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规划终期报告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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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规划终期报告定稿
《xx区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
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xx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1年5月
摘要
评估目的
全面、动态反映《xx区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实施情况,掌握《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定“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进一步推进全区妇女事业发展。
评估方法
根据《规划》的规定,xx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区统计局《2000-2010年xx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终期评估定量指标》、2006-2010年度《市妇女儿童基本情况表》、《“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情况表》等数据基础和成员单位终期监测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xx区2006-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报告以数据监测统计为基础,本着实事的态度,从全区妇女发展主要成就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规划的主要工作经验与成果、存在的难点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和建议等四个方面,对全区2006-2010年妇女发展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果
到2010年底,市妇儿工委提取了146项量化指标对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146项量化指标中,《全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量化指标涉及我区的68项,我区已达标66项,2项未达标,达标率97.06%;《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量化指标涉及我区的75项,我区已达标73项,2项未达标,达标率97.33%;《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量化目标涉及我区的67项,我区已达标63项,4项未达标,达标率94.03%;《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量化目标47项,已达标43项,4项未达标,达标率91.49%。
市妇儿工委重点提取的30项发展指标中,我区有27项达标,有2项未达标,有一项统计依据在市教育局,我区无法评估;20项工作指标得分38分。
政策建议
1、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创业
2、提高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
3、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
4、加快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5、进一步完善分性别统计监测体系
xx区2006-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前言
妇女的平等与发展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权状况和综合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尺度,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2006-2010年,在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xx区在实施《xx区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五年中,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真抓实干,围绕目标,重点解决妇女发展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使妇女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完善,妇女发展总体水平比“十五”末有了较大提高。
“十一五”终期,根据妇女发展《规划》的规定,xx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区统计局《2000-2010年xx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终期评估定量指标》、2006-2010年度《市妇女儿童基本情况表》、《“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情况表》等数据基础和成员单位终期监测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xx区2006-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报告以数据监测统计为基础,本着实事的态度,从全区妇女发展成就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规划的主要工作经验与成果、存在的难点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和建议等四个方面,就全区2006-2010年度妇女发展状况进行了评估。
一、妇女发展成就和主要目标完成状况
xx区“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包括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参政、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领域,五年来,全区在实现向“副城、液晶光谷、智慧新区、和谐家园”的转型发展中,综合实力日趋增强,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全面发展,妇女事业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到2010年底,市妇儿工委提取了146项量化指标对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146项量化指标中,《全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量化指标涉及我区的68项,我区已达标66项,达标率97.06%,2项未达标;《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量化指标涉及我区的75项,我区已达标73项,达标率97.33%,2项未达标;《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量化目标涉及我区的67项,我区已达标63项,达标率94.03%,4项未达标;《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量化目标47项,已达标43项,达标率91.49%,4项未达标(详见附表1、2、3、4)。
(一)妇女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1、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妇女发展《规划》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xx区地处市东北部,总面积355.34平方公里,下辖10个街道,共有社区居委会78个,村委会34个。
201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3767元,比2005年增长90.36%;全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602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679元,分别比“十五”末期增长98.79%和71.80%,全区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经济发展,收入增加,为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增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全区各项妇女儿童事业投入全面增加。
2010年,全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4.7亿元,同比增长14.63%,比2005年增长161.56%,医疗卫生经费投入3.1亿元,同比增长14.81%,比2005年增长137.40%%,其中妇幼保健经费、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分别为465万元、1806万元和1075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87.04%、79.52%和127.27%。
2、城乡人居环境逐步改善优化,为妇女发展《规划》目标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010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42.9万人,比2009年下降0.69个百分点,其中女性人口21.3万人,占总人数的49.65%,性别比由2009年的107.7:
