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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学重点

药事管理学重点

药事管理学思考题

(注:

画横线的题目答案不知或自己查书)

2、广义上的药事管理与狭义上的药事管理分别是指什么,

药事管理是指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包括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

1)广义:

指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及药事机构自身的经营管理,以及药学服务的管理。

2)狭义:

又称药政管理或药品管理,指国家对药品及药事的监督管理,以保证药品管理,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们用药安全,维护人们健康。

3、何为药事管理学,

药事管理学:

是药学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形成的一门边缘科学。

一方面药事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来源于现代管理学、法学、社会学、政策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形成了药事管理学的社会科学属性;另一方面药事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和内容又属于药学科学范畴,从而又形成了药事管理学的自然科学属性。

因此,药事管理学具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双重属性。

4、请解释下列用语的含义:

药品法定定义、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储备药物、药品研究、现代药、传统药、处方药、非处方药、医疗机构制剂、假药、劣药、特殊管理的药品。

药品法定定义:

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包括中

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国家基本药物:

是国家为了使本国公众获得基本医疗保障,既要满足公众用药需求,又能从整体上控制医药费用,减少药品浪费和不合理用

药,由国家主管部门从目前应用的各类药物中经过科学评价而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可供临床选择的药物。

国家储备药物:

国家为了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保证紧急需要而平时储备管理的,在国内发生重大灾情、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可以紧急调用的药品。

药品研究:

主要是指研究者对注册新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进行研究,提供有关新药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及样品。

现代药:

指用现代医学观点、理论表述其特性,并能用现代医学观点、理论指导其研究与开发、制造与使用的药品。

传统药:

指用传统医学观点、理论表述其特性,并能用传统医学观点、理论指导其研究与开发、制造与使用的药品。

处方药:

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

指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医疗机构制剂:

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药品管理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处理: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品;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

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敷料的;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特殊管理的药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从管理的角度对药品进行是如何分类的;具体是如何划分的,

从药品的历史发展角度分为:

现代药和传统药。

从药品使用途径与安全管理角度分为: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从国家对药品注册管理角度分为:

新药、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

从国家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角度分为:

合格药品、假药和劣药。

从药品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功能的角度分为:

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储备药物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

7、原SDA和国家人事部于1999年重新修订并颁布有关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和考试资格等相关法规,具体对执法主体,注册类别,执业范围,考试、注册继续教育作了哪些规定,

执法主体:

;注册类别:

再次注册、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执业范围:

生产、经营或使用;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药事管理和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每年,月份举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注册: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

予注册,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年。

9、药事管理常用的研究方法有哪几种,

归纳研究法、演绎研究法、实验研究法

10、四无”目标通常是指什么,无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无证照不全和无证照经营行为,无企业参与的非法交易

11、GMP、GSP、GPP分别代表什么,

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PP: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15、何为药品经济学的价值,

药品经济学的价值:

药品经济学可为临床合理用药,药品的资源优化配置,新药的研制和开发,临床药学服务,药政管理和医疗保险等提供决策依据,使药物治疗发挥最佳价值效应。

16、药品经济学研究的核心是什么,是对药品医疗资源的优化,而绝不仅是如何提供廉价药品,因此药品经济学可在药品招标医疗保险中引入,加以分析,评估不同药物和不同治疗方案的药物使用量,医疗成本,健康产出及收益科学评价药品的价值。

第二章药事管理组织体制与职能

3、SFDA的主要职能《药品监督管理部分》是什么,药品技术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哪些机构组织,各具何职能,中央药检所的主要职能,SFDA的主要职能:

1、药品注册司2、药品监督司3、药品市场监督司

药品技术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包括:

1、药品检验机构2、国家药典委员会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5、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中央药检所的主要职能:

1、负责全国药品、生物制品和进口药品、生物制品的检验和技术仲裁2、承担全国药品、生物制品和进口药品、

生物制品的抽验工作,提供国家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分析报告。

3、承担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标准的技术审核、修订或起草工作4、

负责药品、生物制品检定用标准物质,包括国家标准品、对照品、特殊试剂、药材对照品等的研制、标化和分发。

4、药品监督管理通常分成几类,何为预防性药品监督管理、依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监督管理分类:

1、按照药品监督管理的过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分为预防性药品监督管理和一般性监督管理。

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

的行为方式,药品监督管理可分为依职权的药品监督管理和依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

预防性药品监督管理:

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依据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

