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考试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公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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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考试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公路

 

0总则

0.1目的:

为确保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的工程质量,严格过程控制,为生产、技术提供过程与最终检测结果,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中心试验室)制订本制度,。

0.2本制度参照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北京奥科瑞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XX年度)

北京奥科瑞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第B/0版发布日期20XX年1月1日)

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项目和工作要求

中心试验室在执行上述制度及文件基础上必须符合本细则

0.3适用范围:

本中心试验室自建起到结束运营整个过程中。

 

1试验室组织机构

1.1概况

本试验室为工地临时性试验室,是北京奥科瑞(逸群)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试验检测中心”或“中心”)(交通部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派出机构。

包括钢材试验、土工试验、集料、石料、砂浆、石灰、粉煤灰、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原材料及混合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路基路面结构物、地基承载力等13大类试验检测。

属项目部自控工程质量的中心,试验报告具有自检效力。

试验室共15人:

试验室主任1人,技术负责人1人,试验工程师4人、试验员6人、后勤人员3人。

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主任为工程师,本中心试验室人员除后勤人员外工程师以上职称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员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员证书;

组织机构图如下:

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奥科瑞(逸群)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

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

授权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试验业务组

后勤保障组

检测业务组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1.2业务来源

中心试验室接受业主指挥部的委托,为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过程控制,为生产、技术提供过程与最终检测结果。

2职责范围

2.1试验室的职能

1接受上级试验室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从事具体试验检测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和规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解决试验工作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3掌握本项目试验人员动态、试验仪器设备情况以及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等事宜

4对本项目必要的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业主及上级试验室并同时上报质量监督部门。

5制定试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纪律

6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检测方法的试验研究,积极推广先进枝术和先进的测试手段。

2.2试验室主任职责

1、主持制订并贯彻质量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2、负责工地试验室全面工作,管理配置的资源;

3、负责安排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作出具体安排和实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确定试验检测工程师及各组工作分配,协调各方工作关系;

5、签发报告及文件,参加项目管理处及有关工程会议;

6、授权试验检测工程师处理相关业务;

7、组织人员培训,处理或上报违规事件;

8、配合公司中心试验室落实质量管理要求。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3技术负责人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计量法的规定,全面掌握本领域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3审批试验测试大纲、检验实施细则,检验操作规程、专用检测仪器设备的暂行校验方法;

4审查试验报告,主持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5组织人员技术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主任不在岗时,履行主任职责。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4试验检测工程师

1、协助主任(技术负责人)工作,负责开展本业务组工作;

2、确定本组人员工作分配,协调本组内部工作关系;

3、审核报告,起草文件,参加项目管理处及有关工程会议;

4、根据授权处理相关业务;

5、落实人员培训,防止违规事件发生;

6、落实公司中心试验室质量管理要求。

2.5资料管理员

1、协助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试验检测工程师工作;

2、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建立各种记录表格和台帐;

3、承担收样、发放任务单和报告的工作;

4、及时完成资料汇总和台帐登录,保管所有资料(含电子版);

5、编制各种报告,参与编制总结;

6、落实公司中心试验室质量管理要求。

2.6试验检测员

1、协助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试验检测工程师工作;

2、服从工作分配,具体落实交派的任务;

3、合规操作,快速上报发现的问题;

4、及时提交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按期归档;

5、参加培训,防范违规事件发生;

6、落实公司中心试验室质量管理要求。

2.7辅助人员

1、服从主任(技术负责人)管理,协助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2、接受工作安排,提供良好服务和保障;

3、遵守规章制度,防范违规事件发生;

4、及时完成交派的其他工作。

3试验人员工作纪律

3.1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国家、部门、地方有关文件、政策法令、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方法进行各项测试工作,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做到检测数据准确、结论正确无误;

3.2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遵守本中心《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规程。

3.3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不受礼、不收贿、不参加分包单位组织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3.4抵制任何行政干涉和经济利益影响,秉公办事,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以标准、规范和规程为准绳,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3.5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抽样和违章处理试样,不私自承接检测任务、不私自检测产品,不向受检方泄漏监督检测的抽样内容和时间。

3.6严守试验室秘密。

4试验工作管理

4.1采用标准:

优先采用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规范进行试验检测。

标准未覆盖的试验检测项目,采用国家标准或建设部标准。

4.2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用表:

按《北京市公路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管理办法》京路发[2002]10号,20XX年3月印发表格实施。

如此规程中无可用表格,需增加表格时,应报中心同意并备案后实施。

4.3试验原始记录、报告的规范、整理及归档

试验原始记录用炭素黑色笔手写,正式试验报告按照统一要求,试验报告一律用激光打印,试验原始记录、报告的签名用炭素黑色笔手写。

资料除试验室自留外建设单位三份、委托单位各三份,总共一式七份。

各种资料纸张规格采用70g/m2木浆亮白A4纸。

4.4试验程序:

