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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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根据气象资料,南通寒潮大风一般发生在10月底到次年2月底,1月份最冷,月平均温度在3℃左右,也曾出现过接近-10C的极端最低气温;强对流天气一般发生在夏季;大雾天气全年均有可能发生,主要集中在春秋季节。
1.2对风力6级以上的大风,会增加船舶操纵的复杂性和难度,影响船舶航行的安全,易导致水上交通事故。
低温可能影响作业人员的效率和作业安全。
1.3强对流天气指的是发生突然、天气剧烈、破坏力极大,常伴有雷雨大风、冰雹、局部强降雨等强烈对流性灾害天气。
强对流天气具有突发性、强度大、持续时间短的特点,破坏力极大,危及到人身和财产安全。
1.4能见度不良将会给驾驶员的视觉瞭望带来困难,特别是在雷达等设备故障的情况下,威胁船舶的航行安全,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早防早避、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2坚持早防范、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原则,“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备”。
2.3坚持科学施救、稳妥可靠原则。
处置灾害事故必须结合实际制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施救方案,通过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保障抢险过程顺利,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2.4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原则。
灾害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如下:
社会救援力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抢险救援组
安全保卫组
后勤保障组
医疗救护组
对外联络组
善后处理组
事故调查组
事故现场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风电场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风电场场长为组长,风电场副场长、安全专工为副组长,各值值长为成员。
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组长不在或授权时,副组长行使组长的权力。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3.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⑴接受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的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
⑵检查监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
⑶组织、协调应急工作的实施;
⑷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操练和讲解活动;
(5)其他有关应急工作。
3.2.3组长职责
⑴向地方、行业、上级单位请求救援,报告救援情况接受其领导;
⑵审定、签发风电场应急预案;
⑶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令;
⑷下达风电场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⑸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⑹参与审批风电场应急救援费用;
⑺负责事故后的相关调查分析工作。
3.2.4副组长职责
⑴协助组长开展应急工作;
⑵组长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组长履行相关职责。
325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质量部)职责
⑴检查监督风电场和各协作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落实和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并负责向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⑵根据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⑶组织风电场应急预案的演练、操练和讲解活动;
⑷完成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3.2.6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参加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培训教育及善后一切处理工作,安抚有关家属和调解工作等。
3.2.7船机设备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作业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船舶导致的事故及交通事故调查、事故抢险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参与其他事故的应急救援。
3.2.8船舶调度主要职责
⑴负责事故现场班组人员及名单检验、核对,参加调查处理工作;
⑵负责事故快报及车辆调动使用;
⑶对所有事故现场监护,有组织的保护事故现场;
⑷组织应急队参加抢险、排险救援。
3.2.9后勤保障部主要职责
负责维护区域范围内外治安,协助中毒事故、爆炸等治安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后勤配合、医疗卫生保健。
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备。
3210财务部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工作所需资金。
