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区社区工作规范化指导意见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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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区社区工作规范化指导意见试行

社区工作规范化指导意见

(试行)

社区工作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

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的社区工作,夯实社会建设基础,增强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对于构建生活便利,文明向上,和谐安全,充满活力的新型社区,实现中央提出的三个“最大限度”的要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使社区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社区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北京市1+4+x系列文件及《丰台区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以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努力构建社区服务管理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

立足服务群众,坚持深入群众,着力维护群众权益,着力动员组织群众有序参与。

通过对社区工作的规范,进一步增强社区工作者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2、坚持解决问题的原则。

立足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着力解决社区工作中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

提升社区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3、坚持逐步完善的原则。

坚持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在运行中不断总结完善,全面提升社区管理水平,探索社区规范化运行的科学模式。

构建符合群众要求,适应社会发展的社区工作机制。

二、社区工作规范化的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社区“两委一站”的职责、任务

在前期社区规范化建设“一分三定两个目标”的基础上,按照明确权责、分工负责、积极协商、加强协调和立足实际、尊重实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的作用,社区居委会领导社区居民依法自治的作用,社区服务站承接政府服务职能的作用。

(附社区“两委一站”的职责、任务分解指导细则)

(二)、全面推广社区工作者包片入户工作制度

各社区必须实行包片入户联系群众工作制度,通过包片入户,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增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拓展为居民群众的服务渠道。

坚决杜绝社区工作机关化、行政化倾向。

(附社区工作者包片入户指导细则)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工作的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社区党委会、社区“两委一站”联席会、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决策作用,实现社区事务、社区管理的科学决策。

进一步细化社区党务、居务、站务公开内容与程序,增强社区事务的透明性,努力构建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社区管理与社区工作体系。

(附社区工作决策监督指导细则)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考评机制

按照街道指导、社区负责、居民参与、分类评价的原则,对社区工作及社区工作者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考评。

建立并完善科学合理的社区工作及社区工作者的考评管理体系。

(附社区工作考评指导细则)

三、社区工作规范化的工作目标

通过社区工作规范化使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职能完善,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社区居委会领导居民依法自治的功能得到加强。

社区服务站承接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以社区服务站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以驻社区单位和组织协同配合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服务更加完善、管理更加科学、参与更加广泛、环境更加优美,关系更加和谐,90%以上的居民满意的和谐社区。

 

附件1:

社区“两委一站”职责、任务分解指导细则

附件2:

社区工作者包片入户指导细则

附件3:

社区工作决策、监督指导细则

附件4:

社区工作考评指导细则

附件1:

社区“两委一站”职责、任务分解指导细则

一、社区党组织的主要任务: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社区工作负总责。

主要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组织领导涉及本社区全局工作以及社区“两委一站”三方协调的会议或决策程序,如:

社区协商议事会、社区“两委一站”联席会等。

3、全面领导本社区三年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领导辖区社会组织。

4、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服务站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创新社区服务机制,提高社区服务水平;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5、领导社区服务站更好地履行职能,积极协调,搭建平台,为社区服务站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6、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把工作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力量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共同创造幸福生活上来。

  7、加强社区党建协调工作,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协调驻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区域性党建工作,促进资源共享。

8、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与有关部门搞好社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9、上级党组织及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社区居委会的主要任务: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本居住地区居民依法选举产生。

其主要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会议,定期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完成社区居民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教育、引导居民遵守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3、依托社区服务站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参与协调处理涉及社区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开展共驻共建,整合社区资源,管理和维护本社区居委会财产,经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同意,筹集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定期公开收支账目。

4、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文化、科普和体育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社区。

5、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工作。

6、加强与居民群众的联系,深入群众家中,了解群众诉求,集民意、汇民智、聚民力,依托现有平台加强协调与沟通,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畅民意、帮民困、解民忧。

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7、参与对本市各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的监督评议。

8、结合本社区实际,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三、社区服务站的主要任务:

社区服务站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

其主要任务:

  1、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

主要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把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实现政府职能重心下移。

2、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

主要是协助社区居委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

主要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服务,方便居民生活。

4、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5、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

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自治、开展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6、定期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工作,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附件2:

社区工作者包片入户指导细则

一、社区工作者包片入户的程序及目标

1、本细则所指的包片入户的社区工作者主要包括:

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专职委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社区包片入户范围的划分,由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共同商议,本着公平合理、利于管理的原则进行划分。

并报街道有关科室备案。

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在做好窗口服务的同时,要根据居民需求采取错时工作和电话预约等方式上门服务。

2、社区工作者包片入户应实行统一入户流程,统一入户记录,做到入户工作制度化、入户工作指标化、入户工作长效化、入户工作人性化。

通过包片入户,实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送帮扶上门、送慰问上门、送关怀上门,促进与社区居民的密切联系。

社区工作者包片入户的相关制度,要通过党员代表会、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等民主程序加以确定。

二、社区工作者入户的内容

1、宣传政策、法规和社区的各项工作。

2、核实居民基本信息(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困难家庭等);收集居民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进行详细记录;针对居民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

3、主动搜集各类信息,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将居民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的意见、建议提交“两委”会讨论,合理诉求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协调解决,对于群众普遍关心、关注或涉及全体居民权益的重大事项,提交居民大会讨论决定,并且把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5、根据政策要求、工作需要或群众需要进行服务回访或跟踪服务,根据群众需求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三、社区工作者包片入户情况的监督

