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资料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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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资料最新.docx

入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资料最新

 

入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有限公司

主管直属局**出入境查验检疫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一)入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

(二)《入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记录表》(复印件);

(六)《出入境查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记录证书》(复印件);

(八)入口肉类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含肉类入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置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和负责入口肉类的部门和职位职责等日常治理制度;

(九)《入口肉类查验检疫知识答卷》;

(十)近3年从事食物入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

(十一)食物安全治理员录用书;

(十二)食物安全许诺书;

(十三)境外供给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入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

致浙江出入境查验检疫局:

我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市的进出口企业,打算经营入口及国产肉类产品的综合型专业贸易服务公司。

业务范围将包括国外定货,入口操作,国内分销、批发、配送和品牌专卖。

浙江省是肉类产品消费大省,可是已取得肉类收货人资质的企业甚少,只能通过其他省市入口商间接入口和销售,增加了入口环节和运输本钱。

我公司立足义乌市,业务范围将辐射浙中及周边地域,立志做良心企业,将国外质优价廉的入口牛羊肉从货源地直接采购送到浙江省义乌市,以知足义乌地域日趋增加的牛羊肉需求。

采购业务打算将涉及巴西、蒙古、澳洲、新西兰、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的牛羊肉产品,我司已与这些国家的加工厂和贸易代理公司取得了联系并成立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我司许诺将食物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心做好每一步,保证入口、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能快速准确溯源。

希望能取得贵局的批准。

***********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入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申请形式√第一次申请□变更申请□从头申请

企业类型√自营入口□外贸代理

 

申请单位**********有限公司

主管直属局**出入境查验检疫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2018年3月21日

 

备案表编号:

收货人中文名称

注册资金:

万人民币

收货人英文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进口部门负责人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前次备案批准日期

是否曾开展进口肉类业务

前次取消备案日期

取消备案

原因

营业执照范围

(营业范围中应注明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生产、经销或代理业务)

 

其他需补充说明事项

(包括受奖励或处罚、经营资格变动等情况)

申请

 

1、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

 

2、保证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

 

3、服从主管部门对进出口食品行业的管理,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要求,维护行业经营秩序;

 

4、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本备案资质及其他文件。

 

以上如有违反,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法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2018年3月21日

收货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直属局填写

审核意见:

 

初审人员签字:

日期:

审核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日期:

(直属局盖章)

入口肉类质量安全治理制度

1.目的:

保证入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物安全法》、《进出口食物安全治理方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查验治理方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操纵入口肉类产品质量,避免显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

用于我司肉类产品入口、贮存、查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操纵。

3.部门职责:

质检部负责运输、查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查验,冷藏部负责产品出入库治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工作流程

4.1将入口肉类产品贮存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物安全局指定的入口肉类备案贮存冷库中。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需按进出口食物安全局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

未经口岸或指定查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查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备案寄存冷库。

4.3入口产品外包装要求清洁、牢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需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查验检疫标识;利用的包装材料必需无毒、无害,符合食物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利用铁钉和铁卡。

内包装利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入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不是腐败变质,是不是有毛污、血污、粪污。

有无显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

是不是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不是有其他动物尸身、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样情形。

4.4查验品种规格是不是与合一样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不是与内容物一致。

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依照现场查验检疫的情形,对进境肉类产品别离作如下处置: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置;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置;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当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置。

4.5存储冷库治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日夜温差不超过1℃。

3)维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治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查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形,一概不准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查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中性包装,和包装不符合查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刻、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寄存于同一库内。

维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做立入库记录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治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记录(包括货物资料的记录、货主资料的记录)、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查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治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治理手册》,以备查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觉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查验检疫机构报告。

出库治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查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查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记录。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置。

4.8入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需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样。

监督治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查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查验检疫和监督治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治理工作由直属查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

按期或不按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记录、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查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形,包括有无寄存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觉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如实向查验检疫机构报告和寄存期间擅自开拆或损毁查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形。

3)查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觉有违背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更正;情节严峻的,能够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一个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查验检疫机关,并同意查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因其他情形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查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做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进程中的废弃物,应当依照查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址作无害化处置。

7)查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紧密配合,不得隐瞒情形或拒绝同意检查。

 

