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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纳税规画案例.docx

营业税纳税规画案例

1.某宾馆在从事客房、餐饮业务的同时,又设立了歌舞厅对外营业,某月该宾馆的业务收入如下:

客房收入150万元,餐厅收入50万元,歌舞厅收入50万元,已知服务业税率为5%,娱乐业税率为20%,请问,该宾馆该如何对其营业税进行规画?

(1)、若是宾馆未别离核算不同兼营项目,则计征营业税时从高适用税率,该宾馆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150+50+50)*20%=50(万元)

(2)、若是宾馆别离核算不同兼营项目,则各项收入适用各自税率别离核算应纳税额,该宾馆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150+50)*5%+50*20%=20(万元)

可节税:

50-20=30(万元)

2.某歌舞厅当月业务收入50万元,明细如下:

门票10万元,台位费15万元,点歌费15万元,烟酒、饮料、茶点费10万元,如维持现状,该歌舞厅应纳营业税额为:

50*20%=10(万元),但如果是对该歌舞厅进行规画,将是另一番景象。

(分开核算)在歌舞厅内单独设立一烟酒、饮料、茶点柜台,并领取营业执照,单独核算,则别离计算纳税的情形如下:

歌舞厅应纳营业税为:

(10+15+15)*20%=6(万元)

柜台应纳增值税税额为(小规模纳税人,利用4%税率):

10*4%/(1-4%)=0.4167(万元)

可节税:

10-6-0.4167=3.5833(万元)

3.王女士是一名退休员工,女儿又长期不在身旁。

所以退休以后生活起居一直由自己的侄女小王照顾,为了更好地照顾王女士,小王从2010年1月开始搬过来和王女士一路居住,实际也承担起了供养她的责任。

王女士为了表答感激,2010年3月份决定将自己闲置的一套房产无偿赠送给小王,签定了赠与合同并到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赠与合同上注明的该房产的价值为55万元。

该房产是王女士在2007年购进的普通住房,那时的购买价为38万

1种情形:

案例中的小王是王女士的侄女,并非符合之前的财税〔2009〕111号)规定。

但如果是能够证明小王确实对王女士承担了直接的供养义务,则王女士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种情形:

若是不能证明小王对王女士承担了直接的供养义务,即王女士需要就房产赠与行为计算缴纳营业税。

王女士和小王为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规定,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同意赠与公证书”,或持两边一路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记录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需提交原件。

即王女士和小王要提交3份材料的原件。

另外,按照财税〔2009〕111号文件和财税〔2009〕78号文件的规定,王女士和小王还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公证机构出具的抚育关系或供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育关系或供养关系证明。

4.甲单位发包一建设工程。

在工程承包公司乙的协助下,施工单位丙最后中标。

于是,甲与丙公司签定了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为2000万元。

乙公司未与甲单位签定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丙支付给乙公司服务费用200万元。

方案一:

上述乙公司应纳营业税为:

200×5%=10(万元)。

方案二:

若是乙公司直接和甲公司签定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

然后,乙公司再把该工程转包给丙公司,分包款为1800万元。

如此,乙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000-1800)×3%=6(万元)。

通过这种税率上的规画操作,乙公司可节省营业税4万元。

虽然如此一来,乙公司因为签定了合同而要缴纳印花税(2000+1800)×0.3‰=1.14(万元),可是最终仍是能够节省税款2.86万元(4-1.14)。

5.某建筑公司为某企业建造一个厂房,总承包价款为500万元,工程所需材料由该企业购买,价款为300万元。

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500+300)×3%=24(万元)

为了减少应纳营业税款,若是将材料由企业购买改成由建筑公司承担并合在总承包价款当中,由于建筑公司常年从事建筑安装,能够以较低的价钱购进原材料,如此就使得总承包价降低。

假设总承包价为600万元,则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600×3%=18(万元),从而减少税款支出6万元。

6.北京市甲运输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9月取得全数收入200万元,其中,国内客运收入185万元,支付非试点联运企业运费50万元并取得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取得支票12万元,输送该批货物得运输收入3万元。

假设该企业本月无进项税额,期初留抵税额(单位:

万元)。

请分析甲运输公司应如何账处置?

