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1万科金域国际三期电梯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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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万科金域国际三期电梯工程监理细则
万科金域国际三期项目
电
梯
工
程
监
理
细
则
编制人:
审批人:
武汉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4
1、项目概况4
2、工程特点4
3、编制依据4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4
二、监理工作流程5
1、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5
2、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6
三、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7
1、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7
1.1设备材料质量控制7
1.2施工质量控制7
2、进度控制要点与目标值8
3、投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8
4、施工现场质保体系审核9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9
(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9
1、质量检验标准9
2、设备进场验收11
3、曳引机安装监控11
4、导轨安装监控11
5、轿门,层门安装监控12
6、轿厢安装监控12
7、对重安装监控13
8、安全部件安装监控13
9、曳引钢丝绳、随行电缆,补偿装置安装监控13
10、电气装置安装监控14
11、整机安装调试监控15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7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17
1、设备进场验收17
2、土建交接检验17
3、整机安装验收18
六、监理工作内容20
1、监理旁站20
2、竣工资料21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名称为万科金域国际三期,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以东,滨江景观道以西,施家港公园附近。
建设单位为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汉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甘肃第五建设集团公司。
总建筑面积136634.53m2。
14#~16#栋、地上41层,总高长119.16m、地下2层、总深6.7m;17#栋、地上47层、总高度136.56m地下2层、总深度6.7m;11#~13#栋小洋房、地上8层、总高度24.3m,地下2层、总深度6.7m;4#(幼儿园)地上3层、高度11.95m;物业服务大厅地上一层、高度7.3m,计容建筑面积103137.6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3496.86平方米。
设计耐火等级超高层一级,多层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计烈度6度,防水等级一级,人防工程等级甲类6级、甲类5级。
2、工程特点
本项目拟采用电梯特点如下:
3、编制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
《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09;《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二、监理工作流程
1、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
2、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三、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1设备材料质量控制
1.1.1明确划分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供应商与电梯供应商之间的设备材料供应界面。
1.1.2双方所供应设备必须满足系统设计要求或双方签订的界面技术协议,应符合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标准和有关的标准、规范。
1.1.3严格检查各种电气原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各种材料和设备进场,必须经项目部材料员和专业工程师审核检查,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检验证明,确认合格,方可进场,并对设备和材料安排适宜的存放场所。
1.1.4由电梯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相连的接口,应提供接线图及线路走向,各种干接点信号(如运行状态、楼层(N)故障、运行、报警、上行、下行、停止及停层限制的干接点等信号),并有相关的产品质保资料,且符合双方的技术协议要求。
1.2施工质量控制
1.2.1电梯安装质量控制
1)首先对井道和机房进行检查验收。
对工作环境进行评估。
做好设计交底和图样会审工作。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计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
2)机房和井道内的布线应按照制造厂所提供的技术要求或布线图来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改变,应征得制造厂的同意,并出具修改图。
3)导线和无护套的电缆线应全部进导管和线槽,不得裸露安装;当电梯配有护套电缆和控制电缆时,则允许其沿墙安装,但不可以明敷在地面上。
导线和无护套的电缆线进导管和线槽后,必须有护口保护,以防止导线破损,造成短路。
安装在机房和井道内的墙上的护套电缆和控制软电缆,应敷设平直、排列整齐、固定牢固,且固定间距宜不大于300~500mm,间距偏差不大于30mm,距接线盒两侧100~150mm左右各固定一档。
4)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层门试验、导轨安装、尺寸、导轨垂直度、导轨接口、主电源开关、读卡机和摄像机安装、接地线、接地电阻、平衡系数检验、曳引机、电梯运行试验、运行速度检验等项目均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1.2.2施工质量跟踪监控
1)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
2)施工工序产品的检查、验收
3)调试质量控制
4)配合技术质量监督局(劳动部门)对电梯进行验收
2、进度控制要点与目标值
2.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实施项目进度控制中要特别忠实纷繁复杂的影响因素对进度计划在之心过程呈现的可变性和不均衡性;要注意相关单位对进度的影响,设计对进度的影响,材料物资供应的影响、不利施工条件的影响、资金因素、技术因素、施工组织不当、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
对上述影响要做到有预测并及时处理,对关键线路上的影响一速要权利组织解决。
进度差异导致多个平行分包商计划的变化,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总承包单位予以妥善解决;
2.2进度控制目标值为经审核批准的计划进度完成节点。
3、投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作技术经济合理性预测分析,并宜在工程便跟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3.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现场计量的基础上,按施工合同的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的申请。
4、施工现场质保体系审核
3.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3.2对电梯安装分包单位项目班子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并留下书面报审记录。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
1、质量检验标准
1.1主控项目
1.1.1机房内部、井道土建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1.1.2主电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主电源开关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源;
2)对无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的接近;
3)对有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且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1.1.3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当底坑地面下部有人员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上未设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2)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当相邻两层门地面的距离大于11米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
当相邻轿厢间有相互救援安全门时,可不设井道安全门。
1.2一般项目
1.2.1机房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内应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勒克司,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2)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3)电梯工作人员应能方便地进入机房或滑轮间,而不需要临时借助其他辅助设施。
4)机房应采用经久耐用且不易产生灰尘的材料建筑,机房内的地板应采用防滑材料。
5)在一个机房内,当有两个以上不同平面的工作平台,且相邻平台高度差大于0.5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且应设置高度不小于0.9M的安全防护栏杆,当机房地面有深度大于0.5M的凹坑或槽坑时,均应盖住。
