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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质量管理控制2

1.适用范围及目的2

2编制依据2

3.质量职责和质量管理的内容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质量报告制度6

一、质量事故的范围6

二、质量事故的分类6

三、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7

四、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审批和实施7

五、质量总结和质量回访7

六、质量事故的调查与考核8

七、质量检查与质量检查程序8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8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9

物资材料管理制度10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2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3

质量活动办法13

质量责任制14

项目经理质量职责14

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职责15

工程部质量职责15

施工队长质量职责15

施工队技术员质量职责16

施工队兼职质检员质量职责16

施工(操作)人员质量职责16

送电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16

计量管理制度19

 

质量管理控制

1.适用范围及目的

1.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扎鲁特旗东湖(西湖、南湖)各20MW屋顶分布式与现代农牧业相融合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升压站和送电线路的施工质量管理。

1.2目标:

(1)送电工程一次投产成功。

(2)送电工程优良率﹥100%。

(3)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4)重大质量事故为零,轻伤害事故控制在2‰。

(5)、实现工程“零缺陷”移交。

2编制依据

(1)、本工程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2)、施工过程中设计、项目法人及上级单位对本工程所发布的有关文件,(包括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纪要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或会议纪要)

(3)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

(4)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7版)

(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7版)

(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7版)

(7)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10)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3.质量职责和质量管理的内容

3.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质量管理职责

3.1.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

材料部

郑雪冰

质检部

华奎

工程部

蒋憭憭

 

3.1.2质量管理职责

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质量责任制:

一、公司质安部是工程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检查项目部是否按照公司及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有序地开展工作。

二、项目经理是本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负责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布置、检查、整改质量工作,解决在质量管理中出现的一切不适宜的问题。

三、施工队长为本施工段的质量第一责任人,兼职质检员负责在本施工段中实施项目部的质量管理。

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修正,施工队长对本段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3.1.2.1项目经理

3.1.2.1.1是本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监控状态。

3.1.2.1.2负责项目部质量体系程序的有效运行。

3.1.2.1.3掌握项目部人员的状况,及时进行质量意识教育

3.1.2.2项目部总工

3.1.2.2.1是本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的监控。

3.1.2.2.2认真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做好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创一流的质量目标。

3.1.2.2.3认真实施质量体系文件,做好记录,为证明公司质量体系在工程中有效运行提供证据。

3.1.2.2.4负责组织编写作业指导文件,做好图纸审核和技术交底工作以及各种设计变更、业务联系单的审核、把关,并负责对外联络。

3.1.2.2.5负责本工程中间检查和最终检查,并参加最终验收工作。

3.1.2.3工程部

3.1.2.3.1负责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工作,各种施工方案的制定,以及工程联系单的提出与发放。

3.1.2.3.2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1.2.3.3负责解决施工中的技术质量问题,按规定要求编写施工总结。

3.1.2.3.4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参加项目部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3.1.2.3.5收集质量信息,开展各项活动,按规定编写施工总结。

3.1.2.4质检部

3.1.2.4.1执行对本工程全面的质量检查与质量管理职能,包括对其他职能部门执行其质量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4.2负责竣工资料的移交与管理,且在内容、格式、数量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满足建设单位档案管理的要求。

3.1.2.4.3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指导施工队搞好自检。

3.1.2.4.4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并负责项目部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3.1.2.4.5对检查不及时,发现问题不汇报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负全面责任。

3.1.2.5材料部

3.1.2.5.1负责采购物资的质量检查、标识、运输、保管、发放与包装。

3.1.2.5.2负责质量文件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3.1.2.5.3负责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3.1.2.5.4负责施工现场进货检查验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3.1.2.6施工队

3.1.2.6.1负责工程的构支架组立、设备安装、软母线安装等方面的工作。

3.1.2.6.2合理的分配和利用人员。

3.1.2.6.3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

3.1.2.6.4对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负责检查质量、型号及数量。

对现场的各种数据及时记录、填制。

3.1.2.7施工队质检员

3.1.2.7.1负责对本队施工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填写各种施工检查记录,及时报告质量工作动态及问题。

3.1.2.7.2积极配合项目部专职质检员以及监理、质检代表做好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

3.1.2.7.3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工艺标准,有责任及时制止违反工序流程,工艺要求和忽视施工质量的行为。

