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安全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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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安全职责

学校各部门安全职责

一、教导处安全职责

(一)课堂教学活动安全管理

1.提供符合条件的教学环境、教具和学具,消除课堂上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课堂上学生的安全。

2.切实履行课堂安全管理职责。

任课教师要切实履行管理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的基本职责,避免学生因不守纪律、课堂教学秩序混乱而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热爱、关心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安全问题。

4.坚守课堂工作岗位。

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课时规定,坚守课堂工作岗位。

上课前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除非学校作出统一安排,或者发生自然灾害等危及师生安全的紧急情况外,不得提前下课,避免出现学生管理的“真空”状态。

教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上课的,应当事先征得学校主管领导的同意,并由学校领导安排调课或由其他教师代课。

5.及时制止学生做出各种危险性较高的行为。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警惕学生做出以下危险性较高的行为:

携带危险物品进教室;违规操作、玩弄带有一定危险性的教学设备、器物;手持小刀、剪刀或其他尖锐物、硬物对着他人挥舞、比划;在教室内追逐、奔跑等。

一旦发现,教师应当立即予以有效制止,并做好教育工作。

必要时,将违纪学生交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教育和处理。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予以适当关注和照顾。

7.妥善处置课堂上突发疾病的学生。

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校医室,由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带学生到学校医务室检查,或直接送往医院救治。

班主任得知学生患病后,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以便家长及早介入孩子的救治工作。

8.安排教师维持自习课纪律,保证自习课良好的学习秩序。

(二)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

1.明确规定学生上学放学时间。

应对学生上学放学时间作出明确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向学生家长公示;严格执行规定,不随意提前或推迟上学放学时间。

学校在上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学生进入校园。

2.加强对上学放学期间的执勤。

应指派值班领导或老师在校门口执勤,制止学生拥堵、打闹等危险行为,维持良好的通行秩序,防范突发事件,保证学生安全。

3.教育学生按时到校和离校。

学校要提醒家长按时接送孩子,对幼儿园及小学低年级学生的上学放学要建立接送交接制度,实现家、校之间的顺利衔接,避免出现安全监管的真空。

4.临时调整上学放学时间须提前通知学生和家长。

因有需要临时调整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并保留好回执,提醒家长调整接送时间,以保证学生安全。

5.对提前到校的学生要妥善安置。

对于提前到校的学生,应及时打开校门让其进入校园,并在门卫室附近划定临时看护区域,安排值班教职工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

6.加强放学后校园的巡查与管理,妥善安置滞留学生。

放学后,应安排值班教师仔细检查各个教室和其他场所,提醒和督促走读学生按时离校,没有寄宿生的学校禁止学生私自滞留校园。

对于家长晚来接送的低年级学生或幼儿,应将其集中到指定地方等候,并安排教师看管;学校不得让低年龄段学生自行离校或将其交给无关人员。

7.维护家长接送学生的良好秩序。

放学期间,学校要划定专门区域让家长等候,学校集中学生排好队依次放学。

(三)体育课安全管理

1.上课前做好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的安全排查工作。

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必须检查运动场地是否符合体育锻炼项目的安全需要,必须检查运动器材是否合格、是否适合特定年龄段学生的锻炼需要,及早排除安全隐患。

2.加强体育课活动安全的教育。

在开展体育课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明示安全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和安全规范,听从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3.对学生的穿戴进行指导和检查。

在体育课前,教师应该对学生的穿戴衣着以及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提醒和检查,发现学生服装、鞋、头饰等不符合体育课上课要求的应要求其予以更换。

具体要求如下:

(1)上体育课时应该穿着宽松、质量良好、适合运动的服装及运动球鞋或一般胶底布鞋,不能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更不能穿高跟鞋;

(2)上衣和裤子口袋里不要装钥匙、手机、小刀等坚硬或尖锐锋利的物品;

(3)身上不要佩戴各种发卡及其他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

(4)患有近视眼的同学,如果不戴眼镜可以上体育课,就尽量不要戴眼镜。

如果必须戴眼镜,活动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做垫上运动时,必须摘下眼镜。

4.严格按照体育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

体育教师安排的教学内容、难度和强度不得超出课程标准的要求。

对于带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运动项目,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运动损伤。

5.课前组织充分的准备活动。

在开始体育课前,教师必须组织适度的、充分的增强各器官系统功能的准备活动,预防肌肉、韧带和关节的损伤。

6.要进行动作示范,讲清楚动作要领。

学生练习前,教师必须向学生清楚讲解动作要领,并亲自进行示范,确保学生都能准确掌握。

对于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环节,教师应当重点演示,并指导学生掌握安全保护要领。

7.加强自由活动和分组教学时的安全防范。

在自由活动和分组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要确保每名学生的活动都处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对错误的技术动作要及时纠正,对危险性行为要及时有效予以制止。

8.对特异体质的学生要给予必要的注意和保护。

学校在开学前向学生家长发放身体调查表,提醒家长要将学生的特异体质情况告知学校;学校要为有特异体质、不适宜剧烈运动的学生建立个人档案;体育教师应当掌握学生的特异体质情况,在教学过程中,对这些学生给予必要的注意和保护。

