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docx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以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或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为主要原料的材料及制品。
3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以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为主要原料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其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以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为主要原料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其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塑料标准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1.2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感官
色泽正常,无异臭、污物
浸泡液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
4.3理化指标
4.3.1通用理化指标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通用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通用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总迁移量a/(mg/dm2)≤
10
GB31604.8
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水(60℃,0.5h)≤
10
GB31604.2
重金属(以Pb计)/(mg/kg)4%乙酸(体积分数)(60℃,0.5h)≤
1
GB31604.9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b/(mg/kg)
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
GB31604.52
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量c/(mg/kg)
N-亚硝胺≤
N-亚硝胺可生成物≤
0.01
0.1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量的测定
a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根据实际使用中的面积体积比将结果换算为mg/kg,且限量为≤60mg/kg。
b仅适用于使用胺类防老剂和偶氮着色剂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附录A、塑料标准附录A、GB9685及相关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c仅适用于使用硫化促进剂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4.3.2其他理化指标
4.3.2.1以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原料的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最大残留量(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以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塑料标准附录A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原料的SML、SML(T)、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4.3.2.2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添加剂的SML、SML(T)、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4.4其他技术要求
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粘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涂料、油墨和(或)粘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5其他
5.1迁移试验
5.1.1一般要求
迁移试验应按GB31604.1和GB5009.156的规定执行,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5.1.2特殊要求
5.1.2.1含油脂食品模拟物
