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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伯克段于鄢

郑伯克段于鄢

(一)有关背景材料

本文选自《左传》。

我们先简要地介绍一下《左传》这部书。

《左传》又称《春秋左传》或《春秋左氏传》,顾名思义,这部书是一位姓左的人为《春

秋》所作的传。

因此,我们首先谈一谈《春秋》。

《春秋》本是东周时期各国史书的统称,当时各诸侯国都设有专门的史官记载本国发生的大小事件,他们编写的历史书都叫“春秋”。

不过除了鲁国的“春秋”以外,其它各国的“春秋”都没有保存下来。

现在我们能见到的《春

秋》据说是孔子依据鲁国史官编写的“春秋”重新加以整理修订而成的,它记载的历史始于

鲁隐公元年即公元前722年,截止到鲁哀公十四年即公元前481年,共计242年。

人们就把

这段历史称为春秋时期。

《春秋》记载历史过于简略,而且也不完备,242年的历史只有18000

多字,连这段历史的轮廓都没有很好地描画出来。

于是又出现了对《春秋》作补充说明的三

部书,这就是《左传》、《公羊传》和《谷梁传》。

所谓“传”,是儒家用来解释经典的文字。

《春秋》是儒家一部重要的经典,因此就把《春秋》称作“春秋经”,而用来补充说明“春秋经”的三部书则分别称作《左传》、《公羊传》和《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

这三传实际上是《春秋经》的三种讲解本、传授本。

“左”相传是指左丘明,“公羊”是指公羊高,“谷梁”是指谷梁赤,这是三位解说传授《春秋经》的人。

本来,经与传是分开的,不编在一起,古人叫做“别本单行”。

到了西晋,杜预着《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把《春秋经》和《左传》按年编插在一起,从此《左传》与《春秋》就合在一起了。

在《春秋》三传中,《公羊传》和《谷梁传》主要是阐明《春秋经》的微言大义,所以历史史实的补充就很少,作为历史著作的价值远远不如《左传》。

《左传》保存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全书18万字,远比《春秋》的内容丰富,加上文笔简练流畅,为我们再现了那个时代的历史面貌,因此自魏晋以来《左传》就压倒了《公羊》和《谷梁》二传。

关于《左传》的作者,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

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左传》是春秋晚期鲁国史官左丘明创作的,不过最后成书大致是在战国的中期,这中间经过了他人的增补。

关于《左传》的特点和价值,我们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1、《左传》是中国第一部叙事详明的编年体历史著作。

它实际记事止于鲁悼公14年(公

元前453年),比《春秋经》多了28年。

所谓编年体史书,是以国君在位的年份为线索记载历史。

因为现存《春秋》是鲁国的史书,所以记载历史就以鲁国国君在位的顺序为线索,春秋时期鲁国共有12位君主,即隐桓庄闵,僖文宣成,襄昭定哀。

《左传》广泛记叙了春秋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斗争和变革,保存了大量的古代史料,是一部重要的、独立的历史著作。

《春秋经》虽然也是一部编年体历史著作,但是因为记事太简略,所以影响远远比不上《左传》。

2、《左传》又是一部历史散文巨著,是一部杰出的文学著作。

《左传》的作者有很高的语

言修养,文笔简练,善于叙事和刻划人物;在处理复杂的历史材料方面,作者也表现出非凡

的能力,特别是描写战争,作者把纷繁复杂的战争写得井井有条。

作者的许多外交辞令也写

得极为出色,使我们切实地感受到古代汉语丰富的表现力。

总之,《左传》一书对后代的历史学、文学等都产生了相当深刻的影响。

关于《左传》的注本,除了课本上提到的《春秋左传注疏》之外,1981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一书,可以参考。

