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残疾人养中心项目南沙区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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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残疾人养中心项目南沙区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

南沙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南沙区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

招标人(章):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授权代表:

张工

地址:

广州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邮政编码:

511455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章):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余工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层

邮政编码:

510630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按照范本(房建类2015-01)格式编制招标文件。

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

需要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监督机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

序号

章节、条目

范本原文

拟删改的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修改:

修改后内容另册。

2

第二章

2.4

2.5

增加:

2.4工程设计费

[注释]本条只适用于设计招标。

2.4.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见招标公告。

2.4.2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经济补偿的申请,非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投标人付清投标经济补偿。

2.4.3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2.4.4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均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发的第114号令《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且严格执行我国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2.4.5工程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与内容详见后附合同条款。

2.5工程勘察费

[注释]本条只适用于勘察招标。

2.5.1工程勘察费用的支付方式与内容详见后附合同条款。

3

第三章

3.1.1

3.1.2

3.1.3

3.1.1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3.1.2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3.1.3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修改:

3.1.1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考察。

3.1.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

第三章

3.2.2

3.2.3

3.2.4

3.2.5

3.2.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3.2.3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或者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

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3.2.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前,招标人可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3.2.5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修改:

3.2.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5日内(即2017年月日:

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3.2.3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8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

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网上答疑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3.2.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3.2.5招标答疑纪要或澄清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5

第三章

3.4.3

3.4.3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三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

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

修改:

3.4.3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三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

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

6

第三章

3.5.1

3.5.1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

勘察设计投标不少于30天。

修改:

3.5.1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

勘察设计投标不少于20天。

7

第三章

3.5.2

3.5.2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

修改:

3.5.2具体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首页>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第三章

3.5.3

3.5.3投标文件按指定地点于上午9时至11时送达,11时为最终截止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删除

9

第三章

3.5.4

3.5.4若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从网上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并自行检验其传送的计算机文件是否正确。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修改:

3.5.4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0

第三章

3.5.6

增加:

3.5.6招标代理开启资格审查文件,宣读以下内容:

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等。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如不参加,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1

第三章

3.6.2

3.6.2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

删除

12

第三章

3.6.3

3.6.3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修改:

3.6.3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13

第三章

3.7

3.6投标保证

3.6.1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揭晓后,中标候选人所得投标补偿转作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立即返还,其中中标人的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立即返还。

如果重新招标,保证金立即返还。

3.6.2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3.6.3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修改:

3.7投标保证

3.7.1投标人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投标保证金于递交投标文件前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为准。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3.7.2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3.7.3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

第四章

4.1.1(d)

增加:

(d)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15

第四章

4.1.3(b)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修改: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除了资格审查文件和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16

第四章

4.1.5(a)

(a)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修改:

(a)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17

第四章

4.2.1

4.2.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修改:

4.2.1评标委员会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

18

第四章

4.4.1

4.4.2

4.4评标办法

4.4.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

4.4.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

方法一(一阶段评标法):

a、b、c、d、e、f、h、i

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

a、b、c、d、e、f、g、h、i

(a)业主代表独立评审。

(b)专家独立评审。

(c)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

(d)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

(e)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

(f)开启投标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g)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

(h)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i)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注释]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修改申请表中明确选择方法一或方法二。

修改:

4.4评标办法

4.4.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资格审查文件除外)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

4.4.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以下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

一阶段评标法:

a、b、c、d、e、f、g、h、i

(a)全体评标委员会评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首先审查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然后按附件12-1《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b)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c)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

(d)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将两个项目(南沙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南沙区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标方案进行设计方案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整体投标方案综合考虑后进行投票,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

(e)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

(f)开启投标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复核其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澄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g)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取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h)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i)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9

第四章

4.4.3

4.4.3如果使用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将按以下步骤进行:

(a)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登陆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下载投标文件。

(b)如果有废标提议,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表决,决定是否废标。

(c)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编写评语。

(d)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

(e)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打印并签署评标确认函,传真到交易服务机构。

(f)投标人通过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查阅评标结果。

删除

20

第四章

4.5

增加:

4.5评标报酬

4.5.1评审酬金按《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指引》由招标人支付。

21

第五章

5.1.2

5.1.2招标人确定中标方案:

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修改:

