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基础课程形成性考核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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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础课程形成性考核册

税收基础课程形成性考核册

一、理论分析题(任选两题)

1、税收的特征是什么?

为什么税收有这些特征?

举例说明哪些地方体现了税收特征?

答:

(1)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

(2)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

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

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

税收的“三性”是不同社会制度税收的“共性”,它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

区别一种财政收入是税还是非税,不在于它叫什么名称,而主要看它是否同时具有这“三性”,只要同时具有这“三性”,即便不叫税,实质上也是税。

(3)假设,我每月工资有3000元(实际上没有啊),那么:

我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不交就是违法,税务机关有权对我进行处罚,这就是税法的强制性。

我交税后,没有得到任何物质产品,这就是税法的无偿性。

我交的税金,是按照国家早已公布实施的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的,且这个标准在短期内不会更改,这就是税法的固定性。

2、什么叫税收保全?

税收保全是征收管理工作中哪一部分的工作?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税收保全?

有关税收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答:

(1)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2)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打击偷、逃、漏税行为的措施之一。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就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人有转移、隐匿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责令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4)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三、税务机关可按法定程序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收。

二、计算分析题

1、分析:

该项规定属于起征点,达到起征点的按收入全额征税.

计算:

应纳税额=8000*10%=800(元)

2、分析:

该项规定属于免征额,应扣除1000元的费用,只就其超过部分征税.

计算:

应纳税额=(5000-1000)*15%=600(元)

3、分析:

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享受出口退税(人民币结算),按免、抵、退的计算办法办理退税.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额=115*7*(17%-12%)=32.3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50*17%-(137.7-32.3)=-80万元

免抵退税额=115*7*13%=104.65万元

因为免抵退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所以,应退税额=80万元

4、分析:

购买基建工程物资不得抵扣

运费按18万元计算抵扣

销售农膜,采用低税率13%计算

应纳增值税税额=180*13%+230*17%-120*17%-75*17%-18*7%=28.09万元

 

一、理论分析题(任选两题)

1、我国的消费税征税范围是根据什么原则确定的?

为什么这样确定?

你认为还有哪些项目应该列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答:

确定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总原则是:

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注重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适当借鉴国外征收消费税的成功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流转税格局调整后税收负担下降较多的产品o目前我国工业领域中的流转税收入主要集中在卷烟、石化、化工、电力、冶金、汽车等几个工业部门(占50%),加之原流转税税率设计极不规范,税率档次多,税负相差悬殊,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以后,必然有一些高税率的产品税负下降,为了确保改革以后财政收入不减少,需要通过消费税、资源税拿回来。

2).非生活必需品中一些高档、奢侈的消费品D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通过对奢侈品征收消费税,可以调节收入水平,体现多收入多缴税的原则。

3).从保护身体健康、生态环境等方面需要出发,不提倡也不宜过度消费的某些消费品。

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等。

对这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可以抑制其消费。

4).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对汽油、柴油征收消费税,并实行较高税率,一是因为它们是不可再生资源,需要限制无度消费;二是中间环节利润大,征收的是"倒爷"费;三是污染城市环境;四是国际惯例亦是如此。

按照上述原则,在种类繁多的消费品中,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并不很多,大体上可归为五类:

第一类: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

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第三类: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第四类: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油品。

第五类:

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经济情况及消费结构的变化适当调整。

例如,从2006年4月1日起,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就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新的税目。

目前,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确定主要体现了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消费税是选择部分消费品列举品目征收的。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部分征税范围是交叉的。

也就是说,对消费税列举的税目的征税范围,既要征收消费税,同时又要征收增值税。

二是凡在我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属于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消费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是,为了平衡税收负担,堵塞税收漏洞,对于那些未体现销售而发出、使用和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亦视同销售,将其纳入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的选择主要是考虑了以下7个方面:

一是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水平;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三是国家财政的需要;四是我国资源供给和消费需求状况;五是我国人民的消费构成和心理承受能力 ;六是国外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七是适应财税体制改革对推行规范化增值税的需要。

根据上述7个方面,我国选择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大体可分为五种类型: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通过对这类消费品征税体现“寓禁于征”的政策。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化妆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小汽车、摩托车。

通过对这两类消费品征税,体现对高消费者的高消费支出的一种调节,以正确体现国家的消费政策,引导消费方向。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通过对汽油、柴油的征税,体现国家对消费这类稀缺资源产品的政策,节制对这种产品的消费,节约能源。

(5)经增值税调节和上述产品外,对仍有较大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国家从这两类消费比较普遍的产品中取得一部分财政积累。

3、营业税税率共分几档?

为什么这样设计?

答:

现行营业税的税率,共分九档,是结合不同行业、类别的利润水平和消费水平,分行业实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8%.此外,对娱乐业规定了5%~20%的幅度比例税率.金融保险业适用税率为5%.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游艺、电子游戏厅等娱乐行为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计算分析题

1、分析:

①社会团体按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税;

②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③对培训费和资料费按文体业的适用税率全额征税;④外派专家取得的咨询费,免征营业税。

计算:

应纳营业税=600*5%+(150000+10000)*3%=30+4800=4830(元)

2、分析:

转让出售的减免税货物需要补税时,应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款=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时间(月))/(监管年限×12)]×税率 

计算:

应纳税款=800*〔(1-34)/(5*12)〕*20%=88(万元)

3、分析:

属兼营行为分别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税额=65200*3%+3800*5%=2146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333450/(1+17%)-200000*17%=251000元

4、分析:

酒厂的粮食白酒按复合税率计算

甲酒厂应纳消费税=(90000×20%+1000×0.5-4000)+[2000×(15+15×10%)/(1-20%)]×20%+2000×2×0.5=24750元

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60000+15000+25000)/(1-20%)]×20%+8×2000×0.5=33000元

 

一、理论分析题(任选四题)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对象是如何确定的?