含油脂食品应按照GB31604.1选择植物油作为食品模拟物,如材料或制品采用植物油进行迁移试验技术上不可行,或发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的物理性能(变形、融化、溶胀)的改变时,可选择50%乙醇溶液(体积分数)作为食品模拟物。
当采用50%乙醇溶液(体积分数)作为食品模拟物时,含油脂食品模拟物校正因子和脂肪校正因子不适用。
5.1.2.2总迁移试验
与食品接触温度(T)不超过40℃、接触时间(t)不超过24h的橡胶材料及制品的总迁移试验条件选择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总迁移试验条件
预期使用条件
迁移试验条件
T≤40℃,t≤10min
40℃,10min
T≤40℃,10min<t≤30min
40℃,30min
T≤40℃,30min<t≤2h
40℃,2h
T≤40℃,2h<t≤24h
40℃,24h
5.1.2.3高锰酸钾消耗量试验次数
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进行高锰酸钾消耗量测试时,同一试样应进行三次迁移试验,每次均使用一份新的食品模拟物,并以第三次迁移试验结果为测试结果。
如确有证据证明第一次迁移试验的迁移量未超过迁移限量且第二次、第三次迁移试验的迁移量不会增加,则不再进行多次迁移试验。
5.2标签标识
5.2.1标签标识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5.2.2如产品含有天然乳胶,应标明“产品含有天然乳胶”。
附录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
1表1规定了以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
2由列于表A.1中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基础聚合物等原料经聚合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分子量大于1000Da的物质也允许用作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
3GB9685-2016附录B中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及SML(T)分组编号适用于本标准。
4表1中聚合物合成所使用单体及其他起始物为酸、醇或酚类物质的,其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也可在相应聚合物的合成中使用,并应符合相应的酸、醇或酚类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限制性要求;表.1已列出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其使用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表1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
序号
中文名称
CAS号
通用类别名
SML/QM(mg/kg)
SML(T)(mg/kg)
SML(T)分组编号
其他要求
1
1,1,2,3,3,3-六氟-1-丙烯与1,1-二氟乙烯的聚合物
9011-17-0
PVDF
ND(1,1,2,3,3,3-六氟-1-丙烯:
SML,DL=0.01mg/kg);5(1,1-二氟乙烯:
SML)
相对分子质量>70000
2
1,1,2,3,3,3-六氟-1-丙烯与1,1-二氟乙烯和四氟乙烯的共聚物
25190-89-0
5(1,1-二氟乙烯:
SML);0.05(四氟乙烯:
SML);ND(1,1,2,3,3,3-六氟-1-丙烯:
SML,DL=0.01mg/kg)
相对分子质量>100000
3
2-甲基-1,3-丁二烯与2-甲基-1-丙烯的聚合物的氯化产物
68081-82-3
CIIR
ND(2-甲基-1,3-丁二烯:
SML,DL=0.01mg/kg)或1(2-甲基-1,3-丁二烯:
QM)
4
2-甲基-1,3-丁二烯与2-甲基-1-丙烯的聚合物的溴化产物
68441-14-5
BIIR
ND(2-甲基-1,3-丁二烯:
SML,DL=0.01mg/kg)或1(2-甲基-1,3-丁二烯:
QM)
5
3α,4,7,7α-四氢-4,7-亚甲基-1H-茚与乙烯和丙烯的聚合物(乙烯-丙烯-二环戊二烯的聚合物)
25034-71-3
EPDM
6
苯乙烯与1,3-丁二烯的共聚物
9003-55-8
SBR
ND(1,3-丁二烯:
SML,DL=0.01mg/kg)或1(1,3-丁二烯:
QM)
7
苯乙烯与2-甲基-1,3-丁二烯的聚合物
25038-32-8
SBC
ND(2-甲基-1,3-丁二烯:
SML,DL=0.01mg/kg)或1(2-甲基-1,3-丁二烯:
QM)
8
2-丙烯腈与1,3-丁二烯的聚合物;丁腈橡胶
9003-18-3
NBR
ND(1,3-丁二烯:
SML,DL=0.01mg/kg)或1(1,3-丁二烯:
QM);ND(2-丙烯腈:
SML,DL=0.01mg/kg)
9
丙烯与顺丁烯二酸酐的接枝聚合物,可含5-亚乙基-2-降冰片烯作改性单体,其中丙烯占最大质量分数
25722-45-6
PP
0.05(5-亚乙基-2-降冰片烯:
SML)
30(以顺丁烯二酸计)
3
无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迁移量检测方法时可使用0.05mg/6dm²(QM)作为其限量值。
含有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材料及制品接触食品的面积与食品质量比不得高于2dm²/kg
10
丙烯与乙烯和1-丁烯的共聚物,可含5-亚乙基-2-降冰片烯作改性单体,其中丙烯占最大质量分数
