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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宜春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求真务实创新管理

努力开创宜春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徐谷明局长在全市国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国税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传达贯彻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国税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

下午还将召开全市发改财税物价工作座谈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江河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全市国税系统紧紧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主动作为,砥砺奋进,国税事业在科学发展中实现了“稳中求进、难中取胜”。

呈现出六大亮点:

组织收入逆势增长。

2012年,我局组织收入工作面临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全省收入普遍低迷、全市经济税源后劲不足等复杂形势,市局党组带领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信心、沉着应对,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和收入工作纪律不动摇,多次召开组织收入工作会、经济分析会,通过密切关注区域经济发展走势,准确把握经济税源变化趋势,随时掌握重点税源生产经营形势,正确指导组织收入工作;通过进一步扩大税源监控范围,实行领导挂点联系督导制度,及时发现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通过大力实施信息管税、专业化管理,推进风险、税源和征管监控分析,加强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千方百计做大总量、挖掘增量、提升质量,组织收入工作逆势增长。

全市共组织国税收入83.71亿元,同比增收14.19亿元,增长20.4%,其中财政口径国税收入完成76.51亿元,同比增收13.79亿元,增长22%。

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收入任务,收入规模列全省第四位,较上年前进一位;增收绝对数列全省第三位,与上年持平;增幅列全省第二位,较上年前进二位,为我市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宜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持续稳定增长的财力保障。

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格局基本构建。

作为全省国税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单位,市局敢为人先,率先改革,在宜春中心城区开展了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

以“规模+行业”为主要划分依据、兼顾特定业务,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突出重点税源管理;将中心城区4个机构按照征收、管理、稽查职能重新划分,并按照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的要求修订下发整套符合专业化管理要求的岗责体系和征管业务流程;自主开发信息管税系统,统一开展税源风险分析识别,按户归集风险信息,统一下达应对任务;对现有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压缩机关行政管理人员,充实征管一线人员,逐步建立了“集中征收、分级入库、分类管理、集约稽查”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格局。

2012年,中心城区入库税款16.15亿元,同比增收3.2亿元,增长24.92%,大大高于全市增幅。

加强风险应对,实行高中低三级风险管理。

市局下发全市5批风险应对名单共960户,其中移送稽查15户,纳税评估792户,纳税辅导153户。

深化纳税评估,推行按规模分层级开展专业化团队式评估,实施主、辅评制度。

全年共评估1811户次,补税1252户次,评估补税2.54亿元,是2011年的2.69倍。

通过准确掌握运用企业收付汇信息、利润分配信息、设备进口信息等数据,不断提高非居民税收风险防控能力。

全年全市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入库0.31亿元,是2011年的7.7倍。

依法行政更加规范。

不断探索依法行政的有效形式,首次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办法》,细化、量化了各项考核指标。

运行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疑点库。

全年全市国税系统执法过错呈逐月减少的良好态势。

加大案卷评审与案件复查力度,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选活动,我局查处的“中林煤矿”虚开发票案入选全省六大优秀稽查案件。

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了出口供货、退免税企业和部分建筑安装企业的专项检查;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春雷行动”,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组织开展发票知识宣传,举办发票知识专题讲座,充分依靠群众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全年全市稽查查补收入2.04亿元,同比增长100%;查获假发票2万多份,涉税金额9.59亿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7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人,网上追查1人,移送检察院起诉案件2件。

纳税人满意度明显提升。

大力落实优惠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为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服务。

全年落实结构性减税2.51亿元,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减税0.05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5.1亿元,受理资产损失金额5.31亿元。

加快办税服务大厅星级建设,全面推行一窗全能,市局征收局办税服务厅、丰城市局办税服务厅被省局授予五星级办税服务厅称号。

突出需求引导,开展“纳税人需求大走访”活动,全市共走访纳税人8327户,发放资料5万余份,帮助纳税人解决个性化需求47项。

与地税局联合开展了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评定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58户,B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176户。

提升12366热线服务效能,全面开通12366短信系统。

上高县局、宜丰县局代表江西国税,获得2012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国税系统县级单位第一名。

在全省纪念建党91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市局征收局被省委表彰为“全省创先争优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工作作风持续改进。