9.对患病学生给予必要的照顾。

学生身患疾病后,在身体尚未完全康复且不适宜体育活动的,教师不得允许其上体育课,也不得让其参加体育测试、体育竞赛等活动。

10.妥善处置课堂上学生出现身体不适或受伤等突发情况。

在体育课教学过程中,一旦有学生出现身体不适或受伤等突发情况,要妥善处置:

情况轻微的,教师应当立即让其去学校医务室进行检查和处理;情况严重的,医务人员或教师应当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避免因延误治疗而导致学生病情、伤情加重。

(四)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

1.加强学生课间安全教育和课间巡视。

学校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杜绝危险行为,加强对特定活动区域的巡视。

2.制定学生课间行为准则,家校密切配合开展课间安全教育。

课间行为准则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在教室内不做肢体运动较为剧烈、活动范围较大的游戏;

(2)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不拥挤,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3)不攀爬课桌、窗台、护栏、球架、围墙、树木;

(4)不在教室、楼道、楼梯、厕所及通道上奔跑、追逐、推搡、打闹;

(5)不携带、玩弄刀具等危险物品,不玩带危险性的游戏;

(6)不吵架、不打架;

(7)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东西;

(8)未经班主任许可,不得离开校园。

3.在重点区域悬挂安全警示标语。

学校要在教室、楼道、楼梯等容易发生学生课间活动安全事故的墙面上悬挂或张贴安全警示标语。

4.合理安排学生集合与疏散。

组织全校性课间活动(如广播操)时,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集合与疏散秩序,依序上下楼道,同时安排教师指挥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5.建立课间巡查制度。

安排教师在学生活动的场所进行巡逻,纠正、制止学生的违规、危险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

6.指导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课间游戏。

在适度、安全的原则下,学校要向学生推荐或传授健康、安全、有益的游戏活动,引导学生通过适当的方式愉悦身心。

7.营造轻松愉悦的校园氛围。

课间休息时,学校可以创造条件播放轻松、优美的音乐,营造轻松愉悦的校园氛围,帮助学生放松心情、平和心境。

8.排查课间活动安全隐患。

学校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排查课间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五)实验课、实验室和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

1.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其张贴在实验室的显眼位置;加强实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遵守课堂纪律和安全操作流程的良好习惯,防止事故发生。

2.了解实验课安全隐患。

实验课的任课教师要充分了解实验课所涉及的各种仪器、药品的类型、特性、防范事故的手段和措施等,对实验涉及的安全性要有正确的判断。

3.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实验室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为师生从事实验操作提供有效防护。

4.坚守实验室工作岗位。

上实验课时,教师必须先于学生进入实验室,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直至实验课结束。

5.加强学生实验安全教育。

实验课上,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实验仪器、药品的特性及其存在的危险性,了解实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错误操作及其相应的危害性后果,了解自我防护的措施和手段,自我安全操作规程。

6.清楚讲解实验操作规则,直观演示实验操作示范。

学生未掌握实验要领时不能让其动手操作。

在学生动手实验之前,教师要向学生清楚讲解实验操作规则,直观、规范、完整演示实验操作示范,保证学生看得清楚、理解透彻。

7.加强实验过程的安全指导和监督。

在实验课上,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指导和监督,维护良好的课堂秩序,及时制止学生违规操作或做出其他危险行为。

8.建立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火源,配备灭火器、沙箱以及石棉等消防器材,并让实验员、教师乃至学生学会熟练使用。

9.确保实验室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实验室应当安装通风排气装置,确保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制取有强烈刺激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当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尽可能封闭化。

10.注意用电安全。

实验室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方式,按照漏电保护转载,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任课教师要严格控制实验用电,传授科学的用电方法,尽量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实验用电源。

11.做好实验室的防盗工作。

应当采取必备的防盗措施,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实验仪器和药品被盗。

12.严格执行实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振动、噪声、高温、高压、高速转动的设备,以及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根据实际规程操作,确保安全。

1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购置环节的管理。

学校购买教学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应由上级教育装备部门按规定统一采购,或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后,由学校负责后勤管理的部门(如总务处)依法向公安部门提出购买申请,经批准后再向指定单位购买。

禁止私自购买,禁止向不具经营资质的单位非法购买。

对于新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应组织两名以上具有专业知识的教职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14.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及有毒药品的储藏和管理。

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于专用的保险柜内,避免因混放而诱发爆炸、燃烧等事故发生。

普通电冰箱内不得存放低闪点类易燃液体或其他未完全封闭的可燃液体。

有毒药品必须放入专门的保险柜储藏。

15.健全危险化学品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做到“五双”,即实行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账、双人双锁。

危险化学品的库房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较远的地方。

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并设置防盗、防火、防震、防压、防潮、遮光等设施。

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分类隔离存放,并贴上明显的标签,使用专柜加锁保管。

严禁非相关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或领取危险化学品。

16.建立危险化学品定期安全排查制度。

学校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定期安全排查制度,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现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告知学校负责人,并按有关程序逐级报告。