25895-47-0
PP
0.05(5-亚乙基-2-降冰片烯:
SML)
无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迁移量检测方法时可使用0.05mg/6dm²(QM)作为其限量值。
含有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材料及制品接触食品的面积与食品质量比不得高于2dm²/kg
11
丙烯与1-丁烯的聚合物,可含5-亚乙基-2-降冰片烯作改性单体,其中丙烯占最大质量分数
29160-13-2
PP
0.05(5-亚乙基-2-降冰片烯:
SML)
无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迁移量检测方法时可使用0.05mg/6dm²(QM)作为其限量值。
含有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材料及制品接触食品的面积与食品质量比不得高于2dm²/kg
12
丙烯与乙烯的聚合物,可含5-亚乙基-2-降冰片烯作改性单体,其中丙烯占最大质量分数
9010-79-1
PP
0.05(5-亚乙基-2-降冰片烯:
SML)
无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迁移量检测方法时可使用0.05mg/6dm²(QM)作为其限量值。
含有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材料及制品接触食品的面积与食品质量比不得高于2dm²/kg
13
丁二酸二甲酯和4-羟基-2,2,6,6-四甲基-1-哌啶乙醇的聚合物
65447-77-0;70198-29-7
30(SML)
14
1,3-丁二烯低聚的均聚物
68441-52-1
BDR
ND(1,3-丁二烯:
SML,DL=0.01mg/kg)或1(1,3-丁二烯:
QM)
15
基于聚丙烯和交联三元乙丙橡胶的热塑性硫化橡胶(以5-亚乙基-2-降冰片烯作为第三单体的三元乙丙橡胶)
-
TPV
0.05(5-亚乙基-2-降冰片烯:
SML)
15(以甲醛计)
15
无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迁移量检测方法时可使用0.05mg/6dm²(QM)作为其限量值。
含有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材料及制品接触食品的面积与食品质量比不得高于2dm²/kg
16
基于聚丙烯和交联三元乙丙橡胶的热塑性硫化橡胶(以5-亚乙基-2-降冰片烯作为第三单体的三元乙丙橡胶)与乙烯和1-辛烯共聚物和矿物油的共混物
-
TPV
0.05(5-亚乙基-2-降冰片烯:
SML)
15(以甲醛计)
15
无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迁移量检测方法时可使用0.05mg/6dm²(QM)作为其限量值。
含有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材料及制品接触食品的面积与食品质量比不得高于2dm²/kg。
仅用于葡萄酒瓶塞外皮
17
甲基丙烯酸甲酯与丙烯酸乙酯的共聚物
9010-88-2
PMMA
6(以2-丙烯酸计);6(以甲基丙烯酸计)
22,23
18
聚1,3-丁二烯
9003-17-2
BR
ND(1,3-丁二烯:
SML,DL=0.01mg/kg)或1(1,3-丁二烯:
QM)
19
聚1,2-乙二醇
25322-68-3
30(以1,2-乙二醇计)
2
20
聚2-甲基-1,3-丁二烯;聚异戊二烯
-
ND(2-甲基-1,3-丁二烯:
SML,DL=0.01mg/kg)或1(2-甲基-1,3-丁二烯:
QM)
21
三氟氯乙烯与1,1-二氟乙烯的共聚物
9010-75-7
5(1,1-二氟乙烯:
SML);ND(三氟氯乙烯:
SML,DL=0.01mg/kg)
无相应的三氟氯乙烯迁移量检测方法时可使用0.5mg/6dm2(QM)作为其限量值
22
妥尔油松香与反丁烯二酸化松香与甲醛的聚合物
-
15(以甲醛计)
15
23
乙烯、丙烯和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聚合物
25038-36-2
EPDM
0.05(5-亚乙基-2-降冰片烯:
SML)
无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迁移量检测方法时可使用0.05mg/6dm²(QM)作为其限量值。
含有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材料及制品接触食品的面积与食品质量比不得高于2dm²/kg
24
乙烯、丙烯、5-亚乙基-2-降冰片烯和二聚环戊二烯的共聚物
27026-53-5
EPDM
0.05(5-亚乙基-2-降冰片烯:
SML)
无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迁移量检测方法时可使用0.05mg/6dm²(QM)作为其限量值。
含有5-亚乙基-2-降冰片烯的材料及制品接触食品的面积与食品质量比不得高于2dm²/kg
25
乙烯-乙酸乙烯酯的聚合物
24937-78-8
EVA
12(乙酸乙烯酯:
SML)
26
乙烯与二环[2,2,1]庚-2-烯的聚合物
26007-43-2
E/NB
0.05(二环[2,2,1]庚-2-烯:
SML)
27
异戊二烯-异丁基的共聚物;含1-甲基-1-丙基的2-甲基-1,3-丁二烯的聚合物
9010-85-9
IIR
ND(2-甲基-1,3-丁二烯:
SML,DL=0.01mg/kg)或1(2-甲基-1,3-丁二烯:
QM)
28
乙烯与乙酸乙烯酯和乙烯醇的聚合物,环氧丙烷改性