扎实推进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坚持宣传与教育一同引导、自查与整改一道深化、建章与执行一并到位、监督与惩处一齐发力,对群众反映并经核实的干部入股经商、民间借款脱岗等问题给予严肃处理。

代表宜春市接受省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检查获省考评组充分肯定。

参加全省“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市局在全市64个监测单位排位中月月站前列。

加大经费向基层倾斜力度,向基层人均追加经费0.95万元,并主动负重,针对部分县区局出现的特殊情况,市局从自有经费中挤出资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重新修订了机关科室经费包干、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务卡,“三公”经费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2012年,在物价水平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机关经费总支出实现同比有所下降;公务卡报销还款金额同比增长116.05%。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国税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开展了科级干部竞岗工作,全市国税系统216人参加23个职位的选拔,由省局统一笔试、面试题目,市局严明纪律、严格组织,确保了竞岗工作更加严密、更加公正。

继续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深入联创社区、扶贫村和企业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宣讲,投入资金近30万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共派出志愿者服务队五批次186人,社会反映良好。

多项工作得到上级及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市局纳税服务工作被总局发文表扬,应邀制作成专题片在宜春电视台一套《喜迎十八大——幸福宜春.辉煌成就》专栏中播放。

市委谢亦森书记在市局呈报的《扶持重大项目建设优化税收服务措施的若干意见》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

市国税局主动策应、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做法很好,值得肯定、值得提倡。

市政府办向全市进行了转发。

市政府蒋斌市长在接受宜春市电视台国税专题专访时指出:

市国税局认真贯彻省国税局和宜春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建设幸福宜春、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依法大力组织收入、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新路子,做了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总局纳税服务司张树学司长在视察市局征收局办税服务厅时称赞其为江西国税办税服务厅标杆。

市局及九个县(市、区)局拟被表彰为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并已在《江西日报》公示。

市局混凝土行业检查做法在全省推广,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和推进信息管税的做法在省局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市国税系统干部职工辛勤工作、奋力拼搏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市局党组,向大家并通过大家向全市国税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税收征管质量还要继续提升,纳税服务的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少数干部法治观念不够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基层单位对依法组织收入工作原则执行不到位,影响了税收收入质量;干部素质难以适应税源管理专业化、信息管税的需要;干部队伍结构不优、动力不足、作风不实问题亟需进一步实践探索解决等等。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3年工作任务

根据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根主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纳税服务水平、行政管理水平和拒腐防变水平,为建设幸福宜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概括起来,就是围绕一根主线,推进两项改革,加强三大建设,提升四种水平。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蓄进位赶超后劲

依法组织国税收入。

今年,省局下达我市国税收入计划为89.57亿元,增长7%,市政府要求财政总收入增长18%。

在1月12日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对国内外和市域经济发展形势进行了深刻分析判断,总体来看,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

“机遇”就是今年国家将实施更加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扩大消费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经济结构性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市委、市政府确定了“稳中快进、难中取胜”的经济工作总基调,继续坚持“兴工强市”战略目标不动摇,继续坚定不移抓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建设,实施工业产业三年升级强攻战,招商引资企业税收效应逐步发挥,势必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航空高铁时代的到来,必将对我市优化产业结构、壮大支柱产业、改善发展环境、加快开放步伐带来新的机遇,为税源的培育注入新的活力,为国税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挑战”是国际经济形势还没有完全走出受欧债危机的影响,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充满变数。

国内经济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依然突出,我市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非即期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去年12月,全市尚有多缴税金2982万元,同比增长115.1%,预收税款5.9亿元,同比增长373.5%,留抵税金3.3亿元,同比增长5.3%,这将使今年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我们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注重加强税源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税源大管不住,税源小不愿管的问题,做到抓大不放小。

我们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组织收入的原则,但同时也要注意防止少数干部把它作为遇到困难绕道走,精神懈怠、无所作为的借口。

我们既要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又要执行好税收政策,要防止单纯抓收入而忽视执法风险的不良倾向,同时又要克服组织收入月度之间松紧不一的现象,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努力实现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的转变,由注重收入总量、增幅向注重收入质量和税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转变。

今年总局将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继续实行领导挂点联系督导制度,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具体抓,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形成依法征税合力。

落实税收政策。

今年中央将实行一揽子结构性减税政策,包括鼓励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支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减税政策等。

