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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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2

XX长江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行小微企业贷款(以下简称“小微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规X小微贷款作业程序,提高授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等监管指引和《XX长江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小微贷款作业应落实以“双人调查、审贷分离、授权审批、独立放款”为核心特征的风险管理机制,建立专业的调查、审查、评审和审批人员队伍,体现专业分工、岗位制衡的原则。

小微贷款业务流程应涵盖申请受理、尽职调查、尽职审查、评审审批、放款执行、贷后管理、到期收回等环节。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是XX长江商业银行办理单户授信总额300万元(含)以内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X小微贷款作业程序的基本依据,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小微贷款业务流程

第四条申请受理

各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客户经理按照总行信贷政策指引、社区化经营的相关要求,多渠道选定营销目标客户,通过访谈和上门拜访等方式初步了解客户意向和企业经营概况,按照前期面谈、征信查询、筛选准入的流程对客户进行接触和判断,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受理其贷款申请,并准备安排上门调查;反之,任一环节发现客户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即可中止贷款业务发起流程,由客户经理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在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完善小微贷款客户信息库。

第五条尽职调查

(一)调查准备:

客户经理根据我行小微信贷政策及相关规定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客户收集必要的贷款资料,准备好调查提纲、工作底稿、交叉验证的项目和方法。

(二)业主面谈:

通过面对面交流,了解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借款人的从业经历、经营思路、贷款用途、家庭状况方面的信息,同时根据面谈时业主的行为举止、动作习惯,初步评判其处事风格、素质品格、经营思想及经营能力。

(三)现场核实:

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必须对授信业务进行现场调查。

对生产企业,着重实地观察企业经营情况,如设备开工情况、生产流程、产品工艺、库存状态、资产分布、生产环境等,调阅主要结算银行流水,抽查水、电、气费缴纳情况。

对非生产企业,着重实地观察办公环境、仓储、物流、主要合同等,调阅主要结算银行流水。

对于首次向我行申请贷款的客户,还应着重调查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借款人的家庭资产情况。

(四)非现场调查:

调查人员应当利用人行征信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行业协会、上下游客户、周边商户等外围渠道对借款企业、主要经营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查证,了解客户为人人品、从业经历、经营能力、信用状况等非财务信息,特别关注客户是否存在诉讼、环保、处罚、质量、纠纷等负面信息和高利贷、赌博、吸毒、涉黑等不良行为。

(五)分析评估:

调查人员运用交叉验证方法,核查客户提供的证件资料、财务数据(核实后作为自编报表依据),结合贷前调查和核实结果,从申请人背景、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资产负债、现金流、财务结构、经营管理、担保能力、贷款用途与还款来源等方面,分析授信合理性和偿还能力。

对于有关联企业的客户,应当将存在关联关系的经营实体合并起来进行分析。

对于存量客户,分析过程可以适当简化,重点关注企业股权结构、管理结构、经营X围、主要产品和生产经营较上次贷款的变化情况,关注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是否出现新的不良纪录和负面传闻,担保方式是否发生变化,上年度是否被列入我行的预警客户等,并分析变化原因及对贷款的影响。

(六)撰写报告:

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分别独立出具《小微企业贷款尽职调查报告》。

客户经理报告应如实反映尽职调查过程,对客户的基本情况、业务信息、财务状况以及综合回报率进行充分详实的分析说明,客观评价贷款用途真实性、测算客户资金缺口,明确贷款业务品种、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基本要素,以及贷后管理的要求。

风险经理报告侧重反映尽职调查过程、核查关键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揭示授信业务主要风险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财务风险、集团或关联企业风险、授信担保风险等),针对风险点提出风险防X措施建议,对不同观点或未涉及信息进行补充。

审查人员出具《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审查报告》,重点从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角度对客户经理、风险经理提交的信贷资料和报告进行审核,进一步提示风险点和管控要求,并独立发表审查意见。

第六条评审审批

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贷审会在自身权限X围内对经营部门提交的小微贷款业务进行审议,出具明确的评审意见后,逐级报送给有权审批人审批。

