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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的监管研究金融经济毕业论文

 

P2P网络借贷的监管研究

【内容摘要】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往往达不到银行的放贷要求,P2P网络借贷平台就成了他们的救命稻草,这也是金融领域的一种创新。

但是为企业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发生了很多平台倒闭的现象。

为抑制种种未知的风险,平台需要加强自己的内部控制,相关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关监管政策,把一些不合规的平台拒之门外,降低P2P网络借贷的风险,更好的发挥网络借贷平台的优势,更好地为一些中小企业和需要以赚取利息盈利的投资者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平台。

【关键词】P2P;监管;网络借贷平台

一、引言

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媒介,帮助有投资意向的民众与有资金需求的中小型企业达成一种合作关系。

它通过收取手续费方式为双方制定合作程序并充分发挥作为一种中介平台的作用。

但是很多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不择手段,他们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人,使他们分析失误。

有些平台为了获取更大收益居心叵测,把资金挪用到别处,造成重大损失,导致平台倒闭。

由于政府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容易被很多不怀好意的平台钻空子并且趁虚而入,导致老百姓大部分的积蓄石沉大海,把很多家庭推入了万丈深渊,影响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政府应该跟上市场的步伐,积级出台应对政策并制定相关门槛来作为一种约束,这不仅是对弱势群体的庇护,也是对真正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的维护。

那么如何能够让这一平台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呢?

我们应如何对P2P平台进行监管呢?

本文通过采集、对比、汇总相关数据,运用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和举例分析的方法,探究了P2P平台的成长局势以及该如何有效监管才能取长避短。

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通过提出各种可行的建议,制约恶势力的增长,改善更多监管上面的漏洞,帮助P2P平台能够积级稳定地发展,在这件事情上,我们任重道远。

二、文献综述

对国际金融监管模式进行的介绍中,参照唐波主编的《新编金融法学(第三对版)》中相关内容。

概括起来各国金融监管模式可以分,中央银行为监管、财政部监管、独立监管机构监管和多元分管的监管机构监管四类。

对金融机构进行介绍时,参考刘亚天编著的《金融法概论(第二版)》,将金融机构分为存款机构、契约型机构与投资机构。

对P2P网络金融的法律建议中有关对平台注册资金方面的规定进行介绍时,关于公司资本确定原则参考范健、王建文著《公司法(第二版)》,同时对法定资本的作用和意义的分析,借鉴王欣新编著的《公司法(第二版)》资本法定强调资本对债权人的担保价值,有利于防止设立空壳公司等诈骗行为,可以保证公司有较充足的初始运营资金,并有助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与交易安全。

对最低资本额的分析,借鉴赵旭东主编的《公司法学》中的相关内容。

对资金托管制度进行建议时,关于各大银行对P2P行业提供资金托管的新闻消息,分别来自招商银行官网和中国商业电讯网。

在P2P网络金融法律问题司法实践的建议中,对于督促程序的特点分析,借鉴常怡编著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

解释P2P网络金融的借款人违约案件处理中,适用督促程序带来的便利和节约大量的司法成本。

在关于建立P2P网络金融的行业协会的建议中,对行业协会的定义参照王名、孙春苗撰写的《行业协会论纲》一文。

三、网络借贷发展和监管现状分析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进程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广泛普及,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规模也越来越壮大。

P2P即“Peer-to-peerLending”,是“点对点的信贷或个人对个人的信贷”的意思。

1974年,自尤努斯教授在孟加拉进行小额信贷扶贫试验以来,小额信贷便在全球范围中普及开来。

随着互联网逐渐在人们生活中变得越来越必不可少,很多人就利用网络平台来进行小额借贷业务,这就是我们如今的P2P。

2005年,英国的Zopa成为首个P2P网络借贷平台。

随之,美国的Prosper在2006年2月成立,德国的Smava在2007年2月成立。

2006年,本国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宜信在北京正式诞生。

随后,在2014年,首家IPO挂牌的P2P网络借贷平台LendingClub也成为众多平台中的焦点。

2007年,拍拍贷正式上线,至2011年底,大约有20家这样的平台,基本上没有出现跑路的状况。

随着网络平台的起步,很多民间线下具有这方面经验的渐渐关注并成立P2P网络借贷平台,同时软件开发公司也开始研究运行模式,至2012年底,我国的网络借贷平台从20家火速发展成240家。

由于欠缺风险控制,平台倒闭跑路的情况接踵而至。

2013年,240家左右的平台数量瞬间增加到约600家,随着数量的剧增,这一时期平台发生经营困难,倒闭的事件高达74起,使得P2P风险引起舆论的焦点。

2014年,P2P网贷平台希望通过监管来改善现状,国家在政策上支持该平台,鼓励互联网创新,于是很多中小企业和金融巨头开始尝试互联网金融领域,建立的自己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全球监管经验