供人员活动的空间和工作台面以上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3m。
6)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欧姆。
7)机房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保护。
1.2.2井道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道尺寸应和土建布置图所要求的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电梯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时为0~+25㎜;
b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30M且小于等于60M时为0~+35㎜;
c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60M且小于等于90M时为0~+50㎜;
d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90M,允许偏差应符合土建补助要求;
2)当底坑深度大于2.5M且建筑物布置允许时,应布置一个符合安全门要求的底坑进口,当没有进入底坑的其他通道时,应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且此装置不得凸入电梯运行空间。
3)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
井道可装设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4)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照明,井道内照明度不小于50勒克司,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控制开关。
5)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内,各电梯的底坑之间应设置最低点离地坑地面不大于0.3m,且至少延伸到最底层以上2.5m高度的隔障,在隔障宽度方向上隔障与井道之间的间隙应小于150㎜。
当轿顶边缘和相邻电梯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时,隔障应延长贯穿整个井道的高度。
隔障的宽度不得小于被保护的运动部件的宽度每边再各加0.1m。
2、设备进场验收
2.1主控项目
随机文件必须有以下材料: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型式实验证实复印件;
2.2一般项目
随机文件还应包括有下列资料:
1)装箱单;
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原理图。
3)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4)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3、曳引机安装监控
3.1主控项目
紧急操作装置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曳引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救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易见处。
3.2一般项目
3.2.1当曳引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
3.2.2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器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3.2.3曳引机减速箱内油量应在油标所限的范围内。
4、导轨安装监控
4.1主控项目
导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4.2一般项目
4.2.1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应为:
轿厢导轨0~+2MM,对重导轨0~+3MM。
4.2.2导轨支架的安装应固定可靠,预埋件应符合土建图要求。
膨胀螺栓固定应在混凝土结构上使用。
其连接强度与承重震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
4.2.3每列导轨工作面(侧面和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1.0MM。
4.2.4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大于150MM。
4.2.5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
5、轿门,层门安装监控
5.1主控项目
5.1.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差距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5.1.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可靠。
5.1.3电梯操作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开始的1/3行程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过150N。
5.1.4层门机构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紧锁的电器安全装置动作之前,紧锁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5.2一般项目
5.2.1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门地坎间隙不应小于5MM。
5.2.2层门地坎水平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最终地面2~5MM。
5.2.3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5.2.4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
6、轿厢安装监控
6.1主控项目
当距轿底面1.1M以下使用玻璃轿壁时,必须在距轿底面0.9~1.1M的高度安装扶手,且扶手必须独立地固定,不得与玻璃有关。
6.2一般项目
6.2.1当轿厢有绳轮时,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档绳装置。
6.2.2当轿厢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时,轿厢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标识。
7、对重安装监控
一般项目
7.1.1当对重架有反绳轮,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的档绳装置。
7.1.2对重块应可靠固定。
8、安全部件安装监控
8.1主控项目
8.1.1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8.1.2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8.2一般项目
8.2.1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8.2.2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的设计要求。
8.2.3轿厢在两端站平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中心的偏差不应小于20MM。
8.2.4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不应大于0.5%,充液量应正确。
9、曳引钢丝绳、随行电缆,补偿装置安装监控
9.1主控项目
9.1.1绳头组合必须完全可靠。
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离装置。
9.1.2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9.1.3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9.2一般项目
9.2.1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9.2.2随行电缆安装端部应固定可靠,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它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不得与地坑地面接触。
9.2.3补偿设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9.2.4补偿绳的张紧轮电器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备。
10、电气装置安装监控
10.1主控项目
10.1.1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接地。
10.1.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至接地干线上,不得相互串联后再接地。
10.1.3绝缘电阻值: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不得小于0.5兆欧,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不得小于0.25兆欧。
10.2一般项目
10.2.1主电源开关(动力开关)不应切断下列电路:
1)轿厢照明和通风
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10.2.2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防护套电缆应在电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护套电缆和橡套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明敷于地面。
1)电管、线槽的敷设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的60%;电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电管内净面积的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2)接地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的绝缘导线。
3)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土建布置图中的要求。
11、整机安装调试监控
11.1主控项目
11.1.1安全装置和安全开关
1)安全装置和功能
