盖“不执行”的章,但不准添加操作项目或更改操作顺序。

操作卡由运行专工组织制订,经发电部审批后实行。

2.2一张电气操作票只能写一个操作任务,电气操作票上每一条操作项目只能写一个操作步骤;一个操作步骤字数较多时可以写两行。

2.3逢重大操作或节日操作可预先准备操作票,不限于操作人填写,但执行前必须办理审核、批准手续。

3审核批准电气操作票(卡),正式发令

3.1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后,操作人应在操作票(卡)的操作人栏签名,经监护人审核后签名,再送给发令人(值长)批准。

在逐级审核中如发现错误,应盖“作废”章,并重新写票。

废票应保存。

3.2发令人(值长)不可同时批准二项前后有程序制约的电气操作票,每批准一项电气操作票前,必须做到核对电气一次系统模拟图、板、显示屏。

3.3 写好的操作票因故不能执行时,应在操作任务栏中盖“未执行”章。

3.4 发令人在操作票(卡)上签名批准后,交监护人作正式操作命令。

发令人发布口头命令后,受令人需进行复诵,复诵正确(全程要录音),才能作为正式操作命令,立即执行。

4现场核对设备,逐项唱票预演,操作执行,操作完毕即将该项画“√”

4.1监护人与操作人接到正式操作命令后,一起到现场核对设备的命名、编号及实际的运行位置,是否与操作票内容相符。

4.2 操作时,监护人按操作票(卡)上顺序高声唱票,每次只许唱读一项操作(操作人应同时看好操作票上唱票的内容),操作人手指设备作假动作预演手势并进行复诵(不可触及设备),监护人认为正确无误后,发布允许操作的口令“对,执行”,然后操作人执行实际操作,每一项操作项目执行后,监护人应在操作票该项目前作“√”记号,然后唱读下一个操作项目。

每次唱复票操作都应录音。

4.3执行操作前后都应查看有关信号及仪表指示、设备实际状况,并进行正确的仪表分析。

在操作过程中发现疑问或操作票(卡)项目与实际不符,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卡),应暂停操作,并立即向发令人汇报,弄清情况后再由发令人决定是否继续操作。

4.4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威胁安全运行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听从领导决定。

操作中因设备等问题需终止操作时,整份操作票盖“未执行”章,并在票面备注栏中说明终止操作的原因。

4.5操作时必须遵照操作程序依次进行,严禁变更操作程序,也不可穿插口头命令。

操作过程中,不得谈及与操作无关的内容,不得进行培训、讲解。

4.6 在操作过程中,监护人应切实执行监护任务,履行监护职责。

雷雨时禁止进行电气倒闸操作

4.7所有投运的闭锁装置(包括机械锁)不经值长同意,操作人和监护人不得擅自退出或解锁。

4.8一个操作任务,一般应由该项操作的操作人、监护人负责到底,中途不得更换。

但遇有时间较长的操作任务时(如机组启动、停运等),可在操作告一段落(状态明确)时进行交接班,但必须与接班者讲清楚操作情况并在交班日志上详细说明。

接班者必须重新核对操作票,当确认正确无误并在原人员下面分别签名后,方可继续进行操作。

同时在操作票的备注栏中注明从某项起由谁继续操作和监护。

4.9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不写电气操作票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须立即报告值长。

5 调整汇报,记录入簿

5.1 操作完毕后,监护人应在操作票上记录操作完成的时间,监护人、操作人及时调整运行模拟图,监护人并在电气操作票上打勾表示完成。

然后向发令人汇报操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时间,值长应作好记录。

5.2 值长在听取汇报后,及时查对运行系统模拟图,认为有必要时,应到现场检查执行情况。

5.3 执行过的操作票(卡),由监护人在操作票任务栏右方及在操作票(卡)最后一步下方加盖“己执行”章,并放入操作票台帐夹内保存,以备专工或安全员检查。

6热机操作票的规定

6.。

1 热机必须使用操作票(卡)的项目

6.1.1 机组的启动和停运。

6.1.2 厂用重要辅助设备的停、复役操作。

6..1.3 热工、电气的联锁试验:

机组总体联锁试验

6.1.4 机组热力主系统的停、复役操作。

6.1.5 其他认为有必要填写操作票的操作。

(公用系统)

7电气操作票的规定

7.1 电气必须使用操作票(卡)的项目

7。

1.1 发变组的并、解列操作。

7。

1.2 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母线及设备停、复役和倒闸操作。

7.1.3 高压电动机的停、复役(停送电)操作。

7.1.4 380V母线的停、复役和倒闸操作(包括低压厂变〉。

7.1.5 柴油发电机的定期切换试验。

7.1.6 其他认为有必要填写操作票的操作。

7.2 电气单一操作(拉或合一把接地闸刀、拆或装一组接地线、投或撒一设备的一块保护压板、拉或合单一开关)可以不用操作票。

但应在交接班日志上、操作票记录簿内详细记录。

7.2.1事故处理时,凡涉及抢救人身、设备安全时可不用电气操作票(卡);当涉及系统运行方式调整处理时(如厂用电切换、保护压板切换等),应由操作人拟写操作步骤,按操作监护制规定,经批准方可执行。

7.3 下列项目应填入电气操作票内

7.3.1 操作任务。

7.3.2 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7.3.3 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7.3.4 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7.3.5 检查负荷分配。

7.3.6 装拆接地线。

7.3.7 安装或撤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

7.3.8 切换保护回路,保护压板的投、撤情况。

7.3.9 检查是否无电压等。

7.4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使用统一的、确切的操作术语和统一的设备双重命名;使用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

7.5 各正常的倒闸操作,应尽可能避免在交接班时、电网高峰时、系统接线极不正常时进行。

但为了改善电网接线及其薄弱环节的操作,可在任何时间进行。

7.6 其它规定

7.6.1 电气操作票(卡)应先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

已执行的电气操作票(卡),应盖上“已执行”章,按照编号顺序(包括“废票”)由电气专责工程师连号保存三个月,操作录音磁带由电气专责工程师检查后方可消音。

7.6.2 操作过的操作票必须集中保存在运行值班室,作为有关岗位交接班检查内容。

7.6.3 各专工应随时检查本专业操作票的执行情况。

7.6.4 每月由部门安全员对己执行的操作票进行合格率的统计,并进行考核。

7.6.5 标准电气操作票(卡)应保持整洁,准确,由电气专责工程师负责组织制订、核对、修改及审核,由生产准备(运行)部负责人批准。

设备如有异动,要及时修改签章。

每年至少要检查、整顿一次。

 

2.工作票

分类:

热机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三级动火工作票

定义:

工作票是允许工作人员在设备上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与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的书面依据

1管理内容与要求

1.1 涉及发电生产设备及所属系统设备上进行的检修、维护、消缺、试验等工作(包括外单位承接检修、安装工程),或与该设备有联系的仪控自动装置、联锁保护回路、表计、仪表、遥控检测电子回路等进行检修或消缺,以及与此相关的门、柜、围栏修理、油漆等工作,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手续。

1.2 工作票签发人的确认,应由所属部门提出,经相关技术、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由安全监察部书面公布。

1.3 工作许可人的确认,应由所属部门经相关技术、安全知识考试合格,部门领导批准,书面公布,报设备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

1.4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确认,应由所属部门经相关技术、安全知识考试合格,部门领导批准,书面公布,报设备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

1.5 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的确认,应经设备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由安全监察部统一公布,并通知有关部门。

1.6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1.7 工作票上的工作内容(任务)、安全措施必须按标准命名填写,且工作票使用种类与要求相符。

1.8 同份双(多)联工作票编号必须相同,工作票所有各项签名均须由本人签写。

1.9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端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1.10 同一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持一张工作票(不包括押回票)。

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内参加其他工作班工作时,必须将所持工作票押回。

1.11 以下工作开工前必须得到值长批准

1.11.1 市调度管辖的设备停役检修。

1.11.2 主(重)要设备停役检修。

1.11.3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一级、二级动火工作票

1.11.4 其他需要经值长批准的工作。

1.12 工作票上允许工作的时间,应控制在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和调度批准的检修时间内。

