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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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马刀地煤矿防突队管理制度

为保证井下安全生产,加快钻孔进度保证钻孔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资管理

防突队实行独立核算,以量计资,多劳多得,自负盈亏的支付形式。

二、定岗定员

1、设置防突队长1人,

2、施钻人员:

由队长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人员

三、计件单价管理

1、根据地质变化情况,在无特殊地质构造情况下,C18本煤层迎头抽放钻孔低于40米钻孔视为废孔,采面穿层钻孔低于50米视为废孔;C17本煤层迎头抽放钻孔低于30米钻孔视为废孔,采面穿层钻孔低于40米视为废孔。

2、岩巷钻孔施工孔深小于20米以下视为废孔,不予计算,合格钻孔按照20元/米结算。

3、钻孔验收程序:

计孔数据为从煤壁开始计算,现场由当班工作面安全员、瓦检员验收,经当班带班矿长确认后报总工办。

4、K1值测定人员按效检孔10元/米结算。

5、安装抽放管按20元/米结算。

6、杂活计时工按200元/天计资。

五、验收管理

钻孔验收由矿安排专人及现场瓦检员进行验收,在验收钻孔原始记录上签字后方可有效。

当班下班后将钻孔原始记录交到防突科技术员处,由防突科技术员统计上图及作为当月工资结算凭证。

六、钻孔进尺统计上报管理

钻孔进尺月底由通防科做成报表形式,报矿验收人员、矿长签字后报财务室结算工资。

七、奖惩管理

1、除矿领导、公司领导、安全监管部门现场处罚外,其他处罚由通防科制定打钻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考核。

2、通防科处罚的罚款矿财务室设立专账,月底由通防科根据个人或班组表现从罚款中给予奖励。

3、如当月无罚款,工作表现好、瓦斯治理见效,瓦斯抽采浓度提高、抽采量超过当月抽采指标等情况,由通防科提出书面申请,报矿长签字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奖励金额分配给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具体分配事项由通防科负责。

八、特殊情况管理

1、若因瓦斯治理时间、政策性影响等因素造成防突队无工作地点,矿方必须按照保底200元/天保证防突队人员的基本工资,需要防突队施工其它与防突工作无关的事,工资由矿方另结算。

 

 

为加强钻孔验收管理,明确钻孔验收标准,完善钻孔验收程序,保证钻孔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验收办法。

    

一、钻孔合格标准 

 1、钻孔位置、间距、角度、孔深(穿层钻孔必须分别填写煤岩深度)符合设计 

 2、钻孔原始记录上日期、孔号、角度、孔深、打钻异常现象记录齐全,安瓦员及跟班干部现场签字。

 

 3、终孔原始记录必须填写单根钻杆长度、个数、孔径。

   

 二、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为合格钻孔 

1、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钻孔见岩达不到设计深度。

 2、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钻孔角度调整,不能按设计角度施工。

 

3、因钻场支护、棚距、设备等影响,钻孔不能按规定间距和位置施工。

 

4、因钻孔加密,重新编号,孔号与原钻孔编号不一致。

 

5、掉钻杆钻孔,以退钻杆数量计算孔深。

 

6、施工过程中掉钻杆追究相关责任人,钻杆照加价赔偿。

 

   三、钻孔不合格标准 

1、 无第二条规定特殊情况者,钻孔位置,间距、角度、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2、 钻孔原始记录填写不全,孔号不明或重号。

 3、 升井后钻孔原始记录送交时间超过8小时。

  

  四、验收程序 

1、 钻孔施工完毕退钻前,由防突队打钻组长,请安检员、瓦检员、相关验孔人员(见前页)到现场后开始退钻,用验孔器进行实测,安检员、验收员、瓦检员详细记录,据实测数据验收其钻孔深度。

(特殊情况下数钻杆)。

当班打钻负责人现场填写钻孔原始记录,由安检员、验收员、瓦检员和跟班干部现场签字。

 

2、钻孔原始记录一式三份,一份由当班安检员保管,升井后交安监部保存。

另一份由验孔人员送通防部保存,第三份由防突队保存。

安检部、通防部、防突队分别建立钻孔台帐,保存好原始记录。

 

五、处罚 

 1、孔深弄虚作假,证据确凿,多报1m扣5m。

  

2、钻孔报告单保管不善,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

 

 3、钻孔抽查,误小于1米,罚款1000元,小于2m,降职处分,该孔作废,并进行责任追究。

 

 4、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重大隐患考核。

 

 5、打假孔、验假孔,情节严重,一律开除处理。

 

一钻孔施工单位打钻前,现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各类牌板齐全(包括钻孔设计参数牌板和钻孔施工记录牌板),吊挂整齐,内容全面清晰。

  

(二)配齐与钻机配套的钻具,以及皮尺、坡度规、线绳等量具;

  (三)配备防火设施;

  (四)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在施工地点按设计图纸放线,并用红漆圈定开孔位置,标明孔号。

  二钻孔施工

  

(一)钻孔施工期间钻机的安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钻机必须使用压车柱,生根牢固,安全退路畅通。

