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指导意见出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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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指导意见出版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铁建设〔2010〕88号
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指导意见
2010—06—16发布2010—06—1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铁建设〔2010〕88号
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指导意见
主编单位: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施行日期:
2010年6月16日
2010年
前言
为保障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安全,提高铁路隧道抢险救援能力编制本指导意见。
编制过程中认真总结了国内外铁路和矿山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了国际先进标准,结合铁路隧道工程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本指导意见突出了铁路隧道施工过程中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要求,是铁路隧道施工突发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本指导意见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组织指挥、抢险救援预案、抢险救援队伍、抢险救援装备共6章,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了本指导意见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铁路隧道抢险救援的主要实施原则。
2、明确了救援预案的编制原则、分层次组建抢险救援队伍、抢险救援程序等内容,对应急物品的配置和管理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3、明确了铁路隧道抢险救援组织指挥分级响应程序以及建设各方抢险救援工作职责。
4、明确了铁路隧道施工主要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流程和预案内容。
5、规定了各级抢险救援队伍和装备配置要求。
在执行本指导意见过程中,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工程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相关要求,认真总结和积累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中铁二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通锦路16号,邮政编码610032)、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陵园东路3号,邮政编码471009),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
本指导意见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唐忠、王广钟、刘世杰、雷洪亮、朱家稳、夏安琳、高存成、钟友江、王正新、任伟杰、王国炜、杨友生、丁睿
主要审定人:
安国栋、张梅、米隆、吴明友、薛育秀、倪光斌、林传年、黄鸿健、辛维克、肖广智、张民庆、伍林
目次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国家应急预案要求,最大程度减少铁路隧道施工突发灾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指导建设各方及时、有序、科学、有效实施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制定本指导意见。
1.0.2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铁路隧道坍塌、水灾、火灾等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
1.0.3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必须始终坚持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以抢救遇险人员生命为中心,只要有一线希望,决不放弃。
同时应确保施救人员安全,严防次生灾害。
1.0.4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应坚持预防为主、应急有备,以人为本、科学救援的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专业救援的原则。
1.0.5铁路隧道建设应建立应急处置与专业抢险救援相结合,洞内被困人员自救互救与洞外抢险救援相结合,铁路救援与地方救援相结合的抢险救援体系。