3.2.1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对外联络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由组长、副组长直接领导。
各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⑴抢险救援组:
负责排除险情、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和财产;负责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遏制事故的恶化和扩大。
⑵安全保卫组:
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警戒工作,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安全进行的前提下应尽量保护现场;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协助疏散和撤离事故现场周边危险区域无关人员;维持救援现场秩序,保证救援通道畅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⑶后勤保障组:
负责后勤物资的供应,包括应急救援保障、设备技术资料、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通信设备及资金等;提供现场后勤保障服务,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⑷医疗救护组:
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相关医疗部门或送往医院。
⑸对外联络组:
负责对外联系求援、情况报告、传达上级指示要求。
⑹善后工作组:
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和善后处理;负责财产损失清理和保险索赔事务以及设备的修理和处置;负责善后恢复正常生产的相关工作。
⑺事故调查组:
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测方式方法
⑴每年年初重新识别评价危险源,发布重大危险源清单。
⑵每月对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对下月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发布风电场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
⑶实行重大危险工序日报,制定控制措施。
⑷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并根据现场生产、施工情况及不同季节特点进行不定期检查。
如风电场内有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巡查。
4.1.2预防措施
⑴防寒潮大风预防措施
②加强对所有作业人员的教育,强化技能培训,定期演练,提高防抗能力。
③确防风锚地、船位、撤离次序。
大型船舶避风锚地选在洋口港锚地(或码头)。
小型交通船、运维船、辅助船锚地选在洋口港锚地(风力大于9级选择洋口渔港避风)。
④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
⑤加强寒潮大风天气的预警监控,与气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每天早晚两次气象预报服务。
⑥定期检查船舶机械设备及车辆的防风防冻措施,确保状态良好。
⑵强对流天气预防措施
①防范冰雹对船机设施设备的影响,对易损部位加强防护。
②合理布置锚位,加强值班,避免短时大风的影响。
③做好船机设备和风电场陆上升压站与集控中心的防风防雨防雷措施。
④抗风等级不足的船舶提前到锚地避风,其它船舶落实停泊期间防抗大风的安全措施,时刻关注天气变化。
⑤加强强对流天气的预警监控,与气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每天早晚两次气象预报服务。
⑥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
⑶大雾预防措施
①遇有大雾天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和行车。
能见度小于1km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加强瞭望。
能见度小于1500米时,航行船舶停止航行。
②在雾季到来之前,施工船舶应组织船员学习雾航规则、雾航事故案例,并有计划地进行雾前教育,增强遵章守法保安全的意识,检查雾航设备和安全措施,使船舶设备(如雷达、测深仪、望远镜、罗经等)处于良好状态,并配备好适任技术船员。
③加强大雾天气的预警监控,与气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每天早晚两次气象预报服务。
④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
4.2预警行动
根据国家和南通气象局每天两次的气象预报,遇有恶劣天气时,风电场采取电话、高频对讲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立即向各船机设备单位生产现场进行预警。
5信息报告程序
5.1风电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5.2综合办公室负责通过网络接受发布恶劣天气预报信息。
船机设备单位、安全专工、安全质量部、船舶调度等通过手机收到天气预报后,立即向施工现场通报。
5.3施工现场采用电话、高频对讲机、网络的方式进行报告恶劣天气应对情况或求援。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有恶劣天气预报时,立即进行响应。
6.2响应程序
风电场收到气象信息后,立即向生产及施工现场预警。
生产及施工现场及时将应对情况报告风电场。
6.3处置措施
6.3.1寒潮大风处置措施
1)风电场按照施工区域的船舶大小,进入锚地避风,落实专人负责。
2)生产运维交通船及参与施工的各船舶应做好防寒潮大风抢险的准备工作,包括防寒潮大风物资的准备,机械设备的完好,通讯设备的畅通,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3)寒潮大风来临前夕,风电场持每天按时收气象报告并做好记录,当收到寒潮大风预警消息时,应报告风电场场长,并主动与当地海事部门取得联系,掌握寒潮大风的的发展趋势,遇有情况及时通报生产运维及各施工船舶和部门。
4)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对生产运维交通及施工船舶进行一次针对船体安全状况、主机、舵机、锚机等关键设备的检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5)当海上中心气象台发布寒潮大风消息,24小时内沿海将有8级及以上大风时停止风电场所有海上作业,并有序安排各船舶撤离施工水域,进港避风。