  2每台钻机下部垫两块大板,大板长度以巷道宽度为准,厚度满足需要。

  3每台钻机必须配底座。

  4钻孔开孔时必须轻压慢钻,确保钻孔成型完好。

在钻进过程中,若钻机有松动,必须重新稳钻,且施工单位必须重新校核钻孔施工参数。

  

(二)施工单位施工时,若无异常情况,钻孔深度必须施工到位。

  (三)煤巷掘进工作面现场施工负责人可根据煤层变化情况,对部分钻孔参数进行试调整(方位角严禁调整),但必须经现场验收人员确认,且调整后的钻孔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见止煤深度,并向调度所和

“一通三防”调度中心汇报,调度所和“一通三防”调度中心要认真做好记录。

  经两次试调整仍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施工单位及验收人员必须及时汇报通风调度中心,通风调度中心通知地测与资环管理科和通防科安排人员现场探控,提供参数。

  (四)遇打钻过程中有喷孔,吸钻,顶钻等现象,孔内岩性变化异常,见顶(底)板,见断层构造而与设计孔深误差较大等情况,打钻人员及验收人员都必须及时向调度所汇报,由调度所通知相关单位和领导。

  (五)施工单位施工钻孔时,必须认真填写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

钻进过程中,每加一次钻杆,要记录一次孔内钻杆数,长度及孔内煤岩情况,遇到孔内煤、岩性有变化时须及时记录。

  (六)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不得缺项及随意涂改,严禁钻孔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钻孔施工完毕,原始记录表由钻孔施工单位第一时间送防突队,由防突队值班人员送地测与资环管理科复印,供地质人员分析,反演。

未见钻孔原始记录表的,现场不予检验,并追查相关单位责任。

  (八)钻孔施工期间必须符合以下质量标准化要求:

  1施工现场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材料。

工具周围杂物要清理干净。

  2钻孔施工采用水排渣时,钻孔内流出的水,必须挖水沟引至挖好的水泱排走,避免巷道漫水。

  3钻孔施工时,必须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打钻排出的钻屑及时用编织袋装净,码放整齐,统一打运走,或上皮带运走。

  三钻孔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打钻喷孔的地点,必须使用防喷装置,并保证足够的风量。

  

(二)钻孔施工采用风力排渣及退钻杆时,必须规范操作,开启压风时,应缓慢开启,防止瓦斯瞬间压出造成瓦斯事故。

  (三)掘进工作面迎头施工钻孔时,距迎头10M范围内不得从事与打钻无关的作业活动。

  (四)顺层钻孔施工时,若钻杆断在孔内无法打捞,现场必须作好标志,并在地面建立台帐,移交相关单位,特别是要给综采队提供详细的断钻杆资料,以防煤机割煤时,产生火花。

  (五)顺层钻孔施工,必须使用孔口喷雾和孔内除尘装置,施工地点下风侧20M范围内必须安设2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防尘喷雾,并确保雾化效果。

  (六)钻孔施工时必须正常使用风水联动装置,打钻过程中出现喷孔。

冒烟,着火或瓦斯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所汇报,出现喷孔时可停钻卸压,钻孔冒烟。

着火时立即停止钻进和停止供风,并利用钻杆向钻孔内注水。

  四钻孔封孔规定

  

(一)钻孔施工完毕,及时封孔,并挂上孔号牌,孔号牌注明钻孔类别,孔号。

方位角。

倾角。

孔深等参数,以便现场考察钻孔抽采情况。

  

(二)瓦斯抽采钻孔顺层煤孔必须使用KFJ—1型封孔器封孔,封孔要严密不漏气。

封孔管管径不小于3吋,汇流管管径不小于6吋,封孔深度煤孔不小于10m,岩孔不小于8m。

  (三)施工完毕的抽采钻孔,具备抽采条件的,必须及时合茬抽采。

  五钻孔施工质量验收

  

(一)验收人员的规定

  1、通风区测气员负责煤巷掘进工作面及石门揭煤钻孔的验收,安监处安监员负责其它地点钻孔的验收。

内容包括钻孔施工及封孔合茬抽采情况。

  2、承担验收任务的安监员。

测气员必须熟知钻孔施工参数和有关规定、标准、掌握钻孔参数测量、操作技术、钻孔施工负责人要积极配合验收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3、验收人员要对照钻孔设计参数和有关要求逐孔测量验收,并认真如实填写<钻孔验收报表>,做好验收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钻孔要描述清楚或注明原因。

  4、<钻孔验收报表>填好后,验收人员和施工负责人要在现场共同签字确认,验收人员负责将验收单交本单位保管,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5、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地点的验收人员必须在打钻地点现场交接班。

  

(二)验收标准

  1、钻孔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定”(定孔位、定孔深、定角度),钻孔孔位、倾角、方位角、孔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开孔孔位允许误差±50mm,方位角、倾角允许误差±2º,按设计要求开孔,实际验收参数以煤孔进尺5m后实测数据为准。

  3、抽采钻孔开孔间距;煤孔开孔不得小于600mm,岩孔开孔不得小于400mm,在岩性不完整的区域,开孔间距适当增大。

  4、11槽钻孔开孔在煤层中间,开孔高度以现场实测为准,按设计方位施工,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倾角,满足设计见煤、止煤要求。