100下降到2010年的107.1:
100,男女比例渐趋协调。
全年出生人口3462人,出生率为8.04‰;死亡人口2607人,死亡率为6.06‰;自然增长人口85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9‰。
育龄妇女人口增长较快,2010年末达17.78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4.34%,比2005年增长18.61%。
在政府财政加大投入下,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十五”期末的66.9%增长到“十一五”期末的99.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十一五”期间均保持在98%以上,2009年、2010年更是达到了99.8%。
“十一五”期间,还新纳入了反映妇女儿童与社会生活环境的基本情况指标,如“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五年来,绿化覆盖率均保持40%以上,2010年达到49.83%,大大超出省市规划的40%目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逐年增加,2010年为15.5平方米,符合达标要求。
“十一五”期间,全区的社会保障工作始终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原则,使社会保障进一步惠及妇女儿童,2010年,全区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0.99万人,其中,有6996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有2904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女性享受低保的人数比例达53.95%。
帮困救助工作实现了社会化,全区妇女儿童的基本生活得以保障。
3、妇女儿童工作地位不断提升,为妇女发展《规划》目标的完成营造了和谐的工作氛围。
几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规划》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进,把全面实施妇女《规划》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在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的关心重视下,每年召开年度监测评估会议、工作推进会、点评会,具体研究部署妇女《规划》推进中的相关工作。
根据干部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
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十五”末的29个,增加到39个。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落实了区妇儿工委专职干部编制1名,把妇儿工委工作经费单列纳入部门预算,并逐年递增,确保了《规划》的顺利实施。
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意见》、《xx区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实施办法(修订版)》等一系列关心、关注妇女儿童发展的文件,区委组织部和区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均专题听取了全区实施妇女《规划》情况的专题汇报,区人大还进行了专题视察。
这一切为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了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妇女就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五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提高妇女就业水平,拓展妇女就业渠道作为妇女参与各项经济社会建设,平等获取各项经济社会资源的重要途径,努力使广大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各项权利。
1、女性就业比例逐步提升,女性失业情况得到控制。
2010年全社会妇女就业人员10.6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48.62%,比2005年上升11.41个百分点。
2010年,全区城镇女性失业登记人员0.23万人,占失业登记人员的44.23%。
全区城镇女性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下。
大量的女性投入到了“副城”的建设中来。
全区女性失业情况得到了一定控制。
2、女性社会保障覆盖不断加宽,妇女劳动就业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
“十一五”以来,全区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实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
女性劳动保护、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10年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女性8.58万人,比“十五”末增长262.0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3.21万人,比“十五”末增长176.72%,参加失业保险的女性6.84万人,比“十五”末增长235.29%,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女性为6.63万人,比“十五”末增长225%,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6%。
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8%,比“十五”末提高48个百分点。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得到较好落实,全区妇女劳动就业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
3、妇女技能培训效果突出,女性技术人才大量涌现。
“十一五”以来,随着妇女就业技能培训力度的加大,我区妇女岗位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人数及所占比例略有上升。
2010年,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302人,其中女性为1820人,占55.12%,高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190人,占全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45.78%,中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996人,占全部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55.15%。
越来越多的知识女性在“智慧新区”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
全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妇女参政领域不断拓展,参政比例逐步上升,参政议政水平也相应提高。
1、女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比例稳步提升。
目前,全区共有市人大女性代表5人,占xx区市人大代表的16.67%。
区人大女代表和区政协女委员比重上升,2010年分别达到24.29%和31.55%,比2005年增加5.96个和3.58个百分点。
2、区级女性干部比例基本稳定,女性党员队伍不断壮大。
2010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
全区处级正职干部185人,其中女性40人,占总人数的21.62%。
全区机关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0.38%。
全区共有女性党员3858人,占全区党员总数的22.73%,新发展的党员中女性比例由2005年的37.41%上升到2010年的46.54%。
3、女性积极参与各项社会管理。
2010年,全区村民委员会成员人数131人,其中女性41人,占总数的31.30%,比“十五”末增长5.35个百分点。
居民委员会成员总数391人,女性180人,占总人数的46.04%。
2010年,全区新批准设立企业数1760个,其中女法人代表352人,占20%,比2006年增长3.13个百分点。
女代表、女法人、女委员们发扬“四自”精神,为xx“三个发展”做出了贡献。
(四)妇女卫生教育水平不断加强
1、家庭教育知识全面普及。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教育优先”战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育人环境,大力推进国民素质教育,把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作为人才战略的基础工程,保证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十一五”以来,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大力实施“提升母亲素质工程”,通过开设“母亲学堂”、“家庭教育社区行”等讲座128场次,受益群众9566名。
2、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2010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94%,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均高于《规划》的目标要求。