各船舶的船长、轮机长、水上施工单位负责人、陆上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岗,并保证足够岗位人员,做好船舶及陆上防寒潮大风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6)船舶进入避风锚地后应将锚位详细报告风电场,并保持通讯全面开启。
风电场调度室通讯将实行24小时全面监控。
避风船舶应加强值班,船长亲自指挥,必要时备妥主机、发电机,派人到船脑看守锚链,随时将锚链方向和受力情况向船长报告,根据风向转变及时调整锚链长度。
7)潮大风警报解除后,风电场组织船舶有序撤离锚地,进入作业现场恢复生产或施工。
8)当发生重大险情或遇有紧急情况时,除向公司调度和当地海事或海上救援部门报告外,风电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抢险。
6.3.2强对流天气处置措施
⑴保证设备连接部位连接牢固,电阻值要符合要求。
发现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给予修复。
⑵充分掌握风电场水域潮高、流向的变化规律,当横流流速较大时,及时申请足够马力的拖轮协助。
⑶防范冰雹的影响,对易损部位加强防护。
⑷合理布置锚位,加强值班,避免短时大风的影响。
⑸风电场和船舶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及电台发布的航行警告,及早获知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及临近预报。
⑹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做好应急待命值班工作,一旦接到恶劣气象预报,迅速通知各船舶做好防范工作。
⑺抗风等级不足的船舶提前到锚地避风,其它船舶落实停泊期间防抗大风的安全措施,时刻关注天气变化。
⑻航行船舶防抗强对流天气措施
船舶航行遇到突风时,应减速航行,并使船脑与上风涌浪成30度左右的夹角,以减轻风浪对船舶的侵害。
尽快加固船上可移动物品,防止物品产生移位,造成人员及设备的损失。
及时调整燃油仓、淡水仓及压载仓的液位,以保证船舶的稳性,并注意日用油舱(柜)放残。
关闭水密门窗,将通风筒口转向下风方向,并套上帆布罩,船员在甲板上作业时,应有必要防护措施。
加强值班瞭望,密切注意风、流的变化,及时调整船舶的航向和航速。
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水上联络中心报告船位及所处区域的风向、风力及采取的紧急措施,并做好记录。
如发生事故,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有条件的船舶应就近到锚地避风。
6.3.3大雾天气处置措施
⑴船舶雾航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能见度不良时,船舶应开启助航仪器,加强瞭望。
停航通知发布后,必须停止航行。
⑵船长应预先了解航区特点、潮汐潮流、通航密度、航标布设和锚泊船只的分布情况及航道边缘以外水深等信息,结合本船性能和特点,做好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准备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及时收听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海警告和雾航警报,掌握雾情资料。
⑶船舶航行时,驾驶人员应按规定鸣放雾号,减速慢行,注视雷达信息,悉心观察,从灯光、水天线、风向、目标等的变化中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是否正在进入雾区,并派专人进行瞭望。
⑷雾天锚泊船舶24小时派员值班,监听其他船舶的动态报告,发布本船的动态报告。
⑸船舶进入雾航前应对各种航行仪器、雾号和航行灯进行检查,以确保雾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排水和水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⑹当视线恶劣、渔船密集、避让困难、航道复杂及船长对航行安全无把握时,为确保船舶雾航安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船长有权择地锚泊或滞航,切勿盲目航行。
⑺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使用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内把船停住。
⑻雾中航行,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应对危险来船进行雷达连续观测和标绘以判断来船动向及最近会遇距离,对危险来船实施预操作。
严禁使用自动舵。
⑼雾中两船相遇,致有碰撞危险时,无直航船、让路船之分,两船均应及早采取避免碰撞的行动。
⑩应保持足够的安全横距,并随时警惕对方行动。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应急救援器材清单
详见《风电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内的附件四:
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物资清单
7.2应急物资注意事项
721设专人保管,放置位置得当,便于随时取用。
722定期检查,发现失效或过期物资及时更换,每次急救后及时补充。
7.2.3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物资使用的培训,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使用。
8应急救援通讯一览表
序号
单位
电话
1
应急办公室
2
总值班室
二
报警电话
1
火灾
119
2
急救中心
120
3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122
4
全国水上搜救专用电话
12395
三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如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
地方政府(环保局)
2
南通市环保局
3
如东县环境保护局
五
地方政府(海事局/海事处)
1
江苏省海事局
2
南通市海事局
如东县海事处
六
医务系统
1
如东县人民医院
2
如东县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