3.1.2.7.4参加本队的自检、互检及工序检验签证工作,对项目部质检员发现的问题,按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3.1.2.7.5参加不合格品的确认及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及验证工作。

3.1.2.8施工队长质量职责

3.1.2.8.1施工队长是直接从事施工(生产)操作的组织者,对本队的施工质量负有领导责任。

3.1.2.8.2组织和安排本队的施工生产任务,对本队人员进行“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设计图纸、作业指导书、施工工艺要求、规范标准进行作业活动。

3.1.2.8.3组织本队人员认真实行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签证检查制度,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3.1.2.8.4搞好文明施工,保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树立优良的工艺作风。

3.1.2.8.5针对本队质量问题和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发动人员,组织攻关。

3.1.2.8.6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及元器件,组织进行进货检验,杜绝不合格品的投入使用。

3.1.2.9施工队技术员质量职责

3.1.2.9.1负责本队技术工作,行政上受队长的领导,业务上接受项目总工的指导。

3.1.2.9.2指导本队人员按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做法及时进行纠正。

3.1.2.9.3认真填写各种施工记录、报表,保证质量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1.2.9.4参与和解决本队的技术和质量问题。

3.1.2.9.5支持参与施工队的质量检验。

3.1.2.9.6指导本队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3.1.2.10施工(操作)人员质量职责

3.1.2.10.1严格执行施工纪律,严格按上级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3.1.2.10.2施工过程中认真进行自检、互检,做好各项施工记录。

严把质量关,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不合格的工序不交接,不合格的产品不交工。

3.1.2.10.3对凡属不按图施工、不按工艺标准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所造成的后果负直接责任。

3.1.2.10.4努力学习质量体系文件有关知识,积极参加QC小组活动。

3.2质量管理的内容

3.2.1施工准备阶段

3.2.1.1制定本工程的质量计划、措施或专项质量工艺作业指导书。

3.2.1.2组织施工人员学习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2.1.3组织各级质检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持证上岗。

3.2.1.4本工程的计量仪表、量具、仪器等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法定计量单位校验并有使用标识和证明。

3.2.1.5验收物资供应方提供的物资,有权拒收不合格品;并将工程物资、材料的合格证、实验报告、技术报告、材质证明、复试检验报告等文件分类归档进行保管和提供监理审查确认。

3.2.1.6使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完好、可靠、有备用,影响工程质量和危及安全的机具一律不准使用。

3.2.1.7特殊工序施工的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证书,必须逐级专门交底,同时通知监理到场见证。

3.2.1.8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制订QC小组活动计划,开展相应质量攻关活动,推动质量工作的展开。

3.2.2施工阶段

3.2.2.1工程开工前必须按技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明确质量控制标准、工艺方法、作业技术要求,以便控制质量。

3.2.2.2制订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预防措施并提交监理确认。

3.2.2.3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布置有序,有操作工艺简图。

3.2.2.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卡、质检人员应有明显标志。

3.2.2.5施工现场检验仪表、计量器具齐全,施工人员职责分明、操作有序。

3.2.2.6施工过程中,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应对上道工序质量进行检验。

3.2.2.7施工现场各级质检员行使质量否决权,有权责令质量问题当事者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验证和确认。

3.2.2.8隐蔽工程施工和回填必须通知监理人员到场并办理签证。

3.2.2.9分项工程完工后必须按时填写原始施工质量记录。

3.2.3中间验收

3.2.3.1必须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实行三级质量检验,并有验收记录和质量自评意见。

3.2.3.2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向监理提出中间验收检查申请报告,提交相关工程文件、技术资料和完整施工检查验评记录,由监理审查验证。

3.2.3.3对三级检验和中间验收所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和纠正,整改结果由质检人员验证后报监理复查确认。

3.2.4竣工验收

3.2.4.1施工承包商确认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级并备齐移交所需全部资料后,填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向监理申报竣工予验收。

3.2.4.2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竣工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并按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办法编目整理成册提交监理审查。

3.2.4.3竣工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根据监理部要求做好竣工验收前的资料准备工作。

3.2.5信息管理和记录

3.2.5.1按验评标准表格式及要求填写施工记录。

3.2.5.2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制,保证原始记录的置信度,队(班)长或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正确填写原始施工记录,不得错记、漏记,严禁弄虚作假和涂改。