由于客运收入属于交通运输业,属于营业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1%,销售货物增值税应税货物,税率为17%.因此,甲运输公司销售额为(185+3-50)÷(1+11%)+12÷(1+17%)=104.85(万元)。

营改增后甲运输公司应交增值税额为(185+3-50)÷(1+11%×11%+12÷(1+17%)×17%=15.42(万元)

7.深圳M旅行社在电视台登一则广告,以每人8000元人民币组织去泰国境内旅行,共有500人,泰国境内的旅行社则委托我国F外贸公司驻泰办事处负责。

此为:

深圳M旅行社将支付泰国B学校服务社每人1000元,F公司驻办事处每人500元,而实际上这两笔支付有深圳M旅行社的特殊关系根本没有发生,因为泰国某学校服务社将组团来中国旅游,为此深圳M旅行社预备免费提供B学校服务社引进旅游服务,而F公司驻泰办事处实际是通过家眷参加了该旅游团免费作互换条件,如此一来,关联两边通过私下交易,扩大境外旅游费用的支付,从而避免了部份营业税。

本次组团旅游应缴纳营业税计算:

营业额:

8000*500=400(万元);应缴税额:

400*5%=20(万元);扩大费用避税后的缴税:

营业额:

(8000-1500)*500=325(万元);实缴税额:

325*5%=16.25(万元);规画结果:

实缴税额与应缴税额相差3.75万元。

也就是说,关联两边通过私下交易,扩大境外旅游费用的支付,从而避免了部份营业税。

咱们能够节税3.75万元。

8.某单位建造一座楼房,将工程承包给露露公司,工程承包价600万元

解析:

若是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材料价款为400万元。

若是工程所需原材料由施工方购买,即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施工方能够利用自己熟悉建材市场的优势,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较低价钱购买所需原材料,材料价款300万元

方式一:

包工不包料方式下,工程承包金额与原材料费合计为1000万元,露露公司应纳营业税额为:

(600+400)*3%=30万元(包工不包料方式的400万元原材料相应12万元的营业税额依旧有施工企业承担)方式二:

包工包料方式下,工程承包金额(承包价和材料费合计)为900万元,则施工企业应纳营业税额为900*3%=27万元。

可见采取包工包料方式兴业公司少交营业税3万元。

若是在包工包料方式下,工程承包金额(承包价和材料费合计)也是1000万元,则施工企业应纳营业税30万元(与“包工不包料”纳税额相同),但税负仍是比包工不包料方式轻。

9.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共计800万元,即将到期无力偿还,而甲公司有一栋价值800万的大楼,而乙急需甲公司的大楼。

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股票价钱较稳固。

方案

(1)若甲公司把大楼直接转让给乙公司

  依照现行税法规定,甲公司将大楼作价800万元转让给乙公司,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

银行收回该大楼后再转让,仍需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则:

  甲公司应纳营业税额=800×5%=40(万元)

方案

(2)若甲公司先将大楼投资入股给乙公司,再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

  自2003年一月一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同意投资方利润分派,一路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10.大地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预备对其开发的商铺采用售后返租方式销售,业主购买商铺时与大地公司同时签定商铺生意合同与委托代理出租衡宇合同,由大地公司统一对外租赁商铺,大地公司每一年支付业主商铺租金200万元,大地公司对外租赁商铺取得租赁收入280万元,大地公司应缴纳租赁收入营业税=280x5%=14万元。

对于以上案例进行纳税规画,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数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和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衡宇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对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的衡宇租金不征收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按上述文件规定,可制定规画方案:

大地公司与业主签定商铺生意合同,由其下设的大地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定委托代理出租衡宇合同,代理出租衡宇合同中规定商铺租赁收入280万元由大地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其中支付业主租金200万元,代收手续费收人为80万元。

物业公司代收280万元商铺租赁收入不需征收营业税,只就代收手续费收入80万元缴纳营业税=80x5%=4(万元),比规画前减少营业税支出10万元。

11.假定张先生在量贩式KTV消费10000元,依照规定能够在三种奖励方式当选择其一:

取得会员卡,享受八折优惠;取得2000元消费券;取得价值2000的奖品。

娱乐业企业赠送的消费券,能够直接抵减消费额,依照视同销售处置,应全额缴纳营业税。

娱乐业采用抽奖的方式,对中奖客户发放奖金或奖品,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支出或经营本钱,而且奖金或奖品价值依照视同销售处置,应计入营业额征税;对于客户而言,取得的现金或物质奖励,属于偶然所得,应由娱乐业企业依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和客户都不利。

方式一:

应纳营业税=10000×(1-20%)×20%=1600(元)方式二:

应纳营业税=10000×20%+2000×20%=2400(元)方式三:

应纳营业税=10000×20%+2000×20%=2400(元)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0×20%=400(元)可见,发放会员卡,使客户直接享受折扣优惠,在促销的同时减轻了企业税负,而且能够吸引客户多次消费,是比较理想的促销方式。

12.某地村镇银行2014年全年取得贷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其中普通贷款利息收入400万元,符合条件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600万元。

其中贷款余额不超过5万元的部份取得利息收入400万元,贷款余额5万元以上的部份取得利息收入2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解析:

一、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按照财税[2010]4号规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农户小额贷款需要同时知足两个条件:

(1)单笔贷款不超过5万元;

(2)同一农户取得多笔贷款的,贷款余额之和不超过5万元。

三、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县域支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九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单独核算享受营业税减税政策的贷款利息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营业税政策。

2014年应当缴纳的营业税=(400+400)*5%+200*3%=46(万元)

13.某宾馆在从事客房、餐饮业务的同时,又设一保龄球馆对外提供娱乐服务。

某年10月份,该宾馆业务收入如下:

客房收入80万元,餐厅收入20万元,保龄球项目营业收入50万元。

该宾馆所在地娱乐业税率为18%,服务业税率为5%。

这是一个同时经营营业税不同的应税项目。

(1)若是该宾馆不别离核算兼营项目,则宾馆客房、餐厅收入与保龄球收入一并计税,而且按两个营业项目中税率最高的娱乐业计税。

应纳营业税为:

(80+20+50)×18%=27(万元)

(2)若是该宾馆别离核算,客房、餐厅收入与保龄球收入应别离核算,则别离按各自项目的营业税税率进行计算缴纳。

应纳营业税为:

(80+20)×5%+50×18%=14(万元)显然,将营业项目分开核算,可使该宾馆节税:

27-14=13(万元)。

14.万事达酒店是一家新近开业的高级酒店,主要面向国外来华的商务人士。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尽可能知足入住客人的需求,酒店在地下一层开办了一个规模较大的商品超市。

某月,酒店通过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取得收入450万元(不含税),通过经营商品取收入80万元(不含税),该酒店应如何纳税?

未别离核算:

应纳增值税=(450+80)x17%=90.1(万元)

应纳城市保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0.1x(7%+3%)=9.01(万元)

应纳税合计=90.1+9.01=99.11(万元)

别离核算:

应纳增值税=80x17%=13.6(万元)

应纳营业税=450x5%=22.5(万元)

应纳城市保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3.6+22.5)X(7%+3%)=3.61(万元)

应纳税合计=13.6+22.5+3.61=39.71(万元)

节税额=99.11-39.71=59.4(万元)

所以,对兼营行为进行别离核算可节税。

15.甲企业是一施工企业,承建了某建设单位的一个工程,总价款为500万元。

甲企业而后将部份工程转包给乙施工企业,支付转包费用为300万元。

(1)若甲企业与建设单位没有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此种情形下,甲企业应纳营业税额为:

应纳营业税额:

(500-300)×5%=10(万元)

(2)若甲企业与建设单位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此种情形下,甲企业应纳营业税额为:

应纳营业税额=(500-300)×3%=6(万元)由此,咱们能够看出,工程承包公司通过与建设单位签定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能够减少缴纳营业税4万元(10-6)。

纳税人在承包工程时,必然要与建设单位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如此,其承包收入只需按建筑业适用3%的税率。

不然,其承包收入就需按服务业适用5%的税率,营业税、城市保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税负都会加重。

