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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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1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行政法律关系 B、行政关系
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D、监督行政关系
2.下列各项中( A )不是行政法的渊源。
A、判例 B、规章
C、地方性法规 D、司法解释
3.下列( C )项属于行政主体。
A.国务院办公厅 B.政法委
C.北京市人民政府 D.被委托的组织
4.下列何项属于行政行为的特征。
( B )
A.确定力 B.单方性
C.拘束力 D.执行力
5.行政立法的主体是( D )
A、国家行政机关 B、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C、国务院 D、国务院及所属各部委
6.行政征收的实施是以相对方负有行政法上的( B )为前提的。
A.给付义务 B.缴纳义务
C.履行义务 D.不作为义务
7.下列( D )是行政机关赋予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
A.开业经营许可 B.生产许可
C.汽车驾驶证 D.律师资格证
8.签订行政合同的最主要方式是( C ).
A.拍卖 B.邀请发价
C.招标 D.直接磋商
9.因各种不同等级法律文件之间产生的法律适用冲突是。
( B )
A.特别冲突 B.层级冲突
C.平级冲突 D.区际冲突
10.我国在( D )中第一次确定了听证制度。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商标法》
C、《国家赔偿法》 D、《行政处罚法》
11.下列何项是行政主体和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相同方式( D )
A、行政赔偿 B、行政处罚
C、行政处分 D、通报批评
12.行政系统内部一般监督中最主要、最有力的监督形式是( A )。
A.上下级监督 B.职能监督
C.主管监督 D.审计监督
13.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申请人的损失包括( B )
A、所有损失 B、直接损失
C、间接损失 D、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4.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王某被公安机关非法拘禁,该案中赔偿请求人是( A )
A、王某 B、王某父母
C、王某之妻 D、王某的成年子女
15.市工商局的赔偿费用由(A )支出。
A、市工商局 B、省工商局
C、市人民政府 D、省人民政府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渊源的有( ABD )
A、宪法 B、法律 C、判例
D、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变更主要包括晋升( ACD )。
A.降职 B.辞职 C.交流
D.撤职 E.挂职锻炼
3、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相比较,主要特征是:
( ABCE )
A.从属法律性 B.裁量性
C.效力先定性 D.双方意志性
E.强制性
4、下列( CD)是行政立法主体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D、省级人民政府
5.下列费用属于行政征收范围的有( ABCD )
A.税收 B.滞纳金
C.建设资金 D.资源费
6.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引起的征收有( CD )
A.资源费征收 B.管理费征收
C.排污费征收 D.滞纳金征收
7、行政立法程序包含有哪些具体制度( ABCD )
A、听证制度 B、会议制度
C、专家论证制度 D、备案制度
8、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 BCE )
A、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B、通报批评
C、赔偿损失 D、停止违法行为
E、行政处分
9.行政机关缔结行政合同必须遵循的规则有( ABC )
A.出于行政需要 B.不超越行政权限
C.内容和范围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 D.必须有利可图
10、行政复议应遵循( ABC )原则。
A、合法、及时、准确、便民 B、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复议权
C、书面复议原则 D、一级复议制
三、简答题
1.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及具体内容。
答: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和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是:
①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于才能存在,即要求行政主体在其法定权限内行使职权。
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职权都不应存在。
②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即要求行政主体行使职权不能违反行政实体规范和行政程序规范。
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依法定程序进行。
2、简述行政赔偿的范围。
答:
行政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哪些损害不予赔偿,即承担赔偿责任的领域。
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是:
(1)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
①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⑤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①对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行为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行政赔偿;②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③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3)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②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有哪些?
