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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预防计划1

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设强势企业安全文化,治理矿井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五大自然灾害及运输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圆满完成2012年度各项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并且能在一旦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矿井水灾、大面积冒顶事故、重大运输事故时迅速组织救援,有效控制局面,排除影响,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本矿生产实际,特编制《2012年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第二章矿井概况

一.矿井简介

我公司位于吕梁市离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菁蒿焉村、沙窑沟、王家沟村一带,行政区划属离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管辖,其地理坐标为:

东经111°08′41〞~111°10′44〞

北纬37°32′41〞~37°34′46〞。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吕梁市离石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25号),同意以吕梁永宁煤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重组整合7处煤矿为3处,生产规模由204万t/a增加到270万t/a。

3处之中1处为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11月20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发放了采矿许可证(证号:

C140000************4244),生产规模为90万t/a,井田面积为6.2958km2,批准开采4—10号煤层。

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由3个煤矿整合而成,分别为原山西吕梁离石泰宁煤业有限公司、原山西恒安益煤业有限公司和原山西离石菁蒿焉煤业有限公司。

本矿属于基建矿井,2011年2月开工建设,预计2012年年底投产,建设工期为23个月。

我公司采用斜井开拓,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主提升皮带输送机运输以及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设计6号煤和10号煤联合开采,采煤方法采用倾斜长壁式综采采煤法,回采工作面采用液压支架支护顶板。

1.职工人数和井下队组编制

2012年1月底,在册职工人数为400人,其中井下职工人数为300人。

井下队组编制情况为:

掘进队四个;辅助生产单位:

运输队、机电科、通风科、生技科等。

2.矿井瓦斯

本公司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

3.矿井主要生产系统

(1)矿井井筒及提升系统

矿井有四个井筒,三斜一竖,分别是主斜井、行人斜井、材料斜井、回风立井。

2012年3月份改运输系统前材料斜井暂为运输、下料,改运输系统后,主要任务为下料。

(2)矿井运输系统

基建期间掘进工作面运煤采用刮板输送机和胶带输送机相结合运输;辅助运输采用调度绞车牵引矿车运输。

(3)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

利用主斜井、行人斜井、材料斜井作为进风井,回风立井为回风井。

回风立井井口安装轴流式通风机两台,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矿井反风采用风机反转反风方式。

掘进工作面采用机械压入式通风,并按规定构筑有相应的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形成了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

(4)矿井排水系统

井下中央变电所处联合布置中央水泵房,设有主、副水仓,其中主水仓容量750m3,副水仓容量440m3。

中央水泵房安设矿用水泵3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排水管路选用两趟8寸的无缝钢管从中央水泵房经管子道、行人斜井直至地面综合利用水池。

(5)矿井供电系统

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一趟使用、一趟备用。

二.矿井安全条件、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

1.瓦斯

我矿属低瓦斯矿井,矿井采用分区式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均为独立通风系统,地面装备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善、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性能稳定。

我矿虽为低瓦斯矿井,但对于有效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发生,将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火灾

我公司6号煤层为自燃煤层,10号煤层为自燃、容易自燃煤层。

由于矿井使用部分非抗静电材料,机械传动使用可燃介质,以及放炮作业等都可能引起火灾事故发生。

3.煤尘

经检验6、10号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采掘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细微颗粒,直接危害人体健康,长时间在粉尘浓度超标准的环境中工作,会导致尘肺病。

采掘工作面粉尘浓度较大,作业人员比较集中,尘肺病防治是职业健康的主要工作。

4.水灾

水文地质条件类型为简单类型矿井,6#煤层主要充水因素为顶板L5灰岩含水层,10#煤层主要充水因素为顶板L1灰岩含水层、地表水体。

目前矿井设有主、副水仓和水泵房,排水管路和设施布置合理,能够满足目前正常生产的需要。

采掘过程中若因地质条件变化,如过地质构造沟通含水层,地表塌陷裂隙水涌入或破坏保安煤柱等因素均可能造成矿井水灾事故。

5.顶板

我矿现开采的6#煤层,沉积稳定,煤层顶板多为泥岩,底板多为泥岩,少数为粉砂岩。

6#煤层顶板为石灰岩,但局部伪顶为黄泥,井田内发育有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分布规律不明显。

采煤工作面6号煤设计掩护式液压支架支护顶板,掘进工作面采用矿用锚杆、锚索、11#工字钢梁支护控制顶板,支护工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运输

矿井掘进工作面采用胶带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由调度绞车运输。

三.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地点和因素

1.容易发生瓦斯积聚引起瓦斯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和窒息的地点:

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空区;巷道贯通地点;井上下煤仓;爆破作业面及炮烟流经的巷道;盲巷:

通风不良的其他场所。

2.容易发生井下火灾的主要地点:

主斜井;回风立井;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胶带输送机巷;中央变电所和绞车硐室;油品存放点等。

3.容易产生煤(岩)尘的主要地点:

掘进工作面;运输系统的各转载点、卸载点及其所有巷道;地面筛分系统等。

4.容易发生水灾事故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

5.容易发生片帮冒顶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三岔开口处;过断层处;巷道维修处;巷道贯通处。

第三章矿井灾害事故预防计划

一.预防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及责任制

1.成立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

矿长(王建成)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张双联)、安全副矿长(廖忠林)、生产副矿长(郝军)、机电副矿长(王厚金)、通风副矿长(李正强)

成 员:

闫亮栓 张兔平 纪庆才 刘树勤高永红

牛发有卫乃兵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二.灾害预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

(1)全面负责灾害防治工作;

(2)保证灾害防治所需的安全投入;

(3)督促、检查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总工程师

(1)全面负责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管理;

(2)定期召开所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组织研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3.安全副矿长

(1)组织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2)定期召开全矿及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掌握井田周边小煤窑动态情况;

(4)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的落实情况。

4.各有关副矿长

(1)对分管范围的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定期召开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5.各科室

(1)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

(2)按要求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三.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1.瓦斯爆炸发生的条件及危害

在瓦斯爆炸三要素中最容易获得的条件是空气中的氧气含量,爆炸发生的条件是大于12%。

在正常通风风流中氧气的浓度通常大于20%,而引起其浓度下降的原因有两个:

自身的消耗和其它气体涌入后的稀释。

瓦斯爆炸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首。

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和有毒有害气体不仅会造成井下设备设施严重摧毁、顶板冒落、生产中断,而且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后果不堪设想。

2.矿井防治瓦斯爆炸综合措施

(1)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必须稳定、可靠、杜绝无计划停风,回风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2)通风科必须保证井下通风设施完好,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作业地点配足风量。

严禁在无风、微风和风量配备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3)通风科对各种通风构筑物和设施要加强管理。

通风设施安设位置必须合理、质量符合标准、管理制度完善,并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风流短路和漏风现象发生。

(4)通风科要将采空区和盲巷及时封闭严密,通风系统一旦遭到破坏,通风科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矿井通风系统破坏造成瓦斯积聚。

(5)施工单位需要停风(电)时,必须有停风(电)报告,严禁随意停止局扇运转、断开风筒或甩掉风电闭锁装置,具体措施如下:

(6)

机电科应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行,因检修、移设备、更换风筒等原因确需停风(电)时,停风(电)单位必须提前一天(特殊情况可当天)提出停风(电)申请,并填写《停风(电)申请单》。

经调度、安全、通风、机电等有关科室及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无计划停电(风)事故。

有计划停电(风)的地点,申请停电(风)的单位必须按计划在现场瓦斯员、安全员的同意和监督下恢复送电(风),不能按计划恢复送电(风)的,申请停电(风)单位必须提前向值班干部和调度室汇报,补办延续停电(风)手续,值班干部和调度室要将延续停电(风)计划通知通风科,确保停风区瓦斯管理工作有计划进行。

因各种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风),瓦斯员、安全员、工作面带班长应立即将现场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值班员应立即将无计划停电(风)情况报告安全、通风、机电科及有关副矿长,并通知现场安全员、瓦斯员、机电工、带班长根据具体情况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正常通风。

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的,瓦斯员、带班长必须立即将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新鲜风流处,并通知机电工切断巷道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在巷道口设置临时栅栏,揭示警标,指定专人警戒,禁止人员入内。

(7)根据目前现状,回风立井具备同等能力的主、备风机,当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停风措施,并能在10min内开动备用风机,并按下述第(8)条程序进行处理、汇报。

(8)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严格执行制定的停风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主要通风机需要停风时,申请科室必须提前三天向调度室提出停电(风)申请,并填写《停电(风)申请单》。

调度室必须将主要通风机预计停电(风)时间提前通知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和受到停电(风)影响的井下各施工单位。

通风科接到主要通风机停电(风)通知后,必须制定停电(风)安全措施,报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批准。

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风)安全措施进行停风前和停风期间的工作安排。

安全科必须派专人对所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前,机电科负责切断井下一切电源。

主要通风机因故突然停风时,风机房值班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风科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由瓦斯员和带班长组织现场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

并同时通知矿长、值班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通风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和调度主任到调度室紧急制定处理意见,并立即进行事故处理。

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前,通风科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排放和恢复正常通风后的测风、调风工作。