1.0.6铁路隧道建设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业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救援人员,配置专业救援设备,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1.0.7铁路隧道建设各方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和演练。
1.0.8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防灾应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0.9铁路隧道建设各方应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工程特点,针对不同隧道的风险类型和等级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1.0.10铁路隧道建设各方应积极开展抢险救援相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抢险救援技术及设备,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的作用,不断提高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能力和科技水平。
1.0.11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除执行本指导意见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基本规定
2.0.1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应重点做好组织指挥、救援方案、队伍设备等工作。
2.0.2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应按照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成立抢险救援组织机构,分级响应、指挥和协调救援行动。
2.0.3建设各方应编制抢险救援预案,抢险救援预案应结合具体隧道坍塌、水灾、火灾等不同风险类型和等级分别制定针对性的救援方案和措施。
2.0.4铁路隧道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分层次组建训练有素的抢险救援队伍,配置先进、高效的救援设备,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的铁路隧道抢险救援体系。
2.0.5隧道施工现场灾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规定启动现场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救援指挥机构并及时按程序上报。
2.0.6抢险救援应遵循如下程序:
2.0.7铁路隧道施工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急救箱(包)配置制度,根据隧道不同工序为作业人员配备便携式急救包,不同地段设置移动式、固定式急救箱,结合隧道风险特点,在作业现场为作业人员配备自救、互救、待救等急救物品。
2.0.8急救箱(包)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内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备便携式急救包,进洞作业时随身携带。
包内应急物品可按附录A配置。
2隧道开挖工作面、衬砌作业面附近应设置移动式急救箱,除配置必需的生存食品外,还应配置部分自救、互救用品和应急用具等。
应急物品可按附录B配置。
3隧道洞口应设置固定急救箱,配备急救用医疗器械和应急药品,其种类和数量应根据隧道所处地理位置、附近医疗机构状况、风险主要类型、作业人员数量等因素,可按附录C在咨询医疗专家的基础上配置。
2.0.9急救包(箱)及其物品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应制订隧道现场急救物品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有关人员工作职责。
2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对急救用品进行管理和维护;根据食品、医疗用品的保质期进行更换和补充;对医疗器械由专职医疗人员进行消毒处理。
3建设各方应加强对急救物品储备、保养、更新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应包括:
管理办法是否建立、职责是否明确;便携式急救包、急救箱是否按要求配备;急救物品、器械的更新是否及时等。
4应急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卫生标准。
5所有便携式急救包、急救箱中均应放置一份急救手册,以备应急时使用。
6移动式急救箱应坚固,具有防水、防火、反光功能;便携式急救包除便于携带外,还应具有防水、防火等功能。
2.0.10施工单位应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抢险救援、自救互救待救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培训,并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编制急救手册。
急救手册应包括常用急救知识、方法和主要注意事项等内容,手册应图文并茂、通俗易懂。