答: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表现在:
①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②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③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不能相互约定或自由选择。
④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⑤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四、论述题
论述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答:
行政复议的范围比行政诉讼的范围要广,体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行政诉讼的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为标准,把抽象行政行为一概排除,而行政复议则将抽象行政行为部分地有限地纳入到复议范围。
所谓“部分”是指除法规、规章以外的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所谓“有限”是指申请人不能直接针对抽象行政行为,而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对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要求审查。
第二,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通常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复议机关不仅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第三,原则上讲,在行政诉讼中,只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到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才具有可诉性,而行政复议则将标准从“人身权、财产权”扩展至“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显然比人身权、财产权更为宽泛,还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一切公民享有的法定权利。
行政复议的范围应从以下三步去把握:
第一,有10种情形是明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包括:
①行政处罚案件;②行政强制措施案件;③许可证管理案件;④行政确权案件;⑤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案件;⑥农业承包合同案件;⑦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⑧行政许可案件;⑨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⑩行政给付案件。
对比行政诉讼的7种受理情形,多出了三项“许可证管理案件”、“行政确权案件”、“农业承包合同案件”。
第二,有2种情形是明确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
①内部行为;②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和其他处理行为。
第三,有两种须加分析确定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
①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权引发的争议,即除上面列举的10种可以申请情形之外,所有其他未列举但符合这一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复议。
②对于抽象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做为行政复议对象,但有三项例外,一是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是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申请“一并审查”。
也即《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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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分析
某火车站公安局抓到一倒卖火车票的票贩子甲。
在讯问之初,他不承队自己倒卖车票的行为,公安人员乙、丙认为甲态度恶劣,对其拳打脚踢,并不时用警棍电击甲。
当时乙的朋友丁(火车站售票员)也在场,想试试用警棍的感觉,于是要求乙、丙二人让他代他们行使职权,“审问”甲。
乙将其警棍交给丁。
丁在“代行职权”过程中,长时间电击甲,造成其几度昏厥。
丁又对甲泼冷水,让其清醒。
甲清醒后,交代了违法行为。
于是乙、丙二人对甲作出处罚决定:
捆绑示众10日,以示惩戒。
甲被示众10日后释放。
后查明, 甲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部分系丁电击所致,部分系乙、丙殴打所致。
问:
(1)如甲请求赔偿,谁是赔偿义务机关?
(2)甲对乙、丙二人殴打和电击造成的伤害可否请求国家赔偿?
为什么?
(3)对于电击造成的损害,应请求民事赔偿还是国家赔偿?
为什么?
(4)可否进行追偿?
如何追偿?
答:
(1)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应以乙、丙所在机关即火车站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2)依法行使职权是所有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循的原则。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刑讯逼供或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费任。
该案中乙、丙人对原告拳打脚踢并使用警棍和交由他人使用警棍电击,属于暴力殴打和违法使用警械的违法行为,甲对由此而造成身体伤害,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本案中,乙、丙二人在查得原告有倒卖火车票的违法行为后,应依法处罚,然而他们将甲非法捆绑示众,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非法行为。
即使甲应拘留10日,也只能依法拘留而不能采取上述非法措施,李某对此有请求行政赔偿的权利。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只能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行为,对非行政机关的行为和行政机关的非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不能请求国家赔偿,只能请求民事赔偿。
本案中丁作为火车站售票员,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他殴打和电击甲的行为本不应视作行政行为。
但由于其电击甲是在乙、丙二人讯问过程中,在乙、丙二人同意并给予警棍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没有乙、丙二人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丁便不会有此行为。
所以,丁的行为视为乙、丙二人委托的行为,乙、丙二人应对其行为承担责任。
而乙、丙是在行使职权,对丁殴打和电击的行为,甲应请求国家赔偿而不是民事赔偿。
(4)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本案中,乙、丙二人在行使职权时,故意殴打、违法电击甲,非法捆绑甲并示众10日。
因此,他们对自己故意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同时依法接受行政处分。
丁故意电击甲,由于其行为视为乙、丙二人委托行为,他同样对受委托的故意违法行为承担赔偿费用。
所以,乙、丙二人所在机关对甲赔偿后,应向乙、丙以及丁三人追偿,并依法对乙、丙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份复习题纲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 C )是特殊行政法。
A、《行政处罚法》 B、《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C、《治安管理处罚法》 D、《国务院组织法》
2.我国实行的国务院总理负责制属于( C )。
A.合议制 B.委员会制
C.首长制 D.总统制
3.下列( C )项不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A.秘书长 B.审计长
C.民航总局局长 D.国务委员
