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6193939 上传时间:2023-07-11 格式:DOCX 页数:48 大小:100.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48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48页
亲,该文档总共4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4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x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

一、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

刘荣亮

副主任:

岳书平、康应喜、李鑫

成员:

郭宝清、刘兵兵、杨吉平、冯艳平、刘建平、刘照马

高科成、杨爱启、张存斌、张玉明、杨保平、姚建忠

张金平、张平平、张从久、张国光、岳书林、杨建喜

张杰、刘玉生、王瑞山、高宝平、刘德刚、艾海军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监岗位制度

一、安监站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通知。

二、在矿委会、主管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安全业务全面责任,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妥善安排。

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当好主管矿长的助手,矿工的知音。

三、坚持按正规设计和作业规程办事。

对本矿的设计规划,作业规程,防洪措施有权进行审核,风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四、组织安排本站工作,编制年度安全任务及落实,检查督促本站人员高质量的完成分管工作,不出现空班漏检,接受安全员的汇报,群众的反映。

五、参加并组织每日三次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例会,对“三违”的领导和个人有权制止。

对不的劝阻的有权处理,对不安全问题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先撤人后汇报。

六、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深入现场组织调查亲自参加分析组织抢救,但不冒检,并及时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七、协助职教部门抓好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杜绝未学保安知识人员入井,审阅各种报表,发现问题要及时安排处理。

坚持参加高度会议,安排安全任务,提出注意事项。

八、教育全站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在立足安全的前提下,面向生产,不忘监督检查,主动搞好协作配合工作。

二、安监员岗位责任制

一、安监人员是战斗在一线的尖兵,责任重大。

在安全工作中执行规章制度上起模范带头作用,永远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不违章,不冒险的原则。

二、认真检查井下各个生产环节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敢于问“三违人员”作斗争,发现工作面有威胁工人生命安全的有权停产撤人,先做安全工作,后汇报站内。

三、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通知、指令。

四、在安全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做老好人,要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五、认真完成站长下达的各项安全任务。

包括现场管理监督,填写安全评估和安全信息日志台账,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例会。

六、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参加各种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副井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更不能随意矿工,有事执行请假。

2、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徇私情,以身作现。

3、工作人员不允许偷、漏检、更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顶岗。

严格履行检身制度。

4、严格检身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烟草,火处等易燃易爆物品入井。

5、严格火工品出入井检查,严格执行雷管、炸药分箱、分装、上锁、分运的原则。

6、做到考勤人数、入井人数与领灯人数“三对口”并且认真填写入井人员报表(人名、工种、入井时间、合计人数、签名等)准确无误。

7、严格执照“入井须知”随时监督出入井人员绝不允许超罐,私拿公共财产等违章行为发生。

8、所有入井人员自觉积极配合检身员、信号工执行各项制度,如果蓄意引起事端的坚决追究责任。

9、副井“30米”范围、平硐、副井底班班保持清洁干净。

10、信号工严格执行打点制度,“一停,二上,三下。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你不来,我不走”。

12、认真监督爱护公共财产,设施,设备,标语,牌板等。

13、必须认真负责执行上级交给的随时性任务。

14、以上制度从即日起施行。

第二章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例会制度

矿安全生产例会由矿安监站负责组织每月7日,17日、27日分别召开一次,由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及和生产队、组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参加,对安全例会要求如下: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2、总结汇报本矿每旬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对安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情况特别是安全事故处理结果通报。

3、布置、安排当前及后十天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目标。

4、认真做好安全例会记录。

(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及会议主要内容等)并且矿安监站负责对会议内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一、全矿每月的6日、16日、26日必须分别。

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矿安监站负责组织,全体矿领导,各队队长及业务科室的主要领导必须参加,对查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明确解决措施。

确定责任人,以“三定表”的形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安全检查内容:

1、采煤生产系统;

2、掘进生产系统;

3、矿井“一通三防”系统;

4、提升运输系统;

5、机电设施及供、配电系统。

三、认真做好准备。

积极配合上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检查。

四、做好雨季防洪、防汛,防雷电,冬季防冻等季节性安全防范检查工作,做早动员早布置,早汇报,尽早采取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安监站不定期原组织安全小分队查岗活动,小分队队长由安监站站长担任,参加人员包括当班值领导、通风队长、矿调度主任、矿办公室人员等。

