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装修公司装修管理规定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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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装修公司装修管理规定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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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装修公司装修管理规定范文.docx

一、装修管理程序  

  装修施工前由业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提交装修方案;提交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同时业主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在“装修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办理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每人一证,每证收费50元:

包括工本费、管理费和电梯使用费,(无电梯房每证30元)。

装修单位/个人需缴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整,装修完毕业主申请管理处验收,经管理处验收六个月后无违反本规定的全额退还房屋结构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

装修除渣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此款不退):

5元/㎡。

办理手续后,装修方案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施工要求  

  1、为了保证房屋结构安全和装修质量,小区所有公用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管道及排污管道不能随意改动。

业主(住户)装修不得改变楼房的建筑风格和房屋外壁结构及外墙外观,不得安装花架、防盗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梁、板、柱、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不得穿墙打洞、拆墙架间,地面严禁使用水磨石。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必须报管理处批准,出具更改通知方可施工。

  

  2、施工中,空调应安装在指定位置。

  

  3、户外公共通道,楼梯及梯口、走廊、露台、梯屋、坝子、人行道、花坪草地、平台、外墙屋面等公共场地不得占用;不得乱写、乱画、乱挂、乱立广告牌、乱搭、乱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门面的广告应统一。

  

  4、装修材料进场必须包装好所运材料,小心运输;避免碰坏公共设施和刮花楼梯间墙壁,否则造成损失概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施工时间应严格控制在每天上午7:

30—12:

00,下午14:

00—20:

00。

如果住户装修工期紧,确需加班的,禁止使用电动机械和发出各种噪声,禁止晚上在楼内油漆、喷漆,以免影响邻居的正常休息。

  

  6、装修过程中,应随时接受管理处对装修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

  7、装修后的垃圾,应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8、对在小区内承接房屋装修的施工单位和人员必须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否则,人为造成火灾概由当事人负责,违法、犯罪的交有关部门的处理。

  9、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业主(住户)、承包商,管理处将按情节轻重对业主处以200—500元的赔偿金,对承包商处以500—2000元的赔偿金,同时有权不准施工单位进入小区施工。

  10、装修凡破坏厨厕防水层的,由业主自行负责,对毗连房屋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三、验收

  1、装修完工后由业主通知管理处,由管理处管理人员验收。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管理处进行验收。

如未验收管理处有权要求拆除隐蔽部分,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

  3、竣工验收由重庆佳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业主出具装修验收单。

无违反本规定的凭装修验收单三个月后,到管理处领回装修保证金。

  小区内房屋建筑、公共设施关系到全体业主(住户)的利益,请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利益。

  

  装修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楼宇二次装修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工程部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核及一般违章装修的处理。

  

  3.3工程部专业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装修施工检查、验收工作。

  3.4工程部水电专业人员负责装修施工中的水电管理。

  

  3.5财务人员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用。

  

  3.6安全环境部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3.7安全环境部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

  

  4程序要点  

  4.1装修的申请与审批  

  4.1.1装修的申请与审批流程图  

  4.1.2装修的申请与审批流程说明  

  4.1.2.1申请:

住户需提前7日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装修申请(租赁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并签订《装修施工承诺书》。

  

  申请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图纸(特别是卫生间、管道布置图)和室内装修说明书。

  

  如果住户请装饰公司进行装修,尚须附装饰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或简单的除外)。

  

  装修较大商铺、餐饮娱乐场所时,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4.1.2.2审核与审批:

  

  a)客户服务中心装修审核工作人员接到装修申请当日,依据《装修协议》、《装修施工承诺书》及结构图纸给予审核:

  

  ——检查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

  

  ——检查装修设计是否有严重的消防隐患;

  

  ——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

  b)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

  

  c)审核同意的报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及工程部经理审批,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工程部经理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意见;

  

  d)客户服务中心客服助理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住户,对需要业主修改设计的,应告知业主修改。

  

  4.2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业主与装修负责人一同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4.2.1客户服务中心装修审核员审批后的《装修申请表》、装饰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图纸附在一起交客户服务中心的收费管理员。

  

  4.2.2财务人员按《装修协议》上的相关内容收取相关费用并在《装修申请表》上注明。

  

  a)业主或装饰施工单位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装修施工许可证押金、工本费,小高层/高层业主房屋装修还需交纳一定的电梯服务费;

  

  b)装饰施工单位应交纳一定数额的施工人员证件押金及工本费。

  

  4.2.3费用交清后,客户服务中心客服助理将《装修申请表》中有关内容填于《装修情况一览表》中。

  

  4.2.4为住户办理装修《装修施工许可证》一式两份,一份贴于门外,一份住户存档装修后凭收据及该证退还押金。

  

  4.2.5将住户签订的《装修施工承诺书》复印件给住户一张,让住户贴于户门内,以便施工人员的注意。

  

  4.2.6住户装修手续办理完毕,施工队伍于进场装修之日起开始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4.2.7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将《装修申请表》及施工图纸各复印一份交给工程部备查。

  

  4.2.8将办理装修的情况通知安全环境部及工程部,内容如下:

  

  业主的房号、装修时间;

  

  业主所交的费用:

垃圾清运费及电梯服务费。

  

  4.2.9客户服务中心内务管理员将住户装修资料原件归入业主档案中。

  

  4.3施工人员出入证的办理

  