4.以下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 D )
A.吊销营业执照 B.征税
C.制定规章 D.发布天气预报
5、特别授权立法的立法权( A )
A、只能行使一次 B、可反复运用
C、由宪法或组织法规定行使次数 D、视情况而定
6.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的是( B )
A.行政征收 B.行政没收
C.行政征用 D.查封、扣押
7.行政合同是一种( D )行为。
A.内部行政 B.抽象行政
C.单方行政 D.双方行政
8、行政首长签署程序是( B )
A、外部行政程序 B、内部行政程序
C、抽象行政程序 D、自由行政程序
9、行政违法侵害的社会关系是( C )
A、法律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
C、行政关系 D、民事与行政法律关系
10.我国审计署审计长由( C )任免。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 D.党中央
1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B )
A、5倍 B、10倍
C、15倍 D、20倍
12、下列( C )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抽象行政行为 B、外交部作出的公报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国防部作出的军队调集决定
13、对省公安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 A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基层 B.中级
C.高级 D.最高
14、下列( C )可以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A.铁路法院 B.海事法院
C.基层人民法院 D.军事法院
15、不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是( D )。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委托代理人
二、多项选择题
1、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可分为( CD )
A、一般行政法 B、特别行政法
C、实体行政法 D、程序行政法
2.引起公务员法律关系消灭的有( ABD )。
A.辞职 B.辞退 C.撤职
D.退休 E.轮换
3、行政行为成立便对相对方和行政主体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一般地应具有( ABDE )
A.确定力 B.拘束力
C.强制力 D.公定力
E.执行力
4、国务院依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对外开放方面制定的暂行规定属于(BCD )
A、一般授权立法 B、特别授权立法
C、中央行政立法 D、试验性立法
5.行政征收的行为方式有( ABCD )
A.查帐征收 B.查验征收
C.定期定额征收 D.代征、代扣
6.下列许可中属于独占许可的有( AB )
A.专利许可 B.商标许可
C.采矿许可 D.林木采伐许可
7.缔结行政合同的方式有( ABCD )。
A.拍卖 B.招标
C.邀请发价 D.直接磋商
8、公平原则的保障制度有( ABCD )
A、回避制度 B、会议制度
C、听证制度 D、调查制度
E、时效制度
9.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有( ABCD )。
A.调查权 B.建议权
C.检查权 D.行政处分权
E.审核权
10、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 ABC )。
A、申请人 B、被申请人
C、第三人 D、复议代理人
三、简答题
1、除国家行政机关外,行政主体还有哪些类型?
答:
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主体并不仅限于行政机关。
除行政机关之外,有些行政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依照法定授权也可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1)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
(2)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3)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4)行政性公司;(5)根据授权从事一定的行政职能活动的事业单位;(6)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职能的企业单位;(7)被授予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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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行政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区别。
答:
行政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区别有:
首先,监督的主体不同。
行政监督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而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行政主体以外的组织与个人。
其次,监督的对象和客体不同。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其客体为行政相对方的守法行为和执行行政决定、命令的行为。
而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作为行政职权职责主体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其客体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所实施的行政行为。
最后,监督行为的性质不同。
行政监督是一种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而行政法制监督行为有的具有法律意义,有的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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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述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的区别。
答:
第一,行政不当不构成行政违法,它以合法为前提,是合法幅度内的失当,表现为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等。
第二,行政不当只基于裁量行为,而行政违法则是针对羁束行为和裁量行为的。
第三,行政违法必然引起行政责任,可以引起惩罚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而行政不当一般只限于补救性行政责任。
第四,行政违法一旦被确认,一般可溯及其发生时即无效,而行政不当既可只部分影响其效力,也可全部影响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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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述题
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
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要件有:
(一)主体合法。
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主体合法具体包括以下几项要求:
①行政机关合法,即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②人员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人员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职务、法定的资格,并能代表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职权的工作人员,即必须具备合法的公职身份。
③委托合法。
它要求委托的行政机关必须具有合法的委托权限;接受委托必须具备从事委托事项的能力,被委托者必须在委托权限内实施行政行为。
(二)权限合法,是指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或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主体委托权限