第三章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要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企业和职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和减少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待遇和工伤事故的处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劳动部发[1996]266号,晋劳队字[1997]403号以及柳正发[1994]113号文件,联能公司发[2004]2号文件执行。

(一)、工伤管理

1、工伤事故申报:

工伤事故的处理由单位负责解决。

如果单位确实无法解决或工伤职工伤势严重的,可上报公司调解委员会。

1、工伤事故必须及时上报。

2、上报手续,事故早报书一事故调查一工伤职工工伤前12个月的工资复印件。

3、工伤事故必须24小时内,书面上报公司(写明工伤职工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录用时间、工伤部位、工伤时间、地点及主要经过)。

4、写出工伤事故折调报告。

5、事故申报书一式三份送公司劳动争议委员会,公司职工医院、安全监督部各一份。

2、工伤管理费用及待遇

1工伤管理费用:

工伤事故一切费用全部由本单位负责(包括护送费、急救费、医疗费、陪待费、护理费、差旅费、配假肢器费、工伤职工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

2工伤职工待遇:

工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3工伤职工本人不愿鉴定,申请一次性解决时费用应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工伤本人的实际情况商定。

(二)建立工伤档案

为工伤职工建立完整的工伤档案,包括事故申报书事故调查报告,职工工伤前12个月工工资表复印件,诊断建议书,出院证,一次性解决申请书,协商请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职工工伤一次性解决协议,一次性解决费用据,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争议

如果工伤职工对工伤处理,结果有异议时可与本单位进行平等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报公司或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早请仲裁;发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责任追究

1、工伤事故均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安排安全监督部门专职人员及时进行细致现场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客观公正处理意见,并报公司。

2、每起事故涉及到责任人罚款,务于接到处罚通知书后月底交回劳资科。

(五)职工投保

职工投保与工伤索赔由本单位负责,投保以一线职工为主,如果有解除合同或自行辞退的,应及时补充,不再保参保人员足额。

(六)金炮公司职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

1、事故汇报制度

2、科队类别

3、出事地点

4、事故责任分析

5、定性:

属轻伤、重伤、重大伤亡;责任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

(2)、工伤处理程序

1、分析事故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可需上报总公司。

2、工伤费不超500元建议在所属科队自行协调处理。

3、工伤费500—10000元,工伤调解委员会自行解决处理,医疗费;住院期合法医疗费;住院期间陪侍费8元/日;工伤补助金5元/日

二、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

事故分析与处理,对煤矿安全生产不但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有利于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监督意识。

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事故分析要在矿长组织的事故现场人员和煤矿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分析会议上进行。

二、事故分析必须有记录,将有关事故的原因,经过,地点,类型,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做出详细的记录,同时将会议主持人,开会地点,参会人员,参会人数一并记录入册。

三、事故分析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并将一故发生经过以及今后的防范措施写出书面材料并入档保管。

四、事故原因查明后,对事故责任者不仅要严格按照《安全奖惩制度》的有关条例执行处罚处,还要按事故情节,本人认识及表现给予相应的处分,严重者直至罢免(开除)。

五、事故处理一定要严肃对待,公正查办。

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庇袒护,从而提高全矿职工维护安全的自觉性。

六、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三次事故安全例会,收集集问题,调查情况,查明原困,找出隐患,了解全矿各安全生产制度。

七、事故档案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与档案一并保存,大型、典型事故要认真收集整理,为今后的安全生产提供借鉴。

三、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矿内任何事故(人身事故和非伤工事故)都必须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值班人员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和安监站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2、矿内一般事故,安监站必须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追查,追查事故的目的在于分析事故的经过,弄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3、凡有意隐瞒事故不报者,按安全奖罚制度严肃处理。

4、矿安监站必须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事故的性质和类别进行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通报。

第四章安监人员制度

一、入井检身、出井人员清点制度

1、井口二十四小时三班内必须配有入井检身人员和出入井登记人员,负责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和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清点。

2、入井检身员必须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入井人员必须佩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严禁携带点火物品及易燃爆物品。