1、社区工作者每周入户原则上不得少于4户,年内入户不得低于本人包片范围户数的70%,届内确保包片范围内每户走访2遍。

2、要认真做好《入户记录》,入户记录由专职工作者、当事人、居民代表或楼门长签字确认。

3、社区应将包片入户的社区工作者的姓名、办公电话、包片范围、入户时间及入户数量在各自责任区域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检查。

4、《入户记录》应认真保管,年底统一立卷归档。

四、社区工作者包片入户的结果处理

社区应建立包片入户工作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

入户人员将入户情况进行通报,由社区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解决对策。

1、针对居民合理的个性化的诉求,依据有关的政策法规予以答复,或协调相关单位、职能部门、社区服务站办理。

2、针对涉及部分居民的群体性合理诉求,在相应区域内以公告的形式,依据有关政策法规予以答复,或协调相关单位、职能部门、社区服务站办理。

3、对却有困难,难以解决的情况,社区“两委”在向街道工委、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反馈情况的前提下,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和包片社区工作者召集居民代表或居民小组以会议的形式群策群力,分析研究解决措施或通报相关情况。

4、针对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公共利益诉求,要及时上报街道工委、办事处或有关职能部门。

凡在居民民主自治范围内的公共利益诉求,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召开相关利害关系人会议、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民主决议。

五、社区工作者包片入户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1、保持良好仪容仪表,使用礼貌用语。

2、入户前不得酗酒。

3、不得食用或饮用居民家中食品及饮料。

4、非业务需要情况下,不得询问涉及居民隐私的话题。

5、不得泄露居民隐私。

附件3:

社区工作决策、监督指导细则

一、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

在街道工委的领导和办事处的指导下,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坚持社区党委领导,“两委一站”讨论,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决策的程序进行。

重点建立和完善“三个会议”制度即:

“社区党委会”、“社区‘两委一站’联席会”和“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

在街道工委的领导和办事处的指导下,“社区党委会”: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要求,研究讨论社区重大问题;“社区‘两委一站’联席会”:

由社区党组织牵头,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遵守社区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集体决策社区建设事宜(包括社区对外的各类合同、协议的签订与变更),报街道工委、办事处审议备案,再提交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讨论决策。

对涉及社区公众以利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再提交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讨论决策;“社区居民会议”,负责制定居民公约,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的公益事业,撤换或者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决定涉及本地区全体居民利益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关于社区服务站经费的决策程序:

各街道结合各自实际将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公益事业金额度进行切分,区拨专款由街道根据项目特征拨付社区居委会或社区服务站使用,以保障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正常办公与组织公益活动所需支出。

社区服务站资金使用的决策审批程序与社区居委会的相关程序一致。

二、社区工作的监督

社区工作必须坚持“三公开”、“三监督”

三公开即:

政策公开,财务公开和事务公开。

政策公开事项主要包括:

各级党委政府惠民政策及办事程序。

财务公开事项主要包括:

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公益事业金、上级拨付专款数额以及社区房产、自有收入的来源、收入金额的明细,以及上述金额支出明细,以及资金支出使用的程序。

上述经费必须对社区居民进行公布。

社区党组织相关财务的收支明细,必须在社区党员范围内公布明细。

社区事务公开事项包括:

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的在社区居民范围内的需要向全体居民公开的公共事务、社会公益事业办理情况,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及其办理情况等。

社区公示内容要存档并报街道备案。

“三监督”即:

“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小组监督”、“重点服务对象监督”。

“社会监督”,就是把涉及“两委一站”的社区事务,及时向社区各楼门、周边单位公示、通报,扩大社区的知晓率。

采取跟踪走访、入户随访、电话询问、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收集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反馈的意见;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常态监督,不仅要对社区“三重一大”事务进行监督,而且要对重大事务实施全程监督;“重点服务对象监督”,就是对低保户、低收入群体、行动不便的优抚人员、残疾人员等重点服务对象,采取上门宣传、电话联络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

附件4:

社区工作考评指导细则

对社区“两委一站”班子及社区工作者的考核评议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一、社区“两委一站”班子的考评

对社区“两委一站”班子(包括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服务站)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测评,主要由街道工委、办事处有关科室、社区党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共同进行满意度测评。

各街道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测评结果对有关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二、社区工作者的考评

社区工作者包括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楼宇党建社区工作者、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者及社区服务站社区工作者)

1、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由社区全体党员(党员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2、楼宇党建专职工作者,由街道组织部、社区党委及所在楼宇全体党员(党员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以街道评议结果为主,参考社区党委及所在楼宇全体党员(党员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

3、社区居委专职工作者,由社区居民(居民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4、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由办事处主管社区建设的科室及有相业务科室及居民共同进行评议。

以街道评议结果为主,参考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

5、街道对社区工作者的评优工作,经街道有关科室会商,分别按照党、居、站社区工作者15%的比例,向街道工委提交社区“两委一站”社区工作者考核测评结果评优建议名单,由街道工委决策审批。

6、社区工作者考评结果的利用依照《丰台区社区工作者考核规定(暂行)》第四章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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