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对护理部工作制度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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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对护理部工作制度 2.docx

国家政策对护理部工作制度2

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根据院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二、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三、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的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

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四、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

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的训练,统一常规技术的操作规程和定期考核。

开展业余教育和举办短期学习班。

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

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五、做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

对患者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范化。

六、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了解或参加各科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危重患者的抢救。

八、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

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九、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护士生活。

十、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护理部会议制度

一、护理部应定时召开科护士长、护士长会议。

二、定期召开全院护士大会,每半年总结工作一次。

三、科护士长定期召开病房护士长会议。

四、病房护士长定期召开护士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讨论会,小结上个月工作,提出下个月的工作重点。

五、由护士长主持,会前做好准备,时间10—15分钟为宜,总结前一天的护理要点,提出批评和表扬,明确当天护理工作重点,传达医院周会布置的内容,并对护士、护生进行提问。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是医院护理工作的集中表现,是衡量护理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护理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护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和病人的安危。

为了更好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全面提高我院护理质量,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指导思想,特制定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全院护理质量由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和护理质量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完成。

二、制订全院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规范。

三、实施全院定期和不定期护理质量检查形式,坚持护士长夜间查岗制,护理部不定期抽查。

四、护理部及时召开质控会议,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加强护理信息管理,完善统一各项护理记录本,建立各种护理质量管理档案。

六、护理部专人负责护理质量考核资料管理,定期将考评结果报院务会,并根据考核成绩与科室奖金挂钩。

护理查房制度

实行护理查房,可加强医、护之间和护、病之间的联系,有利加强病房管理,也有助于提高护士长的组织能力与业务技术水平,提高护理质量。

一、护理部组织各科护士每季度进行一次较全面的查房,其内容:

(1)查危重病人的护理;

(2)查护理操作;(3)查护理书写;(4)查病房管理;(5)查差错事故、交叉感染发生情况。

二、行政查房:

科护士长每月一次、病房护士长每两周一次。

查各班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疾病查房:

护理部每季(月)组织一次,病房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有实习护士时可结合教学查房。

查房时,到病人床前介绍病史、体检情况,结合对病人的诊断、治疗、护理进行讨论,最后由主持人总结。

四、夜查房:

由全院护士长轮流参加。

查房内容:

了解各病房的工作量,重病人的护理,陪客管理,环境管理,抢救物品的准备,值班护士掌握病情程度和工作态度。

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记录,次日向护理部汇报,必要时应即使指正。

遇到技术上的苦难,应及时指导。

对病房共性问题,提交护理部在护士长会议上讨论解决。

发现某病区做到比较好的地方,应予以鼓励。

五、参加医师查房:

病房护士长或主任护士每周安排1—2次参加。

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以便进一步了解病情和护理工作质量。

查房前要完成晨间护理和病室清扫工作,并嘱病人卧床休息,不得外出,请陪客外出。

要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

实行责任制护理的科室,责任护士须在查房前完成晨间护理,晨会后参加医师查房,以便进一步熟悉病情,直接了解医嘱。

护理人员工作考评制度

一、护理部按《护理人员考评标准》每季度一次对护士长及各级护理人员的工作品德进行考评,考评方法:

先自评,再由考试考评小组总评,按百分制计分,再由护理部过目后登入汇总表,以进一步督促护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分值作为晋升年终考评参考。

二、每年终按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各级护理人员综合评定,作为骨干培养晋升的依据。

附:

护理质量管理目标:

1、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

≥95%

2、基础护理合格率:

≥95%

3、特护、一级护理合格率:

≥95%

4、护理表格书写合格率:

≥95%

5、规章制度管理:

≥95%

6、急救物品完好率:

100%

7、消毒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

100%

8、褥疮、红臀发生率:

0

9、每百张床单护理严重差错发生次数:

≤0.5

10、年护理事故发生次数:

0

11、服务态度满意率:

≥90%

12、整体护理病房工作质量评价标准:

1病房床位数与岗位护士数之比:

≥1:

0.4

2护士的职责和分工科学合理,非护理工作不能占用护士人力

3病人基础护理合格率达到95%

4护士应用护理程序护理病人,其工作应达到:

a:

入(住)院评估与病人状况符合率≥90%

b:

护理问题(诊断)符合率≥90%

c:

护理措施符合率≥95%,实施率达100%,并进行效果评估

d:

护理宣教计划覆盖率≥95%

e:

护理文书书写与实际护理过程相符(上述各指标应从病人和病历双方面对照检查

5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率≥95%

护理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是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连续进行的重要措施。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明确交班内容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三、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写好交接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整理好物品。

遇到特殊情况,必须详细交班,并与接班者共同出后方可离去。

日班要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如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

四、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

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交班报告应由值班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

护士填写交班报告时,带教护士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六、交接班方式和要求

(一)集体交接班

早晨集体交接班时,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写清,口头讲清,病人床头交接清。

(二)日班、前夜班、后夜班、下班前均应互相进行口头及书面交接班,凡重症病人,还必须床头交接。

七、交班内容

(一)住院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病人,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处置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病人思想情绪波动的情况。

(二)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也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三)常备贵重、毒、麻、限剧药品及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的数量。

(四)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舒适的要求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五)床边交班者要交待病情,输液及滴速,有无渗漏;特殊治疗情况,查看全身皮肤,有无发红,褥疮、烫伤等变化;床铺是否整洁、干燥;各种导管是否脱出阻塞和病人思想情绪(不在病人前交)。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

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格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以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转抄和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二)转抄和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三)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清后方可执行。

(四)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核实无误,方可执行。

用过的安瓿,必须经另一个核对后方可弃去。

(五)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

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七对: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否过期,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无配伍禁忌。

(五)发药或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即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液查对制度

(一)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瓶有无裂痕。

(二)查对输血单与血瓶上标签上的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瓶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三)查对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用血量。

(四)与受血者的交叉配血有无凝集。

交叉配血报告必须两人核对无误后(两人全签名)方可执行。

(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便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一)每日处理和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以及饮食种类。

(二)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三)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一)接收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或右)。

术前用药、药物过敏实验结果等。

(二)已备血病人,查配血报告。

(三)查无菌包灭菌标志,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四)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在缝合前核对盐水巾、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五)手术取下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对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及清洁度。

(二)发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消毒有效日期及灭菌标志。

(三)收回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分级护理制度

一、住院患者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四种。

护理人员要在患者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识。

二、特别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患者;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如大面积烧伤等。

2.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

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三、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2.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5)加强营养,鼓励患者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四、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癫痫等。

(二).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患者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l~2小时巡视1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

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产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患者;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两次,掌握患者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患者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两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水平。

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时、有效和衡量医院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护理工作中的一项和重要的任务。

一、组织形式及人员安排

凡没有设抢救中心的单位,各科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生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

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

对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

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保证抢救药品及器材装备的供应

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完备。

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用后随时补充。

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

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

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严格执行抢救制度

(一)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配血、止血等。

并提供诊断依据。

(二)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三)日夜应有专人留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接及记录,所有药品和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

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核。

(四)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五)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抢救完毕,须做好抢救小结。

消毒隔离制度

一、护理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

二、护理、治疗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

三、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敷料罐、持物钳要定期灭菌与更换消毒液。

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四、房定期通风换气、定期空气消毒、地面湿擦,床、床头桌椅每日湿擦,抹布应专用,用后消毒。

五、被褥定期更换,脏被褥应放固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

六、各种器械用具,使用后均需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使用,便器应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七、脏器移植的手术病人和有强烈传染性的病人,应安置在单独病室,病室应事先消毒。

八、对出院病人,必须做好终末消毒。

床、桌、椅等应用消毒液擦拭,床垫、被褥洗晒消毒。

九、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许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十、传染病房按病情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出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更换隔离衣并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十一、住院传染病人应在指定范围活动,不得互串病房和外出,到其他科诊疗时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及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十二、对受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消毒,被接触过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应焚烧。

十三、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并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

十四、治疗室与换药室应每天通风换气,地面、桌椅用消毒液擦洗,每

用紫外线对空气消毒或用消毒剂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1次,每月作细菌培养1次。

十五、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物品与未用过物品应严格隔开,并需有明显的标记。

十六、治疗室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十七、换药车上的用物要定期更换和灭菌;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然后再进行清洗消毒。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差错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根据发生的原因分为二类:

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事故或差错;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的限制而造成的为技术事故或差错。

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分事故、严重差错、差错和缺点。

一、事故:

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事故等级分类:

(一)一级事故:

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二级事故分类:

造成病人残废,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三)三级事故:

造成组织器官损伤并累及功能障碍;或因护理不当使病情加剧或一度恶化延长治疗日期,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者。

责任事故范围:

(一)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致失去抢救机会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等造成不良后果;由于不负责任,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跌伤、以及三度褥疮者;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三)对疑难问题不会正确处理,但又不请示汇报,主观判断、盲目蛮干,造成不良后果者。

(四)因不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供应、使用的器械和敷料等物品不符合消毒要求,或不认真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感染者。

(五)在助产工作中,由于不认真观察产程进展,或违反助产原则和操作规程,造成产妇、婴儿死亡或会阴三度撕裂伤者。

(六)手术中不严格执行清点制度,而将纱布、器械等物遗留在体内,造成不良后果者。

(七)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

技术事故范围

凡在医疗工作中,尽最大努力,确因业务水平所限,发生治疗、护理等方面的原则性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者。

二、差错

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枝大叶,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等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延长治疗时间,影响治疗效果,增加病人痛苦,浪费国家财产,但无严重后果者为严重差错,无不良后果者为一般差错。

(一)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二)错服、漏服、多服药、按给药时间延迟或提前给药超过2小时者。

(三)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药敷等临床治疗者

(四)误服、漏服、误发、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拖延治疗时间者。

(五)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皮肤划破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六)由于手术器械、敷料等准备不全,以致延误手术时间,但未造成不良不后者。

三、严重差错

(一)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了过敏试验未即时观察结果又不再重做者;未做青霉素皮试而注入病人身体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因护理不当,未尽责任,而造成Ⅱ度灼伤或Ⅱ度褥疮,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三)抢救病人或对患者有心功能不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或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副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四)因查对不仔细,误将带有霉菌液注入静脉,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五)护理昏迷、躁动、小儿等病人,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而无功能障碍者。

凡精神病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六)分娩时婴儿牌挂错或出院时婴儿调错,但被纠正者;或婴儿性别写错引起意见,或产下畸形婴儿(如无肛门婴儿)在24小时内未被发现。

(七)手术室不按规定清点手术器械、纱布等物品,将纱布、器械、棉片等遗留才创口或被检查器官中,经即时治疗和纠正后无严重后果者。

(八)因责任心不强,丢失重要标本,而贻误诊断,增加病员痛苦和经济负担,但未引起严重后果者。

建立事故、差错、错点登记报告制度

(一)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二)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差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发生事故或严重差错后,责任者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二十四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护理部,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及科主任,责任者应在三天内提交有关事件的书面检查。

(四)发生事故或严重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检验报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五)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清洁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六)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或给领导或他人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七)为了弄清事情真相。

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八)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一、由病房护士长负责医疗文件的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办公室护士负责管理,各班人员均需按管理要求执行。

二、住院期间的医疗文件要求存放有序,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涂改或丢失,病历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三、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带病历摘要。

四、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次序按规定排列,一周内送病案室保管

五、病房交接班记录,必须按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一年,以备查阅。

六、病房医嘱本的保存期限,按各医院规定,一般不少于一年。

七、护士长必须定期检查体温单、护理记录单等的书写质量。

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一、一般护理制度

(一)、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报损工作,并建立账目,物品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二)、在护士长领导下,各类物品要指定专人管理。

常用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与保管部门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三)、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制度进行赔偿。

(四)、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注意保养,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现象,并提高使用率。

(五)、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手人要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律不外借。

(六)、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要共同清点物品并签字。

二、被服管理制度

(一)、各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做到每班交接清点、核对,如被服数与基数不符,必须立即查明原因。

(二)、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的协助。

(三)、病人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点清、收回。

(四)、脏被单、衣服清洗时应与洗衣房人员当面清点。

(五)、按季节向总被服库房交回和领取被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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