相对于我国的监管情况而言,国外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成长得更加成熟,信用风险也比我国的低,他们具有一套比我们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和丰富的经营经验。

因此,了解国外的经营模式和监管方式会更有利于我们国内的P2P网贷平台的成长。

英国的Zopa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领导者,该平台特别重视对借款信用的等级区分,它将借款人的等级分为:

A*,A,B,C四个级别,由放贷人根据该等级选择对象进行贷款。

同时,该平台会要求借款人按期还款,并要求双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来维护出借人的权益。

Lendingclub则在Zopa的基础上有了一种新的发展。

除了区分借款人的定级以外,还根据不一样的信用级别制定了不一样的固定利率和还款期限。

美国政府也为了降低借贷风险,将P2P定义为证券的业务性质进行监管,并且规定必须在ASE进行注册登记,同时也要定期进行数据披露,并且发售自己平台的收益权凭证。

美国的平台Lendingclub和Prosper都与WebBank银行合作。

先由借款人向P2P借贷平台进行借款,然后平台对借款人进行审核并评信用等级,然后再由WebBank银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将贷款发放给借款人,并将债权凭证出售给P2P网络借贷平台,平台将借款采取类似证券的操作,对其进行组合、分拆,将风险进行分散,最后将借款凭证发布到网络平台提供给出借人,由他们进行选择他们想要的投资对象。

美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为中介的模式,自己并不会承担风险,风险是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而我们国内的平台往往是采取担保模式,往往是由平台自身承担风险。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和风险的分布情况

1.全国问题平台数量较多。

如图1,根据网贷天眼的数据得知,2014年累计平台总数3033家,问题平台数量257家,淘汰率为8.47%;2015年累计平台总数5381家,问题平台数量1201家,淘汰率为22.32%;2016年累计平台总数6094家,问题平台数量2598家,淘汰率为42.63%;2017年累计平台总数6442家,问题平台数量3574家,淘汰率为55.48%;至2018年6月累计平台总数已达到6499家,问题平台数量4195家,淘汰率为64.55%。

累计平台总数呈明显上升趋势,问题平台的数量与平台总数成正比。

图1全国平台数量及问题平台数量变动

2.全国停业及问题平台原因比较集中。

如图2,从网贷天眼取得的数据得知,全国停业及问题平台原因主要集中在平台失联和提现困难,平台失联的原因占64.17%,占据了一半以上,提现困难的原因占19.42%,终止运营的占7.66%,其余的合计占比仅8.75%。

平台失联的占比一半以上,所占的比重是最大的,从中可以看出平台一旦出了问题,大多数情况都会跑路。

平台失联和提现困难总计占百分之八十以上,极少数的情况是良性退出,那么债权人的资金随着平台的跑路和提现的困难也很可能收不回来,大部分人的资金都会石沉大海。

图2全国停业及问题平台原因占比

3.全国停业及问题平台区域集中。

如图3,以下是根据网贷天眼汇总的数据,从中可以看出,至2018年6月,全国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总数为4277家,其中北上广和浙江等发达地区的数量最多,集中在北京周边,广东和中东部地区,越发达的地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越快,随着平台数目的增加,停业及问题平台的数目也会越来越多,网贷行业的发展压力也会越来越大。

表12018年6月全国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总数前十名

序号

省份

问题平台数量

1

广东

689

2

上海

578

3

山东

565

4

北京

461

5

浙江

448

6

江苏

241

7

安徽

167

8

湖北

119

9

四川

117

10

河北

114

11

其他地区

778

合计

4277

4.合规和良性发展的企业发展前景比较乐观。

根据网贷天眼的数据得知,大部分合规和良性发展的企业都实现的净利润,并且净利润过亿,净利润最多的是拍拍贷,相比上期变化不大,拍拍贷CEO曾表达过对技术的高度重视,金融技术将会是未来的主要竞争优势。

涨幅最大的是团贷网,相比上期增长了1564%。

其中,全球最大的LendingClub确是亏损最大的平台,且短时间很难扭亏为盈。

LendingClub在交易公平方面和保护消费者方面屡次受到指控,2018年4月应披露不当和隐私通知不达标涉嫌隐性收费,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起诉。

就目前局势来看,随着整治和各方面制度的出台,互联网金融行业已经慢慢走向规范的形式。

P2P网络借贷平台数目暴涨的形式已经过去,合规和良性发展的企业发展前景将会更加乐观,就非合规企业来说,唯一的解药就是做好的合规的备案,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

