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知识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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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识讲稿
保密知识讲稿
一、基本概念及基础知识
(一)国家秘密的含义及基本范围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这是国家秘密的三个基本要素,缺一不可,首先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指秘密事项如被不应知悉者所知,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将造成各种损害后果。
其次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是指国家赋予这一管理职权的单位,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该事项履行确定密级的手续后,该事项才能作为国家秘密受国家有关法规的认可和保护,特殊情况下,需经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后,确定为密或非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
任何不经法定程序产生的秘密事项,都不是国家秘密。
第三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是相对于公开而言的,即尚未公开且被人们加以保密的事项,就是对国家秘密在保密时间和接触范围上的控制,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
根据《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
(二)国家秘密分为哪几个等级?
区分不同密级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3个等级;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区分这三个等的原则标准是:
(1)“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从以上密级划分的标准可以看出,以上3个等级的密级是以泄露后所产生的危害程度来划分的。
绝密级——特别严重的损害后果。
机密级——严重的损害后果。
秘密级——损害后果。
秘密事项的密级一旦确定之后,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密级进行管理和控制知悉范围。
这是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工作秘密的含义及其特征要素
也有部分单位或部门虽然不直接产生或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宜公开的工作事项,这就是所谓的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它有三个特征要素:
(1)工作秘密是各级国家机关产生的事项;
(2)工作秘密是涉及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事项;(3)工作秘密是不属于国家秘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
工作秘密未经批准,也不得擅自扩散。
检察机关工作中产生大量的秘密在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内有明确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国家保密局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范围。
第二条检察工作中的国家秘密范围包括:
(一)绝密级
1.泄露后影响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特大犯罪的案情和材料;
2.泄露后影响办理涉及国家稳定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案情和材料;
3.泄露后影响办理涉及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的案情和材料。
(二)机密级
1.泄露后严重妨碍办理犯罪案件的案情和案件材料;
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措施。
(三)秘密级
1.泄露后妨碍和影响检察工作的综合数据;
2.泄露后妨碍和影响检察工作的案件材料。
第三条检察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国家秘密,应按相关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
二、当前保密工作的基本情况
随着高新技术的突飞猛进,特别是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和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
有些干部对保密工作没有正确的认识,存在“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的模糊思想;部分单位对重点涉密人员和涉密文件资料管理松懈,管理手段滞后,存在不按规定销毁文件和随意复印、摘录、传阅密级文件的现象;部分单位涉密网络、涉密计算机缺乏必要的防范措施,运行管理不够规范,甚至还有涉密计算机上网的现象,存在泄密隐患和漏洞。
保密工作无小事,不出问题无限小,出了问题无限大。
去年和今年我市有多个单位工作计算机联入互联网被国家涉密信息检测中心检测发现,并被通报,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案件、实例
三、保密工作中的几项重点事项
(一)定密(国家秘密的确定)
1、定密的含义及意义
所谓定密,就是按照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各项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工作。
简单地说,就是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秘密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属于何种密级的确定。
它有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按照”,即单位对业务工作中哪些是密,哪些不是密,不是随意确定的,必须按照本行业、本系统《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号入座(我们业务大量文书都属于秘密范围,看资料);二是确定密级的事项必须是本机关、单位自己产生的。
上级或有关部门发来的标有密级的文件、电报、资料等,是别人已定密的密件,收文单位的职责是按密件管理的规定管好这些文件、资料,。
2、定密的程序
(二)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
1、密件的含义
密件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的形式载有国家秘密的物件。
它包括传统的多为纸介质的文件、资料,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和进行科学研究活动中形成的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文件、电报、报表、会议材料、讲话稿、记录稿和研究报告、成果记录等;也包括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磁盘、磁带、光盘、录像带、u盘、硬盘、等涉密信息载体,涉密网络设备、涉密计算机等涉密信息设备等,还有秘钥、加密机等涉密设备。
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就是文件资料、案件材料、案卷、工作电脑、存储工作内容的光盘、u盘,办公办案系统的身份认真盘等
2、涉密载体(密件)管理的保密规定
(1)制作涉密文件的保密要求
密件的制作,包括原始材料的收集、整理,文件的草拟、录入、修改、讨论、定稿、印制等一系列的工作环节。
在这些工作环节中,都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从密件形成全过程看,其保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所收集的原始材料有的是国家秘密,有的将会成为国家秘密(只不过是未来得及履行确定密级的法律程序)。