*******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肉类产品入口记录和销售记录治理制度

为把握入口肉类产品来源和流向,确保入口肉类产品的可追溯性,增强肉类产品入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监督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肉类产品入口记录

(一)关于各批次的入口肉类产品据需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入口肉类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地域、生产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号、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入口口岸、目的地、依照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刻、寄存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二)质检部门需保留如下入口记录档案材料:

贸易合同、境外付汇凭证、提单、依照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相关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查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查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并由专人保管。

(三)记录的搜集及保留

1.质检部负责搜集入口记录及单据,按入口合同编号顺序一一归档,保证入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2.记录的保留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记录,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入口记录保留时刻不得少于2年。

二、入口肉类产品销售记录(直接用于零售的除外)

(一)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

销售日期、食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及批号、购货人/单位、购货人/利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食物召回后处置方式。

(二)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1.笔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早或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隔壁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楚可辨。

(三)记录的搜集及保留

一、销售部门的有关治理人员负责搜集销售记录及单据,一样每一个月搜集一次,并与收发货台帐进行查对,不得有误。

销售记录需保留购销合同、销售发票留底联、出库单等文件原件或复印件,自用食物的收货人还应当保留加工利用记录等资料。

二、搜集后的记录及单据要逐页查对,专门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点的项目。

如有疑问须及时与有关文件货发货,运输凭证相核实,并将情形备注于备注项下,查对人签字后归档。

3、记录的保留记录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记录,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入口记录保留时刻不得少于2年。

附件:

一、食物入口记录表

二、入口食物销售记录表

************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

食物入口记录

进口日期

食品名称

品牌

规格

数量

重量

货值

生产批号

生产日期

保质期

原产地

输出国家(地区)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号(如有)

出口商/代理商备案号

出口商/代理商名称

出口商/代理商联系方式

贸易合同号

进口口岸

目的地

国(境)外检验检疫证书等证书编号

报检单号

入境时间

存放地点

存放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备案编号:

 

填表人:

审核:

附件2

入口食物销售记录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备案编号:

销售日期

进口食品名称

规格

数量

重量

生产日期

生产批号

购货人/使用人名称

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

出库单号

发票流水编号

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

备注

 

填表人:

审核:

不合格产品召回与处置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和规范公司的食物质量安全治理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觉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取得召回或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点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置制度。

2.召回产品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义乌云商供给链治理有限公司入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

产品经出入境查验检疫部门或质量监督查验部门查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

不符合国家相关食物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物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物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总领导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形进行监督;

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成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按期将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形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进程的监督、操纵、和谐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缘故的调查分析和食物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形的汇总上报。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寄存,并协助质量治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缘故的调查分析;

4.产品召回治理:

召回程序:

 

同意信息:

销售部负责接收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检部;质检部负责直接接收出入境查验检疫部门及质监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

信息确认:

质检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质检部、冷藏部、生产部进行食物安全危害调查和食物安全危害评估,确认显现的质量问题是不是属于本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信是不是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当即汇报公司总领导,最终由总领导批准后进入召回时期;

食物召回级别的划分按国家《食物召回治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

一级召回:

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范围广、社会阻碍大的不安全食物的召回;

二级召回:

不符合食物安全相关标准,危害程度一样或流通范围小、社会阻碍小的不安全食物的召回;

三级召回:

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或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物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实施召回:

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或不安全食物以后,公司当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检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形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与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寄存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寄存预召回的产品(寄存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

销售部负责在规按期限内(一级召回1日内,二级召回2日内,三级召回3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质检部负责制定食物召回打算,打算内容包括:

(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物的情形;

(2)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物的情形;

(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物的情形;

(4)食物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缘故、可能受阻碍的人群、严峻和紧急程度;

(5)召回方法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和召回的具体方法、范围和时限等;

(6)召回的预期成效;

(7)召回食物后的处置方法。

一级召回3日内,二级召回5日内,三级召回7日内,通过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物召回打算;

销售部负责对不合格产品慢慢按打算实施召回,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质检部门监督产品的召回情形,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物召回时期性进行报告;

召回产品信息的发布:

为爱惜消费者利益,必要时公司将由总领导作为发言人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把召回程序中的信息,如:

产品代码、实物图像、显现问题的性质及严峻程度,公司对此问题的处置方式,召回产品的方式等尽快的传递给消费者,以维持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