3、入井检身员还需要负责监督井口二十米范围内严禁有明火、烟火、电氧焊等作业及工业卫生,经常保持井口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4、出入井登记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对出入井人员进行造册登记清点,负责收发信号并监督乘罐人数和下放物料重量,最多乘罐人员不得超过八人,下放物料最重不得超过1000KG。

5、收发信号严格按“一停、二上、三下”进行收发,严禁使用信号兼作其它使用,发信号时,信号必须清楚、干脆,发信号不清楚不得发出信号或动车,等待再发。

6、乘罐人员上罐后,等待人员站稳,并将罐帘或(罐链)挂好后方可发开车信号,信号发出后罐内严禁再上下人员。

严禁人物混合提升,下放物料时,物料不得伸出罐外。

7、入井检身人员和出入井登记人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本班人员交清入井人数和出井人数,井下现有人数,如发现上一班人员已过下班时间还未升井时,必须及时找到其所在队组,了解未升井的原因,若原因不清的及时上报调度室和当日值班领导。

8、出入井登记表上必须如实地填好入井时间及升井时间,入井人数,升井人数,下班后及时交班监站存档。

二、副井乘罐制度

为了安全生产,确保煤矿工人们人身安全,我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副井工人乘坐罐笼特制定以下规则,希广大矿工能自觉遵守本原则。

1、风出(入)井人员必须排队进罐,任何人不准超过警式链。

2、罐内只允许乘坐8人,任何人严禁超罐。

3、严禁罐在运料时,出(入)井人员一同乘罐。

4、运送火工品时,雷管炸药必须分罐,任何非放炮员严禁与火工品风乘一罐。

5、乘罐人员必员把护链随手挂起,罐内严禁起哄,打架斗殴。

6、信号工严禁离、串、脱岗,发信号必须准确无误,严格执行一停,二上,三下规则。

7、上述制度必须做到令行禁止,否则将按照《安全奖惩条例》严禁查处。

三、安监员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安监工作人员的整体管理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对全矿安全工作起到真的监督作用,推动全矿安全工作实现,“双零”目标,同时使安监人员树立严格检查,监察防患于未然,保证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如下:

一、安监员严格安全评估内容评估,并且保证跟人同上同下,认真填写安全信息日志台账,并且签名,月底出勤以台账考核为标准。

二、安监员严格请消假制度,一天站里批准,两天以上矿长批准签字,否则按旷工处理,发现一天扣10元,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声明,否则不予准假,请假超过三天者,按日工资计算。

三、每个星期周六活动日跟班评估员必须参加所跟评估班班前会,否则失误一次罚款10元。

四、安监人员井除了评估工作外,必须对井下全方位监督,特别是对副井身人员和信号工的监督,有问题即时反映或立即处理,如果不能起到监督作用或者徇私枉法,一律追究责任,并且严肃处理。

五、跟班评估员坚守阵地(工作面),如果因脱、离、串岗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负连带责任酌情处理。

六、检身员、信号工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绝对不允许串、离、脱岗,如要因上述原因影响停人放料一经发现,罚款50元。

七、检身员出入井必须严格检身,特别是火工品,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如果国上述原因发生问题酌情给予50—200元罚款。

八、检身员、井上下信号工严格把好出井排了人,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尽职尽责,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九、井上下信号工、检身员坚决制止超罐现象,否则一经发现,一人一次超罐连带责任10%。

一十、检身员、井底信号工经常保持副井之间副井底周围卫生清洁,绝不能出发烟火等杂物出现,发现一次对信号工检身同罚款5元。

一十一、副井工作人员坚决执行请消假制度,有事必须提前声明联系,顶班人员,否则发现一次责任不到位扣除当天工资的50%,并且按旷工处理一天5天,如果有辞岗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声明,否则私自辞岗,必须按旷工处理,不输清退手续扣除本月全部工资。

一十二、请假人员必须按120%工资补偿顶班工。

一十三、所有安监员每月按自己所填信息台账内容考核,比如主要现象,内容或矿出的20个指标完不成,不能落实月底酌情给予10%扣款。

一十四、信号工、检查工也同样发现违人员,每个人20个指标,完不成指标者10%扣寺,如果能即时发现并且反映三违人员,每发现一个指标给予20%奖金,如果其它部门发现反映回安监站,必须严格处罚,至少30元罚款。