对这些原始材料应当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者泄露。
②密件制作过程中所形成的中间材料,包括文件、资料的草稿、废稿、废页、讨论稿等,都应当妥善保管。
不需要保存的,应当按照秘密文件、资料销毁的要求及时销毁,不能随意丢失或者泄漏。
③密件一旦定稿,承办制作工作的人员应当在送主管领导审定前,对照有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保密期限的规定,及时拟定并标明相应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然后送主管领导审批。
负责审批的领导同志在对其内容进行审查的同时,也应当对其拟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是否得当进行审查,发现不当的应当予以纠正。
④密件应当在本机关、单位的文印室、制作室印刷,需要大批量制作的应当委托保密部门定点的印刷、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单位印刷、制作。
禁止将密件委托不属定点的社会行业,如私营或者个体企业印刷、制作。
⑤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印刷、制作。
任何人不能多印、私留。
印刷、制作过程的废页、校对稿、胶片、蜡纸等,应当按保密规定及时销毁,不得作为废品出售给社会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人。
⑥印刷、制作工作使用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应当配备保密技术装置,防止因电磁辅射造成泄密。
(2)收发密件的保密要求
密件在收和发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收发密件的基本程序办理。
因为在这个环节中所出现的任何疏漏,都有可能造成泄密,或者发生泄密问题后难以分清责任,给处理工作造成困难。
密件收发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应当把握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①接收密件时,要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
具体内容包括:
检查送达的密件是否是发给本机关、单位。
不属于本机关、单位的,不能接收,当即退回投递人员;检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未被拆开和漏失,才能接收。
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发文单位处理;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时要及时告诉发文机关,并要求投递人员弄清原因。
各项情况检查核对没有问题时,由接收人员签名和注明接收时间,加盖单位收发专用章。
②接收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密件,及时在收文(件)登记簿上登记造册。
具体内容包括:
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编号(文件字号);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者简要内容、密级、保密期限、份(件)数和分发;使用处理意见等栏目。
收文(件)登记簿应当保存一定的时间(一般为3—5年),以备查询。
③分发密件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
限定范围以外的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发的,应当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要填写密件分发表。
分发表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文(件)单位、发文(件)时间、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简要内容、文号(编号)、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缓急情况、份(件)数,总份(件)数等栏目。
(3)传递密件的保密要求
绝密级密件在市区内还是市区外投递,应当派专车双人进行,其他密级的密件,也要专人投递;发往市区外的密件,要通过机要交通或者机要通信部门投递。
禁止通过普通邮政邮寄密件;禁止委托无关人员捎带密件。
(4)在国内因公携带密件外出的保密要求
在国内,因公外出(不含专门执行传递密件密品公务)不得随身携带属于绝密级的密件;其他密级的密件,凡可以不随身携带,也不要随身携带。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的,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密的保密管理措施。
(5)使用、存放密件的保密要求
①传达、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按照工作需要和规定的范围,限定在可以知悉该项国家秘密的范围内的人员;使用密件,也只能是可以接触该项国家秘密的范围内的人员。
②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阅读、处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在办公室进行。
不允许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或者带到公共场所阅办。
③机关、单位的领导同志阅读文件、资料,可以采用传阅的方式进行。
传阅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由经办人员负责,专夹传阅,并填写“传阅卡”,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
传阅的密件,阅读者之间不能横传,不得随意抄录密件内容,更不能私自复印。
④借阅、借用密件,要经过借出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不属可以接触该项国家秘密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不能借给。
借阅、借用时要办理登记手续。
⑤密件必须在机关、单位内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不得存放在个人家中。
(6)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密件的保密要求
根据密件管理规定,绝密级的密件,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
复制、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的密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
复印、复制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密件,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复印、复制上级机关下发的密件应当经制发机关批准。
复印、复制密件,只能在本机关、单位或者保密工作部门确定的定点复制单位进行。
复印、复制密件不得取消或改变其原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复印、复制件应当编制序号,控制发放范围,采取与原件同样的保密管理措施。
密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收入汇编。
汇编的密件,属于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属于上级机关下发的或者其他单位产生的,必须经过发文机关、单位的同意。
收入汇编的密件,应当分别标明原有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不得擅自改变。
汇编本封面上应按照收入汇编的密件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明。
密件汇编应当按照其中最高密级的文件所限定的范围发放,不能擅自扩大范围;确需扩大发放范围的,应当经密件制发单位同意。
密件汇编应当按照密件的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7)销毁密件的保密要求
①决定销毁的密件,在销毁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理,逐件填写“销毁密件清单”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销毁密件。
②严格禁止将要销毁的密件作为废品出售。