17.健全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审批和流向登记制度。

领用危险化学品首先应取得学校主管领导的审批,保管员、任课教师等每个领用环节的相关人员均应签名、登记。

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等流向进行详细记录,严禁学校教职工和学生随意丢弃、处理废弃的危险化学品。

对于不再使用或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应提出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交由公安部门或环保部门依法予以销毁或者在其监督下销毁。

18.及时处置实验课后的残余药品。

实验课结束后,教师要及时处置实验课残余药品,不得丢失,如有遗失,立即上报,查明原因,消除安全隐患。

(六)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管理

1.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教育部编制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应该包括:

(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

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应急保障。

主要包括:

①信息保障。

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信设备完好,保持通信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②物资保障。

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设施设备(如传染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③资金保障。

应安排必备的应急资金,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④人员保障。

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⑤培训演练保障。

应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预防预警。

应建立健全一系列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

(4)信息报告。

当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信息报告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发生Ⅰ级(特大)事件,可直接报教育部。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信息报告又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不同阶段必须遵循不同要求。

(5)应急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不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6)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并配合卫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事件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的应急措施:

(1)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出现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救治。

(2)停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封存剩余接种疫苗或药品。

(3)组织人员对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学生进行排查。

(4)与家长、家属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配合卫生部门排查原因,对引发反应的药品、疫苗取样留验;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6)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7)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8)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传染病应急处理程序:

(1)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2)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3)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4)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5)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6)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7)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

(8)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9)与患病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10)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11)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12)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13)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七)学生考勤与请假管理

1.建立健全学生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要及时掌握学生到校、离校等信息,及时与家长实时沟通,防止家校之间的监管脱节。

2.执行学校作息制度。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

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3.加强每一节课的考勤管理。

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上课前均应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一旦学生出现迟到、早退、擅自离校或旷课等异常状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4.学生无故缺勤应及时通知家长。

班主任或其他负责考勤的老师发现学生无故或不明原因而缺勤时,应及时联系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通报学生缺勤信息并了解原因。

5.学生有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因特殊原因在上学期间不能到校学习的,应由学生的监护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的,家长应在请假条上签名。

6.建立特殊情况的请假制度。

学生生病、生理或心理状况异常不适宜在校学习时,应当请假,不要带病回校上课。

情况特殊可安排休学,由家长或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7.健全考勤登记制度。

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

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向家长汇报。

8.住宿学生不得随便外出过夜。

住宿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出,须家长亲自请假,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批准并备案。

9.健全学生请假审批制度。

学生请病、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

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学生管理部门(或教导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学生管理部门(或教导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

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学生管理部门(或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10.及时做好家校的信息沟通。

学生递交请假条后,班主任如发现情况有异常应通过电话与家长进行核实;学生休假后未按时返校,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11.加强对缺勤学生的教育。

违反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批评和教育,必要时可以根据校规校纪对其给予纪律处分。

(八)学生体检管理

1.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1)应及时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

(2)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必须报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校内。

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地,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

(4)学生体检结束后,健康体检机构应向学生(家长)、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

(5)健康体检机构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反馈健康体检结果,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6)健康体检机构以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体检结果,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2.建立学生年度体检结果呈报制度。

学生健康体验机构将所负责的体检学校的学生体检结果统计汇总,并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3.配合学生家长做好相应的疾病干预或者防治措施。

对学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配合学生家长采取相应的干预或者防治措施。

4.研究制订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

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

(九)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1.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

应及时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加强学生健康档案的管理。

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帐管理制度,将学生健康档案管理纳入学校档案管理。

应有专人负责学生体检和建档工作,做到一生一档,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健康状况。

3.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1)心理健康档案一般在新生入学初学校开展的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活动时建立。

(2)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

心理健康状况测评报告,会谈心理咨询记录材料,精神疾病的诊治记录材料,各种心理测量结果分析报告,以及其他与当事人的心理健康有密切关系的数据和材料。

(3)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要科学管理。

平时对学生进行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测量等的相关资料,要及时归档。

心理健康档案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

要建立档案目录,对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

(4)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要严格保密。

档案资料不得带出档案室,不得复印。

非心理辅导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不得查看档案内容。

在学术场合要使用档案内容时,不准公开当事人的任何身份信息。

(5)要积极、科学地利用心理健康档案材料。

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档案材料在辅助甄别心理问题、跟踪了解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健康个案研究和统计研究等方面的作用。

(6)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仅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的辅助工具,不用于学生管理工作中,不进入学生的人事档案。

(7)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一般在学生离校后封存。

4.加强对特异体质学生的照顾与档案管理。

(1)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定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和心理疾病,不能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

(2)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生通过以下方式确认:

一是学生入学后在体检中确诊;二是学生监护人或本人以书面形式自报患有某类疾病或有某种病史,经县级以上医院及其相关的医疗机构确诊;三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疑似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经县级以上医院及其相关的医疗机构确诊;四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患有某种疾病经治愈后属于特异体质。

(3)特异体质(包括过敏)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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