2急救方法,包括止血包扎、消毒、骨折固定、心肺复苏、自救呼吸器使用、烧伤应急处置等;
3应急生存与联络等自救、互救、待救技术;
4疏散路线、方法、设施和紧急情况处理;
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及维护;
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和注意事项;
7工作环境危险因素等。
2.0.11隧道施工期间,建设、监理单位应检查现场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现场应急物品配置、逃生应急措施落实、应急设备物质储备以及应急培训演练情况。
2.0.12高风险隧道集中的铁路项目,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风险特点,进行抢险救援预案规划,并组织专家论证。
协调配置全线救援队伍和装备,合理储备抢险救援物资。
2.0.13抢险救援设备、人员及管理费用可在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
用于抢险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3组织指挥
3.0.1铁路隧道抢险救援应高度重视组织指挥工作。
灾害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建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铁路方担任,实行统一指挥,确定救援方案,调配专业队伍和设备。
3.0.2铁路隧道抢险救援指挥和协调应与地方政府结合,根据事故等级实施分级响应机制。
响应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Ⅰ级响应:
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的特别重大事故,铁道部与地方结合,铁道部牵头组织抢险救援;
2Ⅱ级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重大事故,建设单位与地方结合,建设单位为主组织抢险救援,铁道部监督指导;
3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较大事故,建设单位与地方结合,建设单位为主组织抢险救援,铁道部监督指导;
4Ⅳ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下死亡的一般事故,施工企业与地方结合,施工单位为主组织抢险救援,建设单位监督指导。
对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铁道部可直接组织指挥各响应级别的抢险救援工作。
3.0.3上级单位未到事故现场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组织临时抢险救援指挥部,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0.4抢险救援现场组织指挥机构应成立专业小组,开展指挥协调、方案制订、抢险救援、监测评估、物资供应、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安置处理、新闻发布等工作。
3.0.5铁路隧道专业抢险救援队及装备的救援命令和调度指令应由铁道部建设司下达。
3.0.6建设单位负责抢险救援现场组织指挥,职责主要有:
1负责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确定Ⅱ、Ⅲ级响应事故的救援方案;
3组织指挥参建各方实施Ⅱ、Ⅲ级响应事故的抢险救援,协调地方救援力量;
4参与Ⅰ级响应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研究确定Ⅰ级响应事故的救援方案;
5监督指导Ⅳ级响应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3.0.7设计单位抢险救援职责主要有:
1参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调查,监测事故环境;
2提供救援必须的地质、水文资料和相关设计资料;
3参与研究确定抢险救援方案;
4参与抢险救援。
3.0.8施工单位为现场抢险救援责任主体,抢险救援职责主要有:
1施工单位及其上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2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对Ⅳ级响应事故的抢险救援,协调地方救援力量。
4组织施工项目部救援队伍进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5提供救援必须的施工日志和相关资料;
6负责事故现场基本情况调查,监控事故环境;
7参与研究确定救援方案;
8组织本单位救援队伍及物资设备,按上级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实施救援。
3.0.9监理单位抢险救援职责主要有:
1负责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事故情况;
2参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调查,监控事故环境;
3提供救援必须的监理日志和相关资料;
4参与研究确定抢险救援方案;
5参与抢险救援。
4抢险救援预案
4.1一般规定
4.1.1铁路隧道施工应结合超前地质预报、风险评估和本指导意见,针对隧道坍塌、水灾、火灾等灾害事故编制抢险救援预案,储备抢险救援设备物资。
4.1.2隧道施工时应在Ⅳ、Ⅴ、Ⅵ级围岩地段预先设置逃生管道。
