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三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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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三次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汴示范城管(2018)173号
招标人: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
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54
第一章招标公告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三次)
2、招标编号:
汴示范城管(2018)17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投资金额:
205万元
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
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6、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财务状况要求:
企业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拟任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缴纳的自2018年5月起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并在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中注明是否通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附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与地点
1、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请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报名。
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办理,地址:
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纸质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0日上午9时3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马先生
:
0371-********
地址:
开封市金明东街39号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187********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北康平路西15号楼3单元18层181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采购人: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马先生
:
0371-********
地址:
开封市金明东街39号
2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187********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北康平路西15号楼3单元18层1813
3
项目名称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三次)
4
供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及出资比例例
已落实;出资比例100%
7
标段名称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三次)
8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要求采购的所有内容
9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10
质量要求
合格
11
质保期
一年
12
付款方式
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97%,剩余(3%)一年质保期后一次性支付。
13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财务状况要求:
企业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拟任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缴纳的自2018年5月起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并在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中注明是否通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附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
当招标文件、补充(答疑)通知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6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0日09时30分
1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18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万元整(¥40000.00元)
1、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金额数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
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
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章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2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档(U盘)壹份
23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并编制目录,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24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字或盖章)
在2019年3月20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不得开启
2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
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6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8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
开标顺序:
递交投标文件先后的逆顺序
29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省级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31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大写:
贰佰零伍万元整(¥:
2050000.00元)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
33
招标代理费:
由中标单位将按招标控制价的2%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清中标服务费。
34
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件原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35
接受质疑和异议的形式:
1、接受质疑和异议的方式为直接递交纸质文件;
2、联系部门地址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民之家6043房间);
:
0371-********
36
综合服务费:
由支付人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相关手续。
37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2、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38
如投标文件正文有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本项目交货期: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8本项目交货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9本项目质量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0本项目质保期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1本项目采购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1.1.12本项目采购范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条件: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独情形之一:
(1)为投标人不具有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1.3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4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8偏离
不允许有重大偏离。
1.9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另附)
第五章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机制,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须知。
本须知所称被质疑人是指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本须知所称供应商是指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条件,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活动的当事人。
2.2.2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有何疑义或疑问,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或开标前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分别提出,否则均视为可接受条款,开标后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质疑。
2.2.3各有关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预中标(成交)结果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按照内容提供质疑资料、报名情况截图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2.2.4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如出现质疑事项不清晰、质疑相关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不符合相关规定等情形,均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据上述规定重新修改质疑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2.5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证据,否则,将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
2.2.6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可不予受理: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二)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质疑期限的;
(三)匿名的、无法开展调查取证的。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七、项目采购承诺书
八、货物分项报价表
九、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一、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3.1资格审查材料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财务状况要求:
企业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拟任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缴纳的自2018年5月起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答疑,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2本次投标报价采用采购范围内固定总价方式。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格,包括交货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安装费、装卸费、质量检测费、以及伴随的其他服务费总报价(货物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3.2.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采购范围内各项费用的总和。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计算相关费用。
3.2.4各投标人单位的投标报价中若出现招标范围内的漏项、错项、未列项时,均视为投标人已综合在报价内,一律不作调整;各投标人的预算书中若出现多计项目时,招标人将有权在货物接收时扣除。
3.2.5成交价结算时除合同约定可调整内容以外,均不作调整。
3.2.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
3.2.7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如有不明确的,须在招标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招标人明确做法并计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全部计入。
3.2.8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不是评定中标的唯一标准。
招标人不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依据。
3.2.9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投标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点,否则以废标处理。
3.2.10、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有权到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和交货前验货的权利,投标人应提供便利条件。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4如有下列情况,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则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5.2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页眉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凡要求签章处均需投标人按照要求签字并盖章。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视为不响应。
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需对质保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不合格,还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3采用A4纸左侧胶装,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活页式投标文件。
即不接受不借用任何工具或材料即可手工拆散而后可以恢复原状的投标文件。
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分别密封;投标函附录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之外,另一份不装订和电子版(封套见前附表须标注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在封套内单独递交)。
3.5.4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按废标处理。
3.5.5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期限应为具体日期。
3.6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递交
3.7.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