“郑伯克段于鄢”原本是〈春秋经〉的一句话。

隐公元年即公元前722年郑国发生了一场历史事件,〈春秋经〉的作者用一句话作了概括的记载。

“郑伯”是指郑庄公,“伯”是郑国国君的爵位名,春秋时期周天子分封诸侯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克”是战胜的意思;“段”是郑庄公的弟弟的名字;“鄢”是地名,在今河南省鄢陵县境内。

整句话意思是“郑伯在鄢这个地方战胜了他的弟弟段。

”“克”本来是用于敌对双方的,现在却用于骨肉兄弟之间,这就表明了作者对这一事件的态度和看法。

这种通过特定的词汇来隐含作者的意见和评价的表达方式,就是所谓的春秋笔法,而后人通过辨析经文的字句阐明其中隐含的意义,就是儒家学派津津乐道的〈春秋经〉的微言大义。

不过,仅仅从这样一句话,我们实在无法了解这一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所以左丘明就对这句话作了详细的说明,写成了一篇长文,后来人们就把“郑伯克段于鄢”这句经文用作这篇文章的题目。

从左丘明的叙述,我们知道了这一事件的全部过程。

原来,郑庄公的母亲姜氏偏爱小儿子公叔段,想让公叔段取代哥哥嫡长子的位置而继承君位,由于丈夫郑武公的反对,姜氏没能达到目的。

郑武公去世后郑庄公继位,将弟弟封在京邑。

公叔段在京邑不断扩充势力,在姜氏的支持下形成对郑庄公的巨大威胁。

郑庄公老谋深算,表明上对姜氏很尊重,对公叔段采取纵容的态度,一旦时机成熟,马上派兵伐段,夺了他的封地,迫使他流亡异国。

这是《左传》的名篇之一。

(二)课文第一段串讲

1、【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

初:

当初。

《左传》在追述以前的事情时,习惯上都用“初”。

本文讲的是隐公元年(BC722)

发生的事情,作者为了说清此事的来龙去脉,就用“初”字把时间向前推移了39年,追述

到郑庄公的母亲出嫁到郑国的那一年,即BC761年。

这一句中“郑武公”是谥号,下一句“庄公”也是谥号。

所谓谥号,是在一国的君主或大

臣去世以后,根据他的生平事迹,他一生的所做所为所封的号,带有盖棺论定的性质。

因为

“郑伯克段于鄢”这一历史是在郑武公和庄公去世后整理出来的,所以叙述他们生前的活动

都要用他们死后的谥号,这是古代史书叙事的习惯。

申:

申国。

申国的国姓是姜姓,而郑国的国姓与周天子相同,是姬姓,按照当时的风俗,

同姓不婚,所以郑国的国君一定要娶异姓国的女子为妻。

曰武姜:

娶的妻子叫武姜。

“武”

是她丈夫的谥号,“姜”是她娘家的姓,合在一起作她的名。

〈译〉当初,郑武公从申国娶妻,叫武姜。

2、【生庄公及公叔段。

“生”的主语承上省略,应该是“姜氏生”。

庄公是郑国国君,所以用谥号称述他。

公叔

段:

“段”是名,“叔”是弟弟的意思,“共”是段后来失败流亡的诸侯国名。

及:

连词,与,和。

〈译〉姜氏生了庄公和公叔段。

3、【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寤:

本指睡醒,这里是通假字,通“牾”,倒着。

“寤生”就是倒生,胎儿出生的时候脚先

出来,也就是难产。

《史记•郑世家》里记载这件事情说:

“生之难。

”可以与此处相互印证。

惊:

吃惊,受惊,是个不及物动词,这里用作使动用法,“惊姜氏”意思是使姜氏受惊。

〈译〉庄公出生的时候难产,使姜氏受惊,所以取名叫寤生,姜氏于是不喜欢他。

4、【爱公叔段,欲立之,】

〈译〉姜氏喜欢公叔段,想要立他作世子。

5、【亟请于武公。

公弗许。

亟:

音qì,副词,屡次。

这个字读jí,意思是“急”。

弗:

否定副词,一般否定及物动

词,而且及物动词的宾语不出现,所以很多学者认为“弗”是“不+之”的合音形式。

许:

答应,同意。

〈译〉屡次向郑武公请求,武公不答应她。

以上第一段,叙述“郑伯克段于鄢”的背景,着重写姜氏对两个儿子的爱恶之偏。

正是母

亲的偏宠偏爱,导致了后来兄弟之间骨肉相残的悲剧。

“遂恶之”的“遂”,把姜氏的任性偏执很充分地表现了出来。

(三)课文第二段串讲

1、【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及:

等到。

即位:

就位,指开始做国君。

为(wei4):

介词,替,给。

之:

指代公叔段。

制:

地名,在今河南省汜(si4)水县西,又名虎牢,原来是东虢国的领地,东虢国被郑桓

公所灭,制因而成为郑国的领地。

〈译〉等到郑庄公就位的时候,姜氏替公叔段请求制这个地方。

2、【公曰:

“制,岩邑也,虢叔死焉。

佗邑唯命。

”】

公:

郑庄公。

这里“公”是诸侯的一种统称,与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中的公爵不是一回事。

此处“公”字的使用体现了母子地位发生了变化,已经由家庭内部的母子关系转变为政治上

的君臣关系。

岩:

险峻,险要。

邑:

人群聚居的地方,大小不定。

“制,岩也”是一个很典型的判断句。

虢叔:

是东虢国的国君,东虢封国始于虢仲,虢仲死后虢叔继位,《国语•郑语》:

“虢叔恃势。

”韦昭注:

“势,地势。

”《史记》里也记载说虢叔依仗制这个地方地势险要,傲威不驯,郑武公的父亲郑桓公就率领军队将他消灭了。

死焉:

死在那里。

佗:

旧读tuo1,其它,别的。

又写作“他”。

“他”在上古汉语中只表示“其它的”、“别的”,作第三人称代词是到唐朝初年的事情。

“唯命”是“唯命是听”的省略,这种省略形式在《左传》里很常见,大概是当时的习语。

〈译〉郑庄公说:

“制是个险要的城邑,虢叔死在那里,如提出别的地方我唯命是听。

制既然是一个十分险要的地方,姜氏要求把制封给公叔段,显然是有所企图。

郑庄公的回

答表面上看很尊重姜氏,实际上暗含锋芒,非常严厉。

3、【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这三句话换了三个主语,并且都省略了。

“请京”的主语是姜氏;“使居之”的主语是郑庄

公;“谓之”一句的逻辑主语社会上的人们。

《左传》中“谓之”是一个常见的句式,指当时社会上人们普遍这样称说,这样认为。

“谓之”的主语通常不出现。

唐•孔颖达注为:

“以宠禄过度,时呼为大叔。

”其中用“时”称说“谓之”的主语。

京:

地名,在今河南省荥阳县东南。

下文“京城”所指相同。

京是郑国最的城邑,所以姜

氏请求封给公叔段。

当时郑国国都是新郑。

使居之:

使公叔段居住在京这个地方。

大:

即“太”,上古无“太”字,只有“大”字,如《周易》有“大极”,《春秋》有“大

子”,《尚书》有“大誓”等。

“太”是个后起字。

“大”有极、最、过分等意思,“叔”通常是指小的,排行在后的,把这两个字放在一起称呼“大叔”,显而易见不只是一种尊称,所以孔颖达注云:

“以宠禄过度,时呼为大叔。

”由此我们知道郑庄公对公叔段采取了骄宠纵容的态度。

〈译〉姜氏又请求京邑,庄公同意了,让公叔段居住在这个地方,人们称他为京城大叔。

4、【祭仲曰:

“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祭仲:

郑国大夫。

春秋时代大夫的地位在卿之下,士之上,大夫又分上、中、下三等。

都:

都邑,大城邑。

《谷梁传•僖16》:

“民所居曰都。

”从字形上分析,“都”从邑,者声。

后来引申指国都。

城:

城墙,这是“城”的本义,后来引申出“城市”的意思。

“都城”即大城市的城墙。

雉:

古代丈量城墙的单位,古代城墙长一丈高一丈是一堵,三堵是一雉。

百雉:

三百平方丈。

国:

指诸侯的封地,与今天“国家”的概念有区别。

〈译〉祭仲说:

“都邑的城墙超过一百雉,是国家的祸害。

5、【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先王:

指周代开国君主周文王和周武王,他们所立下的制度被奉为标准。

国:

指国都,具

体地说应是国都的城墙或国都的规模。

叁:

同“三”,数词,这里用作动词,“三国”意思是将国都的城墙三等分,“三国之一”是说将国都城墙三等分取其中的一份,也就是国都城墙的三分之一。

“中五之一”是省略的形式,应是“中都不过五国之一”,同样,“小九之一”即“小国不过九国之一”,“五”和“九”都是数词用作动词。

〈译〉按照先王立下的制度,大城邑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邑的城墙不

能超过国都的五分之一,小城邑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九分之一。

6、【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

度:

法度,标准。

这里用作动词,意思是合乎法度,合乎标准。

“不度”是说不合乎法度。

非制也:

不是先王的制度,即违反了先王制定的制度。

实际上,祭仲的意思是说,公叔段不

按照先王规定的标准行事,而是擅自扩建京邑的城墙。

作者没有直接写公叔段在京邑的所作

所为,而是通过祭仲指口说明公叔段在京邑扩充实力,已经对庄公的统治造成威胁。

所以祭

仲说:

“君将不堪。

”您将经受不了,意思是您将经受不住这种违法行为的冲击。

〈译〉如今京邑的城墙不合乎法度,违反了先王制定的制度。

您将经受不住这种行为的冲

击。

7、【公曰:

“姜氏欲之,焉辟害?

”】

郑庄公在此称自己的母亲为“姜氏”,是否是因为跟姜氏有严重的利害冲突,所以对姜氏

不敬才如此称呼呢?

不是。

这只是当时的一种习惯称法。

欲之:

姜氏想要这样做,“之”指

代上述公叔段的违法乱纪行为。

焉:

表反问的疑问副词,哪里,怎么。

这跟“虢叔死焉”的

“焉”是两个词,只是都使用了“焉”这个字形。

“焉辟害”就是怎么能避开祸害呢?

〈译〉郑庄公说:

“姜氏想要这样做,怎么能避开祸害呢?

8、【对曰:

“姜氏何厌之有!

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

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

君之宠弟乎?

”】

何厌之有:

有何厌,有什么满足呢?

即没有满足的时候。

为了表示强调,把宾语“何厌”

提到动词“有”的前面来,然后用代词“之”来复指前置的宾语“何厌”。

为之所:

双宾语结构,近宾语或间接宾语“之”指代公叔段,远宾语或直接宾语“所”是

名词,处所,地方。

动词“为”意思比较虚,需要根据具体的上下文加以分析和翻译,在这

里“为”可以翻译作“安排”。

这种双宾语在现代汉语里不再使用了,“安排他一个地方”改成现代汉语相应的表达方式是“给他安排一个地方。

”也有的学者把这类句式叫做为动结构,为之所=为之为所,前一个“为”是介词,替,给;后一个“为”是动词,需要根据它所带的宾语具体理解,由于这里动词恰好也是“为”,所以容易误解,我们再看一个例句:

《左传•襄14》:

“天生民而立之君。

”立之君=为之立君,给百姓立一位君主。

回到“不如早为之所”,这一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不如早点给公叔段安排个地方”,即给予他必要的处置。

无:

通“毋”,是一个否定副词,不要。

无使滋蔓:

不要让他的势力再发展了。

下面“蔓,难图也”是解释上一句的,因为势力发展了,就难以对付_____了,“蔓,难图也”是一个判断句的形式,不过很明显并不表示判断,而是表示解释。

“蔓”与“难图”之间是假设关系,如果势力发展了,那么就难以对付了。

“犹…况…”是一个表示让步关系的句式,相当于“尚且…何况…”。

蔓延开的野草尚且

不能除掉,何况是您的尊贵的弟弟呢?