对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努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为转方式、调结构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要积极支持当地开放型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落实好出口退税新政策、新办法和新规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负其责,加快审核审批、退税进度。

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根据政策执行中的重点、难点和疑点,编写行业操作指引,提高政策落实效果。

提供决策服务。

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提出今年生产总值增长1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8%的目标。

我们要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工业产业三年升级强攻战,打造亚洲锂都和七大产业集群、六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建设,认真开展税收调研,从税收角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服务。

按照省局试点工作安排,积极准备“营改增”试点,切实做好调查测算、业务培训、数据移交审核录入等准备工作。

(二)推进征管、人事改革,激发管理创新活力

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以税源风险分析监控平台为抓手,建立健全“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以市局为主、县(市、区)局为辅的税源风险分析监控工作模式,推动风险管理流程闭环运行。

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开展试点情况调研,着力解决制约专业化管理的瓶颈问题,实现职责、人员、机构相协调。

探索实施户管资料电子档案化管理,持续简化优化涉税事项流程。

应用市财政局开发的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和省局开发的税源监控分析平台两个平台,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强化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提高日常监控管理水平。

大力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职责,着力做好纳税评估工作,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修订、完善、统一全市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措施,不断提高征管质效。

积极推行网络发票。

实施征管质效分类考核评价机制,科学确定考核指标,采取网络征集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考评纳税人满意度。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加强干部人事工作意见和“1+3”人事管理办法,对连续担任同一县(市、区)局正职满10年的,要实施交流任职;对担任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正职(含期间担任市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正职)累计满15年的,可允许选择到市局机关任科长;年满55周岁以上的,优先考虑晋升副调研员;享受副处级待遇的,转任副调研员;享受副处级待遇8年以上、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按规定考核晋升调研员即提即退。

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对那些工龄长、资历深、贡献大的同志,我们要在政治上和生活上给予足够关心和照顾,同时要求他们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自觉讲政治、识大体、服从组织安排。

我们要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习惯思维,营造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为宜春国税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完成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重视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

稳步开展基层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使年龄偏大、任职时间较长且表现较好的干部有干头、有盼头。

全面推行干部轮岗,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结合宜春国税实际,积极探索扩大干部成长空间的新路子。

落实省局《关于加强市、县(区)国家税务局一把手监督的暂行规定》,坚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继续深化巡视工作,改进巡视工作方法,加强巡视成果运用,提升巡视工作实效。

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活动,进一步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加强基础、制度、队伍建设,筑牢科学发展根基

加强基础建设。

加强基层建设,突出“两个倾斜”,落实“两个减负”,进一步改善基层办公、生活和纳税服务条件,让基层干部心有所聚、情有所系、行有所正,把基层建设成干群和谐的基层、队伍稳定的基层、勤政廉洁的基层,从根本上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使广大干部乐于扎根基层、奉献基层。

培植经济税源基础,重点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扶持优势产业发展、优化纳税服务以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上下功夫,坚决杜绝该退不退、该减免不减免的不良现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夯实征管基础,坚持以“基础数据准确、基础资料完备、基本情况清楚、基本职能明确、基本程序规范”为目标,扎实推进征管基础建设,推动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

强化税种管理,加强税收优惠、增值税进项抵扣以及再生资源税收管理。

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提高车购税管理水平。

落实新修订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总分机构日常监管,狠抓所得税优惠项目管理;落实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完善专业化团队管理机制,切实提升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水平。

应用国际税收信息管理系统,探索非居民管理与反避税调查有机结合,力争对企业境外利润征税有新突破。

加强制度建设。

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加大对现有制度的清理、整合、完善,加强对容易出现失误和违反纪律等薄弱环节制度的修订和制定,健全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大额减免税集体审批、税收执法案卷评查、税收执法案例指导等制度,逐步构建起一个健全、系统、标准、科学、和谐的制度体系,使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一整套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

要强化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制度、带头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

要强化对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执法督察、效能监察、巡视检查等检查范围。

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

加强队伍建设。

突出抓好人才培养,认真落实《江西省国税系统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切实抓好教育培训,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分级开展考试、比武、练兵、竞赛活动,努力提升我市入选总局、省局人才库比重。