质检部负责将该次所存在的问题给顾客以回答,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食物召回终止后15日内,质管部负责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接收省级质监部门对召回总结报告的审查和召回成效的评估。

如产品召回未达到预期成效,则再次进入召回程序。

召回食物的处置

对因标签、标识不符合食物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物,公司可采取适当补救方法,体会证能保证食物安全的情形下能够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方法。

对无法采取补救方法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产品,予以销毁。

5.召回记录的保留。

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召回批次、数量、比例、缘故、结果等。

保留期限为三年。

附件:

入口食物销售对象投诉及召回记录

**********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入口食物销售对象投诉及召回记录

编号:

日期

进口食品名称

召回或者销售对象投诉原因

涉及产品

生产批号

生产日期

规格

数量

重量

自查分析

应急处理方式

后续改进措施

部门负责人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备注

 

入口肉类追溯制度

一、目的

为了避免在肉类产品入口进程中混淆和误用产品,更好的分析失效产品并采取纠正方法,并实现必要的进品肉质量追溯性,确保入口肉类能追溯至原始状态。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采购、产生,交付的产品。

三、概念

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来追溯肉类产品进行标识与记录。

四、治理方式

1.产品标识内容:

公司对产品进行标识,要紧标识一下内容:

产品属性:

可包括:

入口肉类名称、规格、数量、货值、生存日期(批号)、原产地,生产企业名称信息。

内部质检状态:

可包括:

待验或合格不合格或待定、质检人员、查验日期,抽检数量等。

2.标识的方式:

可采纳挂牌、分区域等方式。

3.入口肉类产品的标识

入口肉类产品的属性标识。

如供货方所提交肉类产品的标识已清楚的表明了肉类产品的属性或肉类产品与其他产品不同,公司能够再也不对物品进行标识。

凡是不符合以上标识要求的入口肉类产品,由公司质检部门负责标识以达到要求。

仓储部利用分区域、贴上产品标签等方式对不同供货方、品种、型号、规格的入口肉类进行标识。

入口肉类的查验检疫的标识:

入口肉类在未进行内部查验之前不作任何标识,查验后合格产品入库,不合格产品放置在“不合格”区内并做好退货或互换良品的工作预备。

4.可追溯性:

公司产品的追溯要求追溯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信息。

5.如实记录肉品质量的安全追溯信息,记录保留不得小于二年。

 

**********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企业组织机构、入口肉类相关部门和职位职责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图

二、入口肉类相关部门和职位职责

1.总领导

A、负责入口肉类打算的批准及合同的签定;

B、负责食物安全治理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的录用;

C、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形进行监督。

2.食物安全治理员

A、配合质监部门、出入境查验检疫部门和食物药品监督治理部门等监管部门对本公司食物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形;

B、按期协助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食物安全知识培训;

C、制作本公司食物安全治理制度及职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形进行催促检查。

D、检查食物生产经营进程的食物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觉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置意见

E、对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治理,实施健康检查,催促患有有碍食物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职位

F、成立健全食物安全治理档案,维持各类检查记录

G、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物污染事故,协助单位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方法避免局势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置。

2.质检部:

A、负责入口肉类打算的制定和供给商的开发;

B、负责入口肉类采购和相关资料文件的索取;

C、负责对入口肉类进行来货验收;

D、负责对入口肉类的利用进程监控;

E、负责对入口肉类的最终产品进行检测;

F、负责入口肉类相关不合格品的判定并实施追溯和处置。

3冷藏部:

A、负责入口肉类产品的贮存及发放治理;

B、负责做好入口肉类发货记录。

4生产部:

A、负责正确利用入口原料;

B、负责入口原料利用进程的标识及追溯治理。

5销售部:

A、负责入口肉类的销售并做好销售记录;

B、负责不合格品的召回治理。

*********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问答卷

 

 

单位名称(盖章):

**********有限公司

答题人签字:

法人签字:

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问答卷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30题):

1.为加强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总局136号令所称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3.(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4.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出口肉类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及监督抽查,对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收货人)、(收货人)根据监管需要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

5.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6.进口肉类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以及(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7.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并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名单。

8. 进口肉类产品应当从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口岸/查验场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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