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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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材料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材料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

  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

  筹集资金的行为。

一般要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

  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

  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

  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种类和形

  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

从目前案发情

  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

  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

  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

  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

  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

  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

  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

  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

  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

  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手段特征

  1、承

  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

  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

  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

  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

  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

  会公众投资。

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

  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

  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

  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

  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SN等即时通讯

  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

  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

  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

  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

  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

  扩大。

  四、非法集资活动的社会危害性

  非法集资活动

  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非法

  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

  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非法集资往

  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

  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有关法律法规常

  识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

  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

  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理

  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经人民

  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这意

  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

  护。

  六、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社会公众识别

  和防范非法集资,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

  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坚信“天上不会

  掉馅饼”,对“高额回报”

  “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

  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

  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

  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

  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

  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

  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

  识。

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

  受法律保护。

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对照

  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

  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

  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

天上

  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

  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

  能维持太久。

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

  七、从事非法集资活

  动的法律处罚

  1、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

  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

  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

  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

  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非法

  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违反国

  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

  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

  结算业务的。

  4、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

  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

  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

  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的。

  5、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

  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

  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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