(9)瓦斯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高瓦斯矿井的有关规定严格检查井下各地点的通风状况和瓦斯浓度,作好记录,不得空班漏检,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生技科在巷道设计和采掘生产衔接安排时要充分考虑通风能力要求,井下力求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尽量避免串联通风。

否则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1)通风科要对巷道贯通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巷道贯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巷道贯通措施的规定。

(12)井下各单位使用的设备入井前要严格检查,必须具备设备入井“三证一标志”。

入井后不准随意拆开、敲打和撞击。

(13)井下供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绝缘用具齐全、图纸资料齐全。

坚持使用检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

此项工作由机电科和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

(14)机电科要做好井下电器设备的接地保护工作,杜绝杂散电流的侵入;负责运输的人员要经常检查轨道绝缘,使其完好、安设数量和位置等符合规定。

(15)井下电器严禁带电检修,搬运;能在运行中引起静电的物料及非阻燃性材料严禁下井。

(17)机电科在各生产区域要建立灵敏可靠的通讯联络系统。

(17)通风科在井下建立监测监控系统,某一区域发现事故预兆和瓦斯超限时,应迅速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机电科及时切断超限区域电源,并撤出工作面作业人员。

(18)通风科负责各地点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监测探头准确可靠,并按规定及时校对。

机电科要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的正常使用,确保在工作面停风或瓦斯超限的情况下,切断所控制范围内的一切电源。

(19)运输队要保证井口房、风机房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20)井口检身工必须进行井口检身,下井人员不得携带烟草、火种等易然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

(21)安全科要保证井下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

(22)放炮人员在放炮作业中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放炮工必须持证上岗,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回采工作面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根据2012年采掘计划,2012年12月份,我矿将进行回采6101工作面回采工作面。

回采工作面瓦斯事故预防措施如下:

(1)回采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并按生产情况及瓦斯涌出量配足风量,严禁在微风、无风及风量不足的情况下生产。

(2)回采工作面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并及时向通风科汇报。

如遇地质构造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瓦斯涌出异常时,必须设专职随机瓦检员。

(3)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安全、灵敏、可靠,并与工作面及回风巷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实现瓦斯电闭锁。

通风科必须定期对监测系统进行校验。

(4)回采工作面所有管理地点(包括进风巷、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等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生产。

(5)上隅角瓦斯除采用瓦斯尾巷处理外,可采用在工作面悬挂挡风帘,迫使风流流经上隅角以稀释上隅角瓦斯,或采用增阻降瓦斯方法,在回风顺槽设置风幛。

提高回采工作面顺层钻孔抽放率,以降低回采时的瓦斯涌出量。

抽放管路的安装及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6)采煤队或其它作业队组在工作面及回风巷作业时,严禁使用铁质工具敲打,以免产生火花。

(7)回采工作面的机电设备处必须放置灭火器、消防沙、消防锹、消防桶等消防器材。

同时灭火器必须保证完好和有效。

4.掘进工作面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根据2012年采掘计划,2012年主要掘进工作面为基建期巷道,其预防措施如下:

(1)掘进工作面应有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严禁串联通风,否则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通风科必须给每个掘进工作面配备足够的风量,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3)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通风科。

(4)掘进工作面风筒悬挂质量及距工作面距离,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必须安装和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按规定安装风电闭锁装置和瓦斯电闭锁装置,严禁发生无计划停风。

(6)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距离不得小于10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之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为0.15m/s。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8)局部通风机要实行挂牌管理,一台局部通风机不能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使用3台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9)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必须实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之规定。

(10)掘进工作面内火药及电雷管应分箱装开并加锁,其放置位置及距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

四、煤尘事故预防措施

我公司煤尘危险,对人体长期接触煤尘,大量的煤尘容易沉积在人的肺部,导致尘肺病的发生,严重降低人的劳动能力,甚至危及人的生命。

其综合防尘措施见下:

1.回采工作面各地点必须保证有完好的喷雾装置,采煤机、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2.煤巷炮掘必须采用水炮泥,坚持装煤洒水,转载点洒水,净化风流与综合防尘措施。

3.各输送机机头喷雾,转载点洒水灭尘等综合防尘措施;所有转载点都必须安设洒水管路和喷雾装置,并定时洒水防尘。

4.矿井各主要进风巷、回风巷及各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设置防尘装置。

5.坚持个体防尘,所有容易接触煤尘的作业人员都要佩戴工业防尘口罩。

6.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调节风速,防止矿尘扬起。

7.通风科要按计划对井巷煤尘定期检查、清扫和冲刷。

要准确测定井下空气中的矿尘浓度,并到相关部门做煤尘检验工作。

8.矿井防尘工作由通风科牵头负责。

9.对井上、下防尘系统,防尘设施,防尘管理制度和防尘效果,指挥部要组织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专人落实处理。