小微贷款的评审与审批须严格遵守贷审会工作制度和总行授权规定,严禁越权审议、审批贷款。

第七条放款执行

客户经理根据最终审批意见约请小微贷款客户签署合同、取印核保,落实贷审会、有权审批人要求的前置条件后提交放款。

放款审核岗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表面合规性负责,通过后出具《放款通知书》,随借据、支付凭证一同送交柜面办理下账和支付手续。

第八条贷后及日常管理

管户客户经理负责小微贷款业务发生后的日常管理,包括贷款资金用途检查、常规检查、资产质量风险分类、贷款到期收回、总结评价等,贷款出现风险时还要做好相应的风险提示、预警处理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

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负责对客户经理的用途检查、常规检查、风险分类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预警信号或处于不良处置阶段的贷款客户,还应当按照本行相关信贷管理制度要求,陪同客户经理进行上门检查和信息核实,形成预警或逾期贷款处置方案后报批。

第三章申请受理

第九条申请途径

小微贷款既可以由本行客户经理通过上门或方式主动营销,也可以由有贷款需求的客户通过以下途径主动提出申请:

(一)直接上门向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提出贷款申请。

(二)向本行自助银行客服人员提出贷款需求。

(三)通过我行小微贷款专用jscjcbank189.发起贷款申请。

(四)通过客服向本行客服人员提出申请。

小微贷款专用管理人员及银行客服人员应最迟在次日上午,将收到的贷款需求信息转达给总行市场管理部。

自助银行客服人员应最迟在次日上午,将贷款需求信息转达给属地分支行分管业务的副行长。

对上述途径获得的贷款申请,总行市场管理部或异地分支行分管行长每天根据区域归属原则,按照申请人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将借款申请传递给相应区域的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

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应及时将潜在贷款客户信息分配至相关客户经理,并做好分配记载。

客户经理应及时联系客户,初步接洽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贷款意愿,对于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客户,应立即上门或通知客户前往相应的分支行进行前期面谈。

各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均单独配备综合内勤岗,专职负责本团队内部的小微贷款受理和服务事宜,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受理分支行上门客户的贷款咨询及申请。

2.担任分支行及小企业银行部贷审会秘书。

3.协助客户经理对上门客户的贷款合同、借据进行核保面签,负责放款资料的集中报送。

4.负责征信查询、分户帐查询以及银票签发受理。

5.分支行及小企业银行部内部事务处理。

第十条贷款申请面谈

向我行申请小微贷款的客户必须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由客户经理进行接洽和前期面谈,面谈可在本行进行,也可在客户经营场所进行。

(一)首次申请面谈

客户经理应围绕《小微企业贷款客户面谈笔录》(附件2-1)中列出的要点内容,从客户基本情况、经营信息、主要负责人及其家庭情况、贷款申请信息、历史信贷记录、拟提供的担保措施等6个方面,逐项与申请人进行交流,结束后根据面谈获取的信息整理形成《小微企业贷款非现场调查记录表》(附件2-2),给出对经营业主印象的大致评价,并对照我行小微企业贷款准入标准,提出初步筛选意见。

面谈认为符合我行小微贷款准入基本条件的,应要求客户填写征信查询授权书并签字、盖章,查询征信记录作为进一步筛选的依据。

对不符合基本准入标准的客户,应及时将贷款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并在《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咨询台账》(附件2-3)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分别进行登记,为后续小微贷款营销对象梳理和风险防X提供参考。

(二)非首次申请面谈

对申请续贷、变更已放款业务条件的客户,面谈内容应根据前期已了解的客户信息予以适当简化,仅需针对应当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行重点沟通。

虽曾在我行办理过一般授信业务,但截至本次申请日,我行贷款结清已超过一年的客户应视同首次申请客户进行面谈。

第十一条信用记录查询

面谈认为申请人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客户经理应要求申请人填写《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或《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个人授权书应由查询对象本人亲笔签名,单位授权书须加盖企业公章,授权客户经理查询征信记录,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筛选准入受理

征信系统查询结束后,客户经理要据实记录查询结果,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非现场调查记录表》,并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筛选判断,提出贷款受理与否的意见。

认为符合准入条件的,由管户客户经理向业务管理部(同城支行为支行行长或指定人员)申请安排风险经理,共同上门进行实地调查;认为不符合贷款准入标准的,客户经理应及时将理由及原因告知申请人,同样需做好解释工作,并在《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咨询台账》、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贷款申请分配