逃生管道设置位置如图4.1.2所示,管道采用φ600~φ800mm的承插钢管,从衬砌工作面布置至距离开挖面20m以内的适当位置,管内预留工作绳,方便逃生、抢险、联络和传输各种物品。
承插钢管纵向连接可采用链条等措施,防止坍塌时将钢管冲脱。
图4.1.2逃生管道布置示意图
4.1.3抢险救援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
3组织机构及职责;
4预警与预防;
5信息报告程序;
6分级响应程序;
7救援方案及措施;
8物资和装备等保障。
4.1.4抢险救援预案应充分考虑社会应急资源,并与地方政府、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无缝衔接。
4.1.5建设、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救援预案,并检查施工现场救援预案人员、物资、设备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预案,按程序实施抢险救援。
4.1.6救援预案的教育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4.1.7救援预案的演练应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并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救援预案。
4.2坍塌事故抢险救援
4.2.1隧道坍塌抢险救援关键应做到及时为被困人员通风供氧和提供必需的生存食品,并尽快打通救援通道,使被困人员尽快脱离危险环境。
4.2.2隧道发生坍塌事故,根据坍塌情况、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救援条件等不同特点,抢险救援方法可选择采用小导坑法(包括坍塌体上开小导坑、隧道另一端开小导坑、隧道侧面开小导坑横洞或斜井等)、顶管法、竖井法和明挖法等。
4.2.3隧道发生坍塌,首先应启动报警并有序逃生;一旦被困时应紧急集中在比较安全的地方,并寻找应急救援物品,尝试利用既有管道和洞外进行通信联系,保持体力等待救援。
4.2.4隧道发生坍塌堵隔灾害事故时,洞外人员不能盲目清方,必须逐级汇报,按确定的救援程序,有序科学组织救援。
4.2.5坍塌堵隔灾害事故救援流程如图4.2.5。
4.2.6坍塌事故发生后,应通过询问目击者和清点当班洞内作业人员查清被困人员信息,查看隧道周边构筑物环境是否安全,若不安全,立即疏散区内人群,设立警戒等。
4.2.7坍塌事故发生后,应通过设点观测支护变形情况、查阅坍塌前监控量测资料、设计资料等综合分析判断坍塌是否稳定,救援环境是否安全。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坍体和救援作业空间进行应急加固。
4.2.8抢险救援时应首先钻取通风孔,所钻通风孔应超过坍体2~3m,利用钻杆的水孔直接向洞内压送高压风,为被困人员补充氧气。
4.2.9抢险救援时应利用预设的逃生管道迅速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
当预设的逃生管道失效或隧道内未预设逃生管道时,应立即钻设联系和输送食物管道,钻进工艺采用跟管钻进,跟进套管必须采用专用地质套管。
4.2.10抢险救援应综合坍塌起点、坍塌方向、支护成环情况、支护参数、地质情况等因素分析估算坍塌规模,并钻孔验证。
4.2.11抢险救援应根据坍塌的基本信息、坍塌规模、隧道未贯通段长度、地形地貌、坍体的物理力学性质等综合分析,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4.2.12抢险救援时应建立洞内救援区域及坍塌影响范围的地表和环境监测监控。
4.2.13救援应按照确定的方案由救援队实施,并根据反馈的信息不断完善方案和救援措施。
4.2.14瓦斯隧道坍方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必须加强局部通风,降低瓦斯浓度。
2对救援区域进行不间断的瓦斯检测,保证瓦斯浓度在限值以下。
3救援作业面应安装局部风机,并采用防爆型开关。
4钻孔作业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5洞内作业时,注意防止工具、石块坠落,防止机械设备碰撞等,避免撞击出现火花。
Ⅰ小导坑救援法
4.2.15导坑平面位置的确定应综合考虑隧道的坍塌长度、隧道未贯通段的长度、初始坍塌点、坍塌方向、坍塌段落初期支护的破坏程度、坍塌段落的地形地貌情况及救援条件等因素。
4.2.16当导坑选择穿越坍体时,导坑一般沿隧道轮廓线而行,选择在初期支护保留较好的一边,以利用部分既有初期支护作为导坑支护。
导坑底板标高应根据导坑长度、初期支护破坏程、地质条件等具体因素而确定。
4.2.17导坑穿越坍塌体时,导坑形状和几何尺寸按以下原则并考虑坍塌段落初期支护的破坏程度、出碴工作量、操作方便等因素分析确定。
1坍塌段落初期支护保留比较完整时,可采用三角形导坑,既有初期支护作一侧支护,施工时补充施作另一侧支护和底板。
2坍塌段落初期支护破坏严重时采用梯形导坑。
3三角形导坑和梯形导坑示意图见图4.2.17。
图4.2.17三角形导坑和梯形导坑示意图
4救援导坑选择从隧道另一端或从侧面开斜井、横洞时,导坑选择正梯型。
4.2.18导坑尺寸可采用以下方案:
1采用三角形导坑时,采用高1.8m,底宽1.5m的等腰三角形;
2采用梯形导坑时,导坑尺寸采用高1.6m,顶宽1.0m,底宽1.2m。
3当从其他位置基岩上开导坑时,土质导坑尺寸采用1.6m,顶宽1.0m,底宽1.2m,石质导坑采用2.5m,顶宽2.0m,底宽2.4m,确保能用小型设备出碴。
4.2.19导坑的支护方式主要采取箱架支护,箱架采用密排,箱架木料采用15cm×15cm的方木。
有条件时也可采用矿用液压支撑。
导坑进洞和出洞时应加强超前支护,超前支护可采用超前小导管和超前锚杆,超前支护的纵向搭接长度不小于70cm。