事项进行事前审批、验收或审核等监督管理活动。

依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

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对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才能依法采取的药品监督管理行为。

6、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

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必须具备精良技术,公正立场以及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三个条件。

7、根据药品检验的目的和处理方法不同常可分成几类,

1、抽查性检验2、委托检验3、药品注册检验4、仲裁性检验5、检定性检验6、进出口药品检验

8、何为抽查性检验,何为检定性检验,两者之间有何区别,

抽查性检验:

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抽检计划和监督管理需要抽取的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药品,按照法定的药品标准,以了解药品质量动态和掌握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状况为目的,进而进行的药品检验。

检定性检验:

区别:

10、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具有何意义,

1)信息共享2)惩戒功能3)服务功能

11、请简述药品质量公告行为的性质,

从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角度来说,药品质量公告是一项行政事实行为;但就被公告其不合格、不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来说,

药品质量是公告是行政处罚行为。

12、通过对药品质量公告制度的改革,可在那些方面得以改观,

1)提升药品质量的透明度2)提升药品质量公告内容表达规范性、科学性3)提升药品质量公告的效率性

第三章国家药物政策和管理制度

1、请解释下列用语的含义:

国家基本药物政策、药品可获得性、药品分类管理、双跨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是根据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佳都管理等环节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合理用药推广基本药物的有关法律、条例、策略和措施。

药品可获得性:

指一国药品政策的目标应当是追求所有需要药品的人能够可以承受的价格获得所需的药品。

药品分类管理:

是国际通行的管理办法。

它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依其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

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作出相应的管理规定。

双跨药品:

既可作为处方药也可非处方药使用的药品

2、目前围绕基本药物的概念,世界各国相继制定了本国的基本药物政策,其主要包括在那三个方面,

1)保证药物的生产与供应2)提高药物的可获得性3)提高居民药品的可支付行

4、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由何部门于何时发布,何时实施,

卫生部于2009年8月18日发布,2009年9月21日实施

5、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收载的药品包括那三部分,

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

6、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目录》在保持数目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多少年调整一次,3年

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遴选范围及收载的品种,

(1)遴选范围: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2)收载的品种:

目前已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307个药品品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种,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由卫生部于2009年8月18日发布,从2009年9月21日实施。

8、我国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遴选原则、目标、特点及调整方式,

(1)遴选原则:

防治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

(2)目标:

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

(3)特点:

1)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放在第一位;2)坚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实际出发;

3)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4)坚持统筹兼顾,着眼长远、立足当前。

(4)调整方式:

1)精简入选数量2)满足基本需求3)突出中药品种4)完善价格政策

9、我国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

11、对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品种和数量要求有那些,

1)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变化2)我国疾病谱变化;

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4)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情况监测和评估;

5)已上市药品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评价6)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6、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各类酒制剂;

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证和急救、抢救除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等。

17、国家对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经营、广告、使用、标识物及广告管理有哪些要求,

生产经营规定:

1、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批发企业和经营甲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必须具有“两证一照”,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的药

学专业人员;2、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确认;3、乙类非处方药可经省级药监局或经其授权的药

监部门批准,可在非药品专营企业以上的商业企业零售企业;4、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补品等。

标识物和广告:

(1)非处方药除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规定外,用语应科学、易懂、以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3)处方药只允许在专业性医药报刊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使用:

(1)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使用。

(2)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但要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3)医疗机构根据医疗需要可以决定或者推荐使用非处方药。

广告管理规定:

处方药可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媒介发布

广告或者也、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批准可在大众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

18、非处方药具有那些特点,

安全性高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

第四章药事管理法规体系

1、我国《药品管理法》是何时由何部门颁布实施,现行《药品管理法》是于何年何月修订颁布,何时实施,共几章几条,我国《药品管理法》是由国务院于,,,,年,月,,日颁布,于,,,,年,月,日实施。

现行《药品管理法》是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颁布,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

共十章一百零六条。

2、何为规章,

规章:

是一个组织为实现组织目标、确保正常运作及规范成员行为而制定的关于组织性质、组织结构、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规则与章程。

4、《药品管理法》中所指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现行《药品法》第九章规定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分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法律规定2)必须是有过错

(2)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1)警告2)罚款3)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

4)停产、停业整顿5)撤消药品批准证明文件6)吊销“三证”

(3)行政处罚的对象:

1)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2)个人(个体户、单位的直接责任者)3)领导(主管人员)