表22018年上市平台第一季度财报

互金平台

净利润(万元)

净利润同比变化

拍拍贷

43,756.40

5%

趣分期

31,581.60

-32%

宜人贷

27,890.40

-21%

分期乐、桔子理财

14,641.30

160%

LendingClub

-19,769.69

-4%

积木盒子

-394.65

-11%

投哪网

34,236.21

1%

团贷网

22,208.31

1564%

2345贷款王

21,663.24

3%

中融全

8,774.44

82%

德众全融

4,603.55

-5%

银湖网、熊猫全库

1,306.28

36%

爱投资

-584.67

-31%

投资派

-1,357.29

-427%

(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现状

2016年8月24日,为促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健康发展,银监会同相关机构制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提出不得利用本机构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禁止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禁止发放贷款等十二项行为。

该办法还明确了网络借贷中介机构应当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有关信息。

平台暂行办法还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并及时讲备案资料好和分类结果上传至官方网站。

除此之外,该办法为保护出借人的利益还在风险管理方面和监督管理方面制定了相关细则,并在借款金额方面进行了限制。

该办法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12个月内进行整改。

此政策一出,就有近千家P2P网络借贷平台退出了网贷行业,平台退出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在监管政策的压力下,还有一部分平台选择了主动退出。

近期,业内累计交易量排名靠前的红岭创投宣布3年内清盘。

该平台的董事长表示退出的原因是“不挣钱”、“做网贷运营成本、垫付成本都很高”。

不可否认的是,此政策的出台,对那些不合规的平台来说,确实是当头棒喝,这也是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良性发展的助力。

但是仍有很多顽固的不合规的平台在挣扎。

原定于2018年6月底完成的备案制度进行了实质延期,不少平台在整改过程中,前期投入了大量的整改成本和运营成本,但无法获得备案资格而导致他们的无法正常营业,以至于所有平台都战战兢兢,很多高风险平台选择退出、清盘,有些平台害怕引起投资人的恐慌而对平台是去信心,有些恶性平台则会直接跑路。

2018年6月13日的北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签署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营销和宣传活动公约(试行)》,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自律机制的发展,也是开辟了行业自律的新路径。

该《公约》指出,相关从业机构应营销和宣传与自身经营范围和内容相符的的业务,不能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增信保证,从而误导金融消费者。

这也是给相关机构提供了一个标准,降低行业的风险。

虽然各大不合法不合规的平台已经猖獗了一段日子,但还是希望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时不晚,可是施行过程中必然困难重重,各种监管制度也还不是很完善。

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2018年6月有63家问题平台,7月上旬的问题平台已有23家。

2018年对于P2P网贷行业来说,是最难熬的一年,平台关停的数量逐渐增加,并且预计这样的现象讲持续维持2至3年,中金报告称:

“3年后正常运转平台预计不超过200家,仅为目前运营平台数量的10%左右。

预计新一轮对P2P的监管细则及现场检查即将开启,或在2019年6月前完成进一步的整改验收。

四、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乱象产生的原因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乱象产生的原因

1、P2P网络借贷平台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

没有一个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相关信息的披露也不完善,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信息,容易误导出借人的判断并导致他们做出错误的决定。

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流程比较简捷,没有完全施行自己的监督权,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很高的风险,流程太过于简单会造成平台不能完全控制资金来源和去向的,所以很多不合规的平台才会逍遥法外。

网络借贷平台的进入门槛也比较低,软件的成本很低,还会购买虚拟抵押物,有些平台获得短期收益之后利用高利率去吸引投资者,违约成本也很低,企业违约不归还借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2、P2P网络借贷平台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

网络借贷平台不仅需要互联网的技术,也需要金融思维,具备这两项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正是社会所缺乏的,要想管理好P2P平台,这两项技能是缺一不可的。

如果技术人员缺乏信息技术的技能,就容易导致黑客袭击,篡改人员信息,盗取人员的信息,导致网络借贷平台产生混乱。

如果技术人员缺乏金融的专业知识,就不能控制平台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也不能在问题的发生过程中去解决问题。

3、政府的监管机制并不完善。

没有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投资者的保护机制,针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政策还不是很健全,相关部门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确实确定了一个监管模式,中央和地方部门双重监管制度,备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投资上限制度等确实对一些不合规的平台进行了一次有效打击,但是有关部门并没有对其各项制度进行细节性的规定,在今后的实施中会发生很多可变性。

