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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计划生育合同书

广东省计划生育合同书

篇一:

广东省计划生育合同书

  篇一:

员工计划生育合同书

  员工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

广东邮电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编号: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计划生育管理,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用工单位、居委会、街道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2、签订《劳动合同》时,检验“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等。

  3、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建立和建全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制度”的规定,甲方有责任检查、督促乙方按有关规定履行的情况,确保乙方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高乙方的生殖健康水平。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需如实填写《计划生育人员信息采集卡》。

  2、乙方属未婚的,须向甲方提交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乙方属已婚的,须向甲方提交有效的“计

  划生育服务证”和婚育状况证明。

  3、未婚或离异人员需要结婚的,应自觉遵守国家婚姻法律法规,并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日起10日内将告知甲

  方,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提交甲方。

  4、乙方有婚育(包括收养、助养、代养)或新生儿出生(死亡)等情况时,应在事实发生后的2个月内及时报告

  甲方,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提交甲方。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女员工查孕查环、男员工配偶计生函调并及时办理计划生育管理

  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6、已婚已育人员应按照有关要求自觉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对计划外怀孕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坚决杜绝一

  切计划外超生。

  7、乙方应自觉配合甲方、业务管理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做计划生育情况调查工作,不

  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婚育男员工应自觉遵守随访制度,按规定向甲方反馈计生函调证明。

已婚育女员工应主动参加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甲方组织的孕情检查

  8、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提交的计划生育材料或证明的真实有效性,不得未婚先孕。

  9、乙方夫妻双方若属于农村户籍人口的,在工作期间自愿执行与城镇人口员工相同的生育政策和违约责任。

  10、遵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实行晚婚晚育的(即女性23周岁,男性25周岁)、晚育(即女性24周岁),依法享有《广东省人口与计

  划生育条例》中所规定的相关计生假期。

  2、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按规定享受生

  育保险待遇。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或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和责任,甲方将依照规章制度给予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

  2、婚育男性员工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按时提交配偶的《计生调查函》回函证明者,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的相关工资待遇;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条款,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书与《劳动合同》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续签《劳动合同》时,本合同书甲乙双方责任相应延续。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篇二:

计划生育合同书

  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

塘坪镇村委会法定代表人:

  乙方:

育龄妇女夫妻:

  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法定的义务,为共同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本村《计划生育村民公约》,确保村委会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村民实施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供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村民公约》。

通过民

  主决策,民主管理,对婚烟、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开展教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二)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宜传活动,普及“五期教育”知识,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

  服务。

  (三)对村民结婚、生育、节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等情况每月上墙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四)对纯一女、二女结扎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计划生育优惠卡,并落实有关奖励优惠措施。

  (五)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包括免费查环、查孕、查病。

  (六)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非农业户口夫妇和生育第一个孩子是男孩的农村夫妇要领取独生子女证。

(七)指导帮助村计生协会开展工作,负责搞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和优质服务

  等活动,为计生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

  (八)按照规定为乙方外出人员的户口迁出迁入时,为其办理有关计划生育交接手续。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村民公约》,依法实

  行计划生育,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二)提倡晚婚晚育,实行依法生育。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在90天内首选上环,是男孩的应自觉申办

  《独生子女光荣证》。

符合法定条件,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间隔期应满4周年以上,并在生育

  后90天内夫妻一方首选落实结扎。

  (三)身体原因暂不宜上环、结扎,应持的镇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

  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

计划外怀孕自觉落实补救措施。

  (四)三天内向村包户干部或计生部门如实申报结婚、生育、节育情况,并提供有关证件(如户口薄、

  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节育证明等)复印备案。

  (五)经批准生育,有特殊情况要求终止妊娠的要申领计局出具的证明。

新生儿出生应在一个月内办

  理户口登记手续。

未成年子女死亡的应3天内报告。

  (六)自觉参加村组织的委度查环查孕查病活动。

(七)外出务工时,应自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第三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违反一条第

(一)、

(二)、(三)项的,乙方有权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追究人员或

  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违反第一条(四)、(五)、(六)、(七)、(八)项的,乙方有权向镇人民政府及有半部门投诉,

  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违反第二条第

(二)项的。

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外,属非婚生育或末满28周岁不够间隔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婴儿出生之日起4年内不得享受村民生活补贴、宅基地分配等及其它福利待遇;属超