(1)选择供料单位试验: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到料场取料试验,结论报业主单位考虑采购。

(2)材料进场试验:

试验室人员接到相关部门材料取样试验委托单后,试验检测工程师对进场材料按批量取样进行试验,试验结论及时报业主,经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标准试验:

按交通部相关规定进行。

(4)工序试验:

每道工序完,按规定试验,结论及时报业主。

(5)交工验收试验:

配合质检部门做好交工验收工作。

4.5资料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管理

①新购进的图书、标准、规范资料或有关学术会议、技术鉴定会议的资料,都交室内资料管理员统一登记、编号,并加盖公章及受控标识章,妥善保管。

②室内人员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

③常用标准规范,应做到人手一册,由个人保管。

④专业资料仅供本室人员使用,外单位借阅,需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外借。

⑤资料管理中应随时注意新标准、新规范的颁发、出版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2试验资料档案管理

①试验检测过程中试验员应做好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检测完成后登记相关仪器使用记录、试验台帐,将试验原始记录交资料员出具试验报告并装订好,交试验员、复核人和批准依次签字确认,最后资料员按专业分类归档,必须做到试验原始记录、试验台帐和试验报告三统一。

②所有试验检测资料分专业装订、整理,按档案要求装盒,做好资料档案移交工作。

③试验检测资料不得外借。

4.6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4.6.1样品的检验、复验制度:

(1)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2)检验之前必须严格检查仪器、量具、水电及环境条件并做好记录。

(3)检验中应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可以按规定进行改正,但不得抄整,记录必须完整。

(4)检验人员在处理数据时应进行误差分析,不得随意取舍,应按有关公式进行计算,并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5)检验工作完成后,由检验人员拟写检验报告,并由检验人员、复核人员签字,并登记检验台帐。

(6)委托部门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复核,复核无误时应向委托部门解释,当委托部门坚持要求复验时应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4.6.2原始数据记录

(1)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的签名。

(2)试验应由两人进行,以便进行读数复核。

(3)原始数据不许随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将作废数据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此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名章。

(4)原始记录一般不允许查阅。

(5)原始记录应及时归档。

4.6.3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1)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岗位操作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2)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3)试验检测环境条件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5)质量负责人应对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并有权根据测试情况停止检测工作,纠正试验检测错误并做出处理。

(6)试验检测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测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并做好记录。

4.6.4测试数据校验制度与校验方法

(1)测试数据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均为差错:

①数据读错或记错。

②使用超过计量有效期的仪器进行测试所得的数据。

③测试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

④由于试样错误造成的读数错误。

⑤漏记测试记录项目。

⑥记错样品编号。

⑦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

⑧不按规定读取测试数据有效值。

(2)为防止差错,实行试验数据自检、专检和抽检等制度,力求数据准确无误:

①自检:

是指测试人员和数据记录员对测试数据的自行检验,发现差错找出原因予以纠正,自检中发现的错误不作记录。

②专检:

由本专业组长负责对测试数据进行检验,如发现错误应会同测试人员找出差错原因,并采取正确措施予以纠正,专检中发现的差错应由测试人员、记录人员负责。

③抽检:

由质量保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测试数据进行检验,如发现差错,应由本专业检测室测试人员找出原因,并采取正确行处理。

④试验检测人员应在检测项目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上签字,对检测数据负责。

4.6.5检验报告的填报、审批及发放制度

(1)检测报告应采用统一格式,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正确。

(2)检测报告中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应按照检验规程和有关误差理论进行。

(3)检验报告由各组指定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有泄密现象,应追查原因及当事者责任。

(4)对样品试验时,不得与试验无关人员交谈试验情况。

(5)未经试验室主任许可,送检单位不得查阅原始记录。

(6)经审核后的检验报告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盖公章分类整理归档。

(7)当发出的检验报告发现错误时,应重新发一份报告代替,并将原检验报告收回。

4.6.6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保密制度

(1)检测工作人员必须对检测过程中的原始数据、试验报告等保密,严防泄密。

(2)经查核测试方法正确、测试数据无误,仅由于数据处理不当造成结论错误,应重新填发检测报告予以更正。

(3)经查核检测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或仪器设备失准,而导致检测结论错误的应重新安排检测,进行复验时,原检验人员应回避。

(4)新产品试验样品不得让非送检人员查看。

(5)试验检测完成后,应将有关受检产品的图纸,资料及试验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计算结果及报告底稿等及时整理、归档。

4.7报表制度

主任在每月底前对上月本实验室实施工作情况、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向中心及业主以文件的形式进行汇报,反映其进度和质量的整体情况,如发现重大异常情况还应及时汇报给质量监督部门。