积极推广网络培训,引导业余自学,鼓励干部参加“三师”资格考试。

着力增强队伍活力,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检查活动,做好市、县(区)国税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经费补助,坚持经费向基层、征管和困难地区倾斜,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深入开展国税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引导干部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定级管理,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切实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成立各类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文艺活动,凝聚干部干事创业合力。

(四)提升依法行政、纳税服务、行政管理、拒腐防变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落实《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严格约束税收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积极探索网上公开审批,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围绕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收征管的关键环节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提升考核效果。

继续推进综合监督检查,年内对县(市、区)局轮检面不少于20%。

提高税收执法考核质量,加强考核申辩调整和执法疑点的核查,加大申辩调整情况核查力度,探索建立更符合实际的核查方式,提高核查准确率。

将违规决策、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失范等情形纳入问责范围,公开问责结果,落实问责惩处。

畅通投诉渠道,开展明察暗访,推行“网络问政”,落实舆情反馈,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研究加强“营改增”后风险防范工作。

完善集约稽查,加大市局直接检查和县、市交叉检查的力度,强化上级稽查局对下级局案件查办和异地协查的指导力度。

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税收管理,尽快完成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

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虚开、引税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实行一案双查。

构建案源信息库,重点开展对出口退(免)税企业,水泥建材生产销售企业、金融保险企业以及接受海关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异常企业的检查。

扎实开展出口退税企业风险教育,强化对出口供货企业和回函工作的管理,对回假函的人员要追究渎职、失职责任,严防各种虚开和骗税现象的发生。

认真开展运输发票、农产品发票抵扣专项检查和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会同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制售假发票“卖方市场”的打击力度。

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认真落实“十二五”纳税服务规划,建立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的服务标准和岗责体系,制定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导向的办税服务规程。

健全国税地税合作机制,积极拓宽国、地税合作办税方式,推进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中心、互设办税服务窗口,形成联合办税长效机制。

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的统筹规划、功能拓展、组织协调、监督考核。

优化市局内外网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税、咨询、维权等服务。

深入推进优化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办税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在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创特色、树品牌、求实效,力争保持我市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居于全省先进行列。

改进办税服务方式,加快推进自助办税和“同城通办”,全面推广“免填单”服务,不再收取发票工本费。

改进需求调查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价,及时了解和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

改进税法宣传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和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改进权益保护方式,及时处理和回应纳税服务投诉,扩大纳税人维权组织建设范围,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的积极作用。

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落实综合财政监管新要求,夯实管理基础,加强财务监督,加大财务收支审计力度,防范财务风险。

修订财务监管、政府采购等管理办法及系统基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

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现金使用。

深化财务公开,各级国税机关财务收支情况必须以适当方式公开。

推行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规范公文处理,加大落实考勤、督办、日志制度。

加强信访、保密和档案管理,抓好综合治理,强化后勤保障,推行低碳办公,积极创建“平安单位”和节约型国税机关。

提升拒腐防变水平。

认真研究制定我市国税系统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加强两权监督、建立教育和纠风长效机制。

加强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教育,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道德教育,健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培训、廉政考试准任等制度。

强化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信访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提升惩防体系信息化程度。

开展廉政文化“三进”活动,继续打造“1+5+N”的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格局。

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

开展“我为国税事业做了什么”专题讨论,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主动执行意识。

进一步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对基层请示和反映的问题,实行限期答复。

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全程监督,强化定量考核。

严格依法问责,尤其是对置法律和上级机关政令于不顾、自行其是、我行我素、胡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从重查处,真正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当前几项工作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全市国税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要真正使党的十八大精神铭记于心、践之于行,落到实处,就要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按照省局张贻奏局长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所指出的,认真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要紧扣要求。

张贻奏局长在工作报告提出的“五个始终”,是全市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要求。

全市国税机关要把落实“五个始终”,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将十八大精神融入到国税工作全过程。

二要强化学习。

要在前一阶段集中学习、初步学习的基础上,在学精、学深、学透上下功夫。

要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作为春季培训的重点内容,进一步通过专家解读、专题研讨等方式,兴起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新高潮。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学习计划,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和轮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局今年将安排科级干部的轮训。

三要突出重点。

党员领导干部是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重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摆在首要位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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