答: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专项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纳税人只要缴纳了上述三种税,就发生了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义务,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全国范围内征税,不仅包括城镇,还包括广大农村在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印花税的缴纳方法和其他税种有什么不同?

答:

根据税额大小、贴花次数以及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印花税分别采用以下四种纳税办法:

⑴自行贴花办法;⑵汇贴办法;⑶汇缴办法;⑷委托代征办法

3、契税的缴纳与征收有什么特性?

答:

①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期限是纳税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②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税机关缴纳.

③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的同时,要将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有关资料提供给征收机关审核、鉴定.

6、征收资源税的必要性是什么?

资源税实际上就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作为调节经济的杠杆,它为引导社会投资向节能型能源产品生产转移,提高资源开采效率和利用效率,促使经济与资源协调发展,保证未来我国资源的有效供给,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至关重要,尤其是资源税在促进节约能源和推进可持续发展中有着其他调节方式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其主要作用是:

1)、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源合理开采、节约使用和有效配置。

2)、有利于合理调节由于资源条件差异而形成的资源级差收入,促使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3)、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4)、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计算分析题

1、分析:

①税法规定,以房产投资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为12%;

②对房产原值从价计征时的税率为1.2%,并从房产原值中扣除规定的比例后计算.

计算:

①租金应纳税额=50*12%=6(万元)

②房产应纳税额=2000*50%×(1-20%)*1.2%=9.6(万元)

③合计应纳税额=6+9.6=15.6(万元)

2、分析:

为避免在盐的连续加工过程中重复征税,税法规定,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的,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计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扣除.

计算:

应纳税额=26000*50-50000*8=90(万元)

3、分析:

税法规定: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绿化用地不免征土地使用税.

计算:

应纳税额=(80000―3000―1500)*5=37.75(万元)

4、分析:

按印花税税目分别进行计算

各项目计算:

(1)3*5=15元;

(2)7*5+2200000*0.05%=1135元;

(3)2800000*0.03%=840元;(4)500000*0.005%=25元;

(5)(30000+70000)*0.05%=50元;(6)600000*0.03%=180元;

(7)500000*0.1%=500元;(8)1500000*0.03%=450元

合计应纳印花税=3195元

 

一、理论分析题(任选两题)

1、个人所得税中对不同应税收入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项所得税制的模式,其应纳税所得额是按各应税项目分别确定的,即以各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后的余额作为该项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①工资、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按4800元的费用扣除额.

②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③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每月800元的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④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⑤财产转让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因属纯收益性质,不允许扣费用,并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⑦个人用于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个人的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5、哪些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对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或者类似性质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的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计算分析题

1、

(1)运输费收入属企业的混合销售收入计入销售收入:

11.7/(1+17%)=10(万元)

调增所得额10万元.

(2)发生交际应酬费:

计算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10*60%=66(万元)

计算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限额=(8600+10)8610*0.5%=43.05(万元)

故允许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43.05万元,

调增所得额=110-43.05=66.95(万元)

(3)行政罚款和直接向学校捐赠不允许列支费用;

科研费可加计扣除=40*50%=20(万元)

捐赠限额=2700*12%=324(万元),故100万元的捐款可全部列支.

调增所得额=50+30-20=60(万元)

(4)广告费的列支限额=8610*15%=1291.5(万元),故

调增所得额=1500-1291.5=208.5(万元)

综上,该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2700+10+66.95+60+208.5)*25%=761.36(万元)

2、

(1)将分回的税后利润还原为税前所得:

A国:

70/(1-20%)=87.5(万元)

B国:

35/(1-30%)=50(万元)

(2)境内、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

应纳税总额=(200+87.5+50)*25%=84.38(万元)

(3)计算扣除限额:

A国:

84.38*[87.5/(200+87.5+50)]=21.88(万元)

B国:

84.38*[50/(200+87.5+50)]=12.50(万元)

(4)汇总纳税:

1)A国的分支机构在A国实纳税额为87.5*20%=17.5(万元),小于扣除限额21.88万元,所以可全部抵扣.

2)B国的分支机构在B国实纳税额=50*30%=15(万元),大于扣除限额12.50万元,所以只能按扣除限额抵扣12.50万元,超出的2.5万元本年不得抵扣,可结转下一年度用扣除限额的余额补扣.

3)汇总纳税额=84.38-17.5-12.50=54.38(万元)

3、分析:

①雇员工资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可据实扣除,不需调整所得;

②业主工资不得扣除,应调增所得;

③家庭与企业共用汽油、水电、费用分不清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

④业主分回的投资所得作为股息、红利所得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

①业主工资应调增所得=1800*12=21600(元)

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数=140000*5‰=700(元)

超标列支部分应调增所得=1000―700=300(元)

工商局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500(元)

②家庭与企业共用汽油、水电、费用分不清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95000(元)

③调整所得=(21600+300+500+95000)―100000=17400(元)

④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7400―800*12)*10%―250=530(元)

⑤业主分回的投资所得作为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4000(元)

⑥该业主本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530=4530(元)

4、

(1)工资、薪金(旧的免征额2000元,新的免征额3500元)

应纳个税=(18000+3000-2000)*20%-375=3425(元)

全年应纳个税=3425*12=41100(元)

(2)保险赔款免税

(3)转让住房

应纳个税=(500000-125000-18000)*20%=71400(元)

(4)参与投资策划的劳务报酬

合计全年应纳个税=41100+71400+10000=12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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