a当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b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c限速器的轿厢(对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电梯速度相符。
d安全钳必须与其形式验证书相符。
e缓冲器必须与其形式验证书相符。
f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形式验证书相符。
g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
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弯曲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h位于轿顶、机房、滑轮间、底坑的停止装置动作必须可靠。
2)下列安全开关,动作必须可靠:
a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b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
c轿厢安全窗开关。
d安全门,底坑门的开关。
11.1.2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器开关在联动实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器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认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11.1.3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11.1.3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别停3层以上,轿厢必须可靠的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2)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上,且曳引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动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11.2一般项目
11.2.1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11.2.2电梯安装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小时),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持续运行无故障。
11.2.3噪声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噪声:
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80dB(A)。
2)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55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60dB(A)。
3)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于65dB(A)。
11.2.4平层准确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额定速度小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
3)其他调速方式的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11.2.5观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轿门带动层开门、关运行、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无刮碰现象。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窗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应基本一致。
3)机房、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层门及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1、设备进场验收
1.1主控项目
1.1.1技术资料:
1)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中胶带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
2)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1.1.2随机文件: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1.2一般项目
1.2.1装箱单;
1.2.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1.2.3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1.2.4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1.2.5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2、土建交接检验
2.1主控项目
2.1.1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2.1.2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2.2一般项目
2.2.1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
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2.2.2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2.2.3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2.2.4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3、整机安装验收
3.1主控项目
3.1.1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无控制电压;
2)电路接地的故障;
3)过载;
4)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协作;
5)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
6)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
7)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8)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
9)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
10)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
11)梯级或踏板下陷。
3.1.2应测量不同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
测量时,电子元件应断开。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Ω/V,且其值必须大于: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3)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10.1条的规定:
3.2一般项目
3.2.1整机安装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梯级、踏板、胶带的楞齿及梳齿板应完整、光滑;
2)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
3)内盖板、外盖板、围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导轨、护壁板接缝应平整。
接缝处的凸台不应大于0.5mm;
4)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不应小于6mm;
5)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间隙不应小于4mm;
6)围裙板与梯级、踏板或胶带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两边的间隙之和不应大于7mm。
当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之间的垂直不应大于4mm。
当踏板或胶带有横向摆动时,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之间不得产生间隙。
7)梯级间或踏板间的间隙在工作区段内任何位置,从踏面测得的两个相邻梯级或两个相邻踏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
在自动人行道过渡曲线区段,踏板的前缘和相邻踏板的后缘啮合,其间隙不应大于8mm;
8)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
3.2.2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踏板或胶带沿运行方向空载时的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的允许偏差为+5%;
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允许偏差为0-+2%。
3.2.3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制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进行空载制动试验,制停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制停距离
额定速度(m/s)
制停距离范围(m)
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
0.5
0.20-1.00
0.20-1.00
0.65
0.30-1.30
0.30-1.30
0.75
0.35-1.50
0.35-1.50
0.90
-
0.40-1.70
注:
若速度在上述数值之间,制停距离用插入法计算。
制停距离应从电气制动装置动作开始测量。
2)自动扶梯应进行载有制动载荷的制停距离试验(除非制停距离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检验),制动载荷应符合下表规定,制停距离应符合表6.3.6-1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