16.A运输公司常年有出境业务,邻国运输业务年营业额在5000000元左右。

该运输公司与邻国B运输公司签有长期合同。

A公司负责我国境内运输,B公司负责邻国境内运输,费用按6:

4比例分担。

(1)规画前应纳营业额=500000×60%×3%=9000(元)

(2)规画后应纳营业额=500000×40%×3%=6000(元)结论:

将国外运输公司收购为全资子公司,能够为企业节约3000元(9000-6000)税负。

17.某百货商店销售一台热水器,价钱2000元,并上门为顾客提供安装服务,另收安装费100元。

按税法规定,销售热水器属于增值税的范围,即该项销售行为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两个税种。

但该项销售行为所销售的热水器和收取的安装费又是同一项销售业务而发生的,因此该百货商店的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混合销售行为。

由于该商店是从事货物的批发、零售的企业,该店取得的100元安装费收入应并入热水器的价款一并缴纳增值税,再也不缴纳营业税。

18.A空调安装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中央空调销售及安装业务,2009年9月对外销售空调收入100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100万元。

由于其属于从事货物销售为主的企业,其发生的空调销售安装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

应缴纳增值税=1000/(1+17%)×17%-100=45.30万元。

最佳方案:

该公司同意税务顾问建议把销售和安装业务分离,另外成立一公司专门对于A公司的空调销售提供配套安装服务。

一样条件下,安装费单独计价为200万元,空调销售价款800万元,则现在A公司应当缴纳增值税:

800/(1+17%)×17%-100=16.24万元,安装公司应当缴纳营业税200×3%=6万元,合计税金22.24万元。

节税:

45.30-22.24=23.06万

19.某建设单位有一工程需找一施工单位承建。

施工企业甲承建了这项工程,并和建设单位签定了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320万元。

以后,施工企业甲又将这项工程转包给施工企业乙,并支付其工程价款300万元。

则施工企业甲应纳税收为多少?

方案一:

若是在签定合同的情形下甲企业应缴纳税收为:

营业税:

(320-300)×3%=0.6(万元)附加:

0.6×10%=0.06(万元)印花税:

320×3‰=0.96(万元)合计:

0.6+0.06+0.96=1.62(万元)方案二:

若是施工企业甲没有和建设单位签定承包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最后由施工企业乙与建设单位签定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企业甲20万元的服务费。

则施工公司甲应纳税收为:

营业税:

20×5%=1(万元)附加:

1×10%=0.1(万元)合计=1+0.1=1.1(万元)总结:

结合案例来看应选择方案二,即对施工公司甲来讲,若是和建设单位不签定承包合同,则节约缴税1.62-1.1=0.52万元。

20.如某安装企业承包某单位传动设备的安装工程。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

这就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可能不将设备价值计入所安装工程的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械设备,企业只负责安装并取得安装费收入,从而使得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价款,进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方案有两个:

方案一,由安装企业提供设备并负责安装工程总价款为200万元,其中设备款为150万元;方案二,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业务,收取50万元安装费。

按照有关规定,采用方案一,企业应缴纳营业税=200×3%=6万元;方案二,企业应缴纳营业税=50×3%=1.5万元。

所以采用方案二,该企业可节税4.5万元。

21.某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2013年11月该餐厅饮食业收入为10万,娱乐业收入为2万(本地娱乐业适用税率为20%)。

该餐厅该如何进行纳税规画?

案例分析:

该餐厅经营的饮食业及娱乐业都属于营业税的纳税范围,但适用税率不同,餐饮业属于服务业项目,适用税率为5%,而娱乐业适用税目为20%,因此该餐厅经营方式属于兼营同一税种,不同税目和税率的兼营行为,对于这种兼营行为,可选择分开核算,也能够选择不分开核算。

方案一:

不分开核算,则应将饮食与娱乐业的全数收入按娱乐业的税率20%缴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10+2)*20%=2.4万。

方案二:

分开核算,饮食业按服务业项目5%税率征税,则应纳营业税=10*5%=0.5万,娱乐业按20%的税率征税,应纳营业税=2*20%=0.4万,共缴纳营业税=0.5+0.4=0.9万。

规画结果:

由计算结果可知,分开核算比,不分开核算少纳税1.5万(2.4万-0.9万)

22.某中型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以聚氣乙烯为原材料加工生产农用塑料J用塑料薄膜。

该企业某月的农用塑料盆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塑料薄膜的含税销售额为60元。

当月购进聚氣乙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款8.5万元,如何进行规画?