1.13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一般应在工作前一天送交运行值班人员。

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临时工作可在开工前直接交运行值班人员。

运行值班员接票后,应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及时填上接票时间,并要将工作票编号、检修内容,起始和终结时间记入工作票登记薄。

1.14 许可工作时间不得在计划(批准)开工时间之前。

工作结束时间不得在计划(批准)工作结束时间之后。

如已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的,则工作结束时间不得超过延期时间(办理工作票延期,应在调度批准的设备停役时间以内,若超过调度批准的设备停役时间,则应在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前,先向调度申请停役延期,待调度同意后再办理工作票延期)。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到期,如工作尚未完成,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1.15 对当班能结束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开工和终结手续的工作许可人,原则上应是同一人。

对当班不能结束工作而在其他班结束工作的,由该班负责工作结束的且有工作票许可人资格的值班员签名。

1.16 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的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若确实无须执行或执行有困难需要变更安全措施的,应将工作票退回重填。

1.17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临时代替,并详细交待清楚现场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安全措施、附近运行设备、与其他班组的联系以及监护任务等,并移交工作票。

但临时代替的工作负责人不得办理工作转移和工作票终结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长时间离开现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及热力机械工作票,则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指定新的工作负责人,两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交接手续。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则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1.18 事故抢修(节假日以及夜间必须临时检修工作)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在抢修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指定工作负责人,并得到值长同意方可工作。

值长应将所做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工作开始时间、工作结束时间及注意事项等详细记入记录簿。

预计抢修时间超过4小时(或夜间工作持续到第二天白班仍需继续进行的),可以先开工,但仍应补办工作票手续。

1.19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执行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

1.20 工作票中全部安全措施执行完后应盖“已执行”章,然后才应许进行许

可工作

1.21 工作票终结后应盖“已终结”章。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1)填写工作票,2)签发工作票,3)接收工作票,4)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5)工作许可,6)开始工作,7)工作监护,8)工作延期(如需要)。

9)检修设备、试运转或试验(如需要)、10)工作终结和工作票终结

1.22 工作票终结

1.22.1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全面检查并清扫、整理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确认无误后,带领工作班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1.22.2 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值班人员)共同到施工现场检查验收设备状况,办理检修工作交底手续后,办理终结手续:

由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盖上“已终结”章,双方各留持一份。

1.22.3 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1.23 电气工作票的规定

1.2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填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或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1.23.2 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填写时,单个班的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全部人员姓名;

1.23.3 安全措施栏填写规定

1.23.3.1 工作票左侧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填写时应做到

1.23.3.1.1 应拉开开关和闸刀(包括已拉开开关和闸刀):

必须将检修设备各方可能来电的开关、闸刀、控制熔丝、压变熔丝(小开关)断开。

1.23.3.1.2 接地线(或接地闸刀)应注明地点,或写明接地闸刀名称和编号(220kV母线)。

1.23.3.1.3 已设标示栏和围栏。

1.23.3.1.4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闸刀操作把手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6kV及以上系统还应将安措拉开的开关、闸刀(包括接地闸刀)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1.23.7.1.5 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1.23.7.1.6 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设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1.23.3.2 工作票右侧工作许可人填写栏填写时应做到

1.23.3.2.1 已拉开开关、闸刀:

应将已拉开的开关、闸刀、控制熔丝、压变熔丝(小开关)逐项写清名称、编号。

1.23.3.2.2 已装接地线应写清确切地点位置和编号,接地闸刀应写明名称和编号(220kV母线)。

1.23.3.2.3 已设围栏和标示牌。

1.23.3.2.4 围栏所设地点应写明具体位置,不得简写“在工作地点设”等字样。

1.23.3.2.5 “在此工作”标示牌应写明悬挂地点(如在某个设备或围栏入口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1.23.3.2.6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应写明悬挂地点及设备名称。

1.23.3.2.7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和安全补充措施栏:

应写清设备带电名称,不能笼统地写“相邻设备带电”。

1.23.4 安全措施栏内的工作许可人签名,如果是当班做安全措施并当班许可工作的,应有当班工作许可人签名;

1.23.5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必须填明主要工作内容。

一张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但如果连接在同一母线上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工作应分别执行工作票,如果母线同时停电,则包括母线和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工作,可共用一张工作票,但开工前工作票内所有安全措施必须一次做完。

一台主变压器停电检修,其各侧开关也配合检修,能同时停电,虽然不属于同一电压,也可共用一张工作票,但同样必须将工作票内所有安全措施一次做完。

1.23.6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并符合安全规程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如:

测温、清扫、加油等类型工作,可以按类型分别执行一张工作票。

1.23.7 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明确地填入工作票内,全部完成工作票内安全措施后,在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时,全部准确地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负责人必须将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向所有作业组负责人,并逐级向每位工作人员交待清楚。

工作许可手续应该是逐级许可。

即工作负责人从许可人那里得到许可后,每个工作人员只有在得到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准开始工作。

1.23.8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结线方式。

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1.23.9 工作进行中,工作班所有人员撤离工作现场,作短时间间断,现场所做的安全措施可保持不动,工作票仍有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如当日工作告一段落,次日仍需继续进行,收工前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

次日复工时,必须得到值班员的许可,取回工作票。

在开工前,为了防止安全措施有变动,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核对安全措施无变化后,方可工作。

1.23.10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也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考虑到紧急需要的特殊情况,且设备具有送电条件,允许在工作票未终结的情况下,将施工设备送电,但应先检查工作地点确已无人工作,并联系工作负责人得到可以送电的答复,若在工作间断时或收工后,暂时无法找到工作负责人,应得到部门领导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并采取下列措施:

1.23.10.1 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1.23.10.2 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在工作票未交回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1.23.16 在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先作周密的检查,撤离全体工作人员,并会同值班人员共同对设备状况、现场清洁卫生情况以及有无遗留物件等进行检查验收,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后,标志着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地点。

值班人员应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加盖“已终结”章。

1.23.17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办理终结后(与送电无关的工作票除外),已拆除所有接地线和拉开所有接地闸刀(属调度管辖的应得到调度命令)、已拆除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方可将检修后的设备合闸送电。

 

1.24 热力机械工作票的规定

1.24.1 下列工作之一者必须执行热力机械工作票

1.24.1.1 需要将生产系统设备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油、烟、风、压缩空气等发电生产系统设备),对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1.24.1.2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1.24.1.3 可能导致生产系统设备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工作。

1.24.2 在生产现场进行不需要填用工作票的其他一切工作,应用工作联系单或口头联系形式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在开工前还必须得到运行值班人员的许可。

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交代注意事项,在运行交接簿上详细记录工作内容等。

1.24.3 热力机械工作票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1.24.3.1 工作票左侧签发人填写时应做到

1.24.3.1.1 要求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

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消压、吹扫等。

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电的设备名称,必须关闭或开启的有关阀门(应写明名称和编号),并悬挂警告牌,写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应加锁的阀门。

1.24.3.1.2 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1.24.3.1.3 应退出的保护。

1.24.3.1.4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1.24.3.1.5 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

1.24.3.1.6 上述三项措施中,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其中需要退出的热力保护,应按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

1.24.3.2 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栏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1.24.3.2.1 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阀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1.24.3.2.2 运行值班人员采取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运行措施。

1.24.3.2.3 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1.24.3.2.4 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如无补充安全措施,应填“无补充”,但不得空白。

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注明检修自理(包括补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工作票右侧运行人员采取的安全措施:

工作许可人每执行一项安全措施后,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打“”

1.24.5 热力系统设备检修安全措施的统一要求

1.24.5.1 热力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熔丝。

1.24.5.2 瓦斯及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的检修,在关严有关阀门门后必须在法兰上加装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1.24.5.3 汽、水、烟、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作的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阀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挂警告牌。

如阀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阀门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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