句中“乎”是疑问语气词,在这里表示反问,并不要

求回答。

〈译〉祭仲回答说:

“姜氏有什么满足!

不如早点给公叔段安排个地方,不要让他势力再

发展了,如果势力发展,就难以对付了。

蔓延的野草尚且不能除掉,何况是您的尊贵的弟弟

呢?

9、【公曰:

“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

不义:

指不义的事情。

毙:

倒下去。

古代汉语中“毙”不是死亡的意思。

这个字本写作“”,

姑:

副词,姑且。

之:

指代公叔段自毙的事情。

〈译〉庄公说:

“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将自己摔跟头,您姑且等着瞧吧。

以上为第二自然段。

通过姜氏为段请制、请京,到祭仲与郑庄公之间的对话,可以看到矛

盾的发展,矛盾的主线显示出来了,而且已经彻底由家庭内部的矛盾变成外部的政治上的对

立,所以外部人物也开始卷入了,祭仲一再催促郑庄公迅速采取措施,说明形势已经严重化,

也明朗化了。

(四)课文第三自然段串讲

1、【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既而:

不久。

“既”表示时间过去,与“而”连用表示时间刚过不久,这里是指祭仲与郑

庄公的谈话刚过去不久。

鄙:

边邑,边远的地方。

贰:

两属,臣属于二主,与“专属”相对,凡是本属于某,后来

又另属于某,就叫做“贰”。

具体到这一句,西鄙和北鄙本来都专属于郑庄公,现在公叔段命令这些地方臣属于自己,这样一地有二主,就要同时向两方缴纳贡赋。

因此所谓“贰”,

总是对新臣属的一方而言。

“贰于己”可以翻译为“同时臣属于自己。

〈译〉不久公叔段就使西部和北部的边邑同时属于自己。

2、【公子吕曰:

“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

公子吕字子封,是郑国大夫。

堪:

承受,经得起。

不堪:

承受不了。

“贰”是堪的宾语,

表不堪之事,即上文所说西鄙北鄙两属的情况。

这种两属的情况继续发展下去,庄公的统治

地位就会动摇。

“若…何”是固定格式,表示“对…怎么办”,“之”是“若”的宾语,指代两属的情况。

〈译〉公子吕说:

“国家承受不了两属的情况,您将对这件事情怎么办呢?

3、【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

无生民心。

”】

“欲”和“与”都是动词,“与大叔”是“欲”的宾语。

动词“与”一般带双宾语,这里

省略了直接宾语,即“君位”,是一种含蓄的说法。

“请”字后带动词时在古代汉语里有两种用法,一种跟现代汉语的用法相同,表示请对方

做什么事情,例如“若弗与,则请除之”;第二种用法是表示请对方允许自己做某件事情,

例如“欲与大叔,臣请事之”一句中的“请”字,是指公子吕请庄公允许自己去事奉公叔段,

而不是“请庄公去事奉他。

”第二种用法在古汉语里比较常见,而在现代汉语里不太常用,

只是在一些词语里还保存着,例如“请问”意思是请对方允许自己询问某个问题;“请降”

意思是请对方允许自己投降;等。

对这种用法的“请”,需要特别加以注意。

“事”指事奉,

为…服务。

若:

表假设的连词,如果。

弗于=不之与,不给公叔段。

除:

本义是台阶,作动词表示“除

掉”的意义是假借义。

无:

通“毋”,不要。

“无”的一般用法是相当于“没有”,是动词。

用作表禁止的否定副

词是假借用法。

古汉语里通假字比较多,实词有通假字,虚词也有通假字,而虚词的意义比

较虚,所以虚词中的通假字_____辨认起来难度就更大一些。

生民心:

使民生心,使老百姓产生二心,使老百姓产生想法。

这里“生”我们理解为使动用法,“生”的后面带双宾语,我们可以把这种结构叫使动双宾语结构。

〈译〉您打算把君位让给大叔,请允许我去事奉他;如果您不想把君位给他,就请您把他

除掉。

不要让老百姓产生二心。

4、【公曰:

“无庸,将自及。

”】

庸:

通“用”,“庸”的这种通假用法一般只出现在否定句里,如“不庸”、“勿庸”等。

成语“无庸讳言”、“毋庸置疑”、“无庸置喙”等都保留了这一用法。

这一句里“无庸”是说用不着除掉公叔段。

及:

赶上。

“自及”即自及于祸,意思是自己赶上灾祸,也就是说公叔段将自取灭亡。

〈译〉庄公说:

“不用,他将自己赶上这个灾祸。

5、【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延。

贰:

这里指两属的地方,即西鄙北鄙,相当于“贰者”。

以为:

以之为,把这两地作为。

所谓“收贰以为己邑”,是说公叔段使这两个地方不再向郑庄公缴纳贡赋,也就是由原来的

“二属”变为专属。

至于:

不要理解为现代汉语的连词。

延:

地名,在今河南延津县北部。

“至于延”指公叔段在收取两属的地方之外,进一步侵夺,到达延这个地方。

〈译〉大叔又把两属之地收为自己所有,进一步到了延这个地方。

6、【子封曰:

“可矣。

厚将得众。

”】

矣:

句尾语气词,说明新情况的出现或事情的变化,“可矣”是说以前不行,现在行了。

厚:

本义是山陵大,这里指占领的土地扩大。

众:

指百姓。

“厚将得众”是一个条件复句,

如果厚,那么将得众。

〈译〉子封说:

“行了,可以除掉公叔段了。

如果这样扩展地盘,那么必将得到广大的人民。

7、【公曰:

“不义不昵,厚将崩。

”】

昵:

是“昵”的异体字,意思是亲近。

“不义不昵”是一个条件复句,“不义”是条件,“不

”是结果,意思是如果多行不义,那么就会没有人亲近他。

课本上把“不义不昵”理解为

并列关系,认为指对君不义对兄不昵,可以参考。

崩:

山崩塌,这里指崩溃,垮台。

“厚将

崩”是一个让步条件复句,即使厚,也将崩。

〈译〉庄公说:

“多行不义的人必然没有人亲近他,即使地盘扩大也必将自行灭亡。

第三段写公叔段不断扩张实力的情况。

郑庄公的大臣认为形势已经非常严峻,应该立即动

手除掉公叔段,而郑庄公却依然不动声色。

(五)课文第四自然段串讲

1、【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

夫人将启之。

完:

本义是完整,完好,是形容词,它的同义词是“备”。

引申为使完整,修缮。

古汉语

里的“完”没有完了、完毕的意思。

聚:

本义是聚集人,引申指积聚粮食等物资。

此处“聚”

的宾语没有出现,所以历来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认为“聚”是聚集百姓;一种理解

认为“聚”是聚集各种物资。

这两种理解都可以成立。

缮:

修缮,修理整治。

甲:

铠甲。

兵:

兵器,武器。

这是“兵”的本义。

具:

准备好,准

备充足。

卒:

步兵。

乘(sheng4):

兵车,甲车。

袭:

偷袭,乘人不备发起进攻。

启:

本义是开门。

《左传•昭19》:

“启西门而出。

”这里“启”是打开城门的意思。

之:

指代公叔段,启之=为之启,替他打开城门。

〈译〉大叔修固城墙,聚集百姓,整修铠甲和武器,准备好步兵和车兵,将要偷袭郑国。

夫人将为他开城门。

2、【公闻其期,曰:

“可矣。

”】

公叔段要搞偷袭,行动日期自然是秘密的。

公闻期,说明庄公对公叔段早有戒备,而且对

公叔段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

〈译〉庄公听到公叔段行动的_____日期,说:

“可以了。

3、【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

帅:

本义是军队的主将、统帅,引申指带领、率领。

以:

连词,相当于“而”。

伐:

大张

旗鼓、堂堂正正地正式讨伐,跟公叔段的“袭”形成很鲜明的对照。

〈译〉命子封率领二百辆兵车前去讨伐京邑。

4、【京叛大叔段。

叛:

背叛,反叛。

京邑的百姓自动起来反叛公叔段,因此公叔段等于不攻自破。

〈译〉京邑的百姓背叛了公叔段,(而倒向郑庄公。

5、【段入于鄢。

公伐诸鄢。

入于鄢:

进入鄢。

“鄢”是郑国的城邑。

诸:

“之于”的合音,“之”指代公叔段。

〈译〉公叔段跑到鄢地,庄公又到鄢地攻打公叔段。

6、【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五月辛丑:

指五月二十三日。

古人使用干支记日,即以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配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组成六十干支。

这是古代主要的纪日法,在甲

骨文里就已经出现了。

古书里也经常单独使用天干或单独使用地支来纪日,十二地支又称十

二辰。

如《楚辞•哀郢》:

“甲之吾以行。

”意思是在甲日这一天的早晨我出发了。

出奔:

指逃亡到国外避难。

奔:

急跑,逃跑。

金文写作,以三表示比走速度更快。

共:

春秋时的一个小国,在今河南辉县。

〈译〉五月辛丑这一天,大叔逃亡到共国。

7、【……】

原文中有一段文字课本没有选,所以用删节号表示。

这段文字是作者对《春秋经》用“郑

伯克段于鄢”这样一句话来记载这一历史事件的评述,实际上是在解说“郑伯克段于鄢”这

句话的微言大义。

内容如下:

书曰:

“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

谓之

郑志。

不言出奔,难之也。

《左传》的作者认为,公叔段作为弟弟而不守为弟之道,所以史官也就没有说明他是庄公

的弟弟;庄公与公叔段之间的矛盾斗争就如同是两个敌对的君主之间的斗争,所以用“克”

字;称郑伯,是指责庄公对自己的弟弟有失教诲,养成其恶,应该说,事情的发展是庄公蓄

意安排的,所以不言郑伯为兄,而以爵位称之。

《春秋经》这样记载就表达出了庄公的本心。

不说“出奔”,是由于史官下笔有为难之处,即“出奔”在当时是对有罪而出逃的人而言,

此处如果写公叔段出奔,则有专罪公叔段之嫌,其实史官认为郑庄公在此事是也有罪过。

以上第四段,讲庄公与公叔段的正面交战,交战的结果是以公叔段的失败而告终。

庄公与

公叔段的矛盾冲突由来已久,“郑伯克段于鄢”,是事情的结果,这一天是五月辛丑,所以史官特别记下这一天的具体日期。

(六)课文第五自然段串讲

1、【遂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

“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既而悔之。

遂:

连词,表示事情前后的连接性,于是,就。

寘:

放置,安置,这里有放逐的意思。

颍:

地名,在今河南临颍县西北。

“黄泉”是地下的泉水,“不及黄泉”是指不到死后埋入黄泉。

注意,翻译时不要把“不及黄泉”译成“不到死后”,因为这样翻译,则后文郑庄公“阙地及泉,隧而相见”以实现自己的诺言的事就没有着落了。

“悔之”是指后悔自己发誓说的话。

〈译〉于是把姜氏放逐到城颍,并对她发誓说:

“不到黄泉路上就不要相见了。

”不久又后

悔这个话。

(七)课文第六自然段串讲

1、【颍考叔为颍谷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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