未别离核算时,应纳税额=(100+60)/(1+17%)x17%-8.5=14.75(万元)

别离核算时,应纳税额=100/(1+17%)x17%+60/(1+13%)x13%-8.5=12.93(万元)。

所以,别离核算能够为企业降低增值税税负1.82万元(14.75-12.93)

23.某内资企业预备与某外国企业联合投资设立中外合伙企业,投资总额为6000万元,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中方1200万元,占40%,外方1800万元,占60%.中方预备以自已利用过的机械设备1200万元和衡宇建筑物1200万元投入,投入方式有两种:

1.以机械设备作价1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衡宇、建筑物作价12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

2.以衡宇、建筑物作价1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机械设备作价12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

方案一依照税法规定,企业以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参与合伙企业利润分派,同时承担投资风险,不征增值税和相关税金及附加。

但把衡宇、建筑物直接作价给另一企业,作为新企业的欠债,不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应视同房产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具体数据为:

营业税=1200×5%=60(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60×(7%+3%)=6(万元)契税=1200×3%=36(万元)(由受让方缴纳)

方案二衡宇、建筑物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派,承担投资风险,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能够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但需征契税(由受让方缴纳)。

同时,税法又规定,企业出售自己利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售价不超过原值的,不征增值税。

在方案二中,企业把自己利用过的机械设备直接作价给另一企业,视同转让固定资产,且其售价一般达不到设备原价,因此,按政策规定能够不征增值税。

其最终的税收负担:

契税=1200×3%=36(万元)(由受让方缴纳)结论:

从上述两个方案的对比中能够看到,中方企业在投资进程中,虽然只改变了几个字,但由于改变了出资方式,最终使税收负担相差66万元。

24.甲企业是一施工企业,承建了某建设单位的一个工程,总价款为500万元。

甲企业而后将部份工程转包给乙施工企业,支付转包费用为300万元。

按照规定,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若是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不是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税率为3%;若是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定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税率为5%。

(1)若甲企业与建设单位没有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此种情形下,甲企业应纳营业税额为:

应纳营业税额:

(500-300)×5%=10(万元)

(2)若甲企业与建设单位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此种情形下,甲企业应纳营业税额为:

应纳营业税额=(500-300)×3%=6(万元)由此,咱们能够看出,工程承包公司通过与建设单位签定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能够减少缴纳营业税4万元(10-6)。

25.某展览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帮忙外地客商在连云港举行各类展览会,在连云港市场上推销其商品,是一家中介服务公司。

2010年10月,该公司在连云港某展览馆成功地举行了一期西服展览会,吸引了100家客商参展,对每家客商收费2万元,营业收入共计200万元。

其中,收到的200万元中的一半,即100万元要付给展览馆做租金。

1.分解前:

中介服务属于“服务业”税目,应纳营业税:

200×5%=10(万元)

2.若是减少环节,分解营业额,纳税情形就会发生转变。

该公司举行展览时,让客户别离缴费,公司收100万给客户开动身票,展览馆收100万,开动身票。

分解以后,公司此项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就变成:

100×5%=5(万元)

由此可得:

该公司减少纳税5万元,而且对其他上、下游客户的收支、纳税均不产生影响。

26.某影剧院经地方税务机关肯定其税款征收方式为查账计征。

3月份取得放映业务的门票收入100000元;另外,代售某歌舞团演出门票收入40000元,从中取场地租赁费3000元,付给经纪人2000元(经纪人为个人)。

计算3月份该影剧院应纳营业税税款。

解:

该影剧院3月份应纳营业税税款的计算如下:

①放映收入应缴的营业税为:

营业税额=100000×3%=3000(元)②场地租赁收入应缴营业税为:

营业税额=3000×5%=150(元)③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某歌舞团应纳营业税税款为:

营业税额=(40000-3000-2000)×3%=1050(元)④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经纪人应纳的(代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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