客户经理自营贷款按照“谁营销、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任务和业绩分配,以充分激发客户经理的营销积极性。

通过其他渠道受理的贷款申请,由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分配:

(一)客户经理的工作经历及信贷风险评判能力。

(二)客户经理在手待处理的贷款申请量及管户数量。

(三)社区化经营区域划分等其他因素。

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将贷款申请分配给客户经理的同时,应基于自身了解的情况进行信息共享和风险提示。

客户经理在接到贷款申请后,应及时对《小微企业贷款申请表》中的信息进行解读,并联系客户履行前期面谈手续。

第四章尽职调查

第十四条小微贷款尽职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反映原则。

贷款尽职调查必须建立在合规、真实的基础之上,调查人员要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调查职能,确保调查行为的合规性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

(二)实地调查原则。

尽职调查人员应到贷款申请人生产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实地观察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注重收集小微企业及其业主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作为分析判断贷款风险的重要依据。

(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应遵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财务信息方面不单纯依靠客户的财务报表,而应根据实地调查获取的客户资产、负债、销售、成本及费用信息进行数据调整和自编报表。

(四)关注非财务信息原则。

非财务信息在小微贷款的风险判断过程中占有尤为重要的地位,调查人员需重点关注业主或主要股东人品能力、资信状况、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投资理念等信息,留意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客户渠道等方面的情况。

(五)风险经理协同作业原则。

本行所有小微贷款调查必须采取主办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双人上门的方式进行,风险经理负责贷前调查协同作业,并介入关键风险管控环节,独立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六)关系人回避原则。

尽职调查人员如与借款人存在利益关联关系,应按照《商业银行授信尽职指引》要XX行回避。

第十五条调查准备

尽职调查是小微贷款业务操作的关键环节。

客户经理在进行实地尽职调查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向面谈筛选合格的客户收集资料(具体清单见附件2-4)

1.基本资料

(1)向我行申请小微企业对公贷款的客户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

④机构信用代码证;

⑤章程(该项为法人客户必要资料,非法人经济组织作为借款人的,无须提供);

⑥上年度及当期纳税申报表(非一般纳税人的小微客户提供缴税凭证,下同),小微客户财务分析遵循眼见为实、自编报表的工作原则,企业财务人员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可作为参考,但不作为贷款必要资料;

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人XX、配偶XX及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2)向我行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小微客户须提供:

①借款人XX、配偶XX、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②借款人经营背景资料,其中:

a.经营实体已在工商办理注册登记的,根据经营实体工商登记类型,参照小微企业对公贷款要求收集资料;

b.法律法规不要求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实体,应当提供专业市场摊位证或与市场管理方签订的经营场所租赁协议、与村级以上组织签订的农田或水面承包协议、与核心下游企业配套关系稳定一年以上的业务合同/代理加工协议等作为经营背景证明材料。

2.经营情况及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客户经理应当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真实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偿债能力、贷款用途为目的收集以下资料:

(1)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2)业主家庭资产清单、房产及车辆产权证明;

(3)主要经营性固定资产清单、产权证明或采购发票;

(4)购销合同、采购及发货单据、近6个月主要银行账户流水、内部账册及会计凭证;

(5)生产型企业应当提供近三个月设备能耗凭证,如水电缴费单、燃煤采购单等作为经营情况的辅助证明材料,流通型企业应提供购销存明细账及出入库单据;

(6)其他证明客户经营情况、贷款用途的必要资料。

3.其他资料

申请贷款额度100万元(不含)以上的借款人,生产经营中涉及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的,应提供《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主营业务属于特定行业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许可经营资质证书。

申请贷款额度100万元(含)以内的借款人,可不强制要求提供排污许可证、特定行业许可经营资质证书。

属于许可经营X围的行业具体包括:

(1)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电热毯、压力锅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安全的产品、保障劳动人安全的产品(如安全帽等)、影响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须取得《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2)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公路运输企业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交运输辅助服务的企业须取得《道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企业须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

(4)建筑、绿化、土方工程施工企业须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5)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企业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6)烟草销售企业须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

(7)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8)医药、医疗器械销售企业须分别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药生产企业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

(9)餐饮、宾馆等行业均须取得《卫生许可证》,餐饮行业须同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宾馆须同时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10)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制造企业须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11)有毒、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2)废旧金属回收须取得《特种行业名录管理证》,民用废旧物资回收无须取得该证书。