  5、验收钻孔深度采用起钻全过程清点拆除钻杆的方法,收尺时,钻机距实体外的残尺不得计算在钻孔深度内。

  6、探煤孔、揭煤孔、煤层预抽穿层孔必须穿过煤层0。

5m后方为合格孔。

如未达设计深度、提前见煤或终孔时未见煤,其它各类参数均按设计施工的,验收单必须由地测与资环管理科现场跟班人员或地质科长签字,方可按合格验收。

  7、回采工作面上风巷穿层孔第一组必须穿透采空区(以钻孔不返水、不返风为标准)其它各组必须达到设计深度,,方可按合格验收。

  8、其它各类钻孔必须完全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按合格验收。

  9、不合格孔(废孔)规定:

钻孔孔位、方位角、倾角超过标准规定的;验收人员不在现场,施工方单独起钻的;施工过程中埋钻、掉钻头、掉钻杆的;未使用封孔器封孔的,所有不合格孔(废孔)必须重新施工。

 

二、钻孔验收方法 

1、打钻队应首先做好钻孔施工班报记录,内容包括:

施工时间、地点、班次、机号、孔号、钻孔位置、方位角、角度等,及施工过程中遇岩、遇水、喷孔等异常情况和交接班、跟班队干、验孔人员等内容。

 

2、钻孔施工完毕后,由打钻队长联系专职验孔员在现场先审验班报纪录是否符合规定,再进行清点退杆验收。

验孔员不在现场打钻队人员私自退杆的,该钻孔进尺视为无效进尺,不予验收。

 

3、钻孔验收分析倒查法 

采掘过程中若发现瓦斯异常或者瓦斯抽采过程中瓦斯浓度、瓦斯流量异常,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区域钻孔施工情况进行核对分析,并进行责任倒查。

 

三、钻孔验收标准 

1、要求钻孔位置误差不大于正负0.5米,终孔要打到设计层位。

 

2、施工过程中出现断杆、喷孔、吸钻、及未达设计深度的钻孔(遇岩、遇水)等异常情况时,要有详细记录,并向调度汇报。

经同意后方能退杆,否则,不予验收进尺。

 

3、钻孔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变化(如遇岩石、遇水等)使抽放钻孔达不到设计深度时,按照实际抽放钻孔施工深度验收,并在验收单上注明,但必须在平行于该抽放钻孔0.5米处重新施工抽放钻孔。

 

4、钻孔施工过程中,不因地质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所施工的钻孔深度未达到设计深度80%的,视为无效钻孔,必须在平行于该钻孔0.5米重新施工抽放钻孔。

 

四、管理要求 

1、钻孔必须严格按照钻孔设计参数施工,每台钻机要有专门工程记录本,并详细记录钻孔施工情况。

 

2、验孔员验收记录必须要详细、清晰地记录钻孔有关参数(孔径、开孔位置、倾角、孔深),其中包括地点、钻机号、孔号、钻杆数、设计进尺、实际进尺、机长、验收人、亏进尺原因等。

 

3、验孔员要保证被验钻孔参数的准确性,不得瞒报、虚报、更不能和他人弄虚作假。

一旦发现,调离该工作岗位。

 

4、打钻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后,根据设计要求必须认真对钻孔定位,包括倾角、方位、钻孔间距等。

对现场施工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反馈到防突队长,征得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修改钻孔参数施工。

 

5、每个钻孔施工前必须实行挂牌管理且施工完毕后及时连接抽放。

 

6、所施工钻孔严格按要求进行封孔、连接、及煤粉清理。

封孔长度不得小于8米。

并做到一孔一抽,不预抽的钻孔要进行临时封堵。

 

7、打钻队每月汇总的钻孔进尺必须由分管领导核实,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准报量结算。

 

五、考核规定 

1、当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后,根据设计要求必须认真对钻孔定位,包括倾角、方位、钻孔间距等。

对现场施工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反馈到防突队长,征得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修改钻孔参数施工;如发现擅自修改施工设计的,对打钻队罚款1000元。

 

2、打钻队必须按照矿部安排的钻机数量和人员进行组织打钻,未按矿部要求的安排钻机数量,缺少一台,罚款1000元。

 

4、打钻队必须严格施工,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钻孔深度与实际验收深度不符的处罚打钻队2000元,再次发现不符的处罚5000元。

 

5、每个钻孔施工完毕后,钻孔施工人员必须及时联系验孔员验收,只有验孔员在现场时方可退杆,否则视为无效钻孔。

发现一次私自退杆的罚款500元。

 

6、每个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干净打钻产生的煤粉(有皮带的地点把煤粉清理至皮带上,无皮带地点把煤粉及时装袋运走),装袋的煤粉必须沿巷道帮摆放整齐且不得影响通风、运输。

如发现一次未清理煤粉的,罚款500元,且不给予验收钻孔;发现一次未清理干净煤粉的罚款200元,再次发现加倍处罚。

 

11、打钻队必须坚持井下汇报制度,每班打钻情况必须向调度进行汇报,发现一次不汇报,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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