  4.3.1施工单位须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施工人员登记照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4.3.2施工负责人到客户服务中心交清出入证的押金及工本费,出入证实行一人一证。

  

  4.3.3费用交清后,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按照《装修情况一览表》上的内容为其办理出入证。

  

  4.3.4办理后,在收据上注明已办并签字登记在各单元《施工人员登记表》上。

  

  4.3.5许可证和出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补办应缴工本费。

  

  4.3.6安全环境部负责按《小区物品、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程》《治安巡逻规程》及《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4.4装修巡查

  

  4.4.1装修巡查流程图

  

  4.4.2装修巡查流程说明

  

  4.4.2.1工程部根据客户服务中心的《住户装修通知》安排维修人员每天进行装修巡查,工程部经理应对装修房至少三天巡查一次,并作记录。

  

  4.4.2.2工程部维修人员依照《装修协议》、《装修施工承诺书》及装修申请内容进行每户的装修巡查。

  

  4.4.2.3当装修超出申请范围,但不属违章的,工程部应督促业主办理申请手续。

业主要补充申报装修项目,填写《装修申请表》,以确保验收申请范围与事实相符。

  

  4.4.2.4工程部维修人员在装修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装修违规情况,应及时记录,同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并向违章装修户发出《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并存入业主装修档案内备查,必要时工程部经理及维修人员向业主上门作解释,安全环境部经理配合支持,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

  

  4.4.2.5安全环境部巡逻队员巡查装修施工人员证件是否办理,施工过程中是否有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4.4.3常见的违章装修

  

  4.4.3.1擅自开工。

  

  4.4.3.2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4.4.3.3擅自改动燃气线路。

  4.4.3.4空调外机不按位置安装。

  

  4.4.3.5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户门颜色、格调。

  

  4.4.3.6随意改变阳台功能。

  

  4.4.3.6随意封阳台,装防盗门、网(高层建筑)。

  

  4.4.3.7随意拆改墙体,破坏烟风道。

  

  4.4.3.8在承重墙、梁、柱上穿孔、削薄、挖槽。

  

  4.4.3.10私自增加线路负荷。

  

  4.4.3.11改动上下水、电线(开关盒)。

  

  4.4.3.12私自开凿楼面层,破坏防水层(24小时闭水试验)。

  

  4.4.3.13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4.4.3.14擅自在室外加装灯、牌、广告等。

  

  4.4.3.15堵塞地漏和排水管道。

  

  4.4.3.16擅自移动消防设施。

  

  4.4.3.17擅自改变门的开启方向,使用消防禁用品。

  

  4.4.3.18擅自动火作业。

  4.4.3.19铺装过重的地板材料。

  

  4.4.3.20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4.4.3.21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

  

  4.4.3.22随意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散装料和超长、超重材料)。

  

  4.4.3.23冲洗地面将水冲向电梯,破坏电梯装饰。

  

  4.4.3.24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制造噪音。

  

  4.4.3.25破坏公共绿篱、绿地。

  

  4.4.3.26夜间随意在客户家中留宿。

  

  4.4.3.27不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不遵守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4.4.3.28随意拆掉阳台配重墙。

  

  4.4.3.29高层住宅、写字楼、商场、娱乐厅等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4.4.3.30随意改装智能化系统。

  

  4.4.4违章装修的处理

  

  4.4.4.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工程部应立即要求客户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

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4.4.4.1.1批评教育,规劝改正;

  

  4.4.4.1.2责令停工,出具《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4.4.1.3责令恢复原状;

  

  4.4.4.1.4扣留或没收工具;

  

  4.4.4.1.5停水停电,须填《事件报告单》报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批准;

      4.4.4.1.6要求赔偿损失,须填《事件报告单》报工程部经理批准;

  

  4.4.4.1.7依据《装修协议》中相关规定罚违约金。

  

  4.5装修验收

  

  4.5.1装修验收流程图

  

  4.5.2装修验收流程说明

  

  4.5.2.1业主在装修完毕,由业主本人在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第一次装修验收申请,并写《房屋装修验收表》。

  

  4.5.2.2客户服务中心通知工程维修人员上门进行验收,并要求业主将卫生间作24小时闭水试验。

  

  4.5.2.3第二天由工程维修人员检查关水情况,并按照验收表其它项目进行验收,如无违规问题,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将验收表返回客户服务中心经理签字。

  

  4.5.2.4如已通过第一次验收,客户服务中心通知业主退费。

收费管理员根据业主退回的收据,将装修施工许可证押金及出入证押金退还给业主或装饰施工单位,并在验收表上注明,收款人签字确认。

客户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员将《房屋装修验收表》归入验收档案中,备查。

  

  4.5.2.5第二次验收,需住户第一次验收后三个月在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工程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如未发现渗漏情况由楼下业主签字认可(如楼下业主在一周内未联系上或不在本地,可以注明情况退款给申请验收人)。

  

  4.5.2.6如通过二次验收,收费管理员根据业主退回的凭据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业

  主或装饰施工单位,收款人在《房屋装修验收表》上签字确认。

  

  4.5.2.7第二次验收后,由档案管理员将《房屋装修验收表》归入业主档案袋中。

  

  4.5.2.8特殊情况:

若装修量小,项目简单,并且不进行厨房、卫生间改造或只申请“室内粉刷一次”等情况,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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