10、办公室组织所有下井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五.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火灾发生的三要素及火灾危害

火灾是在存在火源、可燃物和氧气的条件下发生的。

井下发生火灾后,容易造成现场作业人员伤亡,掘进工作面或回采工作面停产,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2.地面火灾预防措施

(1)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责任。

(2)保卫科必须定期在全矿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防火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科室或个人限期整改。

(3)各重点防火部位及公众聚集场所,应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4)各部门的库房、配电室、抽放泵房等要害场所必须按防火要求备足各种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保证器材按期更换,工作人员都要做到“三懂三会”。

(5)各消防水池应经常储满水,设备保持完好,时刻处于战备状态。

(6)各木料场、木料堆必须符合安全防火标准,木料厂内严禁吸烟,不准电焊、生火。

特殊情况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7)销售科要经常检查煤堆温度和周围火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煤堆着火。

(8)各科室供电系统必须保持完好,达到防火标准要求,严防电流短路造成火灾。

(9)各科室抓好用火用电管理。

办公室、调度室、机电科要严格把好用火用电的审核关,禁止使用火炉、电炉及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10))地面避雷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机电科在每年4月30日前要对全矿避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缺损或不完好的要责成专人进行处理。

(11)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规程。

(13)消防工作由保卫科具体负责检查落实。

3.井下火灾预防措施

为严防井下外因火灾的发生,必须对井下可能存在的火源严格控制、对存放可燃物的地点严格管理。

(1)井口检身工要严格检身,严禁入井人员将烟草、火柴等易燃物品带入井下。

(2)棉纱和布头等易燃物品使用后,不准乱扔和随意乱放,用完必须及时处理好。

井下禁止使用不阻燃橡胶器具、电缆、皮带和塑料制品等。

(3)所有机电硐室和皮带机头都要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不得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

(5)井下皮带坚持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入井前按规定进行阻燃性试验,并符合要求。

(6)健全井下消防管路,我矿洒水管路兼作消防管路,要求每50m安装放水“三通”阀门一个。

(7)完善防火洒水系统,在采掘巷道交岔点及设备硐室口增设出水阀门,以防备用。

(8)井下材料库以及各机头硐室、堆放机电设备处、存放油脂的地方,都要存放灭火器2个,并设置防火砂箱、水管、铁锹等。

(9)井下消防工具、材料消防库设施由安全科负责备齐(具体数量见附表),安全科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检查与保管。

该更换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10)标有有效期的消防器具必须按期更换;各机电人员要杜绝电器失爆。

(11)严格遵守放炮规定,炮眼深度、装药数量、炮泥深度、炮泥质量等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杜绝放炮引火。

(12)每季度安全科要组织人员对井下机电硐室、油脂存放地点、输配电线路、消防系统、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要责成专人限期进行处理。

(13)通风科必须在2012年第一季度组织一次矿井反风演习,要制定反风演习计划,演习结束后写出反风演习报告备查。

(17)矿井要准备一定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保证处理灾害时下井人员携带使用。

六.水灾事故预防措施

(1)透水预兆

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即发生透水预兆。

(2)矿井水灾危害

主要包括:

水淹工作面,损坏机电设施和设备;破坏通风系统,造成瓦斯积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造成国家、企业和个人财产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3)地面水灾预防措施

①地测科每月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水患检查,并制定防治水计划,报矿长审批后执行。

②因井下工作面回采造成的地面塌陷、裂缝、塌陷坑等要定期检查,此项工作由地测科负责。

③地面防、排水工作是防止与减少地表水大量流入、渗入矿井的重要措施,堵塞涌水通道和排除地面积水是防治地表水进入矿井的主要手段。

(4)井下水灾的预防措施

①当透水预兆发生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②在掘进煤巷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地测科制定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③在工作面布置和回采期间,必须充分考虑地质构造对工作面掘进和开采的影响,安设满足安全生产的排水系统。

必须彻底查清各采区含水层情况,指导安全生产。

④当工作面上部和附近有地面河流(包括季节性河流)、地面水库等水体时,井下必须制定防排水安全措施,加强排水系统排水能力。

现场作业人员密切注意涌水量变化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⑤当工作面揭露导水性构造时,地测必须跟踪调查,收集资料,积极分析构造导水性对生产的影响,指导生产。

⑥地测科要做好矿井年度和每月水文地质预报工作,各有关科室要根据预报内容安排相应的防排水工作,避免发生事故。

⑦目前我矿井主水仓容量750m3,副水仓容量440m3,主水泵共有3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能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⑧每年必须定期对主副水仓全面检查1次,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主、副水仓的管理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此项工作由机电科具体负责。

⑨井下大巷水沟每季至少清理一次,由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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