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100%,覆盖全区的卫生网络已经形成。
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保持“十五”末100%的高水平,全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也保持在100%水平。
2010年,全区妇女病普查率达到92.36%,远远超过《规划》80%的目标要求,全区妇女的免疫保健及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五)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每年的“三八”、“六一”、“6.26国际禁毒日”、“反家庭暴力日”特定假日,广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犯罪行为,源头维权。
五年来,全区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1570人。
二、实施规划的主要工作经验及成果
“十一五”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关心支持下,在市妇儿工委的悉心指导下,我区坚持把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经过全体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强化监督、广泛协调、扎实推进,形成了上下一致、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实现了xx妇女《规划》的主要指标进入全区工作主渠道的四个“纳入”,即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全区“四个文明”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实现了区人大、政府每年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年会、定期召开妇女工作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了妇女儿童的发展与xx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步。
1、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推进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女性参与国家的社会事务管理活动,是妇女社会政治地位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当前xx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为女性参政议政、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创设了良好的环境,妇女参与程度日益增强,议政水平不断提高,活跃在社会各个领域管理层中的女性越来越多。
一直来,我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在市妇女发展《规划》出台后,及时制定出台了《xx区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召开全区“十一五”妇女儿童工作大会,对全区妇女儿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
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制定了两个规划的实施计划或意见。
各妇儿委成员单位,认真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或计划,把规划容纳入单位总体工作。
区政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社区、村全部成立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
区长办公会,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听取区妇儿工委汇报两个规划实施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各成员单位基本上做到了把规划目标任务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评比,一起总结。
从根本上保证妇女均等的发展机会。
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区委党校培训容,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对男女平等国策、对妇女地位作用的知晓度。
抓住各级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契机,及时把优秀女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在选举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女干部候选人的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她们的政绩和优点,保证女干部的参选成功率,为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在公选处级干部等一系列改革中,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原则,择优录取;对素质较高、实绩突出的女干部敢于打破身份和职级的限制破格使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一系列制度,在德才相当的情况下,优先提拔女干部。
2、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妇女就业中的突出问题
一直以来,全区上下积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鼓励、扶持、培训、引导等方式大力推动妇女就业创业,不断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提高妇女社会就业水平,努力创造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机会,确保妇女充分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同时通过不断完善保障体系,为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
把妇女就业创业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区文明办、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文化局等相关单位、各街道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畅通创业信息,加强创业培训,宣传树立了一批妇女创业典型,营造出浓厚的创业氛围。
通过评选“创业女明星”、“就业女明星”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创业典型,鼓励失地失业妇女积极创业,自谋职业。
“十一五”期间,各级妇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就业、创业技能等培训班316期,培训妇女25904人次。
选树王红梅、欧红、思美等一批优秀创业女明星。
在全区各街道和社区都建立女性就业指导站,举办“春风送岗位”等广场招聘活动137场次,参与人数达56718人次,帮助推荐女性就业10488人次。
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积极与区女企业家协会沟通协调,挂牌建成6个女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
这些基地已为400多名女大学生进行了就业创业能力辅导和培训,并及时提供就业实习岗位。
3、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
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不仅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影响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
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改善妇女接受职业培训、科技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状况,提高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是促进男女平等的关键因素。
2010年,全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4.7亿元,同比增长14.63%,比2005年增长161.11%,全区女性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
我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女性受教育程度大幅增长,使女性高级人才所占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
区妇联和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联合,每年举办一次妇女干部培训班。
组织基层女干部、女企业家、系统妇委会主任学习,不断地更新她们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
不断深化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女能手与农业科技人员结对,通过开展现场咨询、专家授课、观摩示等活动,为农村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技能培训,有效帮助她们开阔视野,科技致富。