5仪器设备管理

5.1计量仪器设备周期检定管理制度

(1)派出工地试验室的设备配置须经试验检测中心主任批准,设备数量、型号、性能必须满足合同或投标书约定。

(2)派出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应按照本试验检测中心设备管理程序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自校和检定。

设备档案原件应保留在本试验检测中心综合管理室,现场只留存复印件。

(3)派出工地试验室设备的购买、报废等要报本试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员审核备案,经试验检测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

(4)经检定主要指标不合格者贴“停用证”,并及时进行修理,修理后检定合格者,可继续使用,修理后的不合格者即办理报废手续。

(5)试验仪器设备在使用周期内如出现失准或可疑情况,应与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共同商量处理。

(6)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准使用,如因管理失误造成使用超期的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5.2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1)所有仪器设备按计量器具类别编制计量号,按使用分类建立管理号,并制成统一标识牌,贴挂在仪器设备比较易于观察的部位。

(2)仪器设备实行分室定人管理,定人使用保养维护的办法,统一建帐建档进行管理;

(3)使用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岗位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4)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试验、检测,检测结束后必须重新检查仪器状况,并作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备查。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或损坏原因记录,并报告设备管理员及技术负责人。

(6)仪器设备的修理应送维修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维修情况应记入维修记录并存档。

(7)维修后的计量仪器设备,应由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3仪器设备的标志管理办法

(1)仪器设备除编号标志外,还必须有计量检定标志,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

(2)“合格”标志为绿色,表示计量检定各项指标完全合格。

(3)“停用”标志为红色,表示仪器设备停止试验;

(4)仪器设备的标志由设备管理员负责,根据计量检定结果粘贴,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

5.4仪器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1)凡使用设备出现不能修复的质量问题,经检定确实不能再作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或因检测标准改变,已不能适应新标准的需要,应及时申报报废。

(2)试验室在提出报废申请报告的同时,须经领导核实批准。

(4)当报废设备涉及到放射性物质,应向当地政府、公安、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5)凡暂不能使用的设备需封存时,应填办设备封存申请单,报批后再行封存。

(6)报封设备,必须每季度试运转一次,以确保良好状态。

5.5仪器设备安全工作制度

(1)精密仪器设备除专人任何人不得调试,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搬动仪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维修。

(2)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部份经济损失。

(3)仪器设备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地线、水管是否连结可靠,然后试运转,正常方能开始工作。

(4)仪器设备需配置防尘罩,操作人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5)仪器设备间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品,并严禁吸烟。

6试验室管理

6.1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和检定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清洁、安静、整齐、明亮和适当的温湿度。

(2)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吃东西、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禁止与试验无关的外面杂人进入试验室。

(3)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室(如化学室)必须遵照特殊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

(4)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和维修保养台帐,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使用及维修保养并按照台帐要求填写和签名。

(5)室内设备及常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并且做好清洁卫生。

(6)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7)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

6.2环境卫生制度

(1)操作室内要经常清扫,仪器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擦拭干净、摆放整齐。

(2)保持工作室内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

(3)检测完毕的废试样要放到指定地点并堆放整齐。

(4)操作室内不得放置与试验无关的物品。

6.3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停电情况,应及时通知配电室,立即查找原因。

(2)测试人员应将停电原因、时间、处理经过等书面记录,附于试验记录后。

(3)如停电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应通知配电室启动备用电源。

(4)测试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测试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主任汇报。

(5)测试中断后,根据不同项目按其操作规程对试样做适当处理。

(6)测试人员应将设备故障原因、处理措施等记入档案。

6.4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管理制度

(1)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分别设置化学试剂库和低质易耗品库由资料员统一管理。

(2)化学试剂和低质易耗品的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帐,办理领取签认手续,一般采取联签制度。

(3)购入物品要经库管员点收、入帐、签认发票后方能报销。

(4)库房要设置灭火器、防火砂箱,做好防火、防盗等预防工作。

(5)毒害品、危险品的管理:

①毒害品设置专用保险柜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

②毒害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③易燃、易爆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并防止日光直射和振动。

④易燃、易爆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6)标准试剂及标准样品的管理:

①标准试剂应单独存放在试剂库并设有明显标志。

②标准样品应存放在样品室。

③标准试剂和标准样品的采购与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6.5保密制度

(1)有关保密资料按密级要求设置专柜。

(2)保密资料一般不能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

(3)工作外出时一般不得携带保密资料,必须携带时应采取适当安全措施。

(4)职工调离时不得将有关的保密资料带走。

(5)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6)不遵守保密制度,造成泄密的要按事故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7人员培训

具体参照《程序文件》AK/CW014-2008员工培训与考核程序及《北京奥科瑞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培训考核管理细则》。

8关于本管理办法的说明

(1)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参照交通部、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2)本管理办法由北京奥科瑞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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