3.2.5.3工程技术小组对重要环节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进行整改并同时报告监理。

3.2.5.4质量进度组随时掌握现场施工质量动态,每周收集一次队(班)施工记录,并对照规范进行质量综合分析。

每月调度会必须汇报施工质量情况。

3.2.5.5现场项目部采用微机上网进行质量信息传递,对工程质量动态状况、质量通病、质量事故适时进行分析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质量报告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范围

凡在施工(调整试运前)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在调试运过程中,由于(非设备制造、调整实验、运行操作)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坏达到规定条件者。

二、质量事故的分类

1)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2)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三、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记录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向班组长报告。

班组长应在当日报告工地,并进行事故分析。

工地质检员要对事故作出记录,及时书面报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2)普通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工地报告;工地应在当日向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写出正式质量事故报告送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经项目部审定后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3)重大事故发生后,工地应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项目部立即向公司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做出解决方案。

经项目部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调查分析工作应作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5)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而超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满事故不报者,均严肃处理。

(6)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均要建立质量事故台帐,并予保存。

(7)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实施结果记录应由工程项目部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以备存档和竣工移交。

四、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审批和实施

(1)普通及重大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方案,报项目部施工技术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

(2)普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3)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公司总工程师主持,施工技术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审定,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4)需要设计单位验算或变更设计的施工项目,由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提请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协助进行。

五、质量总结和质量回访

(1)“工程质量情况报表”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按单位工程(送电工程按工序)统计,按季度报送。

(2)质量总结和质量报表采用分级编写、逐级审核上报(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3)质量回访是施工单位听取相关单位对施工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按ISO-9001质量标准要求,改进和提高施工质量。

一般分为阶段性质量回访和工程移交后回访两种。

阶段性质量回访是根据工程的进度和进展情况组织的中间回访;工程移交后回访是工程移交后半年或一年内对本工程质量的评价。

六、质量事故的调查与考核

按照事故的性质(重大、普通、记录)进行分级管理和对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负责协助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审定,对事故的性质进行定性,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发生普通质量事故,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同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及监理单位,对事故的性质进行定性,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发生记录质量事故,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的性质进行定性,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做好质量事故的记录并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备案。

七、质量检查与质量检查程序

安全功能工程质量验收

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施工观感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按上述框图的流转方式进行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从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进行逐项验收,避免发生普通质量事故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同时也可以避免发生记录质量事故,减少由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为加强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满足送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办法的要求,我项目部质检部针对本工程特点,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特制定本检验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按质量计划对关键项目、特殊工序、隐蔽工程、停止点及重要项目实行重点控制,并进行重点检验和试验。

2、专(兼)职质检员在工序施工前,对所使用的原材料、设备、规格进行核对检查。

3、按照质量验评范围,由专职及兼职质检员会同工程监理,组织上下道工序施工范围交接,认真填写工序交接卡。

4、工序施工未经检验签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5、施工队按“质量验评表”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检验方法,在“三检制”的基础上做好原始记录,由技术人员整理填好验评记录。

6、项目部对施工队提交的一级检验记录,由专职质检员及时组织人员对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按评级标准评出检验项目的“合格”或“优良”。

7、项目部经二级检验合格后,报请公司质安部进行三级验收,并填写三级检验质量等级汇总表。

8、经三级质量检验合格后,报项目监理申请工程质量验评。

9、对验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并针对隐患制定相应地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和工程质量达标创优,必须认真执行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做好技术交底的管理工作。

一、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不经交底不能开工。

技术交底内容应根据图纸会审后的设计资料进行编制。

各单位在通过交底后应立即组织讨论、理解交底内容,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二、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技术交底会,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技术交底。

各施工队技术交底会由各队队长组织召开,由项目技术员负责交底。

三、项目部技术交底应参加的人员:

项目部所属各职能部门的全体人员和各施工队正、副队长,技术员及各职能人员。

施工队技术交底应参加的人员:

施工队全体职工、合同民工。

四、项目部交底内容:

工程特性、特点、建设意义;工程建设的规模、总平面的布置、地理位置;业主及顾客要求;工期安排、施工力量调配和劳动力计划、主要设备、材料、机具、供应计划;主要工序、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措施;工程的特殊要求及质量管理及保证施工的安全措施;施工段的划分和工期要求;施工图及总说明书的解释、工艺质量标准及采用作业指导书和相应的安全措施;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案、新工艺、新项目的试验方案;及设计变更、材料、设备的代用情况,均属于项目部的交底内容。