对标有“内部资料”、“内部使用”的书刊、杂志也禁止当废品出售。
③需集中销毁的密件应当送往文件销毁定点单位销毁。
送往定点单位销毁的密件,应当装袋、封紧,专人专车押送,防止运送途中散失。
④销毁密件应当实行二人以上监督销毁的制度。
(8)密件立卷归档的保密要求
①密件在立卷归档或者向档案馆移交时,应当对其密级和保密期限重新进行鉴定。
属于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密件,凡是可以解密、降密的和可以变更保密期限的,应当按保密规定程序进行解密、降密和变更保密期限,然后再移交档案馆馆藏。
不属于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密件,原产生机关、单位未作出解密、降密和变更保密期限决定的,不得擅自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
已经立卷归档的密件,保密期限届满时,应当及时解密。
②需要立卷归档的密件,在立卷归档时经过鉴定仍然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在档案卷宗封面或者首页上作出与卷内密件相同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
卷内有多份密件的,卷宗封面或者首页按其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③非档案管理人员查阅涉密档案,应当办理批准手续,并严格控制接触范围。
其接触范围按密件允许接触的范围确定。
(9)个人不能私自存留密件
所谓私自存留密件,主要是指如下四种情形:
①调出原工作单位,或者离休、退休、退职、辞职等不在岗位工作,其原来经手的密件应向单位交还而未交还的;
②因某项工作任务的需要由个人暂时使用的密件,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向单位交还而未交还的;
③个人阅办完毕应当清退的密件,不按规定清退的;
④参加涉密会议领取的密件,会后应交单位管理而不交的。
(3)涉密人员
涉密岗位,是指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性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
临时性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偶尔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不应确定为涉密岗位。
你们都处在涉密部门,经常接触国家秘密属于涉密人员,(为什么你们都是涉密人员),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进行保密审查,因当具有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诚实可靠,品行端正
4具有涉密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不得任用、聘用为涉密人员的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4曾因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的
涉密人员上岗的要求
1接受保密教育
2掌握保密知识技能
3签订保密承诺书
4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检查
涉密人员离职的要求
1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
2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作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知悉国家秘密承诺
3遵守脱密期规定,包括脱密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一般涉密岗位脱密期为1-2年,重要2-3,核心3-5,特殊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超过上述期限,对就业、处境等方面做出终身限制
涉密人员应当报告的事项
发生泄密或者重大泄密隐患(工作ukey丢失、文件等密件丢失)
针对本人的渗透策反
接受境外组织机构及非亲属人员资助
与境外人员结婚
配偶、子女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或外国国籍
其他科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的个人情况
(四)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
近年来,随着办公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党政部门普遍采用计算机存贮和处理各类国家秘密信息。
因此,加强涉密计算机管理已成为当前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于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方面的技术性的问题,今天不做专门学习和探讨,在今后的培训学习中将做详细的讲解,下面,主要就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的一些制度性要求做简单的介绍。
1、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涉密的计算机、涉密的计算机网络不得接入国际互联网,局域网接有国际联网计算机的,涉密计算机也要实行物理隔离。
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涉密的计算机不能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不得涉密”。
2、严格实行上网信息审查制度。
各单位及计算机网络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上网信息审查制度,对所有上网的信息要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凡是涉密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
3、加强对涉密磁介质的管理。
国家秘密信息存入计算机或其他存储介质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磁介质中的秘密信息与非秘密信息必须严格区分管理,涉密磁介质的管理要做到专人专柜,定点维修,定点销毁。
我们使用的计算机网络有两个,一个是互联网;一个叫做检察专线网(这个网是工作网由高检院联通全国各级检察院,我们的办案系统、文件传输、内部网站等都是在这个网络上,这个网络经过国家保密中心的测评是机密级)。
两个网络是绝对的物理隔离的,全院每个工作人员都有一台计算机是连接检察专线网的,有部分人员经院保密部门审核、院领导审批使用单独的外网计算机连接互联网。
在这里我强调一下,也希望大家把这点记清楚,我们的工作计算机严禁接入互联网,无论是网线还是无线路由,迷你u口是路由。
(保密系统,案例,报警,处理)手机充电也不可以。
工作计算机不得安装工作无关的东西,软件检测可以检测
涉密计算机口令不等少于8位,数字字母混用,每月更换
涉密计算机防护软件不得随便卸载
涉密计算机不得使用无线鼠标键盘、无线网卡等无线连接装置
涉密计算机和介质外出按照其他涉密载体的不审批程序和标准执行
非涉密计算机不得保存涉密信息
不得随意安装软件或其他文件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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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页传真机使用
87扫描仪
保密要点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着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录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的权限的机关批准;
(10)、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五)泄密事件的查处
1、泄密的法律定义:
《保密法实施办法》35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
①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②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失泄密事件的查处。
3、密级鉴定。
4、强化保密工作部门职能,查处泄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