(13)汽油等易燃易爆油品贸易的企业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14)从事快递服务的企业须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15)其他特种行业准入资质要求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4.担保资料

(1)公司类保证人和有经营背景的自然人保证人,分别参照小微企业对公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的相关要求收集资料。

(2)有稳定工作的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除了提供夫妇XX、婚姻关系证明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3)专业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的,必须提供《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已经获得我行第三方合作担保机构准入资格,且按要求足额缴存了担保基金。

(4)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必须提供抵押物产权证明以及我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

(5)小微贷款原则上不接受应收账款、动产质押等担保方式,确有必要的,资料按照我行相关产品办法和担保管理办法要求提供。

(二)按照《小微企业贷款调查评估规X》相关要求,准备第三方侧访人员及事项,检查征信报告、分户帐流水是否齐全;根据客户经营类型和申请贷款的用途,准备实地调查的内容和重点,拟定调查提纲,准备好调查工作底稿;对实地调查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客户可能的行为、客户可能提的问题等)预先考虑,同时拟定在分析过程中进行交叉检验的主要项目及方法。

第十六条业主面谈

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应按照《小微企业贷款现场调查工作底稿》(附件2-5)的相关要求,与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以及财务负责人进行面谈,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及基本现状、未来发展前景及贷款资金具体用途,并在《小微企业贷款现场调查工作底稿》上予以记载。

面谈时,要特别留意交流对象的行为举止、动作习惯,客观评判企业业主的为人人品、经营思想及经营能力。

(一)了解人品能力

1.通过与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面谈,关注其言谈举止、性格特征,了解其社会交往圈子及日常嗜好;

2.通过现场面谈交流,了解主要负责人经营思想及从业经历、经营能力;

3.通过面谈,了解借款人近6个月工资福利发放及劳动保险、税收缴纳情况;

4.通过面谈,了解借款人婚姻状况、家庭关系、股东关系及股权结构情况。

(二)分析发展趋势、预测发展前景

1.通过与借款企业主要负责人之间的交流,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条件以及近二年来的生产变化、销售发展趋势,必要时可对造成变化的原因作进一步交流。

2.交谈了解借款人当前在手订单情况、主要上下游客户群体以及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新产品开发情况,并对企业市场前景作初步的预测和判断。

(三)了解贷款用途

1.通过面谈了解贷款的具体用途,不仅要摸清贷款资金是否符合补充营运资金、购置或改扩建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基本投向,还要深层次了解交易对手、交易时间和方式等具体信息。

2.初步判断贷款用途是否合理。

客户提出的贷款用途必须要和企业的销售规模、市场地位、盈利能力、发展规划等相匹配。

第十七条现场核实

调查人员通过现场走访,观察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查看原始资产、业务凭证及单据,在《小微企业贷款现场调查工作底稿》中记载对借款人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核实情况。

(一)实地走访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查看厂名厂牌、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并通过与企业实际控制人、雇员、门卫、周围商户交流,核实该场所是否确属申请人在实际经营,谨防申请人冒用他人经营场所骗取银行信用。

(二)查看有形资产状况,观察厂区位置、周边环境、占地X围,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面积及陈新度,判断土地、房产面积是否与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相符,估值是否合理;主要生产设备的陈新率、先进程度,生产线数量是否和提供的信息相符。

(三)查看公司生产现场,观察开工情况,生产秩序状况,员工精神状态,通过和员工交流了解企业管理水平,估算企业生产能力,佐证销售水平。

(四)查看库存情况,观察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摆放情况、摆放日期,询问存货管理情况,判断企业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报表披露信息相符;通过查看企业购、销、存情况,分析三个环节之间是否平衡,衔接是否顺畅,有无断货、滞销、积压等失衡迹象或通过变化趋势综合分析企业经营情况。

(五)走访借款企业财务部门,通过核实企业内部账册、会计凭证等资料,了解其资产负债和业务的真实情况,判断其经营管理秩序是否正常。

对于没有正规财务记录的小微客户,应当基于眼见为实及审慎原则,通过查阅业主日记账本、水电缴费单、工资发放清单、进销货凭证等原始资料的途径逐项核实借款人资产、负债、销售收入、净资产、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等主要财务数据,测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例、速动比例等关键财务指标,核实借款人真实财务状况。