一十五、些项制度从即日起施行。

第五章安全评估考核措施

安全评估考核措施

为了达到我矿安全生产责任状所制定的目标顺利实现,提高矿井的标准化水准,促进基层队、组长加强现场管理的责任心,经矿委研究决定,开展对采掘工作面逐日安全生产班评估工作,具体实施考核办法如下:

一、矿安监站负责组织安排人员实施评估工作,真正做到动态考评,以百分制的办法评估逐日生产过程中的标准化工作和安全度给予打分。

二、每日分别以班、队考评结果在调度会上通报,并建档给予统计,全月实得分与和采、掘正副队长、带班长、安全员、点验员(含检修班带班长)当月的工资报酬紧密挂勾考核。

三、具体考核办法:

1祥见采、掘工作面动态评估表。

2炮采队平均日得分85分(含85分)以下者每少一分核减班、阶级管理人员个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一。

70分(含70分)以下者每少一分核减百分之二。

3高档了以90分和75分分别考核,考核对象与炮采队相同。

4掘进队90分以下(含90分)每少一分核减班、队级、验收员个人月总工资百分之一,低于75分视停产整顿工作面,将对班、队级管理人核减个人月总工资的百分之一。

四、月底结算工资,必须有安监站的考核结果,劳资方可结算工资,并不折不扣地落实,不得在全队工资总额中扣除。

第六章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

一、新工人培训制度

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人的安全管理水平,安全作业技能,安全操作。

1、为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技术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凡进入我矿工作的所有职工,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培训考试的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工作,未经培训教育的职工造成事故,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安全培训工作由矿安监站全面负责,矿安监站必须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向分管矿长报告。

4、培训分脱产、半脱产和利用班前会培训等形式,培训技术师资由矿内技术人员或有丰富煤矿井下工作经验的工人技师担任,必须要时可从外聘请有关人员。

5、特殊工种由上级主管部门培训,矿安监站站长根据矿内特殊工处人员的配置情况,及时派人参加培训风由本矿上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矿内服务时间必须在两年以上,否则的扣除有关培训费用。

(一)1、准备参加本矿工作的工人必须参加由安监站组织的新工人培训。

2、培训时间,从培训之日起入井前培训七天入井后培训一个月。

3、培训内容:

入井前

(1)安全思想政治教育,包括:

1安全思想教育。

2遵章守纪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教育。

①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意义。

②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理论教育。

1一般理论知识,“采、掘、机、运、通”五大项。

2安全生产作业技能教育,包括应知教育、应会教育。

(4)三级安全教育

1入场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的要求)。

2队组教育,包括队组(制度、分工、生产系统)。

3班组岗位教育:

包括岗位情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使用工具,器材。

4、核办理有关手续后及格后方要上岗。

二、特种人员培训制度

1、所有本矿的特种人员必须参加,由各科室组织专门培训。

2、时间:

6个月进行一次,每次每个工种至少10天培训时间。

3、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工种

培训单位

日期

时间

工种

培训单位

1~6月

3.10—3.20

炮工

安监站

7~12月

7.11--7.20

炮工

安监站

3.21—3.29

安全员

技术科

7.21--7.30

安全员

技术科

4.1—4.10

电工

机电科

8.1--8.10

电工

机电科

4.11—4.20

提升

机电科

8.11--8.20

提升

机电科

4.21—4.30

监控工

通风科

8.21--8.30

监控工

通风科

5.1—5.10

输送司机

机电科

9.1--9.10

输送司机

机电科

5.11—5.20

瓦斯员

通风科

9.11--9.20

瓦斯员

通风科

5.21—5.30

割灯司机

安监站

9.21--9.30

割灯司机

安监站

4、培训内容

(1)专业安全理论培训。

(2)安全生产作业技能培训。

5、培训期满后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否则继续复训,直到合格为止。

三、全员培训制度

1、停工和复产前全矿所有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培训由矿长安排,由安监具体负责培训。

3、培训时间至少七天。

4、具体安排:

日期

时间

培训教师

第一天

上午8点—12点

矿长

安监站长

下午2点—6点

总工

安监站长

第二天

上午8点—12点

生产矿长

技术科长

下午2点—6点

总工

技术科长

第三天

上午8点—12点

安全矿长

通风科长

下午2点—6点

安全矿长

通风科长

第四天

上午8点—12点

矿长

调度主任

下午2点—6点

安全矿长

调度主任

第五天

上午8点—12点

安全矿长

安监站长

下午2点—6点

总工

安监站长

第六天

上午8点—12点

生产矿长

机电科长

下午2点—6点

总工

机电科长

第七天

上午8点—12点

总工

通风科长

下午2点—6点

安全矿长

技术科长

5、具体内容:

①党的方针、政策、本矿的法规、制度。

②安全生产理论知识。

③分析事故案例。

④当前安全形式。

⑤安全知识问答。

⑥三大规程学习。

⑦典型经验教育。

⑧举行安全知识教育。

6、培训期满组织全员考试,并且入档登记,保存。

7、对特殊情况不按规定,随便旷工的职工要进行训后教育、复训、或者进行旷工处理。

第七章副井运输制度

一、运输重型设备安全措施

随着我矿安全生产机械化的程序的升高,为了运输过程中人身安全和重型设备安全到位,从而保证工作面正常安装并且如期投入使用,特制定以下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二、重型设备运输前必须由技术、机电部门负责派专人检验,复查确保设备完善后方可执行运输。

三、根据安装程序,技术、机电部门负责派专人指导,运输单位接次序运输,并且在运输过程中派专人监督。

四、重型设备入井安全措施:

1、设备入井前:

1输单位如果打防爆盖时,必须严格执行:

《付井罐笼出井措施》有关规定。

2型设备每次入井,机电部门严格检查验提升系统(包括绞车各部件各保护、钢丝绳、防坠器、钩头、天笼等)可靠性,灵敏性,并且做好记录,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2、入井时:

①提前根据设备的体积和付井的大小确定设备入井方式。

②根据设备的重量和付井提升钢丝绳的允许或有效拉力,确定一次性入井的数量和捆邦材料的选择。

③选择捆邦材料必须使用高强度,韧性好,又耐用的钢筋、钢丝绳或铁链等,可靠性不能出现丝毫误差,捆邦时要结实,经监督部门验收后,方可入井。

④付井绞车司机必须听从专人指挥,严格监督,信号准确无误,确保设备安全入井。

平硐信号工和井底信号工严格操作规程准确无误,确保设备安全入井。

⑤井筒底卸放设备时,运输单位派专人监督必须小心慎重,(特别是井筒底准备乘罐人员要求运离井筒底3—5米)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四、设备井下运输安全措施:

1、运输单位每班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并且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登记。

2、机电部门每次运输提前,检查确定所有运输或调度绞车的各部件和钢丝绳及信号可靠性、灵敏性。

运输单位严格检查确定绞车压柱和防跑车设施完好、灵敏、到位后才能启用,决不允许因检查不到位而导致运输不安全。

3、输单位必须明确责任,无论哪一种运输工具先用木板垫实,然后根据设备重量、体积、形状选择相应的高强度、韧性好,又耐用的铁质材料捆邦(如6mm钢筋,8#多股铁丝或钢丝绳等),并且捆帮必须结实、完好、稳固。

决不允许因运输震动而损坏设备。

4、运输单位运输时,坚决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原则,是到弯巷或倾斜轨巷,每次都要派专人设警戒确保行人安全。

5、绞车司机必须固定有技术,有经验,有证的专人上岗操作,并且操作必须小心谨慎,均速平稳,确保安全运输。

6、运输特殊重型设备轨巷梁下隔爆水槽必须提前回收,巷道两旁的电缆及水管预先安排设好保护,决不能伤害井下任何设施。

五、设备运输到位后,卸放时,运输单位派专人指挥,小心轻放,拿稳放准,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

六、运输单位每天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当天的运输工作情况,以便调度掌握信息起到调配安排作用。

二、设备出入井安全措施

为了避免罐笼出付井开启防爆盖频繁,使风流短路影响井下风量,特制定以下措施:

1、只允许单个罐笼允许装入体积并且从平洞口出入时的设备,小型电机、水泵、开关、减速器。

2、只允许放料、回收人员操作,并且需要时可以随设备乘座2—3人。

3、设备加乘人重量不能超过罐笼允许负荷一吨。

4、设备装进去必须用衬垫,并且捆绑扎实,绝不允许在罐笼内摆动影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