支护结构见图4.2.19。
4.2.20导坑开口段可用测量仪器对方向进行控制,不能用测量仪器测设时可用红外线笔将中线逐步引渡,高程控制可用透明水管逐渐引渡前移。
4.2.21导坑开挖应加强组织指挥:
1救援动员:
救援队员应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强壮的体魄和极高的责任心和爱心,救援动员应深入细致,让每个救援队员胆大心细开展救援工作。
2指挥体系:
开挖时,导坑内和导坑洞口各设置一名经验丰富的隧道工程师,采用有线电话和对讲机使导坑掌子面和洞口保证通讯畅通,确保有力的组织指挥。
3人员布置:
由经验丰富且掌握多项技能的开挖、支护、出碴人员的组成
4人员轮换:
救援过程中开挖、支护、出碴人员可按每小时换一次位,每4小时换一次班(六班制)进行轮换。
4.2.22小导坑开挖中,采用洞内安设摄像头(带音频对讲)的方式实时监控开挖状况,摄像头安设在掌子面后方2~3m的位置。
导坑的特殊位置(有变形、有渗水的段落)也应安设摄像头。
洞口显示屏应安设在洞口指挥人员直接能观看的位置,便于洞口指挥人员根据进展情况提前准备材料、进行协调指挥。
4.2.23小导坑法救援设备及工具可按表4.2.23配置。
表4.2.23小导坑法救援设备及工具配置表
设备名称
性能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快速钻机
钻孔深度≥150m;平均每小时钻进速度≥10m/h
台
1
钻杆、钻头2套
无线对讲机
对
5
有线电话
台
2
音频对讲监控系统
套
1
备用摄像头2个
台锯
台
1
手持电锯
台
3
电焊机
台
3
气割
套
2
挖掘机
台
1
装载机
台
1
自卸汽车
台
1
全站仪
台
1
水准仪
台
1
地质罗盘
台
1
红外笔
支
1
透明水管
m
100
风镐
台
5
风钻
台
2
电钻
台
5
桃形锄
把
10
耙长50cm
十字镐
把
10
耙长50cm
军用铁锹
把
10
碴筐
个
50
注:
设备及工具配置应结合隧道可能发生的坍塌类型和实际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4.2.24小导坑法救援物资可按表4.2.24配置。
表4.2.24小导坑法救援物资配置表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钻机钢套管
φ100
m
100
专用地质套管
无缝钢管
m
200
加固使用
原木
φ100
根
40
长4m
方木
15cm×15cm
m3
10
木板
5cm×10cm
m3
2
5×15cm
m3
2
5×20cm
m3
2
木楔
个
800
马钉
Kg
500
铁钉
100mm
盒
30
工作灯
盏
10
白炽灯泡
盒
10
多用插座
个
10
注:
救援物资应结合隧道实际救援方案进行调整。
4.2.25小导坑法救援人员可按表4.2.25配置。
表4.2.25小导坑法救援人员配置表
工种
单位
数量
备注
隧道、地质工程师
人
5
测量工程师
人
2
测量工
人
4
机械工程师
人
2
钻机司机
人
4
机械技师
人
4
普工
人
200
出碴160,钻机24人,搬运16人
电工
人
4
隧道领工员
人
6
六班制
隧道技师
人
24
六班制
木工
人
12
六班制
电焊工
人
12
六班制
氧焊、气割
人
24
六班制
指挥协调
人
24
六班制
注:
救援配置应结合隧道实际救援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Ⅱ顶管救援法
4.2.26当隧道坍塌坍体为软塑~硬塑状或松散土体,小导坑法不能适用时,可采取顶管的方式进行救援。
4.2.27顶进管道类型采用承插钢管,见图4.2.27所示。
4.2.28管道可采用直径φ800mm×10mm钢管,管节长度采用1m。
4.2.29为方便千斤顶和顶进管的连接,需专门加工顶进头,顶进头一端插入承插管,另一端和千斤顶连接(见图4.2.29-1)。
因顶进过程中容易发生偏位,还需设置一套能安装顶进头的导向架(见图4.2.29-2)。
图4.2.29-1顶进头和顶进后背示意图
注:
本图尺寸以厘米计。
图4.2.29-2导向架示意图
4.2.30顶进后背座采用埋设密排300型工字钢作立拄,采用200型工字钢作斜向支撑。
立拄和斜向支撑均应设置反力基础,基础型式、深度应根据计算推力、地质条件等确定。
4.2.31千斤顶可采用200t,行程不小于50cm,并采用固定架进行固定。
4.2.32顶进时,应先安设导向架,按顶进方向固定好导向架,将顶进管放入导向架内,再将顶进头放入导向架和顶管连接。
为了使顶力均匀分布,顶进头和千斤顶采用枕木作垫块。
顶进采用逐节顶进,人工出土的方式进行,每顶进50cm后,千斤顶卸压退回,出碴人员立即将管内的泥土挖出,同时顶进头增加50cm的顶进垫块,如此反复进行。
4.2.33救援设备及工具可按表4.2.33配置。
表4.2.32顶管救援法设备及工具配置表
设备名称
性能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快速钻机
钻孔深度≥150m;平均每小时钻进速度≥10m/h
台
1
钻杆、钻头2套
千斤顶
200t
台
6
顶进设备
套
1
无线对讲机
对
5
电焊机
台
3
气割
套
2
挖掘机
台
1
装载机
台
1
自卸汽车
台
1
全站仪
台
1
水准仪
台
1
地质罗盘
台
1
红外笔
支
1
透明水管
m
100
风镐
台
2
电钻
台
2
桃形锄
把
10
耙长50cm
十字镐
把
10
耙长50cm
军用铁锹
把
10
碴筐
个
50
注:
设备及工具配置应结合隧道实际救援方案进行调整
4.2.34救援物资可按表4.2.34配置
表4.2.34顶管救援法物资表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地质钢管
φ100
m
100
钻机专用
无缝钢管
m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