在备案制的实践中可能会有腐败现象导致变相审批,一旦P2P网络借贷平台获得了备案,就需要向通信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申请ICP经营许可证,而ICP许可证的审批机关要求“金融监管部门批文”实则审批权限又交给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建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是对P2P网贷平台的一次有效打击,要想彻底改变这样的现状光靠该《办法》是不够的。

我们要在该办法的基础上细化规定和要求。

该《办法》在行业准入和信息披露方面只是粗略得规定了条款,有关部门应该完善这些方面的制度,出台更周全的制度。

1.在信息披露方面,我们可以结合国外的情况取长补短。

如美国的信息披露条款繁冗复杂,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过于严格死板,800多页的条款大部分人不会看完所有的条款,很多平台觉得很难达到这样的要求会知难而退,这样就会阻碍该行业的发展。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像英国学习取经,它们制定的信息披露条款不像美国这么多,相对于美国的死板,其更注重灵活运用,慨括的强制了各方面的信息披露,围绕“提供适当且有用的信息”展开制定,在保护债权人的同时也不会给平台造成很大的压力。

2.我们应建立多方监管机制应对风险。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控体系的建设,可以由政府牵头,多方参与,相关各部门配合政府进行监管并建立监控制度,可以把中央监管和地方监管结合起来,并充分运用互联网的平台,运用信息化、科学化的技术对网贷平台进行全方位监控,建立一个周密的监控体系,我们可以建立统一的债权人保护机构,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降低债权人的风险。

3.提高信息化的监管技术和手段。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发展的,那么拥有扎实的互联网技能至关重要的。

监管的对象运用互联网技能发展平台,那么政府的监管在技术上就不能落后与监管对象,否则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也就不能有效管控其风险。

有了相关技能之后,政府就能够归集、分类平台的相关数据,对其进行管控。

可以连接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系统,建立信用等级体系和相关信息披露的平台,给金融消费者一些更加具体、直观、精确的信息。

五、结论

随着不合规平台越来越多,问题平台的跑路、提现困难等问题越来越严重,2016年8月政府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P2P的发展影响颇深。

在国家政策打压的情况下,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12日,全国共有108家P2P平台暴雷,其中不乏一些国资系和上市公司背景的平台,且这样的情况还将持续下去。

不合规的平台将一步一步走向衰亡。

政府监管行动显然已经展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将会在近两年内完成。

也就是说,这场监管风暴将会是一场持久战。

该行业面临着风险释放期,大部分P2P网贷平台将会因为无法开展业务而进行清盘,毫无疑问,暴雷也将会持续下去。

这不仅是资本的灾难,也是老百姓的灾难。

连环暴雷的出现,很多投资者因平台的资金无法兑付,成了这场资本战争的牺牲品。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如此高额的成本,平台资金链断裂是必然事件,希望投资者收起自己的贪婪,经过此次的教训不要再卷入这样的纷争。

也希望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来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使他们的损失达到最小化。

P2P网贷平台的恶性生长已经很久,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斩草除根,政府还需制定万全的监管政策来扼制不合规平台的发展,使P2P网贷平台的风险降到最低,保证其可靠性、安全性、合规性。

 

参考文献

[1]杨彦.新规视角下P2P网贷监管研究[J].武汉金融,2018,(02):

27-32.

[2]董丽华.中国P2+P网贷风险的监管问题研究[J].金融视线,2018,01(c):

24-25.

[3]朱卉,田良海.P2P网络借贷风险监管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8,(05):

106-107.

[4]程梦婷.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现状及监管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8,(04):

60-61.

[5]童元松.我国P2P网络借贷乱象与治理[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4(01):

21-25.

[6]陈飞翔.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现状、风险及趋势研究[J].金融论坛,2015,(06):

6-10.

[7]庞菲菲.中美P2P发展对比与启示[J].社科论坛,2015,(7),136-137.

[8]张正平,胡夏露.P2P网络借贷:

国际发展与中国实践[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8(02):

87-94.

[9]黄洁,王启欣.论P2P网络借贷的监管[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8,31(02):

36-38.

[10]杨秀华.浅析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J].北方金融,2017,(03):

30-34.

[11]杨秀华.论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5(04):

50-56.

[12]李玫,王泽君.我国P2P网络借贷的法律监管探究[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7,19(05):

50-55.

[13]邱勋,申睿.P2P网络借贷行业地方监管的问题与对策[J].金融教育研究,2017,30(02):

47-53.

[14]于博.P2P网络借贷:

交易决策、风险传导与监管策略[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7,(10):

21-32.

[15]屠晓萌,王金荣.我国P2P网络借贷在强监管下的规范性发展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8,(11):

10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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