五、施工队的交底内容:

项目部交底中与本队有关的全部内容和本队可承担的施工段内采用的各项“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措施”和“质量措施”。

讲解施工图纸、施工资料及工艺质量标准;设计变更及设备、材料的代用情况;质量记录的填定内容和要求;上级批准的重要施工方案、措施及确立的队QC小组攻关课题;介绍首次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工具的试验方法和使用场合,均属队级技术交底内容。

六、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技术交底记录。

七、技术交底应作到:

人人参与、个个明白。

物资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物资材料的管理,充分体现ISO9001—2000质量标准体系对物资材料管理的控制,依服务于生产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降耗增效”的目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物资材料计划的管理

1.1生产维修物资材料计划,由使用单位编制,生技部门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材设(质安)部管理。

1.2单项工程物资材料计划,由负责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生技部门审查核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材设(质安)部管理。

2.物资材料计划的执行

1物资材料采购原则

2.1.1正常的物资采购应签订购买合同,合同内容及条款应符合经济合同法要求。

2.1.2掌握物资材料市场信息,做到货比三家,公平竞争。

在成本价格原则上,成本加费用加利润不高于市场零售价格。

2.1.3采购的物资材料,必需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品种、质量的要求,并附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

2.1.4物资材料采购的商务活动,由使用单位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册,由材设(质安)部负责组织、监督使用单位同供应商进行商务活动,确定合格供应商。

2.2物资材料管理

2.2.1材设(质安)部对物资材料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2.2物资材料入库严格履行入库手续,把物资材料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等相关资料要齐备、备案。

2.2.3对库存物资材料要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2.2.4物资材料出库严格履行出库手续。

2.2.5物资材料购置后,一定要按照行业管理标准,做好仓储的管理工作。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部为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施工中提出的普通、重大设计变更申请,并负责“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接收和下发工作。

一、普通和重大设计变更必须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或“工程联系单”,由工程部递交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

经设计或监理单位同意并签发正式设计变更通知单,方可作为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二、对普通、重大的设计变更,工程部应编制相应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措施,并将变更图发送到涉及的单位和部门。

设计变更文件应完整、清楚,由项目工程部管理保管,作为工程档案保存和工程竣工移交的技术资料。

三、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建设和设计单位同意,并由设计单位修改、提出工程预算变更单。

凡涉及初设主要内容和总概算的,修改应按审批权限,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四、项目部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由工程部及时按变更内容修改,填写处理记录表,并及时传送到各施工队。

各施工接到变更通知后,及时按通知单将各施工点使用的图纸进行修改、标识、处理,并作好记录。

五、因市场缺货或其它原因确需材料代用的,由材料部提出代用清单,经项目工程部填写“工程联系单”,报设计工代审批同意并经监理部签证后,由项目部书面通知工程部予以代用。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技术资料管理由资料员同意负责。

二、长期保存并独具一份的资料有:

1、国家、地区、部门的关工种质量检测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2、工程质量及鞭产品同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包括国外)。

3、检测规程、规范、大纲、操作规程和方法(国内外或自编)。

4、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自检办法、纪律、仪器仪表、设备的验收、维修、大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

5、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

三、其它属定期保存的资料

1、各类检测委托单(书)及其登记本、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其发放登记本,保存期三年。

2、质量申诉及其处理结果、事故记录信处理结果,保存期五年。

四、技术资料的整理

1、第二款中1、2、3、项资料由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其余各项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整理、编制、保存。

2、各检测项目委托单、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等由各检测室负责分类、整理、按时报关资料管理员装订入档。

五、技术资料的管理

1、技术资料入档应统一编号,填写资料索引。

2、检测人员如需借阅资料,应输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查阅体测原始记录和报告。

3、未经领导,检测机构负责人批准,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质量活动办法

为实现本工程质量目标,严格质量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质量活动必须定期开展,活动组织如下:

施工队每周进行一次质量活动,由施工队队长组织,队质检员主持,施工队技术员及各班组与质量有关的人员参加。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活动,由项目质检部组织,项目总工及质管部主任主持,各质能部门,及施工队队长、技术员、质量员参加。

二、质量活动内容:

施工队质量活动内容:

学习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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