  生、重婚生育、

  违法收养的,从婴儿出生或违法收养之日起到小孩14周岁不得享受村民生活费补贴、宅基地分配等及其它福利待遇。

  (三)违反第二条

(二)项的,自计划外怀孕之日起至终止妊娠之日止每月处罚违约金400元,终止

  妊娠后退回违约金的80%。

  (四)违反第二条第(六)项的每缺一次处违约多300元,连续缺四次以上者,要主动配合村对在未

  查环查孕期间的生育情况调查,在未查实是否隐瞒生育前必顶自愿放弃村生活补贴,并向村委会交违约金1000元。

  (五)违反第二条第(七)项的,从外出之日起至补助之日止不得享受村有关福利待遇。

本全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计生办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夫妻签名)

  年月日篇三:

计划生育合同书

  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转自:

wWw.XiAocAoFanWeN.cOm小草范文网:

广东省计划生育合同书)》及花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农村户籍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甲乙双方

  同意签定合同如下:

  一、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监控,本中心实行计划生育合同制管理,对编内正式职工和聘用编外合同制人员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且由乙方提供验证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明确在聘任期间自愿执行城镇职工的生育政策和违约责任。

  二、甲方负责督促乙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乙方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时,甲方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的意见,作出处罚处理,甚至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川时,保证做到如下几点:

  1.未婚人员。

(含已离异)自觉执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申请结婚,自觉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自办证日起在三个月内报本中心妇委会主任备案。

  2.已婚人员。

如需生育,自觉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申领计划生育准生指标。

同时在怀孕4个月前报本中心妇委会主任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已婚育龄人员。

要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做到不计划外怀孕,不计划外超生。

如计划外怀孕人员,必须接受计生部门、户口所在衔道办事处采取的措施终止计划外妊娠。

  4.严禁计划外生育。

对计划外生育人员,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由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处理。

  5.农村户籍人员,在本中心工作合同期间应自觉自愿执行城镇户籍职工的计划生育政策和计生违约责任。

否则,将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法律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广东省《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合同书》

  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合同书

  甲方:

  乙方姓名(夫):

出生年月: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妻):

出生年月: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签订如下合同: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识、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和咨询。

  2、甲方指导乙方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3、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乙方自愿采取方法进行避孕节育,每年(结扎后第一年)查环查孕次,如避孕失败导致计划外怀孕,将主动落实补救措施,保证不计划外生育。

  4、甲方向乙方(女方)每年提供次查环查孕及一次妇女常见病的普查,经费由甲方支付。

(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5、乙方由于避孕失败造成计划外怀孕,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补救措施技术服务,并支付补救措施的手术经费。

(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6、本合同履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女方)满49岁止。

  7、乙方如违反合同,造成计划外生育,愿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

  8、甲方如违反合同,乙方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责令甲方履行合同义务,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乙方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壹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乙方:

  妻

  经办人:

年月日

篇三:

计划生育合同书

  计划生育合同书

  为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确保公司计划生育指标任务(计划生育率100%;综合节育率100%;流动人口持证验证率100%;广州市独生子女办证率100%;晚婚率95%以上)全面完成。

现由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员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如下: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计划生

  育条例》和《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2、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工作,对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不得招聘雇用。

  3、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有关规定,不得

  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资料。

  4、用人单位与本市户籍育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向其户籍地镇、

  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移交计划生育档案。

在档案移交前已违反规定怀孕或者生育的,由原用人单位负责。

  5、检查乙方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情况。

对不按此合同履行职责者实行“一

  票否决”,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二、乙方责任

  1、自觉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2、推行晚婚、实行晚育。

推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

不实行计划生

  育是违法行为。

流动人口受公司聘用期间按广州市城镇人口的生育政策执行。

严禁未婚先孕、非婚生育和计划外怀孕。

已婚员工结婚后怀

  孕者须持其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3、落实“一孩上环”,“二孩结扎”,计划外怀孕就地落实补救措施。

已生

  育一孩员工在产后三个月内落实上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孩以上(包括二孩)的员工在产后三天内结扎。

  4、户籍迁移到本市,持有外省生育证明的育龄妇女,应当到迁入地镇、

  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换领本省的《计划生育服务证》;迁入时尚未怀孕,且不符合本省生育政策规定的,迁入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当收回其外省生育证明。

  5、坚持每季进行查环查孕活动。

  6、不得虚报瞒报本人的计划生育情况,不使用伪造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明”。

  三、此计划生育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合同;如本合同条款与新计划生育政

  策不符合,双方按新政策执行。

  四、凡经发现持假计生证等证件者依违纪并予以无偿辞退处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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