5.1.2招标人确定中标方案:

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选择其投标方案作为中标方案,并按招标文件第2.4.3款的规定执行。

22

第五章

5.3.4

5.3.5

5.3.6

增加:

5.3.4中标(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中标人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业主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

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

5.3.5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如银行无特别要求,则应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

如银行只出具固定期限保函,承包人须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基建办办务会同意,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保函作无条件延期的书面承诺。

(附履约保函格式一、二。

5.3.6履约保函具体按照基建办《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23

第六章

6.1.6

增加:

6.1.6中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版本,在中标后拟订合同稿呈招标人审核,如发现中标人擅自更改合同主要条款的,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4

第七章

7.2.1

7.2.2

7.2.1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

7.2.2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

修改:

7.2.1核发中标通知书并正式授予合同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

7.2.2核发中标通知书并正式授予合同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

25

第八章

8.6.4

8.6.5

8.6.4承包人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前实施新规范造成修改或返工,不另行收费;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后实施新规范必须修改的,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偿。

8.6.5承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因发包人的修改而使承包人已经提供的服务作废或者需要重新修改的,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计算办法另行支付补偿费用。

修改:

8.6.4因实施新规范造成修改或返工,不另行收费。

8.6.5承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因发包人的修改而使承包人已经提供的服务作废或者需要重新修改的,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条款的费用计算办法另行支付补偿费用。

26

第八章

8.7.1.2

8.7.1.2需要发包人进行审核、批准的期限;

修改:

8.7.1.2需要相关审批部门和发包人进行审核、批准的期限;

27

第八章

8.7.4

8.7.4如果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竣工日期受到延误,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延长竣工时间:

修改:

8.7.4如果由于下列原因致使工期受到延误,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延长:

28

第八章

8.7.4.1

8.7.4.1变更;

修改:

8.7.4.1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

29

第八章

8.8.2

8.8.2承包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按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承包项目,每周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

项目负责人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修改:

8.8.2承包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按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承包项目,每周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

项目负责人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结算为止。

30

第八章

8.8.6

8.8.6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问题。

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修改:

8.8.6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问题。

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结算止。

31

第八章

8.10.5

8.10.5在合理范围内,承包人可获免费提供所需的图纸及资料,作为履行合同的指引。

承包人于合同完成后须将图纸及资料交还。

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修改:

8.10.5在合理范围内,承包人可获免费提供所需的图纸及资料,作为履行合同的指引。

承包人于合同完成后须将图纸及资料交还。

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承包人需自行负责电子报批规划管理中的软件获取相关费用,并负责项目验收通过相关软件的费用。

32

第八章

8.12.9

8.12.9专项设计需要由发包人另择承包人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承包人收取分包款5%作为总体费用,承担总体协调职责。

修改:

8.12.9专项设计需要由发包人另择承包人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承包人承担总体协调职责。

33

第八章

8.12.10

8.12.10除合同已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派驻现场设计人员及支援人员的,需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分别约定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

修改:

8.12.10除合同已有约定外,发包人可因项目需要,有权临时要求承包人临时增派驻场设计人员及支援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34

第八章

8.12.13

增加:

,发包人需要加印的,另行支付印制工本费。

双方约定每张A0、A1、A2、A3、A4规格的工本费,加长图纸按长度折算为相应数量的标准规格图纸。

具体遵照合同条款执行。

35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删除

36

附录3

附录3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修改:

修改后内容见:

附件3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37

附件5

附件5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修改:

修改后内容见:

附件5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8

附件6

附件6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修改:

修改后内容见:

附件6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39

附件6-1

增加:

增加后内容见:

附件6-1设计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40

附件8

附件8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修改:

修改后内容见:

附件8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41

附件9

增加:

增加后内容见:

附件9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42

附录9

附录9投标书

修改:

修改后内容见:

附件10投标书

43

附件12-1

增加:

增加后内容见:

附件12-1资格审查表

44

附件19

增加:

增加后内容见:

附件19合同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四章评标┈┈┈┈┈┈┈┈┈┈┈┈┈┈┈┈┈┈┈┈┈┈┈┈┈┈┈

第五章定标┈┈┈┈┈┈┈┈┈┈┈┈┈┈┈┈┈┈┈┈┈┈┈┈┈┈┈

第六章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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