1.现金流核实

(1)通过查询借款人现金日记账及银行账户(含卡、折)交易流水,并与本行分户账或他行账户近6个月账户对账单进行比对,核实客户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了解借款人现金流入、流出状况以及资金运用状况。

(2)根据借款人销售方式、平均销售额状况,对突发性大笔现金(含银行存款)流入、频繁的当天进出交易以及大额转账交易进行核查。

关注借款人信用卡经常性取现及全额透支,通过分支行营业部柜面工作人员了解客户是否经常有签发空头支票等异常情况。

2.资产核实

借款人资产调查必须坚持眼见为实、审慎确认,无法核实、无法验证的推测性或权属不清资产不得记入自编报表科目。

3.负债核实

借款人负债调查必须坚持合理估计、审慎调减,对客户叙述及其他渠道获得的可能负债信息,本着审慎原则,均应当予以确认。

对任何负债的调减,都必须有确实的证据支持,否则,一律不得调减。

4.净资产核实

根据核实后的资产及负债总额,计算实际所有者权益。

借款人的实际所有者权益=核实后资产总额-核实后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能代表该企业实际拥有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占总资产比例越大,企业的财务状况就越稳定。

5.损益状况核实

损益状况是指客户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具体按照《小微企业贷款调查评估规X》的要求进行核实。

第十八条非现场调查

(一)通过人行征信查询,调查企业及实际控制人银行融资情况以及对外担保情况,查看其他银行的贷款分类情况和担保方式。

判断企业历年融资结构及变动原因,是否存在不良记录;对外担保的数额,是否会对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与被担保企业的关系及担保原因;分析对外担保的承受能力以及潜在的风险隐患,分析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程度。

(二)通过国内主要搜索查询企业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涉及诉讼、环保、处罚、质量、纠纷等负面信息,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系统查询企业历史及目前的被执行案件情况,并了解原因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三)通过行业协会、传统媒体以及周边企业等途径了解企业及实际控制人的经营及信用情况;通过企业、雇员、同行等途径打听企业是否存在关联企业,如果存在,要对其进行延伸了解。

(四)通过与申请单位上下游企业进行接触,了解主要业务分布、结算方式、往来账款周期、上下游合作情况,核实贷款申请人是否存在拖欠资金和货物的情况,有无发生相关纠纷等。

(五)通过邻里、关系户了解企业实际控制人家庭关系是否和谐,有无性格缺陷,是否涉及民间借贷、赌博、吸毒、涉黄、涉黑等不良行为或现象。

第十九条担保调查

(一)公司类保证人,主要对保证人主体资格与财务实力进行核查。

保证人的主体资格、财务实力调查方式和要求参照借款人调查方式。

(二)自然人保证人,须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保证人及配偶是否存在不良征信记录,如有,应予以具体说明。

同时,核查保证人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对总体担保能力予以评价,并对本次担保的原因予以分析说明。

(三)专业担保公司保证人,需分析担保公司在我行合作额度、期限和合作条件的执行情况。

(四)抵(质)押品的调查内容包括现场察看抵(质)押品状况、核实抵(质)押品的权属真实性、抵(质)押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抵(质)押品价值的合理性、占有控制情况、变现性以及处置便利性。

对第三方提供抵(质)押物的,应调查其提供担保的真实原因,对第三方与借款人的关系进行调查披露。

(五)调查分析担保人的担保意愿、担保人履约的经济动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及本次提供担保的原因。

对担保人是客户的关联公司,或是与客户之间存在较多经济利益关系的公司,侧重分析有无代偿性现金来源,防止其通过互保、循环担保方式削弱担保的有效性。

(六)对多种担保方式并存的,对辅助性担保方式的调查可适当从简。

(七)担保管理的具体要求,参照《XX长江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分析与评估

小微贷款分析与评估是现场调查结束后,客户经理根据《小微企业贷款申请表》、《小微企业贷款非现场调查记录表》以及《小微企业贷款现场调查工作底稿》中记载的相关信息,对申请人的借款主体资格、还款意愿、还款能力、担保措施、贷款用途等逐项进行分析评估,判断借款人能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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