(4)行政处罚机关: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按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通常可分成几种,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1)按法律解释的主体与效力不同,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1)正式解释: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2)非正式解释:

(无权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

(2)按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分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和系统解释。

(3)按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分为字面解释、扩充解释、限制解释。

8、我国《药品管理法》立法的宗旨,该宗旨说明了哪4层意思,

1)加强药品监督管理2)保证药品质量3)保障人体用药安全4)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9、我国现行《药品法》适用范围,由何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适用范围:

1)地域范围2)对象范围3)时间范围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10、《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的三证是指哪“三证”,三证制度的特点,

“三证”:

《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三证制度的特点:

1)“许可证”规定的条件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保证生产、销售合格药品、配制合格制剂的基本保证;

2)“许可证”提出具备的条件是法律规定的,不论企业或单位的性质、管理体制及任务应严格遵守

3)“许可证”制度不是解决定点问题,而是解决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一项制度

4)发“许可证”是一项连续性工作

5)“许可证”是法定文件。

11、进口药品须经何部门检验,进口药品在进口前,须经何部门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方可办理进口手续,

进口药品检验:

口岸药检所;

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方可办理进口手

12、《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广告管理作了哪些限制性规定,

处方药可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

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非处方经批准可在大众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

13、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情节严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分别给予何种处罚,对于在购销活动中发生暗中给予

或收受回扣或其他利益由何部门给予何种处罚,

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情节严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责任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

产、经营活动,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对于在购销活动中发生暗中给予或收受回扣或其他利益由:

工商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

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4、根据《药品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采取何种措施,具体该如何处理,

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7日内作出行政与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至检验报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5、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犯罪的,或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或者生产技术的可以作出何种处罚,

16、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中药材的包装及标签印制有何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在其大包装、中包装、最小销售单元和标签上

必须印有符合规定的标志;对储藏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必须在包装、标签的醒目位置中注明。

对于中药材应写明产地、包装里都要有合格证。

18、我国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有哪些规定要求,

、必须符合药用要求,主要体现在无毒,与药品不发生化学作用,不发生组分脱落或迁移到药品当中;

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必须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19、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活动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财务或其他利益,有何部门作出何种处罚,

工商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

照,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0、《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机关有哪些,若当事人对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该如何维护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机关: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若当事人对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验

21、我国药品标准制定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

中药标准立足于特色,西药标准立足于赶超。

22、我国药品标准大致可分成几种类型,各类药品标准的格式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我国药品标准大致可分成3种类型: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

内容:

(1)名称、成分、或处方的组成;

(2)含量及其检查检验方法;(3)制剂的敷辅料;

(4)允许的杂质及其限量、限度;(5)技术要求以及作用、用途、用法、用量;

(6)注意事项;(7)贮藏方法;(8)包装等

24、《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作了哪些限制性规定,

25、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机构,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机构: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简称中检所)

27、请解释下列用语含义:

药品注册标准、药品标准物质,药品通用名称

药品注册标准:

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给特定申请人的药品标准,对于申请人及接受申请人技术转让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是

法定的、强制性标准。

药品标准物质:

指供药品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者给供试药品赋值

的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和对照药材,是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杂质和有关物质检查中的标准物质,是国家药品

标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药品通用名称: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已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28、载入《局颁药品标准》品种要求,

《局颁药品标准》: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新药

(2)疗效肯定,但质量标准仍需进一步改进的药品

(3)上版药典收载,而新版药典未收入,疗效肯定,国内仍然生产使用,需要统一标准的品种。

(4)上市时间较短的药品(5)特殊情况的品种

32、《药品管理法》中所指的“三证”通常是指哪“三证”,依据我国的《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在药品制售中对无证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如何进行处罚,

“三证”:

《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第九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市后再评价

1、为何须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防止药害事故重演为新药评审,对上市药品进行再评价提供服务,为整顿淘汰药品提供依据促进新药的研制,促使合理用药有利于国际间的药品信息交流,同时也可利用世界各国的信息为我国药品安全监测服务,提高我国药品质量和合理用药水平2、解释下列用语的含义:

药品严重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药品召回、定期系统性评价、不定期专题评价、药品安全性评价、药品的副作用

药品严重不良反应:

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引起死亡;,)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

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药品召回:

指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监督产品的生产者,使之对其生产和销售的缺陷产品进行回收、改造等处理,并采取相应

措施消除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等环节上的缺陷,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定期系统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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