在全区各街道、社区(村)实施“提升女性素质工程”开展“母亲学堂”、“家教社区行”、“优秀传统文化巡回讲”等系列讲座,为广大女性提供科技知识、家庭生活小窍门、女性修养、科学育儿、健康养生、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培训和宣讲,不断提高女性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
4、加大政府投入,努力完善妇幼卫生保健网络
全区综合经济实力的日趋增强,为妇女健康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全区对妇幼卫生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
下发了《xx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及医疗费用减免暂行办法》,实施了“八免一补”工程,(即免费实施母婴健康咨询、免费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实施产前筛查、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一类疫苗、免费实施儿童保健、免费为贫困人群进行妇女病普查、免费为适龄生育妇女补服叶酸、免费为妇女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施专项补助。
各级计生部门以服务基层为方向,不断普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开展婚、孕、育、养、教一条龙服务。
区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市妇儿工委《关于为特困家庭妇女按标准进行免费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经调查摸底,对全区10个街道7993名妇女(含特困家庭妇女)进行了妇科双合诊、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宫颈癌巴氏细胞学检查、盆腔B超、乳腺手诊五项基本普查,10个街道共投入资金17.4万元。
5、构建保护网络,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几年来,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按照建立受害妇女庇护场所的基本要求,结合近年来省、市妇联正在开展的社区“家庭驿站”(含受害妇女庇护所)创建,截止2010年底,全区所有社区(村)均已建成“家庭驿站”(受害妇女庇护所)。
在法院建立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制度,聘用基层妇联干部担任特邀调解员,司法、妇联部门联合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妇联利用“三八”、“六一”等节假日,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各级妇联组织建立维权站,加强源头维权。
6、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探索推动规划实施的新举措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运用行政的力量、法律的力量、经济的力量、教育的力量来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形成了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
为此,我们重视抓好“三到位”:
一抓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妇女儿童《规划》是政府责无旁贷和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抓组织到位,全区建立了三级妇女儿童工作网络,区、街两级成立了专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相关经费也纳入每年同级财政预算,把《规划》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到定目标、定责任。
三是抓经费到位,区政府每年下拨专项经费用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而且逐年呈递增态势。
由于领导重视,政府行为强化,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政府每年听取妇儿工委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为保证妇儿工委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全区机构调整人员减编的情况下,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一名专职人员,每年区政府还下拨不少于5万元的专项经费,以保障妇儿工委办公室必要的工作经费。
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把规划目标任务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评比,一起总结。
三、存在的难点问题及原因分析
终期监测统计结果显示:
xx妇女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性的。
全区妇女事业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很多方面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由于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制约和限制,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男女平等”认知度依然不高
“十一五”期间,区政府积极推进“男女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使公众对“男女平等”的认知度得到不断提升。
但我们也应看到,“男女平等”意识渗透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提高,“男女平等”意识尚未完全贯彻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
(二)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困难依然存在
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加快,各种服务行业岗位的大量增加,为广大女性就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就业空间,但是,我区妇女的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为2.9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数的40.85%,离47%的目标值还有一定差距,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较高,女性就业层次仍然较低,就业收入普遍不高。
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的失业失地妇女的就业问题十分突出。
(三)妇女儿童活动的阵地尚未健全
“十一五”期间,我区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虽然在区妇儿工委的多方协调下选址基本落实,但是项目建设尚在启动之中,全区近24万妇女儿童还没有自己的专门活动场所,这一切与xx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四)按性别统计的意识及敏感性不强的现象依然存在
各部门在对通过分性别统计客观的反应男女两性的发展状况问题的重要性没有深入的认识,使得性别统计工作不能在各个领域很好的开展,妇女儿童监测统计这项社会统计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缺口指标,直接影响了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
四、对策和建议
“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已经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正刚刚开始实施。
我们要认真、研究在全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三个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切实推进“十二五”妇女规划的实施。
针对当前出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创业
采取措施,提高妇女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
严格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法》,从政策和机制上杜绝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
积极开发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拓展就业领域,加强妇女就业培训和服务,维护妇女就业中的平等权利,特别要关注女大学生就业、失地失业妇女就业,搭建平台,健全网络,切实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二)提高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
组织部门要以培养为重点,以平等为基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把培养选拔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