482589-30-0
EVOH
12(SML,以乙酸乙烯酯计);ND(环氧丙烷:
SML,DL=0.01mg/kg)或1(QM,以环氧丙烷计)
作为单次或重复使用的食品包装内侧的非直接接触食品层,和食品间有一层或多层已批准使用的材料分隔。
该树脂单独使用时,厚度不超过50μm;与其他EVOH混合使用时,最大使用量不超过30%,厚度不超过(50/x%)μm,其中x%为PO改性EVOH在混合物中的比例
29
2-丙烯酸与硅酸(H4SiO4)四甲酯的聚合物锌盐
1338452-06-4
PAA
5(锌:
SML)
6.0(以2-丙烯酸计)
22
与食品间需由聚丙烯(厚度不低于30μm)或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厚度不低于50μm)或其他具有相同或更好阻隔性能的已批准使用的聚合物分隔
30
4-甲基-1-戊烯与1-癸烯的聚合物
25155-83-3
PMP
0.05(4-甲基-1-戊烯:
SML);0.05(1-癸烯:
SML)
聚合物中4-甲基-1-戊烯物质的量不低于95%摩尔比
31
4-甲基-1-戊烯与1-十八碳烯和1-十六碳烯的聚合物
81229-87-0
PMP
0.05(4-甲基-1-戊烯:
SML)
聚合物中4-甲基-1-戊烯物质的量不得低于97%摩尔比
32
对苯二甲酸与1,2-乙二醇和1,4-二(羟甲基)环己烷的聚合物
25038-91-9
PET
30(以1,2-乙二醇计);7.5(以对苯二甲酸计)
2;28
1.1,4-二(羟甲基)环己烷占所有二醇单元1%-34%(摩尔比)时: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不可用于接触碳酸饮料和啤酒及酒精含量超过25%的食品,热灌装温度不超过82.2ºC,储存温度不超过48.9ºC。
在容器中不作热处理。
2.1,4-二(羟甲基)环己烷占所有二醇单元35%-80%(摩尔比)时: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
(1)在室温以上、100ºC以下不可用于接触酒精含量超过13%的食品;
(2)在室温条件或更低的温度下,不可用于接触酒精含量超过25%的食品
33
1-丁烯与乙烯的聚合物
25087-34-7
PB-1
乙烯单体的质量分数不超过9.5%
34
对苯二甲酸与1,2-乙二醇、1,4:
3,6-二脱水山梨糖醇和1,4-二(羟甲基)环己烷的聚合物
1038843-64-9
PET
5(1,4:
3,6-二脱水山梨醇:
SML)
30(以1,2-乙二醇计);7.5(以对苯二甲酸计)
2;28
1.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的最高使用温度为100℃。
2.不得用于生产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35
1,1-二氟乙烯均聚物
24937-79-9
PVDF
5(1,1-二氟乙烯:
SML)
不得接触强碱性物质
36
1,1-二氯乙烯与2-丙烯腈的聚合物
9010-76-8
PVDC
ND(1,1-二氯乙烯:
SML,DL=0.01mg/kg);ND(2-丙烯腈:
SML,DL=0.01mg/kg)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与食品接触温度不得高于121℃
37
1,1-二氯乙烯与2-甲基-2-丙烯酸甲酯的聚合物
25120-29-0
PVDC
ND(1,1-二氯乙烯:
SML,DL=0.01mg/kg)
6(以甲基丙烯酸计)
23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与食品接触温度不得高于121℃
38
1,1-二氯乙烯与2-甲基-2-丙烯酸甲酯和2-甲基-2-丙烯腈的聚合物
32335-23-2
PVDC
ND(1,1-二氯乙烯:
SML,DL=0.01mg/kg);ND(2-甲基-2-丙烯腈:
SML,DL=0.01mg/kg)
6(以甲基丙烯酸计)
23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与食品接触温度不得高于121℃
39
苯乙烯与甲基丙烯酸的聚合物
9010-92-8
PS
6(以甲基丙烯酸计)
23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与食品接触温度不得高于121℃
40
对苯二甲酸与5-氨基-1,3,3'-三甲基环己甲胺和已内酰胺的聚合物
1105025-82-8
PA
6(5-氨基-1,3,3'-三甲基环己甲胺:
SML)
7.5(以对苯二甲酸计);15(以已内酰胺计)
28;4
41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与氮杂环十三烷-2-酮和间苯二甲酸的聚合物
79331-75-2
PA
5(氮杂环十三烷-2-酮:
SML);0.05(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
SML)
5(以间苯二甲酸计)
27
1.仅用于接触水性、酸性、脂肪类和酒精含量不超过8%的食品。
2.三个单体的质量百分比范围分别为:
氮杂环十三烷-2-酮34.4±1.5%,间苯二甲酸26.8±0.4%,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38.8±0.5%
42
氢化的苯乙烯与1,3-丁二烯嵌段共聚物
66070-58-4
PS
ND(1,3-丁二烯:
SML,DL=0.01mg/kg)或1(1,3-丁二烯:
QM)
43
2-苯